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范文(通用23篇)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甲方因行政诉讼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政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提供处理委托事项的咨询意见;
代理甲方与对方或有关方进行交涉、协商或和解;
代理一审诉讼;
代理二审诉讼;
代理执行。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承认诉讼请求;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甲乙双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司法厅制定的《湖南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及相关规定,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在签订本代理合同后日内,以收费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人民币元整(小写:________¥元)。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
律师代理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同时由乙方开出发票为收讫。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长沙市外(包括远郊区县)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项,可以要求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合理确定律师收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第6—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三条第6—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已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存卷,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____年__月__日之日起生效,自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其他特别约定: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承办律师: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甲方(单位用):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包括(划√为确认,划______为否认):
□提供处理委托事项的咨询意见;
□代理甲方与对方或有关方进行交涉、协商或和解;
□代理一审诉讼;
□代理二审诉讼;
□代理执行。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包括(划√为确认,划______为否认):
□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承认诉讼请求;
□提起反诉;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签署、送达、接收法律文书。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因代理需要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与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本案诉讼标的额为 元。依据《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同意,按标的额的 %收取,共 元。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和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划√为确认,划______为否认):
□诉讼费 元人民币;
□仲裁费 元人民币;
□鉴定费 元人民币;
□公证费 元人民币;
□查档费 元人民币;
□差旅费(大连市内四区以外代理案件发生的) 元人民币;
□长途通讯费 元人民币;
□复印费 元人民币;
□翻译费 元人民币;
□资料费 元人民币;
□其他 元人民币。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不得向甲方收取除代理费和工作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乙方律师收取甲方所有费用须向甲方出具收取凭证。
□自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自 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方与________债权债务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双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因经济困难,本案诉讼费、差旅费、协调费等相关费用,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本案追回款额,甲、乙双方按比例提成。
甲方为____ %,乙方为____ %。
第三条 甲方必须积极及时提供本案全部证据,如实介绍情况,不得提供假证、伪证。
第四条 乙方负责本案一、二审诉讼直至执行完毕全部代理。乙方为全权代理,即代为承认、变更、和解、上诉、执行。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和修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终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应承担按比例提成罚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条 追回的款项,汇入由乙方指定的帐号,乙方按比例及时支付给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终结终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地 址:电 话:
传 真:邮 编:
乙 方:地 址:
电 话:0731—88275888 传 真: 邮 编:
甲方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政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提供处理委托事项的咨询意见;
代理甲方与对方或有关方进行交涉、协商或和解;
代理一审诉讼;
代理二审诉讼;
代理执行。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承认诉讼请求;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
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甲乙双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司法厅制定的《湖南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及相关规定,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在签订本代理合同后内,以 收费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乙方户名:
开户行:
乙方账号:
律师代理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同时由乙方开出发票为收讫。任何私
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
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长沙市外(包括远郊区县)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项,可以要求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合理确定律师收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第6—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三条第6—7项规
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已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
一方均有
权将争议提交□ 人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分会,按照提交仲
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存卷,本合同由
甲乙双方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自本项目
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
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特别约定: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年 月承办律师: 日
行政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编码:
电话:
邮箱: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办理有关购买________________的各项事宜。
二、委托授权范围(委托权限)
1、购买清单: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
品牌
数量
备注
2、总购入价应掌握在人民币________万元________之间。
3、所购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报酬
1、乙方如按合同约定圆满完成委托事宜,甲方给付报酬人民币________元。
2、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全部委托事宜,则按________元/件计算,作为报酬。
3、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购买到任何委托事项,则仅给付劳务费________元人民币。
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根据实际必需之要求,受托方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费用凭有效支出凭证由委托方予以报销,但是最高数额限定在人民币__________元之内,超过的费用部分由受托方自己负担。
五、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1、委托酬金在受托方完成委托事宜后________日内一次支付。
2、其他完成委托之必要费用先由受托方垫付,每星期五结算一次所有费用往来均通过银行结算。
六、委托授权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七、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对受托方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但不得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以随时研究协商。
2、受托方应认真负责行使委托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第三方恶意通谋,欺骗委托方。
八、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军事行动、政府法令、电讯部门故障及检修信道中断造成无法查询等)致使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2、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业登记注册委托代理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1.□ 企业名称核准
2.□ 申请设立登记
3.□ 企业变更登记
(1)□ 名称变更
(2)□ 法定代表人变更
(3)□ 注册资本(资金)变更
(4)□ 股东或股权变更
(5)□ 住所
(6)□ 经营范围变更
4.□ 企业注销登记
5.□ 企业改制
6.代理权限为:_________。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登记注册材料,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定金_________元,甲方领取“受理通知单”时,一次付清全部代理费用。
2.乙方接受委托,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上述代理登记注册事项,因登记材料或政策调整被核驳,需补交或及时修正,领取营业执照时限顺延。
3.乙方的责任:
(1)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保护甲方委托登记代理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护知悉的商业秘密;
(2)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登记注册材料齐备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业务;
(3)对甲方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业务,依约所收取的预付金,不预退还。
(三)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依法签定,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终止合同。
2.因甲方原因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预付金不能收回,并支付相应的用金,因乙方违约,应全部返还甲方已付的预付金。
3.合同履行期间,因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不能继续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已取得的预付金100%退还给甲方。
4.其他:_________。
(四)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代理合同费用:
金额:_________元,预付:_________元,欠付:_________元。
(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 协商
2.□ 协会调解
3.□ 仲裁
4.□ 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卫生:_________;
环保:_________;
消防:_________;
外经委:_________;
计划委:_________;
市商务局:_________;
计监局:_________;
建委开发: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
委托方(甲方)(盖章):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人(下称甲方):
代理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委托代理案件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特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委托乙方以公民身份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活动。
第二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担任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代理人,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参与仲裁活动、陈述事实、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仲裁请求和调解、和解,以及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甲方委托的劳动争议纠纷得以和解、调解解决,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由乙方代甲方签收,本劳动争议纠纷对方支付的赔偿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转交的赔偿款由乙方代为接收。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代理人相关费用及交纳办法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代理费用;
2、乙方代理甲方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因代理活动产生的文件、资料复印费、打印费、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查询费、咨询费等费用(以下简称杂费)_____元(大写:______元),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在收取此费用无需向甲方提供任何票据,乙方也不再向甲方主张报销任何费用。
第四条 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参加仲裁活动,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如乙方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所收杂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杂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事项或者撤回仲裁申请的,杂费不予退还。
第八条 甲方如未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支付杂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杂费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杂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杂费,并按杂费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终结包括:仲裁裁决、裁定、调解、庭外和解撤销仲裁申请)。劳动争议纠纷的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程序中继续委托乙方代理的,另行签订代理合同和协商相关费用。
第十条 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由于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活动需要,本合同由乙方保管,乙方可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的复印件。
第十二条 甲方完全明白民事案件处理的复杂性和风险,乙方只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委托代理职责,不承担额外的责任和事实风险、法律风险。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编号:产总代第号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甲方指定乙方为系列产品在地区独家销售全权代表。双方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缔结和履行产品销售合同及其他涉及产品销售的相关事宜。
第一条 乙方权限乙方负责甲方所生产的””系列产品在 地区的销售管理,权限包括:
(一)指定分经销人、建立销售网络;
(二)进行广告宣传和其他促销活动;
(三)参加本地区各展览会和交易会;
(四)乙方在地区内销售产品有权代表甲方签署销售合同,并协助甲方履行所有的销售合同;
(五)乙方负责地区的市场调查、客户意见反馈等市场信息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报告;
(六)乙方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向消费者提供因质量问题而带来的更换事宜,处理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
(七)其他由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经销的权限。
第二条 乙方专营权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在地区的产品销售。
(二)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转让地区总经销权。
(三)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相竞争的厂商代理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第三条 乙方的职责
(一)为维护双方的利益,努力尽责地履行委托事项,审慎地行使经销权限。
(二)应把产品保存完好不得丢失和破损, 因质量问题更换下来的产品如数交予甲方, 销售每个产品都登记存档,接受甲方的监督。
(三)保存与委托业务有关的决议、账册、通信等重要商业文件,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有效地监督分乙方的工作,协调分乙方之间的冲突,统一地区内的产品销售条件。
(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或变相提升、降低产品的市场零售价。
(六)应保持系列产品在地区的销售成绩,具体为每月销售产品件。
(七)必须向甲方提供全年和季度产品销售计划,明确告之销售网络。
(八)每批订购产品前天向甲方报产品型号、数量并预交20%货款, 乙方验货签收后付余下的80%货款。
(九)乙方不得跨地区销售。
(十)在本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都必须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等,不向任何方泄露产品的情报,保守商业秘密。(十
一)乙方负责办理产品销售地区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十
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制,法规按章纳税。
第四条 甲方的职责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提供真实的产品宣传资料,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
(二)必须按照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组织生产,保证按期供货, 产品的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如下条件:
1、系列产品的主要性能及用途是:
2、该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
①;
②;
③。
3、甲方必须保证产品的质量,乙方自订购之日起________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更换。(质量问题的确认需由甲方、乙方、用户____市质检部门共同办理。更换办法是乙方集中统一更换)。
4、甲方在广告策划、销售条件、合同履行方式等方面,积极配合乙方,在乙方就有关业务问题提出要求时,甲方应明确予以指示。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
第五条 奖惩
(一)乙方按照销售合同规定,如期完成了销售量,甲方奖励乙方规定销售量的%;超过规定销售量,则奖励多销出部分的%。奖品为甲方产品。
(二)甲方不能按销售合同规定全部提供产品,缺少部分的营业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不能按销售合同规定完成销售数量,缺少部分的营业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期限
(一)本经销协议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经销甲方的产品,需重新签订协议。
(二)本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聘请系列产品在地区的总代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请乙方。
第七条 终止
(一)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期满前六个月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____日通知另一方。
(二)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甲方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30天内,如置之不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三)当期满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持有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和其他文件交还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执行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乙方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的损失计算机公式为:(协议有效期内应销售总量-协议有效期内已销售数量)215;(甲方单个产品的价格-成本)
(二)本协议执行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甲方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乙方损失。乙方的损失计算公式为:(协议有效期内应供产品总量-已供数量)215;(销售价-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
(三)因乙方原因使本协议终止,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年内都不得经销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因甲方原因使本协议终止的,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年内不得经销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第九条 适用的法制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按中国现行有关法制、法令和条例执行。在本协议生效之后,由于国家颁布新的法制、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进行了修改,致使甲方或乙方的经济利益发生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各方的正常经济利益。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时,就仲裁程序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甲方和乙方都有约束力。第本协议的仲裁机构为:仲裁委员会。
第十一条 其他
(一)甲方允许乙方在接到样品后有一个月的试用期。
(二)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代表法人(签字): 代表法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委托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
第三条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根据律师_____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 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
第六条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终止委托关系,涉及_____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_____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规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编码: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方(投资者)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帐号:_______
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
乙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 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 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 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 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 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 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 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 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 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 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 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 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 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 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 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 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委托代理合同
重庆市_________所民/经/行/非字第_号
(甲方)因
一案,现委托重庆市第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_____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_____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
拍卖人(简称乙方),某某某某拍卖行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电挂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愿意就下述拍卖物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1、 拍卖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 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3、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
6、 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拍卖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条 拍卖物的交付方式:
第四条 拍卖方式:
第五条 拍卖期限: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二、 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某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 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乙方提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睥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 甲方应向乙预付受理费___元,用于某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属于某情况的,由乙方先行垫付;其金额在拍卖成交后,从所得价款中扣除。
五、 甲方应按成交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六、 乙方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七、 乙方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八、 拍卖过程结束,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通过其银行账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
九、 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十、 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 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之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条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拍卖的底价的 %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止。
委托人(公章)______拍卖人(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帐号______
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 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
委托旅行社(组团社)(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旅行社(地接社)(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关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旅行社委托合同书:
一、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经营资质
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地址设在法人代表:
旅行社责任险:
承保公司有效期:
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地址设在法人代表:
旅行社责任险:
承保公司有效期:
三、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并签订旅游合同书。
2、负责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价格并收取旅游款。负责向乙方支付旅游款,实行公对公账户,依法纳税。
3、根据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行程的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向乙方提供旅游行程确认件,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
四、乙方的责任
1、根据甲方旅游行程确认件的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做出向甲方回复是否接团的确认件,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
2、根据甲方旅游行程确认件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履行其责任。
3、负责向甲方收取旅游款,实行公对公账户,依法纳税。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就《旅游行程表》事项告知游客并签订组团合同。有义务告知地接社名称及游客购买游客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地接方服务接待质量情况并有义务协助、配合地接方共同解决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
3、为提高服务质量,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务质量意见信息反馈表的填报(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来执行。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是乙方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依据,同时该确认件也是双方之间的对单团的委托接待协议。
2、有义务使组团社及旅游者知晓旅游地区的民风民俗和有关规定及安全事项。
3、为提高服务质量,乙方应与甲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务质量意见信息反馈表的填报(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
七、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造成旅游团(者)损失或伤害,承担其赔偿责任。
2、如因乙方不履行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承担其赔偿责任。
八、旅游服务质量投诉责任
1、因甲方原因变更行程或因甲方提供给游客的行程、标准与乙方所确认的旅游行程不一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游客对旅游行程途中服务质量的投诉,乙方应积极配合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妥善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经济赔偿责任
1、如属游客原因,造成自身和他人损失至使该团行程延误,除承担自身损失还应承担给甲、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餐饮、住宿、交通、景点、导游服务缺陷,涉及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应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相关规定对游客进行赔偿。
3、因乙方违约,游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依据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处理。
4、因甲方工作过失造成旅游者的损失,属旅行社责任保险赔付范围内的由甲方承保公司负责赔付。
5、因乙方工作过失造成旅游者的损失,属旅行社责任保险赔付范围内的由乙方承保公司负责赔付。
6、因游客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甲、乙、游客三方应采取补救措施,使损失减轻到最低程,并共同配合当事人向承保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司索赔(如游客没有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
十、团款或旅游款的结算:
团款或旅游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实行对公帐户;禁止任何团款或旅游款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或银行卡的行为。如涉及乙方经济赔偿责任,按旅游所属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议内容处理。甲方不得以其为借口恶意拖欠乙方团款或旅游款的.结算。
(一)团款或旅游款实行全款接团的方式,即:甲方必须全额支付旅游团的地接费用,乙方才对甲方委托的旅游团进行地接操作。
(二)团款或旅游款实行预先支付50%的接团的方式,即:甲方必须在双方确认旅游团队后并且在该旅游团队出发前一天支付该旅游团团款的50%的地接费用,乙方才对甲方委托的该旅游团进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50%必须在该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前三天内一次性付清。
(三)团款或旅游款实行预先支付70%的接团的方式,即:甲方必须在双方确认旅游团队后并且在该旅游团队出发前一天支付该旅游团团款的30%的地接费用,乙方才对甲方委托的该旅游团进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30%必须在该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前三天内一次性付清。
(四)团款或旅游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起,进行月结算。具体时间为次月日至日为甲方结清上月所欠团款。超过次月5日,甲方应写出不能按时付款的情况说明书并自次月6日起按当时中国人民银行货款利息计算标准,支付给所欠乙方团款或旅游款(利息)或违约金。
十一、合同附件
1、旅游行程确认件原件或旅游行程传真确认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游客签署的旅游服务质量意见反馈表、证明、协议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签订地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
委托方因与________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法律规定,委托________为委托方的代理人。
代理期限为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执行________结束。
委托权限:
全权代理(包括提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出或接受调解,代表委托人在调解协议、和解协议上签字,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领款项等。)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
负责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国办所、合作所)
电话: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 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三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四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 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一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 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 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
第七条 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二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 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 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一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二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三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四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一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 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四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五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开设资金账户
第三条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账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账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账户。
第五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条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账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乙方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的;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责任、乙方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当甲方遗失证券账户卡、身份证、资金账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一、三十二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五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六条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账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七条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九条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条所指情形发生。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办理自助委托协议书
(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系统买卖有价证券业务签署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办理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开户时需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愿对所提供资料产生的结果负责。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办理变更手续。如未及时变更而导致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必要时可不定期通过自助委托系统变更交易密码(以下简称密码),因密码遗忘甲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向乙方申请重新设置密码。使用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示为甲方亲自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密码泄密造成证券被盗买盗卖)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操作时务必根据电脑屏幕或电话语言提示谨慎操作,因操作失误而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对甲方在证券交易中可能遇到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停电、通信故障、机器设备故障等。
五、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买卖证券的一切数据一律以乙方电脑资料为准。
六、甲方的证券账户卡和交易磁卡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向乙方申请挂失,挂失受理生效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应参照乙方规定选择下列自助委托方式(请填写“是”或“否”)
1.电话委托()
2.刷卡委托()
3.热自助委托()
4.远程委托()
八、本协议为《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执行。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地 址:电 话:
传 真:邮 编:
乙 方:地 址:
电 话:传 真: 邮 编:
甲方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政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提供处理委托事项的咨询意见;
代理甲方与对方或有关方进行交涉、协商或和解;
代理一审诉讼;
代理二审诉讼;
代理执行。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承认诉讼请求;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甲乙双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司法厅制定的《湖南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及相关规定,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在签订本代理合同后内,以 收费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乙方户名:
开户行:
乙方账号:
律师代理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同时由乙方开出发票为收讫。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
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长沙市外(包括远郊区县)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项,可以要求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合理确定律师收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第6—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三条第6—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已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人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分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存卷,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自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特别约定: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年 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代理方):
地址:
电话:
一、代理委托和代理期限:
甲方将其拥有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图书________等共____部(详见第三条)委托给甲方独家代理。代理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共____年(以最后一年当年电子版权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结算日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内容如下:
2.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权益,与电子版权的使用方进行相应的谈判、签订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复印件形式送甲方备案。
3.甲乙双方同意:电子图书的数据统计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结算金额和结算时间均以电子版权使用方的服务器、软件和其他约定的统计记录为准,由乙方核准后,加盖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备案。
4.乙方有义务通过各种技术和统计调查手段,_____验证电子版权使用方所提供的数据的准确性,维护甲方利益。同时,乙方有义务广泛监督甲方电子版权在互联网和电子出版领域的合法使用情况,并及时进行交涉和谈判,维护甲方权益,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甲方。乙方定期将甲方电子版权的总体使用和推广情况汇总,向甲方通报。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电子版权,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与使用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分配比例和结算方式,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电子版权收入的_______%收取服务费用。
6.结算方式:乙方有义务向电子版权的使用方及时催要甲方的应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结算到期时并扣除乙方应得的服务费用后,保证甲方的应得收入及时到帐。
7.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电子文档不被非法使用,保护其知识产权,并不得更改其图书的所有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拥有著作的电子文档和书籍以便乙方制作电子图书;甲方对其所声明拥有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承担相应责任,并应保证所提供的文档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文档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关权益所引起的纠纷。
9.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期限内,不将其声明拥有的、并已委托给乙方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再将本合同所涵盖的代理权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仍拥有自行使用其电子版权的权利。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收回授权或继续续约。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间,代理方由于经营困难、业务转向等原因造成无法有效行使代理权,则授权方可收回授权,自行处理与其电子版权相关的一切事务。
三、授权范围:
1.甲方同意将其已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委托给乙方代理,详细清单见附录。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所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预先委托给乙方代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如下:
二、工艺要求:按双方共同确认的文字、图案、材质及尺寸进行制作。(供方收到需方预付货款后10日内提供产品小样5-10个,经需方确认后,按供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制作)
三、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及验收:按照国家轻工行业QB/T3562-19x玻璃酒瓶)标准执行,料色以样品为准。
四、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 ,费用由 需方 承担。
五、包装标准: 纸箱包装 ,费用由 供方 承担。
六、交货时间: 预付款到帐,打样确认合格后30天内交货。
七、交货地址: 供方仓库 。
八、交货数量:按生产实际数量交货。
九、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完毕,需方预付总货款的50%,供方组织生产。生产完毕,发货前付清余款。供方因需方玻璃酒瓶订购数量较少,供方不能开税票给需方,供方只能开本单位收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作为发票提供给需方。
十、质量异议及处理方式:需方在收货后应及时对产品进行检验。货到7日内,需方未向制作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则视为合格。
十一、 违约责任:如有违约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申请仲裁或提出诉讼。或由供方所在地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 合同执行期间,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纸或传真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 双方经传真件签字盖章认可的合同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担任甲方 一案第 审(仲裁或非诉讼活动)的委托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 的 纠纷案的第 审(仲裁、非诉讼活动)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对甲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坚持显然违法的要求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履行或要求撤销合同,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依法调查取证,陈述案件事实,进行辩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或撤回诉讼请求,参加调解并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代收法律文书以及 。
①甲方不授权乙方的权限,应在本合同中进行删除;
②具体的授权范围,可由甲方与指派的承办律师在授权委托书中书面进行确定;
③甲方与乙方承办律师签订授权委托书以后,视为认可乙方指派的律师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 日内先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 元。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代理费,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因律师办案需要产生的调查、差旅、住宿、复印等办案开支,有甲方按实际支出负担因甲方不负担上述费用导致律师办案受阻的,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七、甲方在收到一审判决(仲裁)文书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应按一审判决(仲裁)文书确定的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甲方在收到二审判决(仲裁)文书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应按判决(仲裁)文书确定的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如甲方一审(仲裁)胜诉,二审(诉讼)不委托乙方进行代理的,甲方应按一审(仲裁)文书确定的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如甲方分期收到判决(仲裁)文书确定的款项,甲方应在受到每笔款项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按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通过非诉讼活动甲方权利得以实现的,甲方应在受到每笔款项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按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如甲方分期收到款项的,甲方应在收到每笔款项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按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前款所规定的数额,如落实为实物的,甲方应按实物的市场价格,依照上述约定(按市场价格的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估价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与乙方各半负担,在乙方所得的费用中扣除。
甲方不按上述约定,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的,除应按上述约定向甲方补交代理费用以外,还应按乙方所得款项的20%再向乙方承当违月约赔偿责任。因甲方的请求未得到法律的支持,乙方依照本协议第六条所收取的费用,乙方不向甲方退还。因甲方的部分请求未得到法律的支持,乙方依照本协议第六条所收取的费用,乙方不向甲方退还,甲方按得到支持部分所确定的款项的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如甲方得到支持的权利落实为事物的,按本条第六项的约定处理。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甲方依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费用之日起生效,至本案审终结止(审结的方式包括: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九、特别提醒:
特别提醒一:
因本合同在甲方的利益得以实现以后,甲方向乙方补交的代理费用数额较大,故提醒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或向乙方做详细咨询,慎重签订。
特别提醒二:
①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自行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或撤回诉讼、仲裁、非诉讼活动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甲方除不得要求乙方退还该费用以外,还应按照与乙方在诉状、仲裁申请书或笔录中确定的请求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②甲方向乙方或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提交证据原件的,应当向乙方索要凭证。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并订立书面协议或以相关笔录确认。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