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反担保协议书(精选33篇)
委托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已与乙方就该项目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甲方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是《委托担保合同》的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反担保存款
1.甲方应在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反担保,并交付保证金,保证金按保函担保金额的5%存入,总额为人民币(¥元)。
2.保证金在甲方未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的义务及解除乙方的担保责任前,由乙方监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处分或退款。(那我的押金照这句话不能退?)
3.如果乙方因甲方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乙方有权直接使用保证金履行担保责任,支付担保受益人提出的损失赔偿和违约金,或赔偿乙方损失,实现债权和违约金,甲方对此无异议。
乙方使用保证金承担担保责任并支付相关费用后,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比例的,应向甲方发出补充保证金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通知书后三日内补足保证金。逾期的,乙方按日支付定金总额的2%作为违约金。
如上述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本项第1款所述的赔偿和费用,乙方将向甲方发出《追偿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将不足部分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并补足保证金。逾期支付上述款项及保证金的,每日按应付款项及保证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金返还
1.在保证期内,如果甲方忠实履行主合同和保函规定的义务而未引起任何索赔,乙方应在解除乙方保证责任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反担保保证金退还给甲方,甲方应将原始保函退还给乙方并提交完整的退保资料。乙方存款期间,不收利息。
2.若甲方的行为导致乙方履行担保责任,且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有反担保保证金余额的,在担保期限届满、担保期满后,乙方应按上述程序将担保余额返还给甲方。
3.返还保函时,甲方应提交以下材料:(1)保函原件;(2)工程竣工验收证书;(3)甲方向乙方出具的保证金资金兑换的财务凭证原件
第三条其他反担保措施
除向乙方交存保证金外,甲方还应向乙方提供如下第一份反担保。
1.项目负责人对甲方在委托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并出具第三方反担保(附后)。
2.第三方法人对甲方在委托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并出具《第三方法人反担保书》(附后)。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抵押或质押反担保,双方另行签订抵押或质押反担保合同。
4.如甲方发生重大违约或财务状况恶化,乙方可要求甲方提高担保率、增加反担保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新的反担保,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承诺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甲方承诺已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出具本反担保。
2.在乙方保证责任解除前,如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应在事件发生后7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
(2)发生与甲方或甲方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有关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事件;或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
(3)在乙方保证责任解除前,甲方有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合并、分立、破产、清算、改制、注销或启用公章、重要资产转让或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等情形;
(4)甲方已经或即将出现在诉讼或仲裁中,或已经采取诉讼保全和执行措施;(5)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的情况。
3.甲方承诺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联系人等。甲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是有效的联系方式,乙方根据上述联系方式邮寄和传真的文件视为有效送达。上述联系方式如有变更,甲方应在变更日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果通知不及时,乙方根据原联系方式发送的邮件和传真视为有效送达。
第五条保险后监管
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套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项目部成员名单、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等原件。用于乙方的保险后监管;
2.开工后,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乙方提交上月进度报告、完成工程量及下月施工计划;如遇重大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工期延期、工期延误、停工、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不可抗力、业主或管理部门的处罚、通知和整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发生拖欠工程款、索赔和反索赔、工期延误、签证困难等情况。,甲方同意乙方指派专业人员协助办理。
3.在乙方保证责任终止前,为防范和控制风险,乙方有权向甲方公司和项目部的任何工作人员和现场人员了解项目的施工情况和财务状况。甲方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给予支持和配合,如实陈述相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4.乙方有权参与或采取以下监管措施,甲方同意无异议提供支持和协助:
(1)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的定期工程会议、图纸会审会议、监理会议等工程会议,并可参加或参加袖手旁观的中间验收、隐蔽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重要事项。
(2)乙方有权向项目管理部成员、施工负责人和现场人员了解项目情况,阅读和复制相关书面材料,并取样化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和复制公司和项目部的财务报表、有关财务凭证、工资花名册、物资供应和支付以及合同文件。甲方公司和项目部应予以协助和配合。
(3)如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困难、财务损失、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施工负责人逃逸、拖欠民工工资或材料、停工待查等。,甲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通知乙方,乙方可采取接管工程、派遣技术人员、更换施工队伍等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和损失。
5.分包、分包(包括劳务分包)、内部承包、与第三方合作施工、团队承包等。,甲方应在上述施工关系确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乙方,并将相关书面合同文件的复印件送乙方备案。项目经理、项目部成员、施工负责人、与业主的补充施工协议等发生变化时。,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备案相关文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支付《委托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反担保保证金,则甲方应每日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额(保费或保证金)2%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则每发生一次违约,甲方应按保函金额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和解除,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或解除本合同。
第8条争端的解决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补充规定
1.本合同所指的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和追偿期间发生的费用、乙方人员的交通和差旅费、档案检索费、公告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拍卖佣金、相关中介费及其他费用。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下称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就_________项目签订了第_____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了第_____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_____元整的第_________号保函。_________(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7.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以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义务而获得的求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8.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5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9.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10.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贵行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反担保协议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期限为月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反担保的担保范围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农银保借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__‰,按__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__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第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银行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___银行:
甲方___________(名称)与乙方_________(名称)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就_________项目签订之_____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了第_____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_____万_________的第___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_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索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五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担保书正本一式_____份,贵行执______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_____份。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年________号
抵押人:
抵押权人:山西__担保有限公司
鉴于乙方同意为借款人________与贷款人________开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签订的借款额为________万元整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甲方愿向乙方提供财产抵押和连带责任保证,作为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反担保。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约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担保贷款额为 万元整。
第二条 合同的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时间 年。
如借款人未还清欠款,本合同延长至还清欠款为止。
第三条 反担保的方式和范围
3.1甲方除提供抵押反担保外,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责任。
3.2甲方提供担保的范围:为乙方根据《委托担保合同》的约定应贷款人要求代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乙方的滞纳金等。
3.3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 抵押物
4.1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
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乙方依本合同第八条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价值依据,也不构成乙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4.3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甲方交予乙方保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抵押登记
5.1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到当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2抵押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有关抵押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3借款人按期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甲、乙双方在《借款合同》履行完毕后的十五日内向原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即行终止。
5.4以上各项登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抵押物的占管
6.1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管。
甲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
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6.2 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立即采用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第七条 保险
7.1 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应当在有关保险机构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基本险及其他相关保险手续:保险期限不短于借款合同履行期,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贷款本息。
7.2 甲方应在保险单中注明,出险时乙方为第一受益人。
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乙方权益的条款。
7.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
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作为抵押财产存于乙方指定账户,或经乙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第八条 抵押权的实现
8.1乙方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或将甲方房产转户到乙方指定的个人名下,抵顶未还借款。
8.2 乙方依据本合同8.1处分抵押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质押;
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甲方出租抵押物的,应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以抵押物馈赠第三人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征得同意后并向乙方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
9.2 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停止其行为。
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其他担保。
9.3 甲方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应当以获赔偿的范围内向乙方提供担保。
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9.4 因国家建设需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时,甲方应当将所获得的征用补偿金提前清偿借款,解除本合同;
或将所获得的补偿金收益继续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9.5 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争议或出现其他变化,甲方应在事发后1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9.6 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财产保险、鉴定、估价、登记、过户、保管及诉讼的费用。
9.7 甲方履行完《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后,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能依约归还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且乙方依据贷款人要求代偿后,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责任。
10.2 乙方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10.2.1 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10.2.2 扣除处分抵押物房产应交的各种税费;
10.2.3支付乙方应付的与《委托担保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和利息;
10.2.4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乙方代偿金额、占用费及相关费用时,乙方仍有权向借款人、抵押人追索欠款。
10.3 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所得,在偿还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10.4 乙方有权对抵押人进行审查,对抵押物进行例行检查。
10.5 乙方有权向借款人收取评审费、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1.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实现抵押权,实现抵押权而产生的费用和其他费用全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
11.2 本合同独立与《借款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不因其无效而无效。
如《借款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的责任。
11.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甲方应保证自己为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完全的、合法的所有者,甲方同时保证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对抵押物的处分;
甲方还应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使用权瑕疵。
12.2 如甲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合同义务,导致乙方不能顺利实现抵押权的,应向乙方承担《借款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
13.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公证处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是在对《借款合同》及《委托担保合同》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的基础上,出于完全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
13.6 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或纠纷而引起诉讼的,由榆次区人民法院管辖。
13.7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后,共同向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手续,双方同意由该公证处赋予本合同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有权依法直接向榆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证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附件
14.1《抵押物清单》
14.2《财产共有人承诺书》
甲方:乙方:山西__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山西__担保有限公司
甲方一(抵押人):___
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电话:___
乙方(抵押权人):______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电话:___
鉴于乙方为借款人___向出借人__借款__万元(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 )提供担保,应乙方的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担保,甲方和乙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___
第一条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拥有的房产/土地抵押给乙方,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担保的反担保。
第二条
(1)抵押房产状况:___房产座落于__建筑面积__平方米,房产产权编号:_____,房产权利人:_____共有权人:_____,抵押房产价值:_____.
(2)抵押土地状况:___土地位于__,土地面积__平方米,土地证宗地号:_____,土地产权人:_____,共有权人:_____,抵押土地价值:_____.
第三条抵押房产/土地反担保的范围:___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垫付借款本金、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四条本抵押担保的保证期限为乙方为借款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应会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材料,以及有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的,甲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八条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向乙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第九条甲方声明与承诺如下:___
一、甲方保证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有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隐瞒出租、隐瞒共有等情形。否则,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额10%的违约金,如果给乙造成损失的,还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抵押物所有权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协议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已经过合法授权。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四、甲方保证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诉讼、扣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五、借款合同项下本息全部结清前,并经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否则,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拆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乙方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提前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七、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抵押物的检查。当抵押物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清偿的,甲方应及时将情况告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前结清借款本息。
八、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履
行还款义务导致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处置、变现抵押物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及相关手续。
九、抵押物权存续期间,抵押物被列入拆迁范围的,甲方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迁补偿金或置换财产继续作为抵押财产,不足部分甲方应在达成拆迁协议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条件的抵押物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一十、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第三人就抵押物发生任何纠纷的,须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足额赔偿责任。
第十条如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的,乙方应自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解压手续。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乙方(盖章):___
授权委托人(签字):___授权委托人(签字):___
___年___月___日
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
反担保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及甲方与银行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担保合同,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拥有或个人拥有、现拥有及未来拥有的全部财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的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担保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担保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的相关规定,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且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全额支付:丙方未还清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支付的、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审计评估费等。).
第2条:反担保方法
1.如果乙方人多,很多是独立担保人。
2.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是独立完整的,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的债务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果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函又有物的担保,乙方和物的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先要求乙方对该财产担保范围以外的余额承担担保责任,然后在该财产担保实现后无法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3条:反担保期
反担保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4条:反担保的有效性
1.本合同是《保证合同》的从属合同,但本合同的效力不受《保证合同》效力的影响。即使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无效,反担保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是持续的,不受乙方重大人身或财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的影响。).
第5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清楚了解丙方的业务范围、信用状况、财务和财产状况以及该笔贷款的实际用途。
2.乙方已完全理解、明白并接受本合同和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
3.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1.反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经济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内,如发生下列情况,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违反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签订的信用合同;
2.与乙方或乙方主要负责人有关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
3.乙方有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的;
4.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未履行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或有债务或向第三方提供抵押和质押担保;
5.乙方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的情况。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在发生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相关材料。经甲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5.在保证期内,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保证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可能危及其保证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6.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时全权代表乙方办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由此获得的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7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构成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
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
二、默认处理
违约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改正默认;
2.有权从任何账户中扣除乙方担保的所有债务;若账户内货币的币种与借款币种不同,甲方有权根据当日外汇牌价兑换成借款币种,用于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如丙方违反担保合同所列的任何合同,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多项措施..
第8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
在此期间,乙方延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违约或延迟给予的任何宽容或宽限,均不得损害、影响或限制甲方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享有的所有权利,也不得视为甲方对任何违约行为的许可或默许,也不得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当前或未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9条:通知
乙方如变更地址、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如按上述地址向其发出通知,则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根据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语、相关条款、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含义。
第11条:适用法律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12条:合同生效
如果乙方由一个以上的人签署,并且只有其中一部分人签署,合同仍然立即生效。
第13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4条:补充规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__________银行)和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房产开发项目签订人民币_____元贷款合同(见附件一)。应乙方要求,甲方和_____银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最高额为_____元的保证合同(见附件二)。
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乙方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甲方作出如下保证事项:
一、 乙方同意上述保证合同的全部条款;乙方保证通过和行就上述贷款金额另行设定抵押担保,在三个月内提前解除甲方为乙方设定的上述担保。
二、 行要求甲方交存的_____%保证金由乙方提供,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款项转入甲方在行的保证金帐号,存款利息归甲方所有。
三、 乙方按照担保期间支付甲方担保费用。,担保期在3个月以内的,按担保金额的 计算;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的,按担保金额的 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担保金额的 计算。在贷款入帐后当天,由甲方提供发票后一次性收取担保费用。
四、 乙方自愿将现有的位于_____路_____号_____幢 层共_____平方米的商铺按照人民币_____元的总价以预售方式转让给甲方,并且共同办理房地产预售合同登记手续,有关单据和回执由甲方保管;在乙方为附件一项下贷款办好抵押担保手续,行确认甲方附件二项下担保责任解除后,甲方立即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房地产预售合同登记的注销手续;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 甲方为乙方实际提供担保期限为3个月,如出现担保逾期,乙方应提前15天说明情况,逾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担保逾期1个月,即实际担保期满4个月以后,甲方即有权处置上述房地产预售合同项下的所有房产,在办理有关手续或转让时,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六、 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处置上述预售合同项下的房产所获得的价款,用以支付甲方因此产生或可能发生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担保费及其利息、房产拍卖和转让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为追偿甲方损失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不足部分,乙方仍然承担继续赔偿责任;如有多余款项,则多余部分应全部退还乙方。
七、 附件一、附件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也不排除其他相关文件对本协议的支持作用,但有关甲方为乙方提供保证的期间以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为准。
八、 本协议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甲方按照附件二项下应付款项和因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九、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在甲方营业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本反担保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个执_____份,公证机关和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担保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
质权人: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借款人__签订的荣__年委托字第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__县__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农信社__年保字第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_万元[(__)农信社__年借字第__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借款人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为甲为的担保贷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为佰拾?万元?(__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质押反担保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四、反担保质押财产:乙方的工资收益权。
五、特约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甲方与借款人、贷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2、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甲方与贷款人协商以"贷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
5、贷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规定(贷款到期30日内)书面通知的。
(二)甲方从代偿后的次月起(包括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而代偿的),即可委托乙方所在单位逐月从乙方应领的全部工资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偿资金得以全部清偿。若乙方变动了工作单位,甲方将在新的工作单位继续扣付。若乙方出现下岗、辞职、辞退情况,即无工资性收益时,甲方将依法继续申请执行乙方的个人家庭财产。
(三)乙方有以下行为,应在事后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财产或合法收益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2、乙方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
六、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借款人各执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单位和贷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工作单位: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担保债权
第二条 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 债务履行期限
第四条 抵押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条 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第六条 担保范围
第七条 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法生效,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抵押期间转让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转让抵押物时,若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借款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反担保人):
根据担保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自愿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丙方自愿为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申请万元的借款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丙方反担保责任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及该笔贷款所发生的罚息(从代偿之日起至还清上述款项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乙方借款到期且未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借款的,由丙方代为偿还借款本金、罚息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丙方承诺在甲方代乙方偿还借款后两个月内,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丙方如逾期不履行连带法律责任,则按照本合同以及公证书的约定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五、丙方保证责任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代乙方偿还借款之日后两年止。如甲乙双方就还款时间达成延期协议的,丙方的反担保责任期限顺延至到期后两年
六、丙方授权其所在单位,可以扣收丙方工资用以归还乙方没有归还的贷款本金、罚息、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七、甲方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履约情况调查函的地址,以本合同中各自签定的联系地址为准。如乙方和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经营地址、联系地址、电话、工作单位变更,必须在5日内亲自到甲方办公场所,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如未告知,则乙方和丙方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没有收到履约情况调查函为由提出抗辩。
八、甲、乙、丙三方如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丙方:
日期: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 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期限为 月的借款提供 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反担保的担保范围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 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日期: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
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鉴于:甲方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一民营企业,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a银行”)于_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贷字第____号)。依该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该合同向a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a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a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向a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抵押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条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1、乙方对上述抵押财产为依据《担保法》允许抵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法生效,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依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抵押期间转让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转让抵押物时,若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一(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
乙方(抵押权人):___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
鉴于乙方为借款人___向出借人__借款__万元(借款合同编号为:__ )提供担保,应乙方的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担保,甲方和乙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拥有的房产/土地抵押给乙方,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担保的反担保。
第二条(1)抵押房产状况:房产座落于__建筑面积__平方米,房产产权编号:__,房产权利人:__共有权人:__,抵押房产价值:__。
(2)抵押土地状况:土地位于__,土地面积__平方米,土地证宗地号:__,土地产权人:__,共有权人:__,抵押土地价值:__。
第三条抵押房产/土地反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垫付借款本金、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四条本抵押担保的保证期限为乙方为借款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应会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材料,以及有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的,甲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八条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向乙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第九条甲方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甲方保证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有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隐瞒出租、隐瞒共有等情形。否则,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额10%的违约金,如果给乙造成损失的,还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抵押物所有权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协议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已经过合法授权。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四、甲方保证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诉讼、扣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五、借款合同项下本息全部结清前,并经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否则,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拆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乙方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提前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七、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抵押物的检查。当抵押物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清偿的,甲方应及时将情况告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前结清借款本息。
八、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导致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处置、变现抵押物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及相关手续。
九、抵押物权存续期间,抵押物被列入拆迁范围的,甲方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迁补偿金或置换财产继续作为抵押财产,不足部分甲方应在达成拆迁协议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条件的抵押物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一十、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第三人就抵押物发生任何纠纷的,须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足额赔偿责任。
第十条如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的,乙方应自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解压手续。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期限为月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反担保的担保范围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乙方: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邮编:_____邮编: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
开户行:_____开户行:_____
帐户:_____帐户: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元整,抵押率为佰分之,实际抵押额为_____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意识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份。
甲方:_____公章乙方: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省(市)_____市县_____(区)
注:如果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合同编号: 反保字第 号甲方(抵押权人): 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乙方(借款人):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产就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该抵押物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间,该抵押房地产的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
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5.2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5.3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4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移、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5.5抵押期间,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5.6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
5.7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8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
第四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
第五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之日起____日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____银行:
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年__月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索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4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4份,贵行执2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
(法人公章)
签发人:
职务:
签发日期:
担保人法定地址:
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根据乙方与甲方签订的担保合同,甲方为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现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保证反担保的范围
乙方愿意按照《保证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的有关规定,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且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全额支付:乙方未还清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支付的、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审计评估费等。)
第2条:反担保方法
1、如果乙方人多,很多是独立担保人。
2、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是独立完整的,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如果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函又有物的担保,乙方和物的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先要求乙方对该财产担保范围以外的余额承担担保责任,然后在该财产担保实现后无法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3条:反担保期
反担保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4条:反担保的有效性
1、本合同是《保证合同》的从属合同,但本合同的效力不受《保证合同》效力的影响。即使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是持续的,不受乙方重大人身或财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的影响。)
第5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第6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1、反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经济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内,如发生下列情况,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违反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签订的信用合同;
2、与乙方或乙方主要负责人有关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
3、乙方有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的;
4、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未履行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或有债务或向第三方提供抵押和质押担保;
5、乙方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的情况。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在发生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相关材料。经甲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5、在保证期内,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保证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可能危及其保证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6、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时全权代表乙方办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由此获得的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7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构成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
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
默认处理
违约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改正默认;
2、有权从任何账户中扣除乙方担保的所有债务;若账户内货币的币种与借款币种不同,甲方有权根据当日外汇牌价兑换成借款币种,用于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8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迟给予的任何宽容或宽限,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甲方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享有的所有权利,也不视为甲方对任何违约行为的许可或默许,也不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当前或未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9条:通知
乙方如变更地址、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如按上述地址向其发出通知,则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用中文。
第10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根据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语、相关条款、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含义。
第11条:适用法律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12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13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股份公司,乙方为私营企业,甲乙双方与银行(以下简称甲方银行)签订《人民币担保贷款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本合同,甲方为乙方按本合同向甲方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还款期限届满后,乙方未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即甲方清偿债务。甲方承担上述担保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并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为保证上述代位权的实现,甲方特此要求乙方提供反担保。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有担保债权人的权利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是指上述《人民币担保贷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对甲方履行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义务而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在甲方根据上述人民币担保贷款合同履行对银行的担保义务后_____天内,将甲方为履行对银行的担保义务而支付的全部款项偿还给甲方。
第四条抵押财产
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房产抵押(略)
第五条保证
乙方向甲方保证以下事项:
1.乙方抵押财产为《担保法》允许抵押的财产,上述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
2.除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外,乙方未就抵押财产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提供的有关抵押财产的所有文件、声明和陈述均真实、完整。
第六条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人民币担保贷款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而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与相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如因乙方未能立即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和抵押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1)甲方根据上述《人民币担保贷款合同》履行担保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权;
(2)履行期届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甲方可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因上述抵押物灭失导致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获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4)因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未履行债务,导致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与抵押物分离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调查了解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实际情况和使用情况,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声明;
(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为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期间,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7)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转让抵押物时,如果抵押物的价格明显低于其价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要求乙方以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格提前清偿债务;
(8)如甲方发现乙方的行为足以降低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相当于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担保;
(9)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但应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为债权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接受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上述债务;
(2)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甲方不得对乙方行使抵押权;
(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应当返还给乙方;
(4)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保守在乙方调查过程中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
(5)甲方不得脱离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以下权利:
(1)甲方按照本合同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返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额的价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通知受让方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承担以下义务:
(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抵押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其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担保法》禁止的抵押物;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未通知受让方,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
(4)如果乙方的行为足以降低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乙方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相当于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担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甲方根据本合同对乙方抵押财产的实际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善意的调查和了解,因乙方上述妨碍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违约:
1.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义务或规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声明和陈述,经证明在甲方认为重要的任何方面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误导;
4.乙方终止偿还到期债务不能或表明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错,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解除、终止或不能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除按本合同履行债务外,自甲方按上述《人民币担保贷款合同》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起,每天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不仅应按照本合同继续履行该义务,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百分之_____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有效性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币担保贷款合同的无效或失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在上述人民币担保贷款合同无效或失效后延伸乙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是持续的,并在合并、重组和更名后对其接收人、受让人和标的具有完全的约束力;如果本合同某些条款的某些条款或部分现在或将来无效,无效的条款或部分将不影响本合同和其他条款或本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 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 银行 分行 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 ,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1 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 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 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 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1.5 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6 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 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11 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 (币种) 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 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 保证方式
3.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 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范围
4.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保证期间
5.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5.1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1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 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2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3 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6.4 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6.5 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6 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6.6.1 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6.6.2 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6.6.3 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6.4 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6.6.5 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6.7 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6.7.1 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6.7.2 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6.7.4 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6.7.5 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6.7.6 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6.8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6.9 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0 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1 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6.1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2 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3 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 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7.3.2 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7.3.3 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7.4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6.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8.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3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文本
10.1 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担 保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
反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
年 月 日
借款人: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 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期限为 月的借款提供 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反担保的担保范围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 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最新反担保合同范本最新反担保合同范本。
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担保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一、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债权人)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向主债权人申请__________________(选择下列任一项或多项,以下称主债权)
1、 贷款人民币______万元,期限_____月;
2、 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人民币______万元;
3、 银行保函,担保金额____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月;
4、 其他金融债权,金额__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月。
甲方为乙方上述主合同项下债务向主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委托担保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反担保方式
1.1 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三日内代乙方向甲方清偿,并且不得以甲方还持有其他物的担保为由,要求甲方先实现抵押权或质押权,否则按照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支付完毕。
1.2 无论《委托担保合同》、乙方与主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其他合同如何更改,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
2.1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和损失;
2.2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3 反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期间
甲方代乙方偿还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之日起二年内。
第四条 丙方的其他义务
4.1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财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4.2配合甲方对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4.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丙方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
4.4丙方机构若发生分立、合并、重组、变更、撤销等情况,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实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4.5约定的其他义务:
4.5.1丙方如为数位反担保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4.5.2丙方及其他为甲方承担反担保责任人(无论何种担保方式)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要求其中一位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也可要求其他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
4.5.3如甲方针对乙方还持有其他物的(或权利)担保,丙方放弃要求甲方先行使物的(或权利)担保权的权利。
第五条 在乙方所有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丙方承诺:
5.1在乙方所有债务未全部清偿前,无论乙方与丙方有任何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丙方承诺甲方的权益永远优先于丙方;
5.2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能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任何担保或索取任何款项,如已索取,该等担保或款项将如数交还给甲方;
5.3 如乙方发生破产或任何债务重组的诉讼时,丙方如可从中获得任何资产或款项,所得将作为代偿款如数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三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6.1本合同独立于《委托担保合同》及乙方、甲方与主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及其他任何合同,如上述合同被判令无效或部分无效,或做出的任何修改(修改无需丙方同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6.2保后监管
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报送足以反映其真实情况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按月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和应收帐款清单,且保证其提交情况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委派专人指导和全程监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如拒绝、推诿甲方的保后监管工作,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应按本合同其他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主债权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义务与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等事项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况而免除,不因乙方与主债权人之间的主合同或其他有关合同无效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昆明市五华区。
9.2 甲方通过上述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产生的律师费由乙方承担(律师费标准按照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三方同意按照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进行联系,如需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余各方,否则视为未变更,有关本合同履行的各项法律文件需按以下地址送达:
甲方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内容已由甲方人员对乙方、丙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与解释,乙方、丙方对协议中有关己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已充分了解与明确。
担保人(甲方):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
反担保人(丙方):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担保人: (以下简称乙方)反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 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期限为____月的借款提供 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反担保的担保范围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 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反担保合同范本反担保合同范本。
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丙方:代表: 代表: 代表:____日期:____日期:____日期
反担保人(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反担保合同二交通银行_______分行:
年月日(以下简称甲方)与年月日(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第号合同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合同和担保的所有条款;我们保证甲方将如期履行本合同及担保合同的所有义务;对于担保合同项下甲方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根据担保条款向担保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所有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预付款利息和费用(以下简称“应付款项”),我方保证承担偿还或/和赔偿的连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贵行有权直接向该担保人索赔,无需先向甲方收回或/和处分抵押物,该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行第一份书面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以担保合同规定的货币无条件支付甲方欠贵行的款项,预付款利息金额计算至该担保人实际付款之日。上述付款通知作为付款证明,对该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保证人未能在前条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的,给贵行造成的延期支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由保证人承担;同时,贵行有权从该担保人的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欠款及延期利息,该担保人承诺不提出任何异议或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贵行以贷款的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方保证无条件按贵行规定的格式为贷款单独出具担保。
5.出现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无论是否提前通知保证人,本保函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完全不受影响,本保函继续有效。
(1)本保函项下各方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和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
(2)贵行延迟行使担保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支付给予任何宽限;
(3)担保项下的权利转让;
(4)应双方要求,延长保函有效期;
(5)担保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担保金额发生变化的,本担保的担保责任不变,按照原担保的最高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7.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前,保证人不能行使因履行本保函义务而获得的请求权。如甲方向保证人提供抵押物,未经贵行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得行使抵押物项下的权利;如果贵行同意处分抵押物,则保证所有收益首先用于偿还贵行上述“应付款项”。
8.担保人将按贵行要求定期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并及时通知贵行第五条第(一)项中担保人的变更情况。
9.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合同项下的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后终止。
10.本保函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将向你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保函一式四份,贵行执两份,甲方和本担保人各持一份。
担保人姓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
开户银行和账号: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________(大写)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
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市________县(区)
反担保协议
甲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丙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丁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鉴于乙方于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在 (以下简称"XX银行")办理贷款40万元,需要提供担保人,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了担保,为此各方共同签订了《 》(以下简称"贷款合同"),依该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向XX银行银行办理的贷款提供保证。贷款合同已于年9月到期。现乙方继续要求甲方为其提供一年担保,为确保甲方因乙方逾期还款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的实现,甲方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并由丙方、丁方作为乙方反担保的保证人。
现甲、乙、丙、丁各方经自愿、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担保债权的认定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贷款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______银行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1、 丙方作为乙方保证人,对乙方因本协议约定事项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
2、 丁方作为乙方保证人,对乙方因本协议约定事项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条 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向______银行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担保范围
乙方及丙、丁就承担追偿债务和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XX银行要求的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及鉴定费用等)。
第五条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___________
在甲方履行保证义务后有权向乙方行使追偿权;
甲方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选择向乙、丙、丁任何一人承担全部债权,也可选择同时要求三人共同承担责任;
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及丙、丁X的同意,但应通知乙方及丙、丁X,通知应当采取书面方式,自甲方依照本协议第十条约定地址寄出邮件的,则视为通知的到达。
2、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___________
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民法典》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拒绝承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义务的权利。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丙、丁X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 丙、丁X为乙方的连带担保人,为乙方因甲方承担保证责任而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 丙、丁X任何一方在承担甲方要求的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乙方就自己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进行追偿。
第八条 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各方一致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所使用字、词、句均充分理解,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
3、若本协议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各方应当依约履行自己的义务,若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履行全部款项的,处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外,违约方还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 ______元(大写 ______元),并承担守约方的权利实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及鉴定费用等)
2、丙、丁应当督促乙方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乙方违约导致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丙、丁对违约金部分也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纠纷的处理
1、各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2、各方提供以下地址为通知、法律文书等文件送达地址: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人: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反担保人:________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规定,在乙方向农村信用联社(下称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甲方与贷款人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担保人为乙方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或《保证金质押合同》等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最高担保贷款限额为____万元。
二、 合同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时间________年。
三、 反担保资产: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资产由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清单》(附后)载明,该《反担保资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滞纳金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滞纳金。
(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五、其他特约事项:
(一)当反担保资产价值明显降低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降低部分价值相当的反担保资产,并办理相应的反担保手续。
(二)反担保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反担保资产转移、赠与、转让、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并不得实施降低反担保资产价值的任何行为。
(三)反担保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反担保资产,负责反担保资产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反担保资产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反担保资产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四)乙方不得隐瞒反担保资产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权等)。
(五)当甲方代偿后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____日内,协商将反担保资产折价处理;在前述约定的____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将按甲方的授权对反担保资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归乙方所有并在清偿后____日内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合作)、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反担保资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4、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5、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6、单位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第1项情形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第2项至第6项情形应在事后____日内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照主合同贷款金额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时效________年,期满可以续签。同时,机器设备应到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方壹份,抄送贷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因融资需要,甲方要求乙方为其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期限为人民币元。为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反担保人,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己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丙方提供的反担保形式
丙方以其全部资产作为乙方对甲方担保的反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乙方代表甲方归还银行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利息和违约金(月利息按赔偿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限自乙方赔偿之日起至甲方履行还款义务之日止)。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索权及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本合同设定的担保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担保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能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行制定补充条款..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乙方已促使甲方和丙方全面准确地理解本合同的'条款,并应甲方和丙方的要求对条款进行了相应的解释,签约双方对本合同有一致的理解。不及物动词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丙方:
代表:
日期:
甲方: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一民营企业,甲方、乙方与________银行(下简称“A银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合同编号:[ ________]贷字第________号)。依该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该合同向A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A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A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 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 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向A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 抵押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
第五条 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________
1.乙方对上述抵押财产为依据《民法典》允许抵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 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 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法生效,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依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抵押期间转让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转让抵押物时,若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
(8)若甲方发现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9)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2)甲方在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3)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4)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5)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应确保其对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上不存在为《民法典》所禁止作为抵押物的情况;
(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情况下,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4)若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依甲方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抵押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依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变更名称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