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户口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外包合同履行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确定履行外包维修合同:
以按时完成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任务为临时工作期限,按照甲方所属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故障至修理完成为本合同履行的工作方式,即为非全日制的不定时用工。如乙方不在甲方范围内工作时,其一切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外包服务范围
(1)服务地点:湖北省白莲河。
(2)工作内容及要求:甲方所属服务单位及相关区域的所有物业水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及相关工作,含安保、消防设备设施实施维护。
第三条、服务内容
(1)、完成甲方服务单位涉及水电的相关工作,如用水用电设备设施的安装、安全检查;各类电器设备(空调主机及电脑硬件除外)故障的修复。
(2)、消防设施设备检测、维修、保养及故障整修等,含非工程性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3)、其他涉及水电设备设施的范围。
第四条、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及第三方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条款,甲方对乙方在履行合同中的相关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维修施工期间,甲方予以工作上的配合及与第三方协调相关事宜。
(3)、及时为乙方提供因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所需的一切零星设备配件及材料。
(4)、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
、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熟悉甲方所有电气设备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安装地点、线路布局、工作原理及安全运行要求等,从合同生效起,提供的主要服务为:全天候为甲方提供水电维修临时服务。在接到甲方的日常安装、维修或其他相关事宜需要乙方配合的通知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
(2)、每周对甲方办公楼、宿舍及其附属区域巡检一次,并填写相应的记录,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在此基础上每月对甲方的水、电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整改或节能建议及可行性方案。
(3)、每月现场安全检查:协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每月度一次和重大节日前的用电、消防安全等检查,用专业的角度提出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并协助甲方加以整改。在甲方需要时,配合、协助甲方聘请的专业机构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维护。
(4)、认真、负责地答复甲方关于设备故障的有关问题。
(5)、其他与水电使用、安全相关的工作。
(6)、乙方必须提供水电资质证书,并给甲方复印、备案。在向甲方提供服务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
(7)、乙方自带维修的必须工具,并要保证安全性、良好实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劳动报酬
(1)、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打入乙方银行工资卡,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认可不定时用工月工资为X元/月。
(2)、甲方承诺每月10~15日为发薪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七条、其他
(1)、在日常的维护管理中,维护、维修过程中出现的非因乙方故意、过失造成的设备实施及其零配件的损坏,需要更换零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的施工造成二次损坏的,由乙方免费更换。
(2)、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水电设备、设施及其零配件的采购、更换;必要时,甲方可以授权乙方实施采购,乙方应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采购,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3)、在维护施工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4)、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卸硬件设备,不得随便更改相关的设置。
(5)当甲方设备故障严重,而无法现场修复,必须由乙方拿回维修,但乙方需经甲方同意。
(6)如果更换部件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7)、乙方不能及时排除故障或达不到甲方的工作要求,影响甲方工作的正常开展,甲方有权相应减少支付乙方承包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8)、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
(9)、在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的证书失效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甲方所属服务单位及相关区域的所有物业水电设备设施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修保养以及正常使用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合同签订后,所有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不得转包给第三方施工。如遇重大设备设施项目的维修保养、安装施工或设备设施疑难杂症时,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采取外包。
第八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互谅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的使用舒适性及免去甲方的后顾之忧,就甲方现有水处理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维修保养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年期维护保养:起止有效时间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一. 设备信息
甲方委托乙方服务的设备具体设备信息如下: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
数量
设备所在地
备注
纯水设备
ZKRO-10TPH
广州从化
二. 乙方承诺
1.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
乙方售后服务部门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确保及时有效的解答甲方咨询和投诉。
2.一年期上门维护保养:起止有效时间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定期提醒
乙方将提醒甲方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告知按附表周期及时更换耗材计划。
4. 维护保养内容
4.1乙方每月对设备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验证该系统的前一处理单元出水水质是否可以满足后一处理单元的要求,最终出水水质是否可以满足使用要求。
4.2 甲方根据本公司的中修计划和大修计划提前通知乙方做好设备维修计划,并按约定时间到现场进行维保。
4.3 乙方负责每月进场更换滤芯1-2次,并提供滤芯;
4.4 乙方负责每年更换沙碳及RO膜一次,沙碳及RO膜另行报价;
4.5 阻垢剂需要随时添加,由甲方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乙方工程师要求添加,阻垢剂另行报价;
5. 不定期维修
5.1 甲方可根据本公司生产情况,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在停水期进行设备维修,乙方保证在约定时间内准时到现场。
5.2 针对甲方的突发性设备故障或水质异常,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
6. 乙方提供的耗材均为原厂生产,乙方保证按出厂优惠价结算。
三 常用耗材更换周期及报价表
耗材名称
耗材型号
更换周期
更换数量
出厂单价
备注
保安滤芯
40寸5μm
15-30天
10支
保安过滤器
石英砂
0.5-16mm
12-18个月
1800公斤
φ1200*2400mm
纯水专用活性炭
4-8目
9-12个月
650公斤
φ1200*2400mm
反渗透RO膜
8040
12-18个月
10支
进口陶氏
阻垢剂
BF-106
随时添加
3毫克/升
陶氏专用
RO膜清洗药剂A
ZR-0201
6个月
2桶
25L/桶
RO膜清洗药剂B
ZR-1201
6个月
2桶
25L/桶
以上单价包含维护人员人工及运输费用
四. 甲方保证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对设备所有的维修保养服务由乙方提供,任何除乙方人员外对设备进行拆卸、维修等而导致设备损坏,乙方将有偿对设备进行修复,并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应从乙方采购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耗材,由此引起设备故障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应为乙方维修工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劳动安全保护条件;
甲方应向乙方维修工程师如实提供设备使用、维护情况及其所知的故障、损坏的发送原因。甲方应根据乙方维修工程师的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资料、运行情况等,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在保修及本协议服务范围的内容
1. 甲方没有遵照乙方保养、操作手册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操作,导致设备故障或损坏。
2. 甲方自行外购更换耗材所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
3. 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装设备工艺等原因所造成设备损坏或故障。
六.费用的收取和支付方式
1. 乙方每月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全年维护保养服务费用为 元。本协议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50%,维保期满6个月时2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40%,维保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10%;
2. 如设备非正常损坏需要维修,仅收取相应的人工费和车费,现金或转账结算;
3. 如需更换材料,则材料费用另算,现金或转账结算。
4. 付款信息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开户地址:
七.违约责任
1. 乙方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令甲方满意的服务(在服务维修单上填写)甲方可延迟支付或拒付乙方的维保服务费。
2. 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维保服务费,乙方可在去函联系且得不到甲方正式答复的情况下不再提供相应的维修保养服务。
八. 不可抗力
如果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不能按照其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得到履行,遇有该不可抗力的事件一方应立即通过电话、传真或快递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由其所在地公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证明。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协议履行影响的程度,双方应协商决定时候终止本协议或部分免除本协议的履行或延迟本协议的履行。
九. 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将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 生效和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除非任何一方于本合同终止三十天前向另一方发出不续约的书面通知,本合同将以相同的条款和条件自动延续,直至双方达成签订新的设备维修保养协议。甲方应支付自动延续期间按比例计算的维保费。
十一. 签署和文本
本协议由双方各自授权代表签署,原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检验科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
第一条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徐州地区以内的用户,乙方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徐州地区以外的用户,乙方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5.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6.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7.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保养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四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设备合同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7.为保证乙方更好的为甲方服务,甲方检验科所用的试剂及耗材全部由乙方按不高于市场的价格提供。
第三条结算金额及方式
1.甲方按_________为单位时间,维修费共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
2.甲方当月所消耗试剂及耗材的金额,于次月25号之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