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旧泵房、水池降标高,旧配电室门房拆除,新做泵房配电室,主楼地下室新做泵房、室外做地沟,后院做门房,及其他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包括以上所有工程的土建、电气、安装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屋面防水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结算方式
根据图纸和工程量签证单计算工程量,依据20xx年相关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及施工单位经审核的规费证进行结算,人工单价的调整执行晋建标字(20xx)89号文件。
六、付款方式
竣工后付到95%,质保期(质保期为五年)满后全部付清。
七、工程保修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后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防水工程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的5%,工程保质期满五年后,甲方将质保金返还乙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工程质量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
乙方:
就南昌新宇荣车辆修配有限公司屋面维修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地点:南昌市洪都中大道158号鸿雁电子广场内。
二、工程项目内容:维修屋面南面整体维修,北面检修,漆房屋面整体维修。
三、工程期限:本工程自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2月22日完工。
四、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材料进场,开工两天,甲方付乙方工程预付款壹万元整。
2、施工完成后,甲方付款贰万元整。
3、余款在第一次大雨后,待验收合格付清。
六、材料设备: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采购,进场后材料需甲方认可通过,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废物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七、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屋面维修的正规程序施工,如有违反所造面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造成人身伤害,设施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八、工程质量
1、由乙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屋面维修质量保修为壹年。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坏,均由违反方负责赔偿给守给方。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法 人 代 表:
乙方(承建方):
法 人 代 表:
经双方共同协商,蜂岩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现将蜂岩镇朱场村办公大楼维修发包给 田 远 (以下简称乙方)承建,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维修造价:共计8万元(捌万元整)预算见预
二、外墙清光240平方米单独计算。
三、维修标准
1、外墙清光刮漆、正面掏小方块。
2、房顶用小青瓦盖垛脊。
3、门窗刷漆、窗子用雕花窗。
四、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预留300元质量保证
四、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应安规范要求组织施
五、工程期限:20xx年月共计20天,不得无故拖延。
六、施工监督: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委托的监工人员的质量监督,对达不到技术标准的,必须重新返工。
七、其他说明: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