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饰工程总代理合同(精选7篇)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本工程设计师:
施工队负责人:
按照《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定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形势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元,人民币圆整;其中管理费¥元,人民币圆整;
3、工期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付款方式:
(1)第一次:签合同当日,甲方应付工程总款的%,¥元,人民币圆整;
家装施工合同范本(一)(2)第二次:工程至饰面工程完工,甲方应付工程总款的%,¥元,人民币圆整;
(3)第三次:验收合同三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款的%,¥元,人民币圆整;
5、工程保修期:两年
6、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家装工程报价表,并以家装工程报价表为准;
7、工艺做法详见家装工程报价表(附表二);
8、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二、合同细节说明:
1、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进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空或部分空出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定协议。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3)负责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文明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护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3、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停电、停水、停气);.因甲方违约造成暂停施工;.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付误工费;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合同期相应顺延。
4、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本单位以验收标准为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与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家装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饰面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接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验收合格后填写《家装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六。
5、工程变更:
(1)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见附表三《家装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和工期;
(2)因变更产生的增项款按100%与二次工程款同时交纳;
(3)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6、工程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数。
7、材料供应:
(1)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每项目动工前两天到达施工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3)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必须列在合同中并由乙方签字认可。甲方所供应材料应是符合设计与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因甲方供应材料造成工程延误或质量问题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8、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文明操作规范》;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文明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为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第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整改,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工程造价3‰的违约金。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一方提出解除合同,责任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在赔偿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后,并按合同额10%承担违约责任。;
10、合同争议
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1、其它约定
(1)甲方房产所在物业管理部门所施工押金及各种管理费用等物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办理工人施工证件的费用,如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
(2)方对乙方人员的工作、施工质量、服务等不满意时,可向乙方投诉,乙方有义务进行协调处理。
12、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发包方:
委托代理人: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6工程期限日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
金额大写:
报价单应当以《四川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四川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四川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材料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
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市场主办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被委托人):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施工地点:
______区(县)______路(村)_____弄(巷)______号_____楼_____室。
2、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 。
3、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表一)。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_______天:(日历)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工程保修期:______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
其中:设计费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元。
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_元;
余款:______元,工程验收后一次付清。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正式收据)。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
甲方提供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签字,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并提交购货发票,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作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
1、甲方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4)如确实需要拆革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赶工费,待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工费后再行赶工。
(7)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2、乙方
(1)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 审定并签字认可。
(2)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乙方委派: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六、施工安全与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遵守1993年7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工程施工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签订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所引起增减费用,可在工程结束时,一并结算。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革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工程质量按1997年9月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庭装饰质量规范》以施工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合格标准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委托方(甲方):
地址:
设计方(乙方):
设计证书等级:
地址:
依照《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有关事宜进行磋商,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二、施工图纸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日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3、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甲方职责
1、按时提交设计前资料,并保证其质量以及合法性。
2、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设计费。
3、出于设计需要,甲方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设计。
四、乙方职责
1、按期交付设计图纸。
2、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
3、若图纸需要修改的,乙方应积极配合,若是增加设计内容,可要求增加设计费。
五、设计费与结算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约定先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________%,作为定金,开工后直接作为设计费。
2、当乙方完成初步架构时,甲方应予以确认,并支付设计费___________元。
3、当乙方完成平面图时,甲方予以确认后,应支付设计费___________元。
4、当乙方完成全部设计时,甲方在确认后,付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六、其他约定
1、若甲方要求在施工期间,乙方仍须在场,则须另行商定该费用。
2、若乙方设计期间,甲方要求更改设计方案,则工期相应顺延,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七、违约条款
1、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不能及时交付设计成果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设计费的,应当按照设计费的______%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责任方应及时通知守约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附则
1、因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被委托人):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施工地点:
______区(县)______路(村)_____弄(巷)______号_____楼_____室。
2、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
3、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表一)。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_______天:(日历)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工程保修期:______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
其中:设计费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元。
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_元;
余款:______元,工程验收后一次付清。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正式收据)。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
甲方提供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签字,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并提交购货发票,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作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
1、甲方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4)如确实需要拆革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赶工费,待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工费后再行赶工。
(7)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2、乙方
(1)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乙方委派: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六、施工安全与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遵守1993年7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工程施工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签订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所引起增减费用,可在工程结束时,一并结算。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革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工程质量按1997年9月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庭装饰质量规范》以施工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合格标准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2、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__天以上,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视情况予以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家庭装饰市场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附件计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表
附表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号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表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工艺质量说明
附表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一地面铺设部位
二墙体工艺造型部位
三天棚制作部位
四门窗、暖气罩
工程变更单
附表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变更内容原设计新设计增减费用(+-)
详细说明:
序号分项工程名称
一家具
二卫生间、厨房制作部位
三隔断
四电气、水管、工建改造部位
五电气、其它
注: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工程验收单
附表五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序号验收项目名称验收结果
整体工程验收结果
开具工程保修单:编号保修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年____月___日止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
工程结算单
附表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
合同原金额
2
变更增加值
3
变更减少值
4
甲方已付金额
5
甲方结算奕付金额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
工程保修单
附表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用户姓名联系电话
装修房屋
地址
设计
负责人施工
负责人
进场施工
日期竣工验收
日期
保修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注:①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_____年。
②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③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_____。
④本保修单在甲方签字、乙方签章后生效。
监督电话:__________
委托方:
姓名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住所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
联系电话____
被委托方:
企业名称____
法人代表____
企业所在地址____
证书编号____
邮政编码____
联系电话____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____室____厅
3、施工面积____室____平方米____厅____平方米厨房____平方米卫生间____平方米。
4、施工内容
5、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
6、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7、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8、施工总价____元
其中:材料款____元
人工费____元
其他费用____元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使用材料品种、规格、名称
2、工艺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中国轻工总会制定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施工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充合同。
5、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后起为____年,保修费用由现任方负担。
第三条 价款支付
1、包工包料者合同签约后预付____%价款,余款竣工验收后一周内付清,如拖延付款,每拖延一日罚所欠款项的____%。
2、包清工者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施工过程如有项目增减,双方应签补充条款增减价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如约保证质量,应返工,费用自负。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乙方支付损失费____元。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甲方支付误工费____元。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经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5、合同生效后,履行期届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价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因擅自解除合同,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6、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五条 争议处理
1、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向当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
通过仲裁解决。
通过诉讼解决。
第六条 合同变更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要求变更内容,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签约手续。
2、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第七条 补充条款
第八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视需要送有关部门。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______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______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家庭居室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
3、工程承包方式:
4、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为了确保质量,工期可适当延工。)
第二条施工场地要求
1、开工前三天由甲方负责进行清场腾场地,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等。
2、甲方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用水、用电,并要保证施工用水用电畅通。
3、房管、消防及物业管理对房屋装修的各法规、条例及相关手续,均由甲方负责。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设备管线,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由甲方负责做好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第三条 工程变更
施工过程中甲方如要求有变动,则须报请该工程负责人批准,由设计师据情提供新方案且经甲方重新签字认可,方可生效。施工现场人无权私自更改。变更部份增加的人工、材料等全部费用甲方承担,按实际数量计算,单价不变,如属新立项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工期顺延。否则乙方有权按原图施工。
第四条 工期变更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工程变更或非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他自然、非自然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若因双方配合问题引起的工期延误,乙方不负责任。
第五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每个单项施工应分段查验(包括隐蔽工程),每种代购材料须请甲方配合乙方验收。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发出书面通知,甲方需在三日内到场验收,若超时未验则视为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算后,办理移交手续。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二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3、承诺范围为因乙方装修施工质量而出现的破损,由乙方保修。如属于甲方人为损坏及不可抗拒自然力或甲方自购材料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则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4、乙方负责终身维护,并只收取材料与人工的成本费。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元整。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上表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增补项目款随补随付。
3、工程验收合格,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清单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没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后次日内支付所有工程余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一方未严格履行本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相对应的损失(至少按装修合同总额15%罚收)。
第八条其它约定条款
1、在装修过程中,若因乙方不符合本合同要求施工而产生的质量问题,则乙方应负责相应返工费及负担有关所需材料费。
2、若因甲方项目的增补,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以双方确认的工程变更所规定的时间顺延。
3、装修税金由甲方自理,甲方确定的材料品牌和等级,只要符合要求,乙方有权选择有信誉的商家购买。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工程预算单,已得到甲方的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时单价不变,数量则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对此双方已不再有异议。
3、本合附包括甲、乙双方签字的《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各一套,《工程预算单》一份。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4、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所签署的有关《工程变更单》、〈工程验收单〉、〈甲乙双方装饰材料供应明细表〉等文件均可作为工程完工时双方的结算依据进行结算。
5、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