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垃圾清运项目承包合同(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大修现场指定区域内存量检修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清运地点及垃圾数量
甲方大修现场堆放的检修垃圾,约1200立方。
二、服务期限 完成清运期限 天,自 ___x 年 月 日至 ___x 年 月 日止。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捌万元整(小写¥:80000元整),该价款包括并不限于运输、填埋等一切费用,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增加费用。
2、本项目无预付款,于垃圾清运处理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二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3、结算方式为:汇票或转帐,乙方在向甲方要求付款时必须提交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检修垃圾由乙方清运并负责填埋。乙方自行寻找垃圾堆放及填埋地点。如果因填埋地出现环境污染等一切事宜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2、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跑冒滴漏”等不符合检修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检修垃圾清运如有增量,经双方对增量确认无误后,垃圾增量的费用,可以参照本合同的单价确定(即1200立方/8万元为标准)。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5、乙方须按本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检修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7、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三天,否则视为逾期完工。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上述垃圾清运工作,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
2、乙方清运检修垃圾过程中,被有关单位、个人书面投诉或者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
3、乙方逾期完工的,应以逾期的天数按合同总价款的日千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4、因乙方的原因,甲方被有关单位、个人书面投诉或者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于签字或盖章后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单位餐厨垃圾清运管理,根据《北京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办法》以及市、区政府有关餐厨垃圾处理工作要求,甲方安排餐厨垃圾清运服务,乙方配合甲方清理餐厨垃圾。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有关餐厨垃圾清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落实餐厨垃圾清运合作单位,并落实合作标准。
2、甲方负责安排规范餐厨垃圾处理及清运场地。
3、甲方根据餐厨垃圾总量确定垃圾运量,确保垃圾正常清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好餐厨垃圾收集、分类、搬运等日常管理工作。
2、乙方须将餐厨垃圾装入绿色120L(升)标准的收集容器内(见《垃圾收集容器产品技术要求》),并保证餐厨垃圾装载不外露,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外观干净、整洁、无破损。
3、乙方负责根据上述标准及垃圾量,相应购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如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因破损等原因影响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及时更换。
4、乙方严禁将塑料、纸类、金属、玻璃、织物、建筑垃圾等非餐厨垃圾装入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内。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将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存放在指定餐厨垃圾处理及清运场地,并规范码放。
6、乙方不按本协议中明确约定的餐厨垃圾分类标准清理垃圾,影响甲方餐厨垃圾整体清运工作开展的,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三、餐厨垃圾清运量
乙方每日需要餐厨垃圾清运量为 个标准桶(120升),乙方餐厨垃圾清理数量发生变化时,须提前3天告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协调解决餐厨垃圾清运。
四、餐厨垃圾清运费用
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政府出台新的收费政策,重新签订清运餐厨垃圾协议,协商未果原协议终止。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
20__年 月 日 至20__ 年 月 日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创造 小区/大厦良好、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 小区/大厦的装修垃圾委托乙方清运,现双方一致同意签订协议。
一、服务事项
1. 项目名称:
2. 项目地点:
3. 服务事项:
(1)甲方负责 小区/大厦产生的建筑垃圾一并委托乙方进行清运、消纳处置。
(2)乙方负责 小区/大厦的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工作,于每日 : - : (时间段)负责垃圾的清运工作。
……
4. 承包方式:
二、服务期限
1.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注:不超过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为宜)
2. 双方经一致确认,同意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的前两个月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为合同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乙方如不能完成本合同的保洁规定或经甲方认定乙方无能力完成本合同的约定,则本合同无条件终止,乙方须自行退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将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乙方在本合同试用期内的服务费用、考核标准等均参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试用期完毕后日内按考核结果据实予以结算。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与项目所属第三方项目开发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提出合同疑义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不适用违约条款,甲乙双方应予合同解除后日内结算费用。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方与 小区[开发商/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则本合同自动同时终止、解除,双方互不视为违约,并按实际秩序维护服务期限结算费用。
三、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1.服务期限内的垃圾清运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00)。该费用为甲方就乙方所提供的服务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2.垃圾清运服务费采用先服务后付款的方式。甲方每1个季度支付一次垃圾清运费用,乙方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检查监督结果,与乙方确认该月的月结费用。
3. 垃圾清运费用已经包含如下费用和开支(注:根据实际情况描述垃圾清运费包含内容):
(1)乙方员工工资福利(包括:工资,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统筹保险、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延期加班费、双休加班费、高温费、公积金、残疾人保障金、工作餐费、通讯费、交通费、过节费、年终资金、服装费、住宿费等);
(2)垃圾清运所需工具、器械的采购费;
(3)法定税费;
(4)乙方利润;
(5)其他为完成约定标准的垃圾清运工作而发生的所有开支。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按协议约定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2. 协调甲方部门和人员为乙方作业车辆和人员进出及作业提供方便。
3. 甲方有权对乙方垃圾清运人员违反小区管理制度的行为给予制止和纠正。对不遵守小区制度的人员,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或要求更换。
4. 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的垃圾清运工作。
5. 甲方有权依据合同及附件生活垃圾清运方案要求,对乙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并要求乙方达到质量标准为止。
6. 甲方有权对派出人员的服务品质进行监督和管理,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派出的不合格人员在甲方提出要求后的7个工作日进行更换。
7.如乙方工作质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未能达标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款项将从甲方尚未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如乙方剩余款项不足以支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除甲方不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8. 甲方应积极采纳乙方在垃圾清运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准备齐全各种垃圾清运和消纳的有关手续、证件,并且自找垃圾消纳场所。乙方的垃圾运输及消纳方式应符合政府等有关部门要求,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进场后三天内提供有关保险手续证明文件、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完全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不存在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如乙方的工作人员不能适当履行本合同,甲方要求更换的,乙方应予更换。
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但与甲方不存在隶属关系。乙方保证清运服务质量达到协议的标准,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4. 按协议约定完成垃圾清运作业内容、工作频率和质量标准,按协议约定的服务时间和条件如期完工,确保服务质量。
5.乙方垃圾清运人员在清运垃圾时,应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行走,并保证清运工具及垃圾桶外侧的清洁、无异味,确保垃圾房内及周边、运输车途经路段路面干净整洁。清运时做到装满、不散落,装完后清扫干净垃圾房,做到车走地静、不扬尘、不遗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