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保养合同【推荐三篇】

监控保养合同(精选3篇)

监控保养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所拥有的技防系统以及相关设备负责维修保养,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对技防系统的正常维护,对运行中发生的故障进行检修

维保范围:见附件一内所规定的内容

维保方式: 以一个年度为期限签定合约。

此次签约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2 工程性质:维护、保养技防系统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的检测。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甲方对乙方进入现场提供必要条件,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做好各项工作。

2.2 甲方负责提供竣工表、竣工图,以及安装设备的型号等相关资料。

2.3 办理证件。

2.4 甲方负责承担设备能正常运行后,在维保期内产生设备更新,维修设备总价在200以上的资金。

第3条 乙方工作

3.1 乙方按照竣工图、竣工表、设备运行状况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设备检测维 护、维修方案,并报经甲方认可。

3.2 乙方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检测工作,保证甲方技防系统设备运行稳定。

3.3 乙方以一切运行正常后的小区技防系统设施设计及验收实际情况为基础,进行维护保养。

3.4 乙方根据有关技防规范规定,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测、维修、标定。

3.5 乙方承担维护过程中总价不超过200元以内的材料、配件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

3.6保证甲方各种设备的安全,损坏要赔偿。

3.7遵守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

第4条 维修保养范围

4.1电视监控系统,它是安全技术防范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先进的、防范能力极强的综合系统。维护检测的内容有摄像机、监控主机、线缆传输设备以及一些周边产品,如云台、解码器、护罩支架等。在保修期内,对于人为损坏、恶劣气候、遭遇雷劈及其它不可预知的情况导致产品损坏、系统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畴.

第5条 维保工作计划及内容

5.1 每年度分十二次进行测试检修(即每个月一次),并且每次检修提前通报甲方核准及配合。

5.2 每次检测内容填写安防设备维保巡检记录表(具体格式见附件二),并有双方人员签字认可。

5.3每次检修后2天内提交本次检修报告一式二份交于甲方。

5.4在正常的维修保养工作之外,如发生系统故障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 现场检修。

第6条 服务标准

6.1 保证甲方技防系统设备运行正常。

6.2 乙方为甲方建立设备维护档案和维修记录,并严格保守甲方一切的机密,配合甲方技防系统和存储信息的安全使用。

6.3乙方应爱护甲方的系统设备,在维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技防系统的维护操作规程实施。

6.4乙方应本着节约、保用的原则,尽量降低甲方系统的维修费用。

第7条 质量检查和返工

7.1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合格。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担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7.2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8 条 质量保证

8.1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委托所保养的技防系统运行正常,不可抗力和人为操作造成的特殊情况除外。

8.2 乙方协助甲方共同使技防系统能通过保卫部门的检查、年检。

8.3 乙方对合同内范围内的设备维修后需呈报甲方验收签字认可,并且符合技 防技术规范。

第9条 维修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

9.1 维保费用为每年人民币 元整(即¥ ),分二次支付。

9.2 签署合约后3天内甲方付维保费总额之95%,即人民币 元整(¥ 元);待本维保合同到期后付余下维保总额的5%,即人民币 元整(¥ 元)。

第10条 违约责任

10.1在该协议的有效期内,双方应信守合约,若单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通过仲裁 或当地人民法院对违约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10.2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合约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至维保期满终止。

第12条 合同份数

12.1 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监控保养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揽甲方监控系统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确保整个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根据甲方有关要求,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综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维护服务合同如下:

一、系统概况:

1. 系统名称:监控系统设备维护服务。

2. 项目地址: 。

3. 服务性质:质保期结束后的系统维护服务及技术支持。

4. 服务范围:负责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每月维护服务费:

金额:人民币(大写) , (小写) 元。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 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

1.2 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1.3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以及其它工种的配合事宜。

1.4 甲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支付乙方相应的维护保养费用。

2. 乙方责任和义务

2.1 为系统正常运转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转。

2.2 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每月至少 2 次。服务内容详见维护保养项目及维护内容(附件)。

2.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

2.4 乙方维护保养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等各项规定。乙方保证严守甲方监控系统设备布局秘密,严防外界人员恶意侵犯。

2.5 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市内 8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节假日内除外)。

2.6 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更换零部件及维修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若设备无法维修而需重新更换设备时由乙方向甲方建议更换,甲方支付设备成本费,乙方免费安装调试。所有更换的设备及零部件保修一年。

2.7 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事故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维保期限:

本合同自签定日起生效,至维保结束日终止。以一个年度为期限签定合同,本次签约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维护保养项目:

1、前端采集、控制设备(摄像机):

A.外观护罩清洁,检查密封性能。 B.前端专业清洁。

C.前端系统测试。

D.电源、电锁、控制、视频接点检查,避免缠绕和松动。

2、 总控端系统:

A.每季度外观专业清洁。

B.例如:监视器:每季度屏幕外观清洁,采用专用镜头纸和屏幕清洗液。检查是否有着磁现象,进行消磁处理。

C.电源、控制、视频接点检查,避免缠绕和松动。

D.检查系统软件使用状态,备份历史数据。

六、付款方式:

1、费用分上、下半年二次支付,即上半年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 七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合同总额的50%向乙方支付;

2、下半年支付的时间是在下半年维保开始前的一个月内由甲方维保维护的现场管理处做出评定并认可后,将合同总额剩余50%即元支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情况做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甲方将按合同金额的 150 .00元 / 天 对延期进行处罚,在维护保养费用中进行扣除。

2. 由于特殊情况(非乙方原因所致),造成维护保养服务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维护保养服务时间和内容,不计入违约之内。

3. 由于甲方未按时支付维保费用,或未遵循协议中规定的条例,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乙方将按合同金额的 150.00元 / 天 对延期进行处罚,相应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应提交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所属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由于非正常原因(地震、洪灾、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火灾等)或人为损坏及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恢复正常工作所需经费由甲方支付。

4.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 补充条款:

甲 方: 乙 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监控保养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乙方为甲方承建防盗报警、电视监控系统工程项目,一年免费维护期已满。为保证系统设备的良好运行和使用特定立此协议。

一、服务项目的名称:

服务项目的地址:

二、服务范围:

(一)系统中设备的故障排除;

(二)系统中设备损坏后的维修和更换;

(三)系统线缆检查和维护;

(四)系统改造和升级的建议;

(五)用户操作人员的培训;

(六)每季度一次对系统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

(七)包括甲方原有设备的更换与维修(可以使用良品提供

备用)

三、结算方式:

(一)年服务费为人民币x元整,为全年乙方提供服务的维修检查费;

(二)服务费一年结算一次,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付给乙方;

四、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

(一)在系统发生故障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真实地报告故障情况、时间、出现故障前的运行情况;

(二)在乙方实施服务过程中,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并提供方便以进行维修工作;

(三)在乙方服务完毕后,甲方有义务在维修记录上认真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四)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进行费用结算。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的四十八小时内到达现场,检查并排除故障;

(二)确定设备损坏等原因无法完全恢复的,应将系统故障降至最低,同时写出书面的维修报告,确定解决办法和最后期限;

(三)服务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服务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相关规定;

(五)服务过程中,若甲方财产被乙方故意人为损坏且确认后,无论大小由乙方按现值赔偿;

(六)服务后由乙方详细填写维修单。维修单应包括项目名称、故障时间、故障现象 、解决时间、维修人、用户意见、用户签字盖章等项。

七、违约与终止:

(一)乙方不能按照协议提供及时的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可向乙方收取剩余服务费用的20%的违约金;

(二)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欺骗甲方,使甲方蒙受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扣除全部服务费做违约金;

(三)甲方不能按照协议结算,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四)由于双方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而造成的违约,需双方协商解决,并有备忘录备查;

(五)协议终止时需有书面材料通知对方并签字确认。

八、其它: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有效期至x年xx月xx日止;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定之日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 字: 签 字:

盖 章: 盖 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协议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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