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结合本合同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国营某某农场危房改造工程
1.2 工程地点: 国营某某某农场所属某某农场
1.3 承包范围: 某某农场农户住宅10户
1.4 承包方式: 土建工程包工包料
1.5 工程期限: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月 日竣工,共 天。
1.6 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同类工程项目的质量规范和要求,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
1.7 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项工程合同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包括围墙修建、门柱及各类税费),工程面积以发包方最终确认的面积计算。新建住房设计为砖混结构的平房,单户建筑面积有75.92平方米和87平方米两个户型,详细施工要求见施工图及说明,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或增减工程设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根据工程场地现场情况向乙方提出技术或质量要求。
2.2 开工前甲方须清除对乙方施工有影响的障碍物(乙方施工过程中的障碍物由其自行清理)。
2.3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和工程中出现的以下问题提出措施:
a:对未经验收签字的隐蔽工程和不合格的部位要求乙方进行返工。
b:对不按相关规程操作或现场混乱、干扰施工的不文明行为要求停工整改或按工程总价的10%进行经济处罚。
c: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的将中止合同。
2.4 及时进行乙方提出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并做好验收手续。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2严格执行工程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对邻近工序的施工造成干扰和妨碍。
3.3 严格按照蓝图及甲方的质量要求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工程验收所需的备案资料。
3.4 对隐蔽工程未经甲方认可和监理验收签字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3.5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3.6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施工垃圾消纳等工作。
3.7施工过程中对甲方的设施及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4.1 本工程以施工做法说明和《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工程是否合格以发包方最终的验收结果为准。
4.2 由于乙方原因或因乙方原因被甲方停工、返工、整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赶追,并不得以此为延误工期的理由。
4.3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乙方如果延期完工一天,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结算及支付的约定
5.1 乙方开工后,甲方先期预付 的工程款;
5.2 房屋封顶,甲方预付 的工程款;
5.3 工程完工,甲方预付 的工程款;
5.4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照法律规定留置工程总造价 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返还的时间依照同类工程国家规定的期限执行。
第六条 关于安全的约定
6.1 乙方在施工前应为职工办理职工工伤保险并向甲方报备职工花名册和办理职工工伤保险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6.2 乙方在施工前应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
6.3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职工进行加强管理,不得在非本项目区域内走动,施工中应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统一调度。
6.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的设备及现场设施,如造成丢失、损坏等,应照价赔偿。
6.5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犯《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及其它损失。
6.6 乙方的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及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7.1 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7.2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无效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8.1 本项目的现场技术交底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协议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 方:
负责人:
日 期:
乙 方:
负责人:
日 期:
甲方:贵州诚善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铜仁地区鸿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谊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乙方承接甲方玉屏紫气山农贸市场装修工程,具体事宜如下:
一、施工内容:由甲方指定的工程项目进行施工。 二、施工工程量:农贸市场:1、不锈钢电动卷页门工程(手动1樘,电动3樘);2、玻璃隔墙工程(用12mm钢化玻璃,木工板面括仿瓷,不锈钢压条等制作);3、天棚、墙面、及柱子仿瓷工程;4、灯具用节能型照灯;5、不锈钢电动门专线用(4mm2玉碟牌钢芯);6、电源线以地面平方计算(4mm2白付套线铅芯制作);7、砖砌玻璃脚台;8、木工板包水管柱面括仿瓷材料;9、换损坏的下水管工程;10、清理排污沟工程。
三、承接方式:由乙方采取包工包料形式进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甲方有更改的内容,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工程造价:叁拾陆万壹仟捌佰元整(¥:3618000.00元)包干。
五、质量保证: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同意的项目进行施工,保质保量。
六、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七、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八、保证金: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给甲方打保证金贰万元整,交付给甲方,工程开工完工后六个月内甲方返还保证金(贰万元)给乙方。
九、付款方式:以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给乙方,每十天拨付一次,第一次12月28日拨壹拾万元,工程完工甲方需支付乙方工程款叁拾伍万壹仟捌佰元整,其余工程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不出现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工期为40天)乙方不按时完工,超期一天罚款壹仟元, 提前一天奖励壹仟元,甲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造成工程不能按时完工,由甲方全权负责。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以上内容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开户行: 帐号: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开户行: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包修建甲方住宅房屋,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 工程内容
乙方包工包料方式承建甲方房屋建设项目工程。包括基础开挖、土方回填及主体建筑、地坪、散水、楼梯、内外墙粉刷(底层水泥沙浆,内、外墙面层用白水泥沙浆罩面)、屋顶女儿墙等。房顶采用现浇,所用钢筋为φ8国标钢筋,钢筋间距12公分×12公分,现浇板厚度12公分,钢筋配比按现行建筑施工规范执行。
房屋结构及其它具体要求以甲方提供图纸为准,图纸未明确标明事项以双方协商标准为准。
以该项目北侧道路西头路面以上+20公分为屋内±0.00基准(部分室内地坪低于此要求时由甲方临时指定)。
二、 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 工程价款:房屋建筑总面积约 平方米,包工包料每平方米为 元,具体结算面积以房屋建设完工后实测面积为准,护梯房不计算面积。计算办法依照国家建筑施工有关规定。该房屋建筑工程为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所有施工所需材料(水泥、沙石料、砖、钢筋等)、机械设备、工具、水、电、及保险费、杂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负责。
2. 工程结算按照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计算。在乙方基础开挖完工
后且钢筋、水泥、砂石等所需建筑材料运抵施工场地后甲方预付工程款人民币贰拾万元(¥20xx00元);在乙方二层屋顶整浇完成后甲方预付工程款壹拾万元(¥100000元);在乙方四层屋顶整浇完成后甲方预付工程款壹拾万元(¥100000元);其余款项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全部工程款98%,乙方将所建工程交付甲方。剩余2%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给予维修至合格。
三、 材料与施工组织
工程所有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按甲方质量要求采购运至施工地点供给施工过程使用。
1、砖:全部使用红色机制粘土砖,由乙方自行采购运至施工地点。房顶整浇板四周女儿墙高80公分宽24公分。
2、所使用钢材要保证质量符合国家相应工程质量要求,不能以次充好,以劣充好,以假充真。保证使用国标材料。
3、机械设备、工具、人员等:本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具、水电和施工人员由乙方组织安排,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保证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甲方不承担任何事项。
四、 双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程质量、进度,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监督。
2、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行国家建筑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施工,不能粗质滥造、偷工减料。要求墙面横平、竖直、灰浆饱满,灰缝均匀一致,钢筋混凝土构件内实外光,内外粉刷平整,阴、阳角顺直。如果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规范、规程而留下质量隐患,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力制止继续
施工,并责令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隐蔽工程在隐蔽前要征得甲方认可,认可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乙方负责施工安全,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由于外部环境导致的本项目施工停工,均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其支出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不能故意拖延工期,甲方除按约定的支付本项目建设款项外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4、工程进度:乙方积极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确保工程进度。该工程从动工之日起,净施工期为 个月,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不得停工延误工期。延误一天扣罚工程款总额的0.5%。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及时预付相应的工程款。
5、乙方因本工程建设产生的相关债权与债务均归乙方自主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负责完成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工作。若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乙方不进行缺陷修复,甲方扣除质量保证金,一年缺陷期满无质量问题,将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五、 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手印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工作完成,乙方对内、外债务结清完毕后自行失效。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