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经买双方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1、
允许溢短_________%
2、成交价格术语:_________(fob cfrcif ddu_________)
3、包装:_________
4、装运唛头:_________
5、运输起讫:由_________经_________到
6、转运:允许 不允许;分批装运:允许不允许
7、装运期:_________
8、_____:由_________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_____险,另加保_________险至_________为止。
9、付款条件:
买方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100%的货款用即期汇票/电汇送抵卖方。
付款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____天付款跟单汇票,付款时交单。
承兑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____天承兑跟单汇票,承兑时交单。
10、单据:卖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托收。
整套正本清洁提单。
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装箱单或重量单一式_________份。
由_________签发的质量与数量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
_____单一式_________份。
由_________签发的产地证一式_________份。
11、装运通知:装运完毕,卖方应即电告买方合同号、品名、已装载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等。
12、检验与索赔:
卖方在发货前由_________检验机构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书。
货物到达目的的口岸后,买方可委托当地的商品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复检。如果发现货物有损坏、残缺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须于货到目的口岸的_________天内凭_________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书向卖方索赔。
如买方提供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的口岸之日起_________天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_________天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应由_____公司、运输公司或邮递机构负责的,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14、争议之解决方式:任何因本合同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提交中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按该会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地点在中国深圳。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5、法律适用:本合同之签订地、或发生争议时货物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被诉人为中国法人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除此规定外,适用《_____国际货物销售公约》。
16、文字:本合同中、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文字解释上,若有异议,以中文解释为准。
17、附加条款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和长期合作的愿望,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出口其各种外贸出口产品给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户(以下简称“外商”)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本协议体现的宗旨是甲方的业务由乙方代理出口,乙方的业务由乙方自行出口。谁的业务谁受益。
第二条、甲、乙双方保证各自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按受益原则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第三条、出口货物的质量问题全部由乙方应对并全权处理,甲方积极配合。所发生的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按谁的货物谁负责的究责原则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代理出口甲方商品
第四条、定义与代理费用的计量。
1、乙方代理出口甲方货物的定义。此类代理业务的范畴是以甲方的名义代理出口甲方生产或甲方旗下或代生产企业的货物,出口的对象是甲方与国外客户签订外销合
同。乙方的职责是以甲方的名义代理办理报关和申请退税,即通常的纯代理业务。
2、代理此类业务的报关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出口退税收益全部归甲方享有。
3、代理费用按实际结汇的美元为计费基数。USD10,000的代理费用为5分(以前的行规是USD 7000在7~9分,因美元汇率下降,提议按5分予以洽谈并争取以4分成交。)。
4、出口退税按实际的退税总额的3‰乙方支付出口退税佣金(目前的行规是在4‰~6‰,提议按3‰予以洽谈并争取下浮10%。)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与国外客户洽谈并确定具体商品、价格、数量、质量、交货期、结汇方式等具体合同条款并将有关资料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对同外商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合同的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出口货物的外销合同,原始信息,负责缮制出口所需的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结汇单据,办理出运、外汇核销等手续并进行报关出口,处理与跟进退税申报等手续。甲方有权对本代理业务中货物出口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货物在国内,外运输期间发生的意外损失,均由甲方直接追溯其保险公司或运输环节,乙方可协助甲方提供必要的证据及手续,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由乙方负责代为甲方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甲方对此需积极配合。乙方代为办理的相关许可证证照归甲方所拥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4、货物若需商检,乙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5、在乙方负责报关的方式下,出口商品的货运代理公司需由甲方指定,乙方代理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甲方负责。甲方指定的货运代理公司无暇顾及时,乙方可自行委托货运代理公司,但运输费用不得高于甲方指定的货运代理公司的标准。
6、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和货款的核销工作,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7、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
8、积极协助应由甲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9、甲方应将出口货物托运及报关的详细资料,在货物出运前七个工作日用传真、E-mail通知乙方,使乙方有足够的时间办理货物出运手续,其后任何的修改必须用书面形式,并在不影响出运的前提下进行。如果由于甲方或者甲方指定工厂的原因造成货物不能及时出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方保证每笔货物出运后,外汇进账金额需与报关数据一致,确保乙方顺利办理外汇结汇和核销手续。如有外汇预付款时,甲方需提前提供外销合同条款及内容,让乙方及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确保外汇正常,及时进入甲方账户。
11、甲方保证出口货物与报关单内容一致,保证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真实、完整。发票的品名、数量、金额、单位与报关单完全一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便于乙方申请报备和退税工作。
如因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原因导致不能退税或不能全额退税,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与乙方无关。
第三章、乙方自有商品出口
第六条、定义与代理费用的计量。
1、定义。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的货物以甲方的名义出口的货物统称为“乙方自有商品出口”。
2、特点。乙方自有商品出口的货物是乙方生产、代生产的商品,出口的对象是乙方与国外客户签订外销合同。
2、此类业务是乙方自行报关,自行承担报关一切费用。出口退税收益由甲方收讫后全部归甲方享有。
3、乙方收到甲方的退税收益后,按第二章第二条第四款的公平对等原则处理,按实际的出口退税总额的3‰退还给甲方出口退税佣金。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与国外客户洽谈并确定具体商品、价格、数量、质量、交货期、结汇方式等具体合同条款并将有关资料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对同外商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合同的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出口货物的外销合同,原始信息,负责缮制出口所需的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结汇单据,办理出运、外汇核销等手续并进行报关出口。货物出口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由乙方自行办理和跟进。货物在国内,外运输期间发生的意外损失,均由乙方直接追溯其保险公司或运输环节,甲方可协助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据及手续,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自有商品出口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由乙方自行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甲方对此需积极配合。办理的相关许可证证照归乙方所拥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有商品出口货物若需商检,乙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5、乙方自有商品出口的货运代理公司由乙方自行决断,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如需甲方旗下的货运代理公司代理的,甲方需在第一时间予以配合并满足乙方的货运需求。但运输费用不得高于第三方的货主的运输标准。
6、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和货款的核销工作,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7、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
时完成退税工作。
8、甲方保证每笔货物出运后,外汇进账金额需与报关数据一致,确保乙方顺利办理外汇结汇和核销手续。如有外汇预付款时,甲方需提前提供外销合同条款及内容,让乙方及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确保外汇正常,及时进入甲方账户。
9、乙方保证出口货物与报关单内容一致,保证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真实、完整。发票的品名、数量、金额、单位与报关单完全一致。乙方因增值税发票不真实而出现的涉税风险和涉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如因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原因导致不能退税或不能全额退税,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四章、增量增值税补偿
第八条、如甲方出口货物如增值税发票不足以支撑甲方出口货物的需求,乙方可以给予必需的支持。甲方则按乙方提供的增量性增值税票的价税合计金额的8%给予乙方所提供的增量性增值税票的税费补偿。
甲方给予补偿后不论乙方在纳税环节是否有收益空间均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增量性增值税发票必需是真实、完整和合法的、经认证是合格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若提供的增量性增值税发票是虚假的,经认证是不合格增值税发票,乙方除退还甲方给予乙方8%的增量性增值税票的税费补偿外,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涉税风险和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乙方提供的增量性增值税票的出口退税收益按6:4分成,乙方享有60%的退税收益,甲方享有40%的退税收益(商议时争取对半开)。
甲方应在收到出口退税款项的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享有的出口退税收益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账卡)。
第五章、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出口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应对并全权处理,甲方积极配合。所发生的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按谁的货物谁负责的究责原则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互相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对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守约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第十三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第十四条、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内有效。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第十五条、本协议期届满后,双方仍未终止业务往来或合作,则在签订新协议或终止业务或合作之前,甲乙双方所有业务合作仍按本协议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各项费用按本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第十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200_________年1月10日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称:
出口口岸:深圳;总金额:_________万美元,在200_______20__年底前履行完毕。
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代理方:
1.?代理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2.?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二).?委托方:
1.?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税务登记证(国税);
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⑤?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
2.?保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保证所委托的实际货物与报关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相符。若委托方违反本条规定,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对外及对代理方的赔偿责任。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时,代理方未实际全部收汇,代理方对委托方就该笔货款保留追索权。如代理方在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二个月后在国税局依然查无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的相关信息,委托方有责任协助代理方向当地国税局查询。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2.?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货款本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_____》及我国对外贸易代理的有关规定。
2.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六.其他: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厂若需要代理方提供“产品购销(买卖)合同”,该合同仅限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用,其内容若与本协议有矛盾,以本协议为准。
3.如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发生变动,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数)时,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中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5.如国税局对该产品出口退税比例进行调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数),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的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与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代理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