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揽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次年春节前场地泥坯烧完停火为止。
二、生产任务及目标:以折20孔砖为标准,全年产量2400万块。
三、承揽金的计算:按二十孔为标准包括装车718元/1万,品种砖的折算标准9.5砖0.66,十三孔砖1.33,17孔、14孔按按0.8。
四、承揽风险金、留厂金和工人工资发放:
一、承揽风险金:乙方自愿一次性缴纳承包项目风险金 陆万元整,年底完成好各生产任务后返还,不计利息,交清上述款项签订合同生效。合同订后必须在20xx年1月底前工人进场制坯车间大窑车间开工的准备工作,正月初八前报到厂里上班。
二、留厂金的管理:全厂职工自20xx年3月起每个工人向甲方缴纳每月工资额的20%,从10月起不再缴纳,如中途离厂一律不予返还,本岗位人员在3日之内及时补上的甲方扣除每天每人100元余多部分由乙方所得。
三、工资发放:本月所发生的一切劳动工资在下月的10日前计算造册,20日前后发付。
四、借款:按合同风险金总额不超过50%,甲方以8月份起一律不再借生活费和其它借款。
五、工伤事故管理:200元以下乙方自负,201元以上甲方负责60%,乙方负责40%。
六、严肃坯场管理界限:为了提高产量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必须加强坯场管理(1)掀盖油布要及时,确保大窑车间有干坯进窑,如通知掀盖油布不掀不盖的每条龙子每次扣罚10元,如不盖而被雨淋和倒塌坯场的按每块扣5分,同时由本人把废坯拉到废坯场地,如本人不拉的由承包者叫他人清理,按每块3分扣除。本条除特大自然灾害因素除外,并且总额平衡作一定的奖励和赔偿。
七、承揽范围:
从供土箱起到红砖装上车为止。具体:打煤渣加煤渣、供土箱供土人,机房所有人员,晒坯、放风、拉水坯,场地管理与清理,掀盖泥坯,进窑、装窑、出窑、封门、打灰,场地道路水沟,清理砖场窑棚上龙康、烧火、包括切坯所用的油,钢丝、油布、草帘、吊带,电瓶车充电费、装车及劳动保护用品和返坯,电瓶车修理费。
八、奖罚标准:全年生产20孔2400万奖不罚,如每超100万奖励4000元。
九、装车人员的配置与装车费计算标准
1、专职装车人员不得少于12人,如少于12人而装车不及时又装不上造成开好票的车而退票的,按第5条执行。
2、车辆多时两车必须安排好人员加班装车,必要时停机装车。
3、砖坯进库20孔坯每万110元,远地段打高方另加每万30元(20层高)。
十、其它有关事项和各项管理要求与任务。
1、质量管理以工作要求
(1)半成品质量管理:严格做好盖草帘、放风的管理,不符合标准的坯不进入坯场,发现真空不达标立即停机检查直到正常后开机,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2)成品砖的管理,进窑、出窑特出一个轻字,装窑要听从生产厂长和车间负责人的指导,根据不同的产品,不同的内燃高低,通知装窑的密度,火眼对准,装窑到顶,严格做到边上到边,边窑中稀上紧的原则。成品红砖质量不合格影响销售价格,乙方必须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在次月的发放工资中扣除。
(3)出窑要做到轻字原则,打墩要准齐,听从负责人的安排,断砖、黑头砖、老虎砖、断砖一律不得打入墩子内,严禁缺数,打墩时必须从头打长条,不得半中央起头打墩,以上情况一旦出现从重处罚。
4)砖场各品种每个砖墩的块数:20孔砖125块,13孔100块10块打底,14孔砖、8.5多孔、7.5多孔多为200块,不得降低砖墩高度。
2、一切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负包括改变劳动工具,设备改造,铁锹由甲方负责,改变劳动用具的由乙方自负。乙方无故损坏甲方的设备工具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3、如开机时间在晚上甲方不负责夜餐费。
4、民工房管理(1)甲方每月补贴乙方电2400度,多余部分由乙方自负,计价0.525元/度;(2)民工房前后地面沟道清理、锅炉工送茶水,烧开水、洗澡水、清理冲洗厕所都在承揽范围。乙方自行解决茶叶。
5、甲方一律不承担装车人员的夜班费和加高费、高温费同时一切车辆做到谁到谁装,不得向车主要小费,如有发现每次罚款50元,而装车不及时而造成车主退票的每次罚100元。
6、在厂内不准烧电炉,电水壶,煤炉及电器设备,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电线,不准偷拿厂内厂外财物和当地农民的农作物,如有发现每次每人罚款500元,不准损坏甲方的一切财物,如有发现按损坏物品的二倍罚款,不准打架,赌博,破坏社会治安等。每个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厂规厂纪和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乙方老乡来过夜,必须到厂部登记手续,如发现老乡来厂过夜,不到厂部登记,厂方有权通知派出所连夜带走。
7、外来职工进入甲方必须办理身份证登记手续,如公安机关要求办理户口暂住证时必须严格执行,费用自负,同时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不准在厂内养鸡、养鸭,如有工人养鸡、养鸭罚款200元。
8、如合同到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完成好来年春节前的各项工作任务。此段时间的工作任务以合同期相等,方可结清所有承包风险金和培训金。
9、所有职工必须办理伤保,费用个人与甲乙双方各50%如因没有身份证而不办理保险的,由乙方负责。
10、废坯一定要拉到指定的堆放点存放,不得到处乱倒,否则按每块泥坯0.1元扣除,乙方窑灰及废砖一律拉到煤渣场。
十一、权力与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和服从甲方厂纪厂规和操作规程。
2、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未完成的工作,由甲方指出后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的工作,甲方有权派人完成,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如有违反上述条款影响甲方造成生产质量和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作出处理,赔偿损失,甚至扣押所有承包风险金和月度发生培训费作赔偿。
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认真执行,无论哪一方违约,使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于同等进行赔偿对方。
6、如遇到不可抗力等非人为造成的无法履行合同,双方不得追加赔偿。
7、总公司对本厂代理负责人一旦调整,与乙方无关。未尽事宜,再行商议作补充起到同等效力。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承包风险金到位全面生效。
9、签订地点:句容市白兔镇
甲方: 乙方:
20xx年十一月九日
承揽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_____,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之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揽甲方(吊顶及封窗工程等相关事宜,依法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甲方将吊顶及封窗工程以单包工形式交由乙方施工,如果实际工程量与预算之数量有差异,根据合同约定单价,依照甲方验收合格的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内容如有变更,具体以经双方签证确认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等合同文件 约定及其变更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双方其他合同文件约定或补充的内容为准;乙 方依法、依约对其承揽的上述工程承担质量保证和保修责任。
二、工程施工期限
1、本工程总工期 日历天,工期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因甲方原因迟延开工的,应以甲方开工令载明的实际开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如受不可抗力之影响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甲方认可并办理签证后,可相应顺延工期。
三、合同价额及付款方式
1.吊顶面积240平方,经协商按每平方 元。
2.封窗22个(2.6米×1.6米),经协商每个 元。
3.甲方承担乙方交通费用 元。
4.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款。(工程
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95%(据实结算),工程款总额的 5 %留作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三个月,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审核无异议的依约无息退还;)二选一
四、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施工资质配备相应专职专业施工人员,并及时办理完善本工程施工所需一切相关证件及手续,遵守本合同、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及变更约定,遵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应达到本合同及设计质量标准、功能和甲方使用需求。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维修、更换、重建的,以及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人员及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三个月。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提供确保乙方顺利施工条件并按合同要求及时付款。
2、乙方保证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时自负安全责任。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上门为甲方提供维修、更换等服务。
3、乙方工程质量未达到甲方验收标准的,乙方应及时返工直至达到甲方验收标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工程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准计息)。
2、乙方无故停工或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元。逾期 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要求支付违约赔偿金 元,相关金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补足。
3、乙方工程经返工后仍未达到甲方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要求支付违约赔偿金 元。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