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甲方按本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书中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并实行企业内部施工经济责任承包制。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 项目经理部人员组织
1、经甲方审查批准,任命 为该项目部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即承包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部,管理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事物,并承担本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承包人组建项目部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组建具备相应专业能力水平的技术骨干。
第三条 管理费及税金
1、经甲、乙双方协商:
双方约定暂按本工程预计造价 元的 %计 元,大写: 元整收取管理费,工程造价超出柒佰万元则按实收取管理费;税金按国家现行税率结合项目结算造价由甲方逐次代扣上缴税务机关。
2、工程质量、建设工期等指标达不到建设单位施工合同要求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
3、本工程的所有安全设施、职工劳保和福利及大小安全、质量事故因之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1、甲方协同乙方负责搞好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起草、洽谈、签订、保管和存档。
2、甲方协同乙方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部,对项目部进行管理。
3、甲方负责审查、督促、辅导、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备案和工程质量等级认定的手续,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甲方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事项,并督促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工程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督促乙方搞好工程质量保修。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与建设单位搞好工程结算,定期辅导、检查乙方财务,督促乙方将所有工程款如期全额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办理好甲、乙双方的承包结算。
6、甲方协助乙方调解承包工程与建设单位及其他单位之间的有关纠纷,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负责督促乙方及时发放民工工资,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乙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组建与之相适应的施工项目经理部,并交甲方审查。
2、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领导,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按甲方的管理制度和业主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及本内部责任承包合同书的具体要求认真管理好项目。
3、乙方负责编制整理好工程技术、安全资料,严格执行甲方关于技术、安全资料的所有管理规定,办理好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备案和质量等级认定手续。
4、乙方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参加工程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时处理好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经济责任。乙方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书中的保修条款约定,认真搞好工程质量保修并承担一切费用。
5、乙方负责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好工程竣工结算,负责督促建设单位(业主方)将所有的工程款如期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及时与公司办理好工程结算和缴清相关费用。
6、乙方负责处理承包工程与建设单位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有关的经济纠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法律责任。
7、乙方不得私自刻项目经理部公章,乙方使用项目经理部公章签订合同、协议、借贷款、担保、抵押及外购物资、设备、材料等一切对外业务活动,而造成的所有经济、民事、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及责任方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对外关系处理和有关合同、经济纠纷需要付诸法律手段解决时,甲方予以支持配合,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与劳务分包队签订包工合同,并认真执行,确保民工合法劳动收入和应享有的劳保福利,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公司发现项目部有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时,公司财务部将停止拨付工程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共同遵守,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的一切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履行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内容,甲方有权终止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责任承包合同,并更换项目经理,甲方将对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作出评估结算,并按评估结算总价款的10% 收取乙方违约金,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乙方未按约定按期按量上缴甲方的管理费、税费等其他其费用,又未督促建设方将工程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按当期期末汇入总额的2% 的违约金向乙方处以罚款。并按评估结算总价款的10% 收取乙方违约金。
4、如乙方未能及时对本工程进行保修,或因乙方未及时对本工程维修而进行造成工程损坏,由此引发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与甲方结清财务账目后,甲方如欠乙方款项,应在结清财务帐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全部欠款付清给乙方。
7、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如乙方转包、分包,由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8、如乙方项目部对外的经济往来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除应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外,并按损失数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附则
1、 甲方与业主签定的项目建设合同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经济责任内部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等同法律效力。
3、争端解决办法:①双方协商;②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③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为适应目前建筑市场形势,进一步明确公司与项目责任人的义务和权利,按照甲方与发包方(以处简称业主)签订的合同原则,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确定1.1条工程以项目管理责任与经济责任连带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保修办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甲、乙双方实际与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及内容:
1.2开竣工日期及总日历天:1.3质量等级:
1.4工程造价:
第二条承包方式
2.1乙方净上缴甲方管理费为总造价的 %。税金由甲方负责交纳,其余工程施工所需各种规费、押金等均由乙方承担交纳。
2.2此工程为保安全的方式进行承包, 乙方为该工程项目负责人 。
2.3乙方应向业主按合同付款期限及催讨工程款,所收工程款必须全额转入甲方指定帐户。严禁乙方擅自向业主收取工程款进入本人帐户,一旦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4涉及到该项目的保险费、建管费、调运费、职介费、签证费等各项费用,均有乙方负责。需要甲方协助办理的,其费用由乙方支付或者在工程款中扣除。
2.5乙方所有材料发票及人工费须进入甲方账内(材料发票占75%,人工工资占25%)。乙方材料发票被上级税务部门发现的假发票,其产生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6施工中业主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时由乙方自行垫资。
2.7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缴纳质量、安全、工期保证金万元,在签订本合同时的1天内缴纳,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基础验收合格后归还乙方。
2.8乙方因自身经济原因,要求甲方垫付履约保证金万元,由于甲方已将万元保证金缴纳建设业主,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之后即开始承担保证金利息,按实际垫付时间以每月 / %作为利息补偿甲方,按月结清。
2.9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劳务清工工资押金中,乙方因发生民工工资拖欠而引发民工向政府机关和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的,每投诉一次罚款一万元,造成社会严重影响的予以重罚。
2.10本工程所用的主施工机械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2.11乙方确因本工程需要对外签订合同均报甲方备案,项目结算时需提供合同履行完毕,债权债务全部结清的证明,如未结清则应由甲方按需扣除相应款项,乙方在外面拖欠的材料款及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3.1工程款的支付:向业主收取的工程进度款,应扣除2.1条上缴税金和管理费,以及相应保证金。
3.2如业主单位工程款支付不能按时到位,则按2.6条执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4.1开工前做好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工作。
4.2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定和协调,协助乙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3监督工程的管理、技术、质量、安全和进度工作,督促乙方按现行施工规范和文明施工要求施工。
4.4甲方在工程现场发现乙方施工管理中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如乙方整改不力,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或终止本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乙方责任
4.5组建好工程项目班子。配备有资质的技术负责人、安装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及资料员,同时配好特殊工种及操作人员担任工程施工,并必须挂牌持证上岗。
上述人员名单报公司审核同意。
4.6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和施工图,组织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切实抓好质量安全工作,接受业主、监理、甲方、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如返工均有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4.7做好开工准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交甲方审定,施工前办理好施工期间的有关手续。
4.8确保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施工,若发现偷工减料,一经查处,从严处理。
4.9设立专职资料员,填写、收集、整理、装订工程安全、质量等技术资料的及各种台帐,并按规定提交竣工验收齐备的一切资料。验收结束后交甲方存档。
4.10严格按当地政府和甲方有关创文明标化工地要求施工,并达到文明标化工地。
4.11负责对竣工工程回访保修工作,依保修条例和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自行承担保修责任。并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4.12乙方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办理好施工人员暂住证、计划生育和劳务等各种必备手续。
4.13遵守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公约,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严禁闹事、赌博等,如有发现,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安全施工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安全JGJ59-99标准施工,严格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工程中如发生一切事故,其他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按事故的责任大小进行处罚。造成因质量问题须返修,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奖罚条件
6.1工程安全文明达标:根据该工程的特点的要求,定为省级∕ 市级 ∕ 县区级 文明标化工程,通过验收达标,给予适当奖励,如达不到要求给予处罚。如未定为文明标化工程且已评上或被评上高一级的文明标化工程,甲方则给予奖励。
6.2工程质量奖罚:工程验收后必须达到甲方与发包单位的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对创杯的,按有关文件进行奖励,反之给予处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则按事故大小和社会的影响程度按甲方有关管理标准、制度执行。
6.3施工工期按合同(承诺)按期完工的, 不奖不罚,若延迟完工,除业主处罚由乙方承担外,甲方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加倍处罚。
6.4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综合业绩考核时,若达不到规定要求,其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对得分高低按照公司有关标准制度进行奖罚。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乙方如完不成第二条规定的上缴税金和管理费,甲方有权令乙方限期缴足,逾期不缴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息。
7.2为确保本合同的严肃性,乙方自愿提供下列担保:
第八条
8.1企业形象牌及活动房按集团公司标准制作,施工场地必须达到标准化要求。
8.2为严肃履行合同,一经发现本工程(包括场外工程)在外单位开票,管理费一律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增加2%收取,问题严重的另行处理。
8.3乙方在承建此项工程,要尽快办好项目经理手续,及各类施工技术人员,抓紧调入浙江中垦建设有限公司,否则在施工中涉及到项目经理及各类技术人员不对号入座,导致罚款处理及其他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8.4未尽事宜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第九条乙方确认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及所有附件的效力,凡本合同没有具体约定的事项均以合同及其附件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务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条款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其他
1、 技术资料及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按4.5、4.9条执行)。
2、 本工程全部由乙方来完成,按图纸施工,甲方不提供任何费用。
3、 与图不符,乙方同设计院联系。
第十二条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项目责任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乙方负责经营的 工程已于20 年 月中标。由于该工程的重要性、特殊性,本着联营合作,优势互补,进一步开拓工程市场的目的,根据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内部承包人以 的名义责任上述工程的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特签订经济责任承包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合同总价:约¥ 元(大写: 人民币)
1.5合同工期:
工期: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要求执行
开工日期:20 年 月 日(以开工令为准)
二、 承包范围
2.1乙方承包工程的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关的一切工作。
2.2甲方与工程发包方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补充协议中确定的甲方责任和甲方承诺的各项条款,建设单位对该工程下达的指令、命令、通知等均构成本承包合同内容,乙方应无条件履行。
三、承包方式
3.1乙方为该工程的承包责任方,全权负责主持该工程的具体工作,并承担风险责任。
3.2严禁工程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济责任承包资格,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及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
3.3税费交纳规定:
3.3.1工程按甲方和建设单位所签施工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乙方按工程结束总价上交甲方管理费,管理费随工程进度款上交,但工程竣工时必须结算。
3.3.2该工程支出的各类税收及规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及当地建筑主管部门的各项规费)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履行
4.1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中要求的质量等级。
4.2安全生产: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达到当地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坚持标准化管理,乙方对现场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并购买意外伤亡保险,聘用特殊工种工人要有操作证,并在项目部备案:乙方须设专职安全员,若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处理。
4.3施工工期: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全部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4.4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而被业主书面警告或通报批评的,若乙方不能及时改进挽回局面,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济责任承包资格并清场,由此发生的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5双方合作恪守诚信,项目部所有经济信息(如材料、劳务、月进度计量等)按公司要求实行透明开放。项目部对外唯一的合法印章是“甲方发文启用并在建设方及监理方备案的项目部公章”,立账户所用手章甲方同意使用甲方受权委托人手章,乙方不得私刻甲方任何印章。
五、工程质量标准及管理
5.1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设单位要求。
5.2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以及工程图纸的要求,符合竣工备案要求。
5.3工程质量因乙方原因未达到上述约定标准,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4甲方对乙方承包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对任何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方案及行为,甲方有建议、整改或停工权。
六、劳务工人保护及管理
必须每月准时发工资给工人,不能拖欠工人工资。如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所造成工人集体上访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乙方必须承担所有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若工程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对民工工资发放有相关管理规定,必须按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七、财务管理
7.1项目部财务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甲方派出财务人员进行监管。项目部财务管理应遵纪守法,按照《会计法》要求建立完善、真实的成本账;依法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种税收,且要取得相应的完税凭证。
7.2业主所有工程款须汇入项目部账户,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不得超付,甲乙双方均不得挪用。
7.3在承包合同期间,乙方不准以此工程项目对外进行任何开工的经济担保。
7.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优先顺序为:
7.4.1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费,代扣代缴的税金及其它应扣费用。
7.4.2上交甲方的管理费及相关的代扣代缴费用等。
7.4.3劳务费及管理人员工资。
7.4.4项目部外购材料款及设备租赁费。
7.4.5最后利润分配。
甲方收取 的管理费。
7.5工程竣工后,所有的财务账务账簿移交集团公司。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工作和费用由乙方负责,滞留在建设单位的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乙方负责追讨。
7.6本工程专用账户待保修金结算完毕后方予撤销。
八、承包合同的结算
8.1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经济责任,除甲方应收应扣部分,其余部分完全由乙方享有或承担。工程竣工后工程款未能结清,由乙方负责催讨,甲方协助。如甲方派员清欠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8.2乙方首先按承包合同规定确保甲方管理费上交,若项目竣工结算价在上交管理费、咨询费、财务费、各项税费、全部工程成本后出现亏损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双方职责
9.1甲方:
9.1.1积极配合乙方全面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9.1.2甲方协助乙方组建项目部管理班子,负责行文成立项目部提供项目部开设账号的资料,负责刻制项目部所有印章并对上述印章行文启用。
9.1.3向项目部派项目管理人员(包括财务、技术员、安全员等,具体职务及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参与项目部财务、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管理,全面执行“内部经济责任承包合同”及甲方已公示的管理规定及文件所赋予的权力。
9.1.4甲方督查组定期对项目部进行巡视。
9.1.5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请奖工作。
9.1.6如乙方需以甲方名义提起诉讼或与他人进行有关法律交涉,甲方积极配合。
9.2乙方:
9.2.1乙方对承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防火、环保、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9.2.2乙方负责组建项目部,将主要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报甲方备案。
9.2.3乙方须遵守和执行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制定的企业标准。如乙方未达到上述标准,甲方有权代为实施,所花费用由乙方承担。
9.2.4乙方承担甲方派驻项目部人员的工资(参照公司标准,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由乙方负责发放,甲方派驻项目部人员的工作生活食宿条件由乙方负责。如工程需要甲方委派其他人员配合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2.5完成甲方下达的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严格按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施工,建立健全工地安全管理体系,由专职安全员抓工地安全工作;对在现场施工的每一名职工进场后都要订立安全施工协议书,并作安全考试(文字答卷)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乙方(项目部)要将个人协议和答卷留档备查。严格控制材料采购和原材料的试验工作,落实材料的购、管、存、发工作,编好材料的收、发、存台账,杜绝安全、质量及设备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乙方负全部的经济法律责任,甲方协助迅速解决处理,一次性处理完毕,不留后遗症;
9.2.6严格按图纸和工程变更联系单施工,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变更及时找建设单位和设计部门签证;
9.2.7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做好各项技术资料、财务资料的原始记录及汇总,竣工验收后交付甲方一套(包括竣工图);
9.2.8编制工程预算、竣工结算送交甲方审核,及时向建设单位催收工程款;
十、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执行中,如遇争议,双方依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友好协商;
10.2双方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1.1项目部的财务、技术、质量、安全、民工工资、印章及资料归档等方面的管理应遵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并接受集团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11.2甲方公示的文件、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若相互有不一致时,时间新的优先执行。
11.3乙方在承包期间,签署的任何文件和合约必须加盖经甲方发文启用并在建设方及监理方备案的项目部公章,否则纯属乙方个人行为,责任由乙方自负。
11.4甲方根据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必须及时协助乙方办理各种相关手续。协助承包方办理开户手续。
11.5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补充协议,并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11.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本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移交全部工程资料、结清所有债务后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