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 应当配备专人负责货币收支和保管;
(2)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如差旅费)或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
(3) 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与财务相关的资料;
(4) 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制度规定需要完善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 向乙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车费;
二、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2) 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 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4) 按照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5) 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
(6) 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7) 对甲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并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8) 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9) 在次月的8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会计报表;
(10) 会计、税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三、代理记帐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 元,按月支付。
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本合同为代理记账服务的合同约定书,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乙方:聊城市唯沃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新东方国际C座10楼2106电话)
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三.(一)甲方义务
1.甲方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甲方要购买代理记账所需的凭证、账簿、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必须的财务用品,费用200元/年由委托方支付,国税局网上报税平台费每/年,该费用不属于支付的代理记账的报酬中。
3.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报酬元,不属于代理记账的范围的事项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报酬。
(二)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依法履行会计代理的职责。
2.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3.经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签名后,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向税务部门定期提供申报的纳税资料以及其他税务资料。
4.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对委托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拒绝。
6.对不符合会计做账要求的凭证票据等可以拒收并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代理记账的报酬按 季/年支付(预交),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暂为 1 年,从合同签字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条款如果有变更由合同双方协商。
五.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保管销毁财务资料和档案。
六.如甲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事项可以经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放)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订以下协议:
一、 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三)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三、 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材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5)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6)对委托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四、 代理记账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 元,按季预付,次月十日前付清。另外,乙方为甲方提供财务代帐服务的同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市内交通费、记账报表、办公文具费等由甲方支付。经协商一次性支付一年的账本报表费用 元,一次性支付一年的市内交通费用 元。
五、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代理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甲、 乙双方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需付给对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整。
七、合同终止: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时应当办理会计交接事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