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推荐26篇)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通用26篇)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2

雇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项目及相关文件:_______

第一部分?共同条件

定义与解释

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按下文规定的定义)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此处为其所规定的含义:

(1)“雇主”是指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装或交付进行招标并将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继续人,但不包括(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让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标已被雇主接受的个人或多人、商号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4)“工程师的代表”是指驻工地工程师或工程师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师随时派来履行本文件第二条所规定的职责的工程建筑管理员,其职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应进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条件、说明书、图纸、经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费率与价格表(如果有的话)、投标书和合同协议。

(7)“合同价格”是指投标书所列明的,但经根据下文所载规定予以增减的金额。

(8)“施工设施”是指为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按本条下述定义)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一切设备器械或诸如此类性质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临时工程”是指为本工程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

(10)“图纸”是指说明书中所提到的图纸和任何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对这类图纸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可的其它图纸。

(11)“现场”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进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场所,以及任何由雇主为本合同的目的而连同本合同_____别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场所。

单数与复数

视文中需要,仅表明单数的词也包括复数在内,反之亦然。

页旁小标题或注释

这些一般条件中的页旁小标题或注释均不得被认为是本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也不得作为解释本合同条件或本合同时的考虑因素。

工程师的代表

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和权力

第二条?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是视察和监督本工程,并试验与检查有关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与做工。他无权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规定者外,他无权命令进行任何会引起迟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额外支付,也不能对本工程作任何变更。

工程师可以随时以书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师的任何权力和授权委托给工程师的代表,并应将所有这种权力和授权的书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工程师的代表在这种委托范围之内(但不是委托范围之外)给予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示或认可,应如同工程师所作出的指示或认可一样,对承包人与雇主具有约束力。但是必须以下述为条件:

1.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认可,并不损害工程师日后不认可该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毁的权力。

2.如果承包人对于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任何决定感到不满意,他应有权把此问题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随即对该决定予以确认、撤销或更改。

转让与转包

1.转让

第三条?承包人未经雇主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处或利益(付给承包人银行的任何根据本合同到期应付的款项不在此列)。

2.转包

第四条?承包人不得把整个工程转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未经工程师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无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组成部分转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对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和疏忽,就如同对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或疏忽一样,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按计件方式提供劳动力,不应认为是本条所说的转包。

合同的范围

第五条?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经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语言

(1)制订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语言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说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种语言写成,则还应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释本合同所据以为准的该种语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语言”。

文件互相解释

7.图纸的保管

承包人应就执行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项所进一步需要的任何图纸或说明书,给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以适当的书面通知。

图纸副本应有一份保存在现场

8.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

工程师应完全有权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随时向承包人提供为了本工程的正确和适当的进行和维护的目的而必须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受其约束。

一般义务

9.合同协议

承包人应邀立约时,应按附件所列并视情况经过必要修改的格式签订合同协议(由雇主承担费用制订)。

10.履约保证书

如果投标书中载明,承包人承诺在需要时取得一家_____公司或银行的担保或是提供两名合适而殷实的担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负有连带责任地向雇主承担义务,按不超过投标金额10%的金额根据保证书的条件担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则该_____公司或银行或担保人以及该保证书,均应是须经雇主认可的,而取得这种担保或提供这种担保人以及所要订立的这种保证书的费用,应统由承包人承担,但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11.现场检查

投标书应认为是根据雇主在其为投标的目的提交给承包人的文件中所应提供的有关水文、气候和自然条件的数据资料所制订的。但是承包人应检查和考察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并应在提交投标书以前(尽可能)确实弄清现场的形状与性质、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数量与性质进入现场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设备,总之,他应亲自取得一切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响其投标的各种情况的必要资料(按上所述)。

投标的充分条件

不利的自然条件和人为的障碍

12.承包人应被认为在投标以前,已确实弄清他对于本工程的投标以及在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费率与价格表(如有的话)中所列的费率与价格都是正确和充分的。此费率与价格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应包括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一切义务和为本工程的正确建成与维护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条件或人为的障碍,而此种条件或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承包人应立即将此书面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如果工程师认为,此种条件或人为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则应支付由于此种条件而加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种条件或障碍而引起的以下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①遵照工程师在与此有关情况下向承包人所发出的任何指示执行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师具体指示情况下,可采取的任何经工程师认可的正当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13.工作必须使工程师满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实际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进行,建成和维护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师满意,并应执行和严格遵循工程师对于涉及或有关本工程的任何事项(不论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导。承包人只领受工程师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条所提到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导。

14.应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标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经要求应当尽快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议本工程进行的步骤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请工程师认可,并凡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出要求时,应向他们书面提供关于承包人对进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视情况而定)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所作安排的详细资料。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交这种方案并经他们认可,或者向其提供这种详细资料,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5.承包人的监督权

承包人应本工程进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师认为是正当履行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承担的义务所必需的期间,给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该认可随时可予撤销)一名有法定资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当常驻本工程,并应把他的全部时间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督。如果工程师撤销此项认可,承包人应在接到撤销此项认可的书面通知以后,尽快(在考虑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换他的情况下)将该处理人撤离现场,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担任现场任何工作,并应由经工程师认可的其它代理人来替换他。这种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代表承包人领受工程师或(在按本文件第2条规定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导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员

(1)承包人有关本工程的进行和维护应在现场提供和雇用:

仅属具有各该行业的熟练技能与经验的技术能手,和能对要求他们监督的工作进行适当监督的助副代理人、领班和工长,以及为本工程的正确而及时的进行和维护所必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2)承包人为了或关于本工程的进行或维护而雇用的任何人员,如果工程师认为其行为不当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工程师另外认为雇用该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该人撤离本工程,而且非经工程师书面允许,不得再雇用该人从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离本工程的人员应尽快地由经工程师认可的称职的替换人员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应负责按工程师书面规定的原始基准点、线和高程对本工程进行准确和正确的定位,负责本工程所有各个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线正确无误(按上所述),并负责提供与此有关的一切必需的仪表器具和劳动力。如果在本工程进展中的任何时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线上出现或发生任何错误,承包人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要求,应自行承担费用纠正此种错误,使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满意,除非此种错误是由于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书面提供的不正确的数据资料所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纠正此种错误的费用应当由雇主承担。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定位或任何线或高程所作的检查决不应免除承包人对此项定位的准确性所承担的责任,因此,承包人应当仔细保护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准基点、龙门板、标桩和其它各物。

18.钻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的任何时候,工程师要求承包人进行钻孔或进行勘探挖掘,应以书面命令提出此项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单中已列有关于这种预期的工作的临时金额,否则应被认为是根据本文件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所命令的一项追加的要求。

19.守卫与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者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或者经合法当局提出要求时,应自行承担费用为有关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卫、围栏和看守,以保护本工程或保障公众或其它人员的安全和方便。

20.对工程的照管

(1)从本工程开始到完成,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临时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例外风险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临时工程遭受任何损坏、灭失或伤害,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予以修理和弥补,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时处于良好的状态,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果任何这种损坏、灭失或伤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风险引起的,承包人在经工程师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下,应予以修理和弥补,如上所述,其费用则由雇主承担。承包人还应对他在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所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任何损害负责。

例外风险

“例外风险”有:战争、战争行动(不论是否已经宣战)、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判乱、_____、_____或者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员之间的)_____、骚动或骚扰,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经对之出具竣工证书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师对本工程的设计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预见性和能力所能预见或合理预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这些,在此都统称为“例外风险”)。

21.工程的_____等

承包人在其根据本文件第20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应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对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予负责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风险)所引起的一切灭失或损坏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_____的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间,也包括维护期间由于维护期开始以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引起的灭失或损坏以及承包人在为了履行其根据本文件第49条所承担的义务而进行任何作业的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灭失或损坏:

(1)对本工程和临时工程按随时所进行的这种工程的全部价值_____。

(2)对材料、施工设备和承包人运至现场的其它各物,按这处材料、施工设备和其它各物的全部价值_____。

22.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

(1)承包人(除说明书另有规定者外)应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维护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对任何人身或任何财产所受伤害或损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对现场的土地或庄稼的表面或其它损害)的权利主张,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但是,此处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被认为使承包人应有责任就对下列情况的任何补偿或损害赔偿费给雇主以补偿: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规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损害;

②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对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进行施工的权利;

③由于按照本合同进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对照明、空中航线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权或准地役权等任何权利的临时或永久性妨碍;

④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员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间的任何行为或疏忽所造成的对人身或财产的伤害或损害,或者与此有关的任何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

但是还必须规定:为了本条的目的,“现场”一词应认为只限于说明书中规定的或图纸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庄稼由于进行本工程而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碍或损害的范围。

23.由雇主给以赔偿

(2)雇主应就有关本条第(1)款限制性条款中所提到的事项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失,并给承包人以补偿。

第三方_____

(1)承包人在开始进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据本文件第二十二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的情况下)应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条限制性条款中提到的事项所引起的、在进行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对任何财产(包括雇主的财产)或对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员)的任何损害、灭失或伤害进行_____。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额

(2)此项_____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并应至少按投标书中所列金额,向_____人投保、承包人凡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_____单和支付本工期_____费的收据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为工人遭受工伤事故_____

25.对承包人没有投保的补救办法

26.发通知和付费

承包人应按有关进行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当局或其它合法当局的规章条例细则的要求并按其财产或权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影响的一切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则和规章条例的要求,发出一切应发的通知和支付一切应付的费用。

遵守法规、规章等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现场发现的一切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质学或考古学方面有价值的遗物或物品,应在雇主与承包人之间认为是雇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这种物品,并应在这种物品发现之时和移动之前立即将此项发现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并按工程师的代表的指示处理这种物品,其费用由雇主负担。

28.专利权和使用费

承包人应就对于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设备、机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_____或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处提出的一切权利主张和诉讼,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为取得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头、沙子、砾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吨位税和其它使用费、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补偿(如果有的话)。

29.妨碍交通和毗邻的财产

为进行本工程和任何临时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业,应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适当地妨碍公众方便或妨碍进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论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员拥有的财产,承包人应就由于或有关任何这种只要是承包人应对之承担责任的事项所引起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

30.临时运输

(1)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运输损坏或伤害连接现场的或在通往现场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桥梁,尤其应选择路线,选择和使用_____并限制和分配装载量,以便尽可能合理地限制这种由于把设备和材料运出入现场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的临时运输,并使该公路和桥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损坏或伤害。

特殊的负载

对临时运输索赔要求的处理

水路运输

31.给予其他承包人的机会

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要求,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当局所雇用的在现场上或现场附近进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内的工作或执行雇主签订的任何有关或附属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进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但是,如果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的书面请求,向任何这种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这种当局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护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许他们使用现场上的承包人的脚手架或其它设备,或向他们提供任何性质的其它服务,则雇主应就这种使用或服务按工程师认为合理的金额支付给承包人。

32.设备、材料和劳动力的供应

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供应和提供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临时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劳动力(包括其监督)、往来现场和在本工程内和周围的运输,以及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要的各类其它物品。

33.竣工现场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从现场清除或撤离一切施工设备、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使整个现场和工程清洁并处于良好状况,使工程师满意。

劳动力

34.劳动力的雇用

(1)承包人应自行安排雇用一切当地的或外地的劳动力,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给工资。

供水

(2)承包人应在合理可行情况下,根据当地条件,对现场供应充足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职员及工人们使用,使工程师的代表感到满意。

酒类或药物

(3)承包人不得违反现行的法规法令和政府规章或命令而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处理任何酒类或药物,或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处理这类物品。

武器和弹药

节日和宗教习惯

(5)承包人对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应适当尊重一切公认的休息节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习惯。

流行病

(6)如果发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扑灭此种疾病而制定的条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为等

分包人遵守事项

(9)任何有关工人和工资的其它条件,应视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条第(9)(10)等款所列。

35.关于工人等情况的申报

承包人如经工程师要求:应按工程师规定的格式和间隔时间向工程师的代表或其办事处提交详细报告书,说明承包人各个时候在现场上雇用的管理人员和各级工人的数目,以及工程师的代表要求有关施工设备的资料。

材料与做工

36.材料与做工的质量和试验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应属于合同规定的各该种类并符合工程师的指示,并应不时接受工程师在制造或制作地点或在现场或在所有任何这类地点指导进行的试验。承包人应提供为检查、测量和试验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所通常需要的协助、仪器、机械、劳力和材料,并应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样品供试验。

样品费用

(2)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提供样品,则全部样品的提供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否则应由雇主承担费用。

试验费用

(3)进行任何试验的费用,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进行这种试验,并且(在仅仅做负荷试验或者为了确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设计是否适合于旨在达到的目的而做试验的情况下)这种试验在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已详细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标中予以定价或估算在内,则应由承包人负担。

未规定的试验等的费用

(4)如果工程师命令进行的任何试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①并非意指或规定进行的试验,或

③虽意指或规定进行,但工程师命令,要由一名_____的人员在除了现场或受试验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点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试验。

如果试验结果表明,该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工程师的指示,则此项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否则由雇主负担。

37.进入现场

工程师和他所授权的任何人应能随时进入本工程和现场,以及进入正在为本工程进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机械的一切车间和地方,承包人应为他们进入这些地方或获得进入的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

38.在覆盖以前对工程的检查

(1)任何工作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认可不得予以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承包人应提供充分机会由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检查和测量任何将要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检查其基础。承包人应在任何这种工程或基础准备就绪或即将准备就绪以供检查时,及时通知工程师的代表,而工程师的代表除非认为此项检查没有必要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否则应为检查和测量该工程或检查该基础的目的而出席,不得无理拖延。

移动覆盖物和打开

39.清除不适当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师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应有权随时发出书面命令:

①在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从现场清除工程师认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适当的和合适的材料,并

③拆除工程师认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试验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违约

40.工程暂停

(1)承包人应在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时,按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进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应在暂停时间,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情况下适当地保护本工程并保证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据本条规定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额外费用,包括所有现场应支付的日常工资、薪水、设备的折旧和保养、现场的杂费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费,均应由雇主负担和支付,除非这种暂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规定者,或

②为适当进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气条件影响本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违约,或

③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的命令后的28天内将其索赔意向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否则承包人将无权索还任何此种额外费用。工程师应就其认为是公平合理的“索赔要求”,解决和决定应付给承包人的这种额外款项。

暂停持续超过90天

开工时间和迟延

41.工程的开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书面命令后,应在投标书指定的期限内,在现场开始本工程,并应以应有的速度进行,不得迟延,但如有工程师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属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现场的占用

道路通行权等

(2)承包人应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关进入现场的特别或临时的道路通行权负担一切开支和费用。承包人还应自费提供他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

43.竣工的时间

在遵照说明书中有关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应在整个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本工程应在投标书所指定的时间内全部竣工,从投标中所指定的开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据本文件第44条允许的延长时间计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任何额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发生的不论何种其它特殊情况,使承包人有正当权利延长竣工时间,工程师应确定这种延长时日。但是,工程师并无义务要考虑任何额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况,除非承包人在这种工作开始后或这种情况出现后的28天内,或其后尽快地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有关他认为自己有权延长时间的任何权利主张的充分而详细的材料,以便当时能对该权利主张作出调查。

45.夜间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载的相反规定的条件下,任何长久性工作,除下文规定者外,非经工程师的代表书面许可不得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当地公认休息日)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进行,为拯救人命或财产或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绝对必需的工作除外,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的代表。但是,本条规定不适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轮班制或两班制进行的工作。

46.进度

承包人根据文件第五条所提供的全部资料、设备和工人,以及本工程进行和维护的方式、方法与速度,应是同一种类的,并应按使工程师满意的方式进行。如果任何时候工程师认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太慢,不能保证本工程在规定的或延长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工程师应将此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采取他认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师则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规定的或延长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如果此项工作未在夜间进行,承包人应请求许可在夜间和白天一样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师这种许可,承包人应无权因这样而获得任何额外支付,但是,如果这种请求遭到拒绝,而又没有相当的、切实可行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方法,则竣工的时间应延长仅由于这种拒绝所致的一段时间。进行夜间作业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扰。承包人应就由于在进行作业时所产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扰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与此赔偿责任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

47.对延期规定的违约偿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时间或延长的时间内完成本工程,承包人应向雇主支付投标中规定的金额,作为对这种违约规定的违约偿金,而_____对本工程竣工时期按本文件第43条规定的时间或延长的时间(视情况而定)所超过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罚款。雇主在不妨碍其它补偿方法的情况下可以从他手头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该项违约偿金的金额,支付或扣除该违约偿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义务,或免除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其它义务与责任。

规定的违约偿金的削减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业经工程师按本文件第48条出具竣工证书,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则对延期规定的违约偿金,有关出具该竣工证书以后的任何延迟时间应按业经证明已竣工部分的价值占整个工程的价值的比例予以削减。

对提前竣工的奖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规定对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奖金,应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条中予以规定。

48.竣工证书

维护和缺陷

49.“维护期”的定义

(1)本条件中,“维护期”一词应指投标中指定的维护期限,从工程师按照本文件第48条证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或者如果工程师根据第四十八条出具不止一份证书时,则从各该证书出具之日起分别计算,而与维护期有关的“本工程”一词则应作相应的解释。

进行修理工作等

(2)为了使本工程在维护期满之时或期满之后尽快交付给雇主时,处于维护期开始时的同样完好状态(正常的磨损除外)使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14天内根据工程师或以工程师外义在维护期满之前所进行检验的结果可能以书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对缺陷、不完善之处、收缩或其它缺点进行修理、改正、重建、矫正和弥补等一切工作。

进行修理工作等的费用

(3)如果工程师认为之所以需要进行这种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视或没有遵照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义务所致,则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所有这种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师认为之所以必需进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则应作为追加工作确定这种修理工作的价值并予以付款。

对承包人不进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补救办法

50.承包人进行调查

修改、增补与删除

51.变动

(1)工程师应对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状、质量或数量作出他认为可能是必要的变动,并且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认为可取,应有权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项,而承包人应照办:

①增加或减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②删除任何此类工作,

③改变任何此类工作的性质或质量或种类,

④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线、方位和大小,

⑤进行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种类的追加工作,所有这种变动决不应使本合同无效,但是所有这些变动的价值(如果有的话)在确定本合同价格的金额时,应予以考虑。

有关各项变动的命令应是书面的

(2)承包人没有工程师的书面命令,不得作任何变动。但是,如果当任何工作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并非由于根据本条发出命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其数量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所规定的数量,则对这种工作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应要求有任何书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师认为任何这种命令以口头方式发出是可取的,承包人应遵照执行这种命令,而工程师不论在该命令执行之前或之后对这种口头命令所作的任何书面确认,均应认为是属于本条所指的书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师的任何口头命令,向工程师作出书面确认,而此项确认未遭工程师的书面否认,则此项确认即应认为是工程师的书面命令。

52.变动的估价

(1)工程师应就其命令进行的任何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删除的工作确定他认为应对投标中指定的金额予以增加或减去的金额(如果有的话)。所有这些工作均应按工程师如果认为适用的本合同所规定的费率估价。如果本合同没有载明任何适用于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费率,则应由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合适的价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确定他认为合理而适当的价格。

工程师确定费率的权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删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质或工作量都同整个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质或工作量有关,工程师认为由于这种删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对本工程任何项目所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变得不合理或不适用,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费率或价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在考虑到各种情况之后另外确定他认为合理适当的费率或价格。

但是还必须规定,除非在该命令发出之日以后(而在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况下,则在此项工作开始之前或在其后)已尽快地发出书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关于他要求额外付款或变动费率的意图,或

②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关于他准备视情况变动费率或价格的意见,否则就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价格,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费率或价格。

变动超过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时,发现各项变动(由于任何有关改变材料和(或)劳动力价格的条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结果,较投标所指定的金额增加或减少15%以上,则本合同价格的金额应按工程师和承包人双方商定的金额进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在考虑到一切实质性的和有关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杂费和管理费)之后,确定在他认为是合理而适当的金额。

计日工作

(4)工程师如果认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时,可以书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应按计日工作进行。这样,对这种工作应根据建筑工程清单内的计日工作表所规定的条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标中确定的费率与价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它凭证以证明所付金额,并应在定购物料以前先把关于该物料的报价单提请工程师认可。

权利主张

(5)承包人应每月一次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一份账目单,详细列举(尽可能详尽)承包人认为自己有权提出的对任何增加的费用的各项权利主张,以及承包人根据工程师的命令已在当月进行的一切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没有列入此项详细账目单内的对任何这类工作索取偿付的要求,将一概不予考虑。但是尽管承包人没有遵守此项条件,如果他已在尽早的时机,通知工程师关于他打算就这类工作提出权利主张,则工程师仍有权批准对任何这类工作付款。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专用的设备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一经携入现场就应当认为是专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为了将其从现场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设备的撤离等

雇主对设备等损坏不承担责任

设备的再输出

海关放行

(5)雇主在需要时将协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关的放行。

(6)任何涉及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条件,包括有关支付或减免关税或其它进口税、港口费、码头费、卸货费、引水费和任何其它费用或应付款的各项条件,视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条第(6)、(7)等项中予以规定。

54.对材料等的认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条的实施,不得被认为是默示工程师对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项的任何认可,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这种材料。

测量

55.数量

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出的数量是对工作的估计数量,不能作为承包人为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义务时应进行的本工程的实际的和准确的数量。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XX公司承包方(乙方) :钢玻璃因甲方在花荄原味食府店面装修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购买乙方的玻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原味食府玻璃安装工程

2、合同内容:门柱采用8毫米黑色喷漆整体玻璃,正立面需要喷字,费用:120元平米;门头采用5毫米黑色喷漆玻璃,费用:100元平米;室内柱面中部茶镜刻字,费用:110元平米;室内装饰柜隔板10毫米玻璃磨边安装,费用:80元平米;喷漆玻璃需要喷字的部位,每平米适当补贴。

3、供货及运输方式:乙方包运输和安装,甲方在施工现场验收成品,按实收方结算。

4、材料必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玻璃需先封釉再喷专用玻璃漆,接缝严密,打胶工整圆润,玻璃必须先封釉再喷漆,安装必须安全牢固,如因玻璃安装不牢固导致的安全责任须由乙方全部承担。

5、工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工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 何成贵为驻工地代表,负责验收货。

2、按约定付款。

三、乙方工作:

1、乙方 唐 为乙方代表,负责工程所有事宜。

2、乙方安全责任自负。

四、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付款方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支付乙方预付货款1000元整,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至总造价的95%,余下5%尾款作为质保金,3个月后支付。

五、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任意一方违约,违约方按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的2倍进行赔偿。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安县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4

甲方(卖方):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买方):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经X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概况品牌:型号:机号:

二、转让价格:B 元。

三、甲方承诺甲方承诺对上述转让的(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基于该承诺购买上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问题说明(现状已由双方确认。因该(系二手旧机,甲方对于的运行状况及工作状况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说明,乙方对于该的现状以及日后运行可能出现的问题均已了解。

五、乙方应在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细)将货款付至如下账户:付款迟延的,乙方按欠款额的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建筑业劳动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日期_。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班组从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

甲方确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劳动报酬

乙方工资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按工期进度结算:

1.按时计酬,日薪_________元或月薪_________元;

2.按建筑面积计酬,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若按工期进度结算工资超____个月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须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_________元,待工程实际完成结算工资时扣减。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________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双方原因造成违约除外。

十、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联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应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_____天内,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约定

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民法典》和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6

雇主: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工程项目及相关文件: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本合同(按下文规定的定义)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此处为其所规定的含义:

(1)“雇主”是指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装或交付进行招标并将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继续人,但不包括(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让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标已被雇主接受的个人或多人、商号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3)“工程师”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派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

(4)“工程师的代表”是指驻工地工程师或工程师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师随时派来履行本文件第二条所规定的职责的工程建筑管理员,其职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应进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条件、说明书、图纸、经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费率与价格表(如果有的话)、投标书和合同协议。

(7)“合同价格”是指投标书所列明的,但经根据下文所载规定予以增减的金额。

(8)“施工设施”是指为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按本条下述定义)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一切设备器械或诸如此类性质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临时工程”是指为本工程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

(10)“图纸”是指说明书中所提到的图纸和任何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对这类图纸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可的其它图纸。

(11)“现场”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进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场所,以及任何由雇主为本合同的目的而连同本合同中特别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场所。

(12)“经认可”是指业经书面认可,包括对先前的口头认可所作的随后的书面确认;而“认可”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情况。

2.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是视察和监督本工程,并试验与检查有关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与做工。他无权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规定者外,他无权命令进行任何会引起迟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额外支付,也不能对本工程作任何变更。

工程师可以随时以书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师的任何权力和授权委托给工程师的代表,并应将所有这种权力和授权的书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工程师的代表在这种委托范围之内(但不是委托范围之外)给予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示或认可,应如同工程师所作出的指示或认可一样,对承包人与雇主具有约束力。但是必须以下述为条件:

(1)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认可,并不损害工程师日后不认可该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毁的权力。

(2)如果承包人对于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任何决定感到不满意,他应有权把此问题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随即对该决定予以确认、撤销或更改。

3.承包人未经雇主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处或利益(付给承包人银行的任何根据本合同到期应付的款项不在此列)。

4.承包人不得把整个工程转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未经工程师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无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组成部分转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对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和疏忽,就如同对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或疏忽一样,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按计件方式提供劳动力,不应认为是本条所说的转包。

5.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经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6.语言

(1)制订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语言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说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种语言写成,则还应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释本合同所据以为准的该种语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语言”。文件互相解释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共同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的各项条款规定,应成为任何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的主导。在上述条件下,构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应视为是彼此相互解释的,如有意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应由工程师对之作出解释和调处,工程师应即为此向承包人发出指示,指导应按何种方式完成该项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遵照任何这种指示执行而为承包人带来的任何费用,由于文件的这种意义不明确或不一致,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预计之列,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应按可以合理负担此项费用的金额支付这笔额外款项。

7.图纸的保管

(1)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副本两份。承包人如还需要更多的副本,应由承包人自费提供和制作。在本合同履行完毕时,承包人应把所有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图纸退还给工程师。承包人应就执行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项所进一步需要的任何图纸或说明书,给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以适当的书面通知。

(2)上述提供给承包人图纸副本中一份,应由承包人保存在现场,该分图纸应供工程师、工程师的代表和经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任何其它人员在一切适当时间检查和使用。

8.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

工程师应完全有权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随时向承包人提供为了本工程的正确和适当的进行和维护的目的而必须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受其约束。

9.合同协议

承包人应邀立约时,应按附件所列并视情况经过必要修改的格式签订合同协议(由雇主承担费用制订)。

10.履约保证书

如果投标书中载明,承包人承诺在需要时取得一家保险公司或银行的担保或是提供两名合适而殷实的担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负有连带责任地向雇主承担义务,按不超过投标金额10%的金额根据保证书的条件担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则该保险公司或银行或担保人以及该保证书,均应是须经雇主认可的,而取得这种担保或提供这种担保人以及所要订立的这种保证书的费用,应统由承包人承担,但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11.现场检查

投标书应认为是根据雇主在其为投标的目的提交给承包人的文件中所应提供的有关水文、气候和自然条件的数据资料所制订的。但是承包人应检查和考察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并应在提交投标书以前(尽可能)确实弄清现场的形状与性质、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数量与性质进入现场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设备,总之,他应亲自取得一切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响其投标的各种情况的必要资料(按上所述)。

12.承包人应被认为在投标以前,已确实弄清他对于本工程的投标以及在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费率与价格表(如有的话)中所列的费率与价格都是正确和充分的。此费率与价格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应包括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一切义务和为本工程的正确建成与维护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条件或人为的障碍,而此种条件或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承包人应立即将此书面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如果工程师认为,此种条件或人为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则应支付由于此种条件而加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种条件或障碍而引起的以下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1)遵照工程师在与此有关情况下向承包人所发出的任何指示执行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以及

(2)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师具体指示情况下,可采取的任何经工程师认可的正当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13.工作必须使工程师满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实际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进行,建成和维护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师满意,并应执行和严格遵循工程师对于涉及或有关本工程的任何事项(不论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导。承包人只领受工程师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条所提到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导。

14.应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标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经要求应当尽快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议本工程进行的步骤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请工程师认可,并凡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出要求时,应向他们书面提供关于承包人对进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视情况而定)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所作安排的详细资料。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交这种方案并经他们认可,或者向其提供这种详细资料,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5.承包人的监督权

承包人应本工程进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师认为是正当履行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承担的义务所必需的期间,给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该认可随时可予撤销)一名有法定资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当常驻本工程,并应把他的全部时间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督。如果工程师撤销此项认可,承包人应在接到撤销此项认可的书面通知以后,尽快(在考虑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换他的情况下)将该处理人撤离现场,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担任现场任何工作,并应由经工程师认可的其它代理人来替换他。这种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代表承包人领受工程师或(在按本文件第2条规定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导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员

(1)承包人有关本工程的进行和维护应在现场提供和雇用:仅属具有各该行业的熟练技能与经验的技术能手,和能对要求他们监督的工作进行适当监督的助副代理人、领班和工长,以及为本工程的正确而及时的进行和维护所必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2)承包人为了或关于本工程的进行或维护而雇用的任何人员,如果工程师认为其行为不当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工程师另外认为雇用该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该人撤离本工程,而且非经工程师书面允许,不得再雇用该人从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离本工程的人员应尽快地由经工程师认可的称职的替换人员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应负责按工程师书面规定的原始基准点、线和高程对本工程进行准确和正确的定位,负责本工程所有各个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线正确无误(按上所述),并负责提供与此有关的一切必需的仪表器具和劳动力。如果在本工程进展中的任何时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线上出现或发生任何错误,承包人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要求,应自行承担费用纠正此种错误,使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满意,除非此种错误是由于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书面提供的不正确的数据资料所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纠正此种错误的费用应当由雇主承担。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定位或任何线或高程所作的检查决不应免除承包人对此项定位的准确性所承担的责任,因此,承包人应当仔细保护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准基点、龙门板、标桩和其它各物。

18.钻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的任何时候,工程师要求承包人进行钻孔或进行勘探挖掘,应以书面命令提出此项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单中已列有关于这种预期的工作的临时金额,否则应被认为是根据本文件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所命令的一项追加的要求。

19.守卫与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者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或者经合法当局提出要求时,应自行承担费用为有关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卫、围栏和看守,以保护本工程或保障公众或其它人员的安全和方便。

20.对工程的照管

(1)从本工程开始到完成,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临时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例外风险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临时工程遭受任何损坏、灭失或伤害,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予以修理和弥补,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时处于良好的状态,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果任何这种损坏、灭失或伤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风险引起的,承包人在经工程师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下,应予以修理和弥补,如上所述,其费用则由雇主承担。承包人还应对他在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所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任何损害负责。

(2)“例外风险”有:战争、战争行动(不论是否已经宣战)、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判乱、革命、暴动或者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员之间的)动乱、骚动或骚扰,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经对之出具竣工证书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师对本工程的设计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预见性和能力所能预见或合理预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这些,在此都统称为“例外风险”)。

21.工程的保险

承包人在其根据本文件第20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应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对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予负责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风险)所引起的一切灭失或损坏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险的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间,也包括维护期间由于维护期开始以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引起的灭失或损坏以及承包人在为了履行其根据本文件第49条所承担的义务而进行任何作业的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灭失或损坏:

(1)对本工程和临时工程按随时所进行的这种工程的全部价值保险。

(2)对材料、施工设备和承包人运至现场的其它各物,按这处材料、施工设备和其它各物的全部价值保险。这种保险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向保险人投保,承包人凡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但是,在承包人上述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本条所载任何规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责任对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

承包人(除说明书另有规定者外)应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维护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对任何人身或任何财产所受伤害或损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对现场的土地或庄稼的表面或其它损害)的权利主张,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但是,此处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被认为使承包人应有责任就对下列情况的任何补偿或损害赔偿费给雇主以补偿:

(1)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规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损害;

(2)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对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进行施工的权利;

(3)由于按照本合同进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对照明、空中航线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权或准地役权等任何权利的临时或永久性妨碍;

(4)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员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间的任何行为或疏忽所造成的对人身或财产的伤害或损害,或者与此有关的任何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但是还必须规定:为了本条的目的,“现场”一词应认为只限于说明书中规定的或图纸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庄稼由于进行本工程而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碍或损害的范围。

23.由雇主给以赔偿

雇主应就有关限制性条款中所提到的事项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失,并给承包人以补偿。

(1)承包人在开始进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据本文件第二十二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的情况下)应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条限制性条款中提到的事项所引起的、在进行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对任何财产(包括雇主的财产)或对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员)的任何损害、灭失或伤害进行保险。

(2)此项保险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并应至少按投标书中所列金额,向保险人投保、承包人凡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本工期保险费的收据。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对于由于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员遭受任何工伤事故而应依法支付的任何损害赔偿费或补偿,除了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员的任何行为或违约所造成的工伤事故者外,雇主均不应承担责任,而承包人应就所有这种损害赔偿费和补偿(上述例外情况除外)并就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

(2)承包人应把此项赔偿责任向经雇主认可的(不得无理拒绝认可)保险人投保,并应在他雇用任何人员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间继续此项保险,如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该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但是,对于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就对这些人员的赔偿责任,按照使雇主能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方式进行保险,则承包人根据本款承担的进行上述保险的义务应属已经履行,但承包人应要求该分包人凡经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此项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

25.对承包人没有投保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条中提到的各项保险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项保险进行保险和使之保持有效,则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可以就任何此类保险项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并支付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险费,并随时从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上述雇主所支付的金额,或以此作为到期债务向承包人索还。

26.发通知和付费

承包人应按有关进行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当局或其它合法当局的规章条例或细则的要求并按其财产或权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影响的一切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则和规章条例的要求,发出一切应发的通知和支付一切应付的费用。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现场发现的一切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质学或考古学方面有价值的遗物或物品,应在雇主与承包人之间认为是雇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这种物品,并应在这种物品发现之时和移动之前立即将此项发现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并按工程师的代表的指示处理这种物品,其费用由雇主负担。

28.专利权和使用费

承包人应就对于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设备、机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处提出的一切权利主张和诉讼,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为取得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头、沙子、砾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吨位税和其它使用费、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补偿(如果有的话)。

29.妨碍交通和毗邻的财产

为进行本工程和任何临时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业,应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适当地妨碍公众方便或妨碍进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论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员拥有的财产,承包人应就由于或有关任何这种只要是承包人应对之承担责任的事项所引起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

30.临时运输

(1)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运输损坏或伤害连接现场的或在通往现场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桥梁,尤其应选择路线,选择和使用车辆并限制和分配装载量,以便尽可能合理地限制这种由于把设备和材料运出入现场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的临时运输,并使该公路和桥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损坏或伤害。

(2)如果承包人认为有必要搬运一车或数车施工设备机械或预制件或工作部件经过部分公路或桥梁,而这种搬动很可能会损坏公路或桥梁,除非对公路或桥梁进行特别保护或加固,则承包人应在这种载运车辆开上公路或桥梁以前,把要载运的重量和其它细则以及他对保护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桥梁的建议,通知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如果工程师在接到此项通知后十四天内没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项保护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则承包人就可以实行此项建议或工程师对此所提出的修改,并且,除非上述保护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项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否则其费用或开支应由雇主付给承包人。

(3)如果在本工程进行期间或在其后的任何时间,承包人收到由于进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关对公路或桥梁的损坏和伤害的任何索赔要求,应当立即将此报告工程师,其后,雇主应就此项索赔要求谈判解决办法并支付一切应付款项,并应就此和与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承包人以补偿。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任何这种索赔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于承包人方面没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据本条第(1)和(2)款所承担的义务而造成的,则经工程师证明由于承包人没有遵守或履行上述义务而所应赔偿的金额,应由承包人付给雇主。

(4)如果由于本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采用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公路”包括水闸、码头、防波堤或与水路有联系的其它建筑物,而“车辆”则包括船只,并应具有相应效力。

31.给予其他承包人的机会

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要求,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当局所雇用的在现场上或现场附近进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内的工作或执行雇主签订的任何有关或附属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进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但是,如果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的书面请求,向任何这种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这种当局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护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许他们使用现场上的承包人的脚手架或其它设备,或向他们提供任何性质的其它服务,则雇主应就这种使用或服务按工程师认为合理的金额支付给承包人。

32.设备、材料和劳动力的供应

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供应和提供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临时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劳动力(包括其监督)、往来现场和在本工程内和周围的运输,以及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要的各类其它物品。

33.竣工现场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从现场清除或撤离一切施工设备、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使整个现场和工程清洁并处于良好状况,使工程师满意。

34.劳动力的雇用

(1)承包人应自行安排雇用一切当地的或外地的劳动力,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给工资。

(2)承包人应在合理可行情况下,根据当地条件,对现场供应充足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职员及工人们使用,使工程师的代表感到满意。

(3)承包人不得违反现行的法规法令和政府规章或命令而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处理任何酒类或药物,或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处理这类物品。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员交换任何武器或任何种弹药或作其它的处理,或允许或容忍上述这种交换或处理。

(5)承包人对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应适当尊重一切公认的休息节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习惯。

(6)如果发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扑灭此种疾病而制定的条例、命令和要求。

(7)承包人应随时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出现任何非法的动乱或妨害治安行为,以维持治安和保护本工程邻近的人员和财产免遭上述动乱或行为的妨害。

(8)承包人应对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项规定承担责任。

(9)任何有关工人和工资的其它条件,应视需要。

35.关于工人等情况的申报

承包人如经工程师要求:应按工程师规定的格式和间隔时间向工程师的代表或其办事处提交详细报告书,说明承包人各个时候在现场上雇用的管理人员和各级工人的数目,以及工程师的代表要求有关施工设备的资料。

36.材料与做工的质量和试验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应属于合同规定的各该种类并符合工程师的指示,并应不时接受工程师在制造或制作地点或在现场或在所有任何这类地点指导进行的试验。承包人应提供为检查、测量和试验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所通常需要的协助、仪器、机械、劳力和材料,并应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样品供试验。

(2)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提供样品,则全部样品的提供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否则应由雇主承担费用。

(3)进行任何试验的费用,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进行这种试验,并且(在仅仅做负荷试验或者为了确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设计是否适合于旨在达到的目的而做试验的情况下)这种试验在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已详细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标中予以定价或估算在内,则应由承包人负担。

(4)如果工程师命令进行的任何试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①并非意指或规定进行的试验,或②(在上述情况下)未详细列出的试验,或③虽意指或规定进行,但工程师命令,要由一名独立的人员在除了现场或受试验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点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试验。如果试验结果表明,该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工程师的指示,则此项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否则由雇主负担。

37.进入现场

工程师和他所授权的任何人应能随时进入本工程和现场,以及进入正在为本工程进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机械的一切车间和地方,承包人应为他们进入这些地方或获得进入的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

38.在覆盖以前对工程的检查

(1)任何工作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认可不得予以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承包人应提供充分机会由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检查和测量任何将要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检查其基础。承包人应在任何这种工程或基础准备就绪或即将准备就绪以供检查时,及时通知工程师的代表,而工程师的代表除非认为此项检查没有必要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否则应为检查和测量该工程或检查该基础的目的而出席,不得无理拖延。

(2)承包人应按工程师不时作出的指示,将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盖物或从中打开,并应使各该部分恢复原状和修补好,使工程师满意。如果任何各该部分是在依照本条第(1)款的要求执行后予以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的,并经认为是按照本合同进行的,则将其移去覆盖物、从中打开、恢复原状和修补等各项费用均应由雇主负担,但在任何其它情况下,所有上述各项费用均应由承包人负担,并应由雇主向承包人索还或可由雇主从任何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适当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师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应有权随时发出书面命令:①在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从现场清除工程师认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②代之以适当的和合适的材料,并③拆除工程师认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试验或中期付款)。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执行上述命令,雇主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此项工作并付给工资,由此产生的或伴随而来的一切费用开支均应由承包人负担,并应由雇主向承包人索还或可由雇主从任何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暂停

(1)承包人应在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时,按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进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应在暂停时间,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情况下适当地保护本工程并保证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据本条规定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额外费用,包括所有现场应支付的日常工资、薪水、设备的折旧和保养、现场的杂费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费,均应由雇主负担和支付,除非这种暂停是:①本合同另有规定者,或②为适当进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气条件影响本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违约,或③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2)如果根据工程师书面命令(本款称之为“暂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进展暂停一段时期或连续几段时间总计达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师在先前已发出为期不到90天的暂停命令以后,又在这一暂停期限届满时起不到90天以内,再次发出不论是关于整个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暂停命令仅影响本工程的一个部分)影响或包括本工程的该一部分的暂停命令,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师一份书面通知,要求工程师在接到此通知后的28天内许可继续进行已暂停进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该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时间内给予这种许可,承包人通过再送一份书面通知,可以(但并非必须)选择如下:如果此项暂停仅影响本程的一部分,则按根据本文件第51条的规定删除该部分对待;如果此项暂停涉及整个工程,则按雇主放弃本合同对待。

41.工程的开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书面命令后,应在投标书指定的期限内,在现场开始本工程,并应以应有的速度进行,不得迟延,但如有工程师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属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现场的占用

(1)除本合同可规定应让承包人随时占有的现场各部分的范围和各该部分应向承包人提供的顺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关于本工程进行顺序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雇主将随着工程师发出开始本工程的书面命令,让承包人占有为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条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话)或者按照承包人应以书面通知向工程师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始和继续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现场各部分,并将随着工程的进展,随时让承包人占有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议(视情况而定)以应有的速度进行本工程施工所进一步需要的现场各部分。如果由于雇方方面没有按照本条规定让承包人占有现场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迟延或费用开支,工程师应准许延长工程完成时间,并证明他认为是公平合理的对所招致开支的偿付金额,该金额应由雇主支付。

(2)承包人应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关进入现场的特别或临时的道路通行权负担一切开支和费用。承包人还应自费提供他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

43.竣工的时间

在遵照说明书中有关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应在整个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本工程应在投标书所指定的时间内全部竣工,从投标中所指定的开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据本文件第44条允许的延长时间计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任何额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发生的不论何种其它特殊情况,使承包人有正当权利延长竣工时间,工程师应确定这种延长时日。但是,工程师并无义务要考虑任何额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况,除非承包人在这种工作开始后或这种情况出现后的28天内,或其后尽快地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有关他认为自己有权延长时间的任何权利主张的充分而详细的材料,以便当时能对该权利主张作出调查。

45.夜间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载的相反规定的条件下,任何长久性工作,除下文规定者外,非经工程师的代表书面许可不得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当地公认休息日)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进行,为拯救人命或财产或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绝对必需的工作除外,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的代表。但是,本条规定不适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轮班制或两班制进行的工作。

46.进度

承包人根据文件第五条所提供的全部资料、设备和工人,以及本工程进行和维护的方式、方法与速度,应是同一种类的,并应按使工程师满意的方式进行。如果任何时候工程师认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太慢,不能保证本工程在规定的或延长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工程师应将此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采取他认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师则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规定的或延长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如果此项工作未在夜间进行,承包人应请求许可在夜间和白天一样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师这种许可,承包人应无权因这样而获得任何额外支付,但是,如果这种请求遭到拒绝,而又没有相当的、切实可行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方法,则竣工的时间应延长仅由于这种拒绝所致的一段时间。进行夜间作业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扰。承包人应就由于在进行作业时所产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扰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与此赔偿责任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

47.对延期规定的违约偿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时间或延长的时间内完成本工程,承包人应向雇主支付投标中规定的金额,作为对这种违约规定的违约偿金,而不作为对本工程竣工时期按本文件第43条规定的时间或延长的时间(视情况而定)所超过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罚款。雇主在不妨碍其它补偿方法的情况下可以从他手头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该项违约偿金的金额,支付或扣除该违约偿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义务,或免除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其它义务与责任。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业经工程师按本文件第48条出具竣工证书,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则对延期规定的违约偿金,有关出具该竣工证书以后的任何延迟时间应按业经证明已竣工部分的价值占整个工程的价值的比例予以削减。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规定对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奖金,应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条中予以规定。

48.竣工证书

工程师认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并已令人满意地通过本合同规定的最后试验时,工程师应在接到承包人关于将在维护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书面保证后,对本工程出具竣工证书,本工程的维护期应从出具此项证书之日开始。但是,工程师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对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这种证书,并应根据承包人的书面申请对业已竣工使工程师感到满意而且已经为雇主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这种证书。当给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这种证书时,应当认为该部分已经竣工,而且该部分的维护期应从出具这种证书之日开始。但是,按上述规定对上述被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证书,不得认为是证明任何需要恢复原状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这种证书明确如此说明。

49.“维护期”的定义

(1)本条件中,“维护期”一词应指投标中指定的维护期限,从工程师按照本文件第48条证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或者如果工程师根据第四十八条出具不止一份证书时,则从各该证书出具之日起分别计算,而与维护期有关的“本工程”一词则应作相应的解释。

(2)为了使本工程在维护期满之时或期满之后尽快交付给雇主时,处于维护期开始时的同样完好状态(正常的磨损除外)使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14天内根据工程师或以工程师外义在维护期满之前所进行检验的结果可能以书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对缺陷、不完善之处、收缩或其它缺点进行修理、改正、重建、矫正和弥补等一切工作。

(3)如果工程师认为之所以需要进行这种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视或没有遵照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义务所致,则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所有这种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师认为之所以必需进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则应作为追加工作确定这种修理工作的价值并予以付款。

(4)如果承包人不进行上述工程师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雇主有权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请其它承包人进行此项工作,如果此项工作是属于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的工作,雇主应有权向承包人索回此项费用,或可从任何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此项费用。

50.承包人进行调查

承包人如经工程师书面要求,应根据工程师的指示,调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的原因。如果此种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不是属于承包人根据本合同应予负责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调查中所进行的工作的费用应由雇主承担。但是,如果此种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是属于上述承包人应予负责之列者,进行上述调查工作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自行承担费用对此种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进行修理、矫正和补救。

51.变动

(1)工程师应对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状、质量或数量作出他认为可能是必要的变动,并且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认为可取,应有权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项,而承包人应照办:_________。

(2)承包人没有工程师的书面命令,不得作任何变动。但是,如果当任何工作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并非由于根据本条发出命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其数量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所规定的数量,则对这种工作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应要求有任何书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师认为任何这种命令以口头方式发出是可取的,承包人应遵照执行这种命令,而工程师不论在该命令执行之前或之后对这种口头命令所作的任何书面确认,均应认为是属于本条所指的书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师的任何口头命令,向工程师作出书面确认,而此项确认未遭工程师的书面否认,则此项确认即应认为是工程师的书面命令。

52.变动的估价

(1)工程师应就其命令进行的任何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删除的工作确定他认为应对投标中指定的金额予以增加或减去的金额(如果有的话)。所有这些工作均应按工程师如果认为适用的本合同所规定的费率估价。如果本合同没有载明任何适用于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费率,则应由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合适的价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确定他认为合理而适当的价格。

(2)但是,如果任何删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质或工作量都同整个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质或工作量有关,工程师认为由于这种删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对本工程任何项目所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变得不合理或不适用,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费率或价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在考虑到各种情况之后另外确定他认为合理适当的费率或价格。但是还必须规定,除非在该命令发出之日以后(而在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况下,则在此项工作开始之前或在其后)已尽快地发出书面通知: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关于他要求额外付款或变动费率的意图,或②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关于他准备视情况变动费率或价格的意见,否则就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价格,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费率或价格。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时,发现各项变动(由于任何有关改变材料和(或)劳动力价格的条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结果,较投标所指定的金额增加或减少15%以上,则本合同价格的金额应按工程师和承包人双方商定的金额进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在考虑到一切实质性的和有关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杂费和管理费)之后,确定在他认为是合理而适当的金额。

(4)工程师如果认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时,可以书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应按计日工作进行。这样,对这种工作应根据建筑工程清单内的计日工作表所规定的条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标中确定的费率与价格支付承包人。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它凭证以证明所付金额,并应在定购物料以前先把关于该物料的报价单提请工程师认可。对于所有按计日工作进行的工作,承包人应在此种工作持续进行期间,每天向工程师的代表提交此种工作所雇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种和时间的准确清单一式两份,以及列明此种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与设备(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计入百分比增加的设备除外)的品名及数量的报表也一式两份。每份清单和报表如果或经认为正确无误,其中一份将由工程师的代表签字后退还承包人。每个月终,承包人应向工程师的代表提交一份关于所使用的劳动力、材料和设备(上述例外除外)的价格报表,这种清单和报表如果没有全部和准时提交,承包人就无权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由于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规定送交这种清单或报表并非切实可行的,则工程师应有权批准对此种工作按计日工作(在对此种工作所用的时间和设备及材料感到满意时)或是按他认为是公平合理的价格付款。

(5)承包人应每月一次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一份账目单,详细列举(尽可能详尽)承包人认为自己有权提出的对任何增加的费用的各项权利主张,以及承包人根据工程师的命令已在当月进行的一切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没有列入此项详细账目单内的对任何这类工作索取偿付的要求,将一概不予考虑。但是尽管承包人没有遵守此项条件,如果他已在尽早的时机,通知工程师关于他打算就这类工作提出权利主张,则工程师仍有权批准对任何这类工作付款。

53.本工程专用的设备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一经携入现场就应当认为是专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为了将其从现场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2)在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现场的所有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离现场。

(3)除本文件第20条和第65条有规定者外,雇主在任何时候对上述任何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损失或伤害概不负责。

(4)对于承包人为本工程的目的而输入的任何施工设备,在按上述规定撤离现场后,雇主将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协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输出这种施工设备获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5)雇主在需要时将协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关的放行。

(6)任何涉及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条件,包括有关支付或减免关税或其它进口税、港口费、码头费、卸货费、引水费和任何其它费用或应付款的各项条件,视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条第(6)、(7)等项中予以规定。

54.对材料等的认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条的实施,不得被认为是默示工程师对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项的任何认可,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这种材料。

55.数量

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出的数量是对工作的估计数量,不能作为承包人为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义务时应进行的本工程的实际的和准确的数量。

56.应予测量的工程

除另有规定者外,工程师应按照本合同通过测量查明和确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价值。当工程师要求对本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测量时,他应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职称的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进行此项测量,并应提供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详细资料。如果承包人不参加或者忽略或遗漏派代理人参加,则由工程师所作的或认可的测量应被认为是对工作的正确的测量。为了测量要用记录和图纸进行测量的长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师的代表应对这种工作逐月作出记录和图纸,承包人在得到书面邀请参加检查时,应在14天内参加与工程师的代表一道检查并同意这些记录和图纸,并应在业经同意的记录和图纸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参加检查和同意任何这种记录和图纸,则这些记录和图纸就应被认为是正确的。如果承包人在检查这些记录和图纸以后,同意这些记录和图纸或同意后不在其上签字,除非承包人在进行此项检查后的14天内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书面通知,提出他声称这些记录和图纸是不正确的各个方面,请工程师决定,否则这些记录和图纸仍应被认为是正确的。

57.测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别说明或规定者外,不论任何一般的或当地的习惯,本工程仍应_________。

58.各项临时金额

(1)在建筑工程清单中(不论是在签订本合同时未作详细规定而应由承包人进行的工作,还是应由按下文规定的指定的分包人进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项临时金额(非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直接成本价格)连同承包人已经计入此项金额的费用和利润(如果有的话)均应从本合同价格中予以扣除,并应代之以下列各项计入本合同价格;①与该临时金额有关的工作系经工程师命令并由承包人进行的情况下,对这样进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条所估定的价值。②与该临时金额有关的工作系经工程师命令并由指定的分包人(定义见下文)进行的情况下,承包人按工程师的指示所实际支付给该分包人的金额(但是必须遵照本条第(5)款的规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关于费用和利润的任何金额计入与该工作有关的临时金额)一项金额其所占实际支付金额的比例与上述费用和利润占上述临时金额的比例相同者。

(2)建筑工程清单中的每一项金额其中包括(占该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应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于本工程的货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价格者,应由以承包人根据工程师的指示为该货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实际价格(但是必须遵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代替直接成本价格而变动,同时本合同价格则应按照建筑工程清单中的金额由于此种代替所增加或减少的金额而予以增减(视情况而定)。对于列入直接成本价格的关于劳动力的任何金额,不得由于上述实际价格高于或低于直接成本价格而变动。但是,对于所有其它费用和利润,则应按照根据建筑工程清单中所规定的有关直接成本的该一具体项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无此种百分比时)根据承包人列入投标书作为调整直接成本金额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额,予以增加或减少(视情况而定)。

(3)在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的各项经规定为临时或应急的款项,只能凭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动用。如果该款项全部或部分未经动用,则应从本合同价格中减去未动用的金额。

(4)承包人如经工程师要求应出示全部有关临时项目或直接成本项目开支的报价单、发票、证件以及帐目或收据。

(5)承包人根据本条第(1)款(1)项或第(2)款的规定,按工程师的指示付给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义)的任何金额,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雇主该项付款之前支付的,为了根据本条第(1)或(2)款(视情况而定)调整本合同价格的目的,应在上述承包人实际支付的金额上增加这一实际付款额的_________%,而与此有关的任何现金折扣的好处,均应转给雇主。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义)已就他所进行的工程或他所供应的货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担任何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维护期一段期间的持续义务,承包人应在维护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应雇主的请求并由雇主承担费用把此项义务尚未届满期间的好处转让给雇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经雇主或工程师指定或选定或认可的一切专家、商人和其它人员,其所进行的任何工作或供应的任何货物的临时或直接成本金额已列入建筑工程清单者以及根据建筑工程清单或说明书的规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转包给他并正在进行此种工作和供应此种货物的一切人员,均应被认为是承包人所雇用的分包人,并在下文称之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雇主或工程师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认为承包人有义务雇用任何不愿意同承包人签订含有如下条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①指定的分包人将就作为分包合同主题的工作或货物向承包人承担如同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条款向雇主所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并将就此并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或是由于未履行这种义务或责任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害并给承包人以补偿。②指定的分包人将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雇员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员对承包人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滥用,并就上述一切权利主张,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害并给承包人以补偿。

(2)工程师在根据本文件第六十条出具其中包括对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货物付款的任何证书以前,应有权要求承包人提出适当证据证明,先前证书中所包括的对该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货物的一切付款(减去保留额),已由承包人如数支付或清偿;如未支付或清偿,除非承包人。①以书面通知工程师,说明他有正当理由扣留或拒绝此项支付,并且②向工程师出示适当证据,证明他已将此以书面通知该指定的分包人,否则雇主应有权根据工程师的证书把承包人未付给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项(减去保留额)直接付给该指定的分包人,并从雇主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金额中用抵销雇主为此所付的金额的方式予以扣除。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师已经出具证书而雇主已直接付款,则工程师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为受款人的证书时应从其金额中扣除上述由雇主直接支付的金额,但是不得扣留或迟延发给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应当出具的证书本身。

60.证书和支付

(1)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条所提出的条件,每月支付。对施工设备和材料的预付款

(2)如果雇主应就施工设备和材料向承包人预付款,其支付和偿还的条件将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条所列。

(3)如果进行本工程需要从本工程所在国以外的国家进口材料、设备或装备,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须由从任何其它国家进口的劳动力来进行,或者由于任何其它情况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则根据本合同所应支付的款项的一部分应以适当的外币支付,各该外币支付部分和其适用的汇率以及支付条件均应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条中予以规定。

61.仅由维护证书认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条所提到的维护证书以外的任何证书都不得被认为是对任何工作或为之出具证书的其它事宜的认可,也不得作为对正当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认或对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或要求的准确性或工程师所命令增加或变动的工作的准确性的承认,也无任何其它证书能终止或妨碍工程师的任何权力。

62.维护证书

(1)本合同应在工程师签署并向雇主递交维护证书,说明本工程业已竣工并使他满意以后,才能被认为已经履行完毕。维护证书应由工程师在维护期满(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适用不同的维护期限,则应在最后的维护期届满)后28天,或在其后一俟维护期间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条和五十条所命令进行的任何工程业已完成并使工程师满意之时发出,即使雇主在此以前已进入本工程或已占有、运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条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维护证书作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条中所规定的条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条件。

(2)雇主对由于本合同或进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担责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据本条规定的维护证书发出以前已经书面提出与之有关的权利主张。

(3)即使发出维护证书,承包人和(遵照本条第(2)款的条件下)雇主对于在维护证书发出以前根据本合同条款产生的而在此项证书发出时尚未履行的任何义务的履行依然承担责任,并且为了确定任何这类义务的性质和范围,应认为本合同在合同缔约双方之间仍然有效。

63.没收

(1)如果承包人破产或已就其发出法院委派破产者产业管理人的委任书,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请宣布破产的请求书,或者已经同其债权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债权人进行转让,或者同意在其债权人检查委员会监督下执行本合同,或者(作为法人)停业清理(并非为合并或改组而自动停业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经首先取得雇主的书面同意而转让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货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师用书面向雇主证明他认为承包人:①已放弃本合同,或②在接到工程师关于继续进行工程的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而不开始进行本工程或中止进行本工程达28天之久,或③在接到工程师关于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师根据本条件宣告不适用并予以拒收的书面通知后达28天,仍未从现场撤走该材料或拆除和更换该工作,或④未按本合同进行本工程,或持续地或公然地忽视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义务,或⑤已将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转包出去,有损于良好的做工或无视工程师的相反指示,则雇主可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14天后进入现场和本工程,并把承包人驱逐出现场和本工程,而并不由此废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或影响本合同所授予雇主或工程师的权利与权力,雇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雇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雇主或该其它承包人可以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据本合同规定认为是专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中他们认为合适的部分,雇主可以在任何时候出售上述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未经使用的材料,并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偿承包人根据合同应付给他的任何款项。

(2)工程师应在任何上述雇主进入现场并驱逐承包人之后尽快单方面地或通过向各方了解情况以后,或在进行他认为适宜进行的调查或询问以后,确定并证明在雇主进入现场并驱逐承包人之时承包人对于其根据本合同已于当时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将合理归于其的金额(如果有的话),以及任何上述未经使用或经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设备和任何临时工程的价值。

(3)如果雇主根据本条规定进入现场并驱逐承包人,则在维护期满以前以及其后在竣工与维护费用、延迟竣工(如果有此情况的话)的损害赔偿费和雇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开支业经工程师确定并证明其金额之前,雇主并无责任由于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项。承包人此时只有权接受经工程师证明根据他适当完成的工作并扣除上述金额之后应当付给他的款项(如果有的话)。但是如果上述金额超过了根据承包人适当完成的工作所应付给他的金额,则该超过部分的款项应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时向雇主支付,并应被认为是承包人对雇主的到期债务,应据以偿还。

64.紧急修理

如果由于在本工程进行期间或者在维护期间,对于或有关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败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补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认为为了安全所紧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愿立即进行这种工作或修理时,雇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来进行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所认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师认为雇主按此进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属承包人有责任自行承担费用进行者,则雇主在进行这种工作或修理时所正当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应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时支付给雇主,或可由雇主从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视情况而定)在任何这种紧急情况发生之后,应合理地尽可能快地将此情况以书面通知承包人。

65.不管本合同载有任何规定对战争等风险概不负责

(1)对于直接或间接地由于战争、战争行动(不论是否已经宣战)、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判乱、革命、暴动、或者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员之间的)动乱、骚乱或骚扰(以下统称为“上述特殊风险”)所造成的对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别风险发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被宣告为不适用的工作除外)或临时工程或对不论雇主或第三方的财产的破坏或损害,或人身伤亡,承包人概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其它责任,雇主应就此并就任何由此引起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开支和费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害并给承包人以补偿,并应对由于上述特别风险所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对承包人用于或打算用于本工程的财产(包括正在运往现场的财产)的任何灭失或损害,给承包人以赔偿。

(2)如果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在现场上的、或靠近现场的、或正在运住现场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论是供前者使用还是供后者使用的)由于任何上述特别风险而遭到破坏或损害,承包人仍有权得到对于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坏或损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权得到雇主就修理受到破坏或损害的本工程或临时工程和更换或修复工程师所要求的或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项费用,根据直接成本加上经工程师证明为合理的利润给承包人的付款。

(3)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由于发生任何地雷、炸弹、炮弹、手榴弹、或其它发射弹药或军火炸药的爆炸或撞击所造成的破坏、损害或伤亡,都应认为是上述特别风险的后果。

(4)任何归因于或由于产生于或以任何方式有关于任何特别风险(但在遵照本条下文所载有关爆发战争的规定的条件下)的、在进行本工程中或伴随而来的所增加的费用(不属于在发生上述特别风险以前已根据本文件第39条被宣告为不适用的工程的重建费用),应由雇主付还给承包人,但承包人应在一获悉任何这种增加的费用时,立即将此以书面通知工程师。

(5)如果在本合同期间,世界上任何地方爆发战争(无论是否已经宣战),不论其财务方面还是在其它方面严重影响本工程的进行,承包人应以最大努力来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据本条规定终止为止,但是,雇主应有权在这种战争爆发以后的任何时候通过给承包人以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合同。在给以该通知之时,本合同应(立约各方根据本条所享有的权利和本文件第六十七条的实施除外)即予终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对于以前发生的违反合同行为所享有的权利受到损害。

(6)如果本合同根据本条上款的规定予以终止,承包人应以合理的速度从现场撤离一切施工设备,并应为其分包人这样做提供类似的方便。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终止,雇主应(就已支付给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额或项目而言)对于终止之日以前所进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规定的费率和价格并加上以下各项支付承包人:①对于任何预备项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劳务已经实施或履行者所应付给的金额,以及对于任何这类项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劳务已经部分实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师所证明的适当比例所应付给的金额。②为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所合理地定购的并已向承包人交货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义务接受交货的材料或货物的费用(这种材料或货物一经雇主付款即成为雇主所有的财产)。③须经工程师证明的承包人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项付款之内的任何开支总额。

66.在落空情况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论由于战争或不论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雇主对所已经进行的工作所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应与如果本合同已根据本文件第65条的规定予以终止时根据本文第65条所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相同。

67.争端的解决

如果在雇主或工程师与承包人之间关于或由于本合同或进行本工程(不论是在本工程进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后,也不论是在本合同终止、放弃或撕毁之前或之后)发生任何争端或不论任何性质的分歧,应首先提交工程师解决,工程师应在经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后的90天内将其决定以书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规定者外,工程师对于提交他的各个事项所作的决定,应是终局的,并对雇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约束力,直至该项工作完成为止,并应对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论承包人或雇主是否按下文的规定要求仲裁,承包人应以应有的注意继续进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师已将其决定以书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而雇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该通知后的90天内未将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师,则上述决定应仍然是终局的,并对雇主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如果工程师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后的90天内就其上述决定发出通知,或者如果雇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对任何这种决定感到不满意,则在任何这种情况下,雇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关于该决定的通知后的90天内,或者在第一个90天期限届满后的90天内(视情况而定),要求把争端事项按下文规定提交仲裁。一切争端或分歧凡工程师对之所作的决定(如果有的话)未加上述成为终局的并具有约束力者,应根据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由按照该规则所指定的一名或数名仲裁员予以最后解决。上述仲裁员完全有权审查和修改工程师的任何决定、意见、指示、证书或估价,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应限于向仲裁员提出为取得工程师的上述决定而曾向工程师提出的证据或论据。工程师按以上规定所作的任何决定都不得剥夺他被作为证人传讯并就不论任何与上述提交仲裁员的争端或分歧有关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员提供证据的资格。除非有雇主和承包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员不得开始执行其职权,但是:(i)对于工程师扣发任何证书或扣留承包人认为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条规定的条件有权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对于工程师根据本文件第六十三(1)条行使其出具证书的权力或根据本文件第七十一条所发生的争端,仲裁员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职权;(ii)根据本文件第四十八条出具竣工证书不应成为仲裁员开始执行其职权的先决条件。

68.把通知送达承包人

(1)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应给承包人的任何通知,应通过邮寄送达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营业地点(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则寄到或交到其注册登记的办事处)。

(2)根据本合同条款应给雇主的任何通知通过邮寄送达或交到雇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雇主是一家公司则应寄到或交到其注册登记的办事处)。

69.雇主违约

(1)如果雇主:①对于根据工程师的任何证书证明所应付的金额,未能在根据本合同条款规定这种金额已到期后的30天内付给承包人,或②干扰或阻碍任何这种证书的发给,或③处于破产或(作为一家公司)并非由于改组或合并目的而停业清理,则承包人有权通过向雇主发出书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权利或补救方法受到损害的情况下,终止根据本合同对承包人雇用。

(2)在发出上述通知后,承包人应(尽管有本文件第五十三(1)条的规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带到现场的一切施工设备撤离现场。

(3)如果发生这种终止合同的情况,雇主对承包人承担的支付义务,应如同本合同根据本文件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予以终止时一样,但是除第六十五(7)条规定的付款外,雇主还应按承包人由于或有关或因为这种终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金额支付承包人。

(4)本条所载各点都不得损害承包人关于行使其有权享有的任何其它权利或补救办法来替代或附加于本条所规定的权利或补救办法的权利。

70.费用的增减

如果要就工资的升降并对材料或任何影响本工程进行费用的其它各项作调整时,应按第二部分第70条所列。

71.重大的经济失调

如果在投标之日以后,本工程进行施工所在国家由于该国政府施工加货币限制或由于该国货币贬值而发生重大的经济失调时,雇主应向承包人支付进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带的任何属于或由于发生此种经济失调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与之有关的所增加的费用,但是,本条的任何规定都不得损害承包人关于行使其在此种情况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权利或补救方法的权利。

72.纳税_________。

73.其他约定_________。

74.本合同依据_________国法律进行解释。

雇主(盖章):_________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7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乙方(承接方): 身份证号:丙方(中介方):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将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转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将位于工程项目全部一次性转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建设独立管理,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2、乙方执行甲方与业主方签定的合同,如需更改,在转包成功前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与业主方协商修订。

二、转让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向业主方所交保证金壹佰万元(.00元),由乙方承担。签定合同后乙方即向甲方以定金方式支付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十个工作日内再交柒拾万元(700000.00元)。该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层、地面主体结构四层梁、板、砼、浇、筑后由业主方一次性退还乙方。如业主方以其他理由拖欠此保证金,由甲方先垫付此保证金给乙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拖欠,甲方概不负责。

2、甲方前期投资建设的板房和其它费用,由甲方和乙方清理单据,乙方另行计价给甲方。

3、乙方进场后____月内交管理费(税后)贰佰万元整(000.00元)给甲方。

4、甲方在业主方承包的单价按04定额上浮5%,甲方转包给乙方按04定额上浮3%,其中2%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在业主方支付进度款中按比例付给甲方。

5、甲方原挂靠兴____市天寿建筑公司,管理费为总承包费的1%,转包成功后由乙方继续履行此义务。

三、税费和保险费工程已全部转给乙方,应由乙方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种税费和各种保险费,甲方不负任何费用。

四、工程进度及竣工款

1、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层、地面主体结构四层梁、板、砼、浇、筑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实际工程进度款的60%付给乙方,时间为次月____日前。

2、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该项目工程总造价的80%进度款。可转帐或现金支付,甲方不得以承兑汇票到银行其它的票据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间10个工作日内。

3、每次拔进度款,付帐后____日内乙方开据相应的金额发票给甲方。

4、工程竣工验收后的30天内办理完工程结算,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达到结算的总价的97%,保留3%为保修金,保修金期满____月内全部退还给乙方。

五、成立支公司

1、甲方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应在六枝成立四川XX公司。

2、成立支公司的目的是便于管理和交纳各种税费。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交给甲方的叁拾万元(300000.00)定金,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如甲方违约,双倍赔偿乙方。

2、乙方进场后如乙方资金不到位,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权清退出场,并按工程的破方结算。

3、乙方建设工程投资到位,且按时保质量完成工程量,而甲方不按第四条第

1、2款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赔偿乙方。

七、本协议不完善的事宜,甲乙双方另外补充条款,完成合同的真实性、更加便于合作。

八、信息费按甲乙双方承诺支付。

九、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合同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人一份。三方签字生效。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8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三、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范围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承包方式承包方式(请在方框内打勾):□包工包料□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为____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乙方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____日内进场施工。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一)因甲方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响正常工期的。

(二)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图、材料、设备的。所供材料、设备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设备在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三)因甲方未具备进场条件,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场地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等,影响进场施工的。

(四)在施工中如因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影响正常施工的。

(五)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前道工序没有完成,影响本工程进度的。

(六)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没有验收的。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双方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工程价款,并附《预算单》,价款不含消防检测费:_____________。合同价款的形成:以________年《________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_________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及相应的费用定额为依据,结合设计图纸形成预算造价,经甲方审定后形成工程价款。如有增项,结算方式执行上述同等标准。

1、暂定价格。工程价款暂定,双方在结算时确定最终工程价款。

(1)工程价款暂定为:(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

(2)工程价格调整计算方法:___________。

(3)结算依据:定额范围内的项目依据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定额。定额规定范围以外的材料及设备费用依据供应厂家发票或相关依据。施工工程量以甲方现场工程师签证为依据。

2、固定价格。工程价款固定,根据图纸及综合单价确定,仅在下列第

(2)项情况出现的,调整工程价款。

(1)工程价款为:(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

(2)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调整本工程的工程价款:

①乙方承包的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或者工程价款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

②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③甲方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的。

④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__________。

⑤工程价格调整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预付工程价款的________%。

2、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价款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双方确定的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结算与支付、工程量的计算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或消防备案后____日内,甲方付至工程价款的______%。

4、本工程需要结算的,经双方确认完工结算报告后____日内,甲方付至经结算后的工程价款的_______%。

5、本工程质保金为本工程经结算后的工程价款的_______%,待质保期满后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工程结算

一、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或消防备案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二、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完工结算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在____日内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第八条 工程质量

1、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____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乙方向甲方出具总工期进度计划,甲方可以提出修改意见。

2、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组织计划、进度计划等组织施工,上述约定的事项变更的,双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没有验收的,乙方可以停止该隐蔽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

4、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5、本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使用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的,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

第九条 调试与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自行验收。

2、自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9

建筑工程投标书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即____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2.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4.我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电 话: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10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建筑砂浆(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货物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3.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

4.施工单位: _______________

5.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

6.使用部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货物名称等级强度单价

(元/吨)数量

(暂估)合计 备注

总价款:大写: 小写:

货物质量执行 _______________ 标准。

包装标准: 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当在货物包装上注明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___ 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___ %计 ___ 元的预付款,每月 ___ 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 ___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___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___ %,余款于 ___ 年 ___ 月 ___ 日前付清。

(2)按供货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___ %计 ___ 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 ___ 后 ___ 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 ___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___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___ %,余款于___ 年 ___ 月 ___ 日前付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

2.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交(提)货最后时限 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余货物的,应当在 日内按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总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方式: _______________ 。

2.交(提)货时间: _______________ 。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

4.运输费用:_______________ 。

5.货物交接地点:_______________ 。

6.收货人:_______________ 。

7.甲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

姓名电话身份证号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和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 ___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甲方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4.双方对于封样以及复检的办法,按《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干混砂浆应用技术规程》、《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5.双方约定的复检检测鉴定机构为_______________ ,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已对货物实际使用的,视为对货物的认可。

第六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 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 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逾期付款达到应付货款的 ___ %以上并超过___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提)货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交货期限顺延。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 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___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

___ 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向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___ 种方式解决:

1.向 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___ 份,甲方 ___ 份,乙方

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 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1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着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甲方将 工程 楼、楼栋外地下室、商铺的泥工工作内容全部发包给乙方,经双方多次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工作内容:

1、设计图纸内(包括地下室部分及业主的建筑工程统一做法及经验做法)的泥工全部工作内容、程序及步骤按定额执行。

2、施工前的设计变更因不要返工包括在承包人的工作内容内施工之前的设计变更因要返工,按市场价计算人工费。

(1)、材料运输输所有砖、砌块、水泥、砂、砂浆等材料场内运输或特殊情况下二次运转。

(2)、墙体砌筑: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墙体砌筑工程(含过桥板的制作安装),包括地下室基础砖胎模的砌筑及抹灰。

(3)、墙体及顶棚抹灰工程:室内墙面抹灰,公共部分墙面抹灰,楼梯间墙面抹灰,女儿境内侧抹灰,管道井、风井内抹灰,地下室墙面抹灰,地下室砼墙面局部需要的抹灰修补,室内顶棚的局部抹灰修补;抹灰工程包括砼和加气砼墙面喷浆、接头处布钢丝网等工作。

(4)、楼地面及找平工程:地下室砼地面施工(采用机动翻斗车运输、机械磨浆)及集水井、排水沟施工;地下室顶板、屋面、卫生间(除防水外)、楼梯间地面及楼梯踏步的找平、抹灰、贴砖、外墙面砖铺贴。

3、屋面找平、保温、找坡以及瓦的铺贴全部泥工工作量(包括地下室外墙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的粘贴)。

4、踢脚线外凸线条及内凹线条、泛水等工作。

5、外墙水泥砂粉刷及第二次搓平(包含刷专用界面处理剂)。外墙保温及铺贴钢丝网、钻洞、钉螺丝等均包括打内;灰浆调剂及垂直运输(按图纸要求施工)。

6、内墙所有粉刷按图施工(包括铺钢丝网,刷专用界面处理剂)。

7、楼梯踏步粉刷找平、抹光面;水平及垂直运输等工作。

8、所有砖墙砌筑及砂浆调制,水平及垂直运输等工作。

9、砼浇筑、找平、铺薄膜、养护等工作(包括室内沉箱填陶粒砼、砼过梁、构件预制等);地下室梁柱、砼墙如不需粉刷不另外扣除公价

10、3.6米以内内架搭设。

11、女儿墙、外墙阴阳角、滴水线、分隔线、雨篷、勒脚、檐口、门窗洞口、收口等工作均包括在内。

12、泥工使用的一切工具、机具(如振动棒、搅拌机、砂浆机、翻斗车、泥桶、锤子、凿子、照明灯具及电线、水管、扫帚圆盘收浆机、三级配电箱后自用电缆、自用砌筑及粉刷工具等所有泥工需要用的东西)。

13、本工程所用的临时用房的砌筑及粉刷、临时水池砌筑及粉刷、临时道路及洗车平台的浇筑收浆、基础土方整平及清理、基础中存在接桩的土方、清理、回填及砼浇筑,塔吊、人货电梯、施工的用水池、化粪池等沉井浇筑;上述一切费用全部在内,不另计费用。

14、乙方自备雨具、泥工用的碘钨灯及电线等;安全帽由甲方统一代购,乙方签字领用,购买费用在乙方第一次领款时扣回,竣工后甲方按乙方返还数量照价返款。

15、桩头清洗,配合挖土方抽水机砌粉砖胎膜、浇筑前的抽水,毎层木工拆除梁板模后必须及时将该层掉落在楼面上及外架上的混凝土清理干净墙体砌筑前,楼面需清扫干净内墙粉刷前,砖渣等垃圾需清扫干净;移交精装修前,必须用机械扒渣一遍并清扫干净否则,甲方有权派人清扫,所需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6、其他工作;

(1)、砌墙、抹灰前须派专人配合甲方施工员放线、弹线。

(2)、砌墙、抹灰工序后的楼层整体清理砌墙抹灰之后露面的凿打清理和缺陷修补(负责交付精装单位)。

(3)、各种预留洞口的封堵修复室内外排水沟砌筑及粉饰、散水等。.,,',、

(4)、业主或上级检查时现场卫生工作。

(5)、施工机械的清理、简单维护及堆放指定地点等。

(6)、甲方技术人员做好砂浆试块制作工作。

(7)、竣工验收阶段与泥工相关的整改工作及垃圾清理、卫生打扫等工作。

(8)、安全文明施1一等相关工作。

(9)、每道工序前后的垃圾清理工作,做好工完料清;墙柱根部的砂浆护脚所有试水地方的围堰,'电梯井口挡水的砌筑拆除。

17、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否则,现场施工员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每栋楼必须有一名带班人员,否则甲方聘请人员,乙方承担费用。

二、发包单价计算及其他

1、发包单价计算:

(1)、地下室部分按地下室建筑面积(以设计图纸中数量为准)每平方米 元计算,一次性包干;单价项目如下表(该表仅作节点付款,不做结算依据,结算按地下室建筑面积 元/㎡计算一次性包干)。

(2)、地下室以上按土0.00以上建筑面积(以设计图纸中数量为准)每平方米 元计算,一次性包干;单价项目如下表:(该表仅作节点付款使用、不做结算依据。±0.00以上按 元/㎡计算一次包干)。

2、本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人工、材料、机械及所有相关费用(如赶工费、加班费、安全文明明施工、冬雨季施工、劳保用品等)。

(2)、高层建筑增加费、单层层高超高增加费及零星部位增加费用。

(3) 、本工种措施费、管理费、施工配合费、利润。

(4) 、本工种范围内的配合整个工期间的测量、放线。

(5) 、所有材料的场内运输二次转运、码堆、装卸车费用。

(6)、履约期间发生的所有窝工及因气候等原因造成的无法施工时,乙方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调剂人员,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综合单价内。

(7)、施工期间工完场清的清扫用工(楼面及楼梯的锯末等)、迎接突击检查发生的用工、配合各工作面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用工。

(8)、为保证施工而引起的必要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而发生的用。

(9)、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用及在合同期间规定的保养保修费用。

(10)、其他分项工程与之配合发的配合费用,自身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用工。

(11)、因乙方失误造成的返工,乙方除承担返工费用外,甲方追究因乙方失误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对乙方进行处罚。因甲方原因停工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按实际赔偿。

(12)、本综合単价为一次性包干价,不得因出现亏损、二日期紧等任何原因要求调高价款。

(14)、工程整改期及工程保修期内发生的以及在工程交验是自身施工范围内所有配合用工。

(15)、现场用电由甲方提供二级配电箱,配电箱以后的电缆、电线由乙方提供。

(16)、该单价己包含局部塔吊不能覆盖区域的材料二次转运费,不另外增加费用。

3、合同范围外点工按 元/工作日计算(工作时间不少于9小时)。

三、付款方法

1、必须按照甲方进度要求完成工作内容,每月结算一次在结算时按节点支付完成工程量总价的80%,每个工程的节点如下:

(1)、有地下室:

完成地下室结构顶板工程后支付一次工程款

(2)、无地下室:

A.按单位工程施工至±0.00支付一次进度款款

(3)土0.00以_结构及地下室结构楼板工程按每个单位工程每完成5层申报二次进度,最后二期结构工程进度不足层的可在毎个单位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全部完成乙含屋面及其上部建筑物、构筑物等)后支付工程款,主体完工后每月结算一次,每个单位工程每层相同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全部施工完毕后才能申报工程量,按完成节点工程量的总价支付80%,剩余楼面与屋面造型完成为一个节点,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全部完成伺至已完工程量的90%,余款待竣工验收后叁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须扣除3‰。劳务管理费)。

公建(商铺、综合楼)

(1)有地下室

A.完成地下室结构底板工程后支付一次进度款

B.完成地下室结构顶板工程后支付一次进度款

(2)无地下室

A. 按单位工程施工至±0.00支付一次进度款;

(3)±0.00以上紬构及地下室结构楼板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全部完成(含屋面及其上部建筑物、构筑物等)后支付工程款,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全部完成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0%,余款待竣工验收后叁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毎次付款须扣除3%。劳务管理费)。

楼栋外地下室(楼栋外地下室)

(1)完成地下室结构底板工程后支付一次进度款,完成地下室结构顶板工程后支付一次进度款,主体完工后每月结算一次,每个单位工程每层相同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全部施工完毕后才能咋报工程量,按完成节点工程量的总价支付80%,剩余楼面与屋面造型完成为一个节点,付至已完工程量的泸,全部完成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0%,余款待竣工验收后叁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须扣除3%。劳务管理费)。

四、施工工期要求

1、砼工程每层一天浇筑完成。

2、砌体工程应根据现场框架完成情况及时砌筑完成。

3、内外粉刷、外贴根据甲方要求时间进行施工,不得延误工期;如有延误罚款20__元/每栋每天。

4、如乙方确实完不成甲方进度计划,或对承包范围事项不做,甲方有权决定乙方中途退场,此时乙方结账按所完成工程量的50%计算,或甲方调剂人员协助乙方赶进度,其人工费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按每人每日400元计算)。

5、农忙(包括双抢、秋收)时乙方必须保证进度,甲方不得提供任何补助费用,如乙方有人回去农忙,每人每天罚款400元。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省优标准。

2、混泥土振捣必须密实,切勿漏振、欠振;蜂窝麻面罚款500元/处。

3、所有墙体砌筑及粉刷工程,均应符合国家验收规范标准,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内外墙体必须勾缝。

4、内墙粉刷确保不空鼓、不开裂;砼表面满刮砂浆,加气砼砌块表面洒水湿透;不同材质质墙体要贴30公分钢丝网;否则,返工费用(包含材料费)均由乙方承担,曱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如乙方责任,所产生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责任被业主罚款,甲方将加倍处罚乙方。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临时住宿必须每间住10-12人

2、上班必须戴安全帽,否则罚款50元/人次严禁把模板、方料等材料放到外脚手架上。

3、上班时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严禁赤膊,否则罚款50元/人次。

4、乙方工作期间不得酗酒,一经发现除责令停工处理外,给以罚款1000元/人次。

5、工地严禁打架斗殴事件,否则后果自负,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且每次罚款5000元整。

6、严禁在施工现场大便,否则每次罚款500元并负责清理。

7、严禁儿童、老人及有疾病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如发生按每人次罚款100元,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每周二次生产会必须准时参加,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9、乙方必须节约甲方的材料,如有浪费甲方有权加倍进行处罚。

10、塔吊使用必须服从施工员统一指挥,不得因与其它工种争抢塔吊擅自拉闸断电,一经发生项目部可视情况给予5000元/次以上的罚款。

11、安全事故费用处理原则为

a、事故费用在一万元以内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b、事故費用在一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部分甲乙双方分摊(比列6:4)

c、事故在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

10、乙方必须节约甲方的材料,如有浪费甲方有权加倍进行处罚。

七、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规定的承诺条件,如:人员统计管理、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后果,乙方无异议。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

4、履约保证金待地下室完工一个月后不计息退还。

5、乙方严重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因欠薪闹事,同意由甲方直接代为支到民工工资,并在下期进度款中扣除,不足抵扣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增加补充协议。

九、本合共正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12

甲方(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被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为了确保乙方与_________(下称承包商)签署合同编号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建筑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担保经营权愿意为乙方向业主提供保证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方在对建筑合同的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按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乙方必须: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项或数项反担保:

(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

(2)以财产抵押(质)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债务的担保。双方另订“抵(质)押合同”。其中抵(质)押物的有关内容见合同附件。

(3)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反担保措施。

2.同意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证责任的债务,甲方有权处分以上抵(质)押物。

第四条当承包商按保证责任规定向甲方索赔,且甲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责任规定,甲方出于履行担保义务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时,甲方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乙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条甲方有权自代偿乙方收费外,还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偿之日起,按代偿金额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实际代偿天数的补偿金。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追债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无条件地向甲方偿清全部款项、费用及应付补偿金。

第六条担保条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担保函内容时,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的情况下,乙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甲方的保障,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请。

第七条担保费用。

甲方在与乙方签署担保合同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具体见收费通知单)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率_________%计收。

(2)担保费计费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费。

2.其它费用:

甲方因开具担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甲方在对乙方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约保证金:

部分委托人在申请甲方为其担保前,需要向合作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该笔保证金主要用于债务到期后,乙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产生的履约费用,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供,数额为提供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当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本息划回乙方账户。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_____元给乙方。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给甲方。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承包商与建筑主管部门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1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委托处理人(姓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B机号: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

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

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

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

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

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详见附表

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

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

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

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

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

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____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其它规定:______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

2、___

3、__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

八: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

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

九: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

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1

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

第一次于开工前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 __元;

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其它支付方式:____;1

1.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

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1

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

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

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1

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1

2.4 甲方未按期支付

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元;1

2.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1

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1

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1

4.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1

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 附则;1

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

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1

5.3 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

5.4 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1

5.5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1

5.6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市场合同认证章:)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意见: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14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整(¥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九、服务条款无。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4、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达到60日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达到1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6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1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5、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合同签定地: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1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手机号(B机号):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工程监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工程设计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工程项目经理: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及面积:_________

1.2 工程造价: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3.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月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 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16

建设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私家花园工程。

(二)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约100平方米环境绿化工程,具体工作详见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所涉调整内容。

第二条工期该项目工程总工期。开工时间从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次日起计。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

1、未及时签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

2、设计变更;

3、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

4、连续4小时遇雨和停水、停电;

5、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项;

6、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的____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工程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

2、若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应确定整改方式及时间,再次验收程序同上款。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一)结算依据:

1、依照________年颁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____市基价表》中土建、水电、装饰、园林、安装等相关定额执行,劳动保险费按c级取费,工程类别按定额说明执行。定额缺项部分由乙方报价,双方共同确定价格后按实计算;小品项目按市场价定价;

2、甲方签审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以及未计价材料确认价;

3、甲乙双方签署的工作签证单以及涉及调整(更改)部分变更通知书;

4、竣工图。

(二)合同金额:

1、本合同暂定造价6万元;

2、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结算。

(三)合同金额的支付时间:

1、甲方在乙方进场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的备料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竣工结算,结算办理完成后三个月内甲方付至结算价的95%,余额5%作为质保金,保活期到后支付3%,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余款。

第四条关于设计调整(更改)本工程涉及设计调整(更改)工程项目,待调整资料完善并经甲方签审后,工程量及造价按本合同原则

第三条进行增减。

第五条质保期

(一)质保期:从递交竣工报告后的第____日起算。保修期按建设部年第80号令执行,普通植物保活期半年,贵重植物(1000元以上)保活期为________年,工程的其它部分保修期为________年。

(二)成活率:植物管护移交时按行规达到_______%的成活率。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保证施工所需用水、用电;

2、合同签定后____日内审定乙方的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负责协助办理施工的各项进场手续;

4、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关系;

5、若施工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付款。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和确定的变更通知内容,结合有关规范组织施工;

2、接受甲方指派监理公司的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

3、注意与外装饰单位施工现场的配合工作;

4、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5、负责施工中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及责任

(一)甲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土建:_____________________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代表作为现场签证代表;乙方代表作为接受甲方书面通知的代表。

第八条材料的认定及采购

(一)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对材料自行采购,涉及装饰及灯具材料需经甲方认定后方可采购。

(二)设计材料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共同认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乙方方可购买。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除顺延竣工期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甲方对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补救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的机械设备调运等实际损失;

3、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或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____日,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且无故拖延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延____日,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双方约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1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甲方的需求,并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_______系统)的应用软件工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适用法律

1.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

1.2 上述文件时间有不一致时,以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_______软件系统。涵盖的范围_______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和对整个_______系统的技术支持、服务与培训等工作。

2.2 产品内容(价格见附页)

第三条 责任和义务

3.1 双方共同责任严格根据本协议实施本项目的内容,并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

3.2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3.

2.1 按本合同的付款条款支付所需款项。

3.

2.2 负责项目中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3.

2.3 提供场地、人员、相关设备、必要的文档资料和数据,协助乙方做好_______系统的实施工作,并且甲方运行用友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设备环境,应满足软件对运行环境的基本要求。

3.

2.4 试运行结束后______天内,组织人员和乙方人员一起组成验收小组,并安排场地和设备,进行_______软件试运行的验收工作。

3.

2.5a.甲方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b.甲方在应用过程中发现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作出诊断。c.甲方在乙方服务人员服务完成后,配合检查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并在现场服务请求单上签字确认。

3.3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

3.1 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完成甲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_______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及数据初始化,并与甲方一起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

3.2 对甲方_______进行________年内的软件升级、服务、培训、技术支持。

3.

3.3 无偿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软件使用文档,包括《操作手册》,并保证上述文档的清晰、完整和正确。

3.

3.4 乙方对甲方在使用用友软件过程中,因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造成的数据丢失、利润或营业额损失或费用增加,以及因不按正常操作规范使用软件或软件被盗、损失、损毁、误用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四条 版权

4.1 乙方拥有本_______系统软件的版权(即著作权)。

4.2 甲方拥有本_______系统软件在本医院(______________医院)内部的使用权。

4.3 甲方应尊重从乙方购置的应用软件的注册版权,遵守国家《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转让、租赁该软件,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解密该软件。

第五条 技术指标

5.1 ___________信息管理软件______________。

5.2 本系统基于___________结构。

5.3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档应齐全、正确和可读性强。

5.4 应用软件的联机帮助应清晰可读,系统错误信息应清晰明了,界面应友好,并易于操作和维护。

5.5 本系统应充分考虑到今后的扩充和升级,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可扩充性。

5.6 本系统应具有可靠的安全和保密机制,以确保数据完整、安全和不被非法用户登录。

第六条 交付计划

6.1 软件培训___________天

6.2 系统安装____________天

6.3 软件调试_____________天

6.4 系统初始化__________天

第七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7.1 费用

7.

1.1 本合同所述价格均为人民币含税价。

7.

1.2 本合同所述用友医院信息管理系统(_______)金额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7.

1.3 乙方培训用户方人员,培训地点:甲方所在地。

7.

1.4 自应用软件通过验收之日起,________年内乙方负责应用软件的升级、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

7.2 支付方式

7.

2.1 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信汇、等银行托收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7.

2.2 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开始_______软件的实施工作,当乙方软件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软件款, (人民币)______元。

第八条 服务与技术支持

8.1 操作人员培训

8.

1.1 培训时间为______天。

8.

1.2 培训地点:甲方所在地

8.

1.3 培训内容:_______系统软件的使用。

8.2 系统实施

8.

2.1 _______系统软件安装:指_______系统软件交付甲方后,软件的安装、调试及系统环境的设置等,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设置、网络环境设置、数据库系统环境设置、客户机操作系统设置、网络协议设置、应用程序的安装、调试及参数设置。

8.

2.2 _______系统设置:包括应用项目、基础数据的设置(指导)。

8.

2.3 初始数据录入:协助并规范甲方人员进行初始数据的录入和转入。

8.3 系统维护

8.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为保证本系统正常运行的现场系统维护项目包括:--应用软件在运行中的故障带来的排错工作。--应用软件与系统软件及数据库系统适配带来的调整工作。--甲方非正常操作带来的系统及数据的修复工作。

8.4 系统升级

8.

4.1 系统升级指由乙方开发技术更新、应用系统升级或原有模块新功能的增加、补充带来的软件版本升级,由乙方向甲方提供。

8.

4.2 系统如有重大变更由双方具体协商后另行签署协议。

8.5 技术支持及服务

8.

5.1 ________年服务期满后,乙方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年收取软件合同价的______%,或每次上门服务收取服务费______元人民币,又或甲方向乙方购买服务卡(金卡:______元______次______小时响应、银卡:______元______次______小时响应、铜卡:______元______次______小时响应)。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服务方式。

8.

5.2 乙方通过以下方式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热线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8.

5.3 乙方的服务承诺:a.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用友_______软件的服务请求后,在24小时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b.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

8.

5.4 如因乙方原因,单方解除上述条款,使甲方用友_______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应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8.

5.5 系统升级及费用:若医院需要进行不同版本的系统升级,升级费用按软件合同价的20%收。

第九条 保密原则项目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有关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任何一方泄密,另一方有权追究泄密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 转让乙方不得将合同转让。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相互信赖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协商解决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约纠纷和违约责任。

2)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乙方进行_______系统验收,视同验收通过。

3)以上应付合同款逾期一个月未付,乙方有权将软件收回。

4) 违约处理: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甲方应承担的责任,甲方应该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结果。

5)乙方免责条款:

1.乙方对甲方在使用用友软件过程中,因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造成的数据丢失、利润或营业额损失或费用增加,以及因不按正常操作规范使用软件或软件被盗、损失、损毁、误用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2.乙方不承担因甲方人员进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现故障导致的数据混乱、丢失责任。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规定之外的服务请求。

第十二条 争议与仲裁甲乙双方如对合同条款规定的理解有歧义,或者对与合同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向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1

3.1 不可抗力的内容按我国有关规定条款执行1

3.2 不可抗力对合同双方均适用。在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则由事故发生一方,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的证明,甲乙双方可凭此证明解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补充及终止1

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均未发出书面终止通知,则合同自动延续。1

4.2 本合同为双方的最终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有效期和效用性

1.本合同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代表的职务变换、工作变更、工作调动等情况而受到任何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法人的变更而受到任何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单位名称的改变而受任何影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甲方代办人:_______________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乙方代办人: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附页:(略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18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即__________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5%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10%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作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我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投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19

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担保人):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被担保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本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鉴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为了确保乙方与_________(下称承包商)签署合同编号为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建筑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担保经营权愿意为乙方向业主提供保证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方在对建筑合同的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按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乙方必须: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项或数项反担保:

(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

(2)以财产抵押(质)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债务的担保。双方另订“抵(质)押合同”。其中抵(质)押物的有关内容见合同附件。

(3)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反担保措施。

2.同意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证责任的债务,甲方有权处分以上抵(质)押物。

第四条当承包商按保证责任规定向甲方索赔,且甲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责任规定,甲方出于履行担保义务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时,甲方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乙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条甲方有权自代偿乙方收费外,还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偿之日起,按代偿金额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实际代偿天数的补偿金。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追债通知后的____日内,无条件地向甲方偿清全部款项、费用及应付补偿金。

第六条担保条款的修改。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担保函内容时,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的情况下,乙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甲方的保障,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请。

第七条担保费用。甲方在与乙方签署担保合同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具体见收费通知单):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率_________%计收。

(2)担保费计费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费。

2.其它费用:甲方因开具担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甲方在对乙方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约保证金:部分委托人在申请甲方为其担保前,需要向合作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该笔保证金主要用于债务到期后,乙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产生的履约费用,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供,数额为提供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当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本息划回乙方账户。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_____元给乙方。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给甲方。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承包商与建筑主管部门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20

投标书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即__________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5%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10%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做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我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投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盖章)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产经营处整理)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21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被担保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为了确保乙方与_________(下称承包商)签署合同编号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建筑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担保经营权愿意为乙方向业主提供保证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的有关规定,甲方在对建筑合同的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按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乙方必须: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项或数项反担保:

(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

(2)以财产抵押(质)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债务的担保。双方另订“抵(质)押合同”。其中抵(质)押物的有关内容见合同附件。

(3)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反担保措施。

2.同意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证责任的债务,甲方有权处分以上抵(质)押物。

第四条?当承包商按保证责任规定向甲方索赔,且甲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责任规定,甲方出于履行担保义务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时,甲方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乙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条?甲方有权自代偿乙方_____外,还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偿之日起,按代偿金额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实际代偿天数的补偿金。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追债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无条件地向甲方偿清全部款项、费用及应付补偿金。

第六条?担保条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担保函内容时,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的情况下,乙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甲方的保障,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请。

第七条?担保费用。

甲方在与乙方签署担保合同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具体见_____通知单):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率_________%计收。

(2)担保费计费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_____。

2.其它费用:

甲方因开具担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甲方在对乙方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约保证金:

部分委托人在申请甲方为其担保前,需要向合作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该笔保证金主要用于债务到期后,乙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产生的履约费用,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供,数额为提供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当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本息划回乙方账户。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_____元给乙方。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给甲方。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承包商与建筑主管部门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22

发包方: (心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所开发之佳和 项目工程由乙方承包修建之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概况:佳和 项目位于____县文林镇城南安置一街。系地上17层,地下2层全框架电梯商住楼。总建筑面积约23480平方米。

三、工程工期:20个月。从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以甲方下达的进场通知书的时间开始计算)

四、工程承包方式:双包,即包工包料。

五、承包工程范围:佳和 施工设计图纸所含施工工程内容除去门窗、消防、电梯、土石方开挖回填、铝合金白页、幕墙、底层营业房大理石装饰以外的全部工程。水、电工程只预埋管、不穿线,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施工中若遇图纸变更,所涉及的工程量以现场签证,照实结算。

六、工程价款:

1、工程单价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2、工程总价款:以建筑面积乘以工程单价。建筑面积,按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七、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向乙方付款。地面三层营业房完工,甲方向乙方支付100万元;此后,每竣工2层甲方向乙方付款50万元,主体全部竣工甲方向乙方付款金额达到500万元。工程全部竣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达到工程总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年内支付至总额的100%(全部付清)。超过付款时间三个月内不计利息,超过三个月按2%月息支付乙方,超过________年按5%月息计算;利息每季度付清。

八、工程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贰佰万元(小写:200万元)。甲方于地下2层完工时向乙方退付100万元;地上3层营业房完工时向乙方退付100万元。

九、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十、工程竣工验收:佳和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待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等相关资料,视为乙方所完工程验收合格。

十一、工程主要 调差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遇主要 单价涨、跌幅度超过双方预算价格的5%,则双方按实进行工程价款调差。调差以同期的____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为依据。

十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向乙方交付佳和 设计施工图二套,并组织进行设计施工技术交底。

2、对乙方的日常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做好记录。黄 担任甲方现场技术总工,李 、张 协助黄 工作。

3、聘请陵 公司担任工程监理。

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对乙方所购 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不合格 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合格产品。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严格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

2、所购主要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等必须是大厂产品,以确保工程质量。

3、做好日常施工日志记录,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自觉接受甲方现场工作人员和监理公司工作人员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工程无条件返工重做,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按建筑工程操作规程规范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得违规操作。若出现不规范施工行为被相关建筑管理部门查处,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损失。

6、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7、不得擅自转包、分包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工程。

十三、特别约定因不确定因素,若本合同履行中出现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不足的情况时,双方应即时协商寻找资金,把工程及时竣工完成,不得窝工、停工。

十四、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局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补充协议执行。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23

工程名称: ____市鼎瑞大厦(研发大楼及公租房项目)发包方: 四川XX公司乙 方: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筑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发包方(简称甲方): 四川XX公司承包方(简称乙方):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工程所在辖区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甲方将该工程: 项目的水电安装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____市鼎瑞大厦(研发大楼及公租房项目)施工内容: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弱电只包预埋部分)图纸范围内所有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双包。结构类型: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区土主镇高一组二、乙方进场人数(附名册)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协议书中内容的规定,承担本工程的全部水电安装工作,并组织进场所需工种人员,相关工种、特殊工种必须持上岗证书,无关人员不得进驻现场。三、工期进度要求

(一)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总(日历)工期: 个月

(三)具体工期与作业内容,必须遵照甲方制定的进度节点完成施工。四、承包方式与范围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辅材、包工具、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

(二)承包范围:

1.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弱电只包预埋部分)。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室内的水电安装工程(包工包料)。

2.乙方负责现场所有临时水电的安装工作。

3.夜间施工乙方必须派专人值班(不补任何加班费)。4.弱电系统:水电开槽、布管、穿线、埋盒,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 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开关面板和灯口安装

(三)计价方式:1﹑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a、_按定额计价方式计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以及相关计价文件,按一类工程取费,缺项部分套用相似或相近定额项目,无定额及相近可套项目,参考市场价格。

b、施工期间颁发新定额或出台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办法,则按有关政策性文件执行2﹑水电材料及辅材按施工期间内每月的《四川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对应材料价格作为最终结算价格。3﹑人工调差按总承包合同执行。

4、甲方按照水电安装工程总造价下浮14%支付给乙方(下浮14%包括税金及相关的所有管理费用)。所有材料税务发票由甲方负责。

5、签证部分,甲方按照实际签证支付给乙方,扣除提留部份税金。

6、材料送检费用由乙方负责,一切资料由乙方做,包括交验收各项费用。

7、所有材料严格按图纸要求,指定产品不能变动。

8、工地内临水临电由乙方施工,所有材料及人工工资由甲方提供。五、工程要求:甲方提前提供完整的蓝图及蓝图电子版,及施工用水用电。

(一)质量要求:按9002质量标准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组织施工。

1.必须具备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履行相应的现场管理职责,施工人员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操作证和上岗证。

2.乙方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按照设计图纸(含书面通知)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工程验收每个部分必须合格,通过备案并达到合格标准。

3.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如实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记录,并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及现场签证和各种试验。

4.对检出的不合格品(项),乙方必须无条件地进行及时整改,直至通过质量检验达到要求。

5.乙方必须负责对半成品及成品进行切实有效的保护,其保护措施须事先报经甲方认可,以保证产品的交验质量。

6.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若因乙方技术不到位或对图纸理解造成的错误,遗漏及返工。乙方除承担工程款和工期外,还应赔偿相应的材料费。

7.对在管理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严重不足或经建设单位、监理、甲方管理人员提出整改而未整改者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严重者清退出场。

8.保修期为________年。

(二)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乙方接受监理单位、建设方及甲方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对进度的检查、整改、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建设方、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确认后执行。

2、工期延误

(1)乙方在施工中要积极主动施工,预埋线管不单独安排时间,钢筋安装完工时水电的预埋也必须完工。

(2)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延误工期,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工期顺延。

(三)成本控制要求

1.乙方必须科学管理、合理施工,避免窝工现象发生;努力提高工效,履行节水,节电、节材料等原则。

2.各种工程材料必须实行限额领料,乙方超耗部分及因乙方返工造成浪费和因返工延误的工程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用到甲方的材料必须经甲方同意签字方可领用。

4.乙方领出的材料如出现丢失或损坏,乙方双倍赔偿。

5.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材料的管理制度。

(四)安全施工要求

1.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

2.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章、操作规程,严格按“一标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检查。

3.乙方必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不得上岗操作,更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乙方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操作层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且回执单上交甲方备案。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工伤、死亡、病残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用工主体的复函》规定办理,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责,甲方不予承担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24

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

(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元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

(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25

投标人须知应该包括下列条款,这些条款可以根据个别合同的专用条件加以调整:

一、收标

在接到招标书以后,有兴趣的公司应将承包本工程的发盘一式两份(三份)密封交____(业主姓名和地址)

下称业主。

投标的正本应标明为“正本”,投标的副本应标明为“副本,仅供参考”。

注:在招标时本备忘录应予取下而代之以这种专门拟订的条款。

副本在一切情况下均无任何法律上的效力。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的文本为准。

投标应该符合这些须知和收标日期以前发出的其它合同文件及其修正件或补遗的要求。

对未在业主招标中规定的时间以前收到的投标概不予以考虑。

二、合同文件的拟订

合同文件已经由______(咨询人姓名和地址)

下称工程师,拟订

三、向投标人解释合同文件

投标人如果发现说明书、图纸或其它合同文件中有不符或遗漏,或感到意图或意义含混不清时,应立即在投标以前向工程师提出书面请求予以解释、澄清或更正。提出这种请求的投标人,应该独自负责将这种请求按时寄到。所有这类请求收到的时间不得晚于规定的开标日期以前的__(例如28)日历日。

对于这种请求只能由工程师以补遗的形式予以答复,业主和(或)工程师不受他们的任何雇员或代理人所做的任何口头说明或解释的约束。

可以在开标日期以前发出合同文件的补遗以修订、修正或更改合同文件的任何部分。每一补遗应分发给已发给合同文件的每一机构。

投标人为表示他的投标已考虑到这类补遗而经其适当签名的每一补遗的副本,均应纳入并成为投标正本的组成部分。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篇2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___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收取:(双方应约定租金计算方式及其支付方式)

第四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租赁合同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____%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____%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附件(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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