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管理协议(通用34篇)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气瓶运输、使用的相关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文件要求及精神,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是指甲方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气瓶等。
二、乙方所提供气瓶的颜色要求:
序号气瓶名称化学式外表面颜色字样字样颜色色环
1氧O2天蓝氧黑P150不加色环,P200白色环一道,P300白色环二道
2乙炔C2H2白乙炔红正面写“不可近火”
3二氧化碳CO2铝白液化二氧化碳黑P150不加色环,P200黑色环一道
4氩Ar灰氩绿P150不加色环
注:表中P系气瓶设计压力,单位kgf/cm2
三、乙方所提供气瓶在甲方管辖区运输的安全要求
序号名称安全要求
1装车固定横向放置,头朝一方,旋紧瓶帽。备齐防震圈,瓶下方用三角形木块等卡牢,装车不超高,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
2分类装运氧气、强氧化剂气瓶不得与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同车混装;所装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混装
3轻装轻卸不抛、不滑、不碰、不撞、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4禁止烟火禁止吸烟,不得接触明火
5遮阳防晒夏季要有遮阳和防雨设施,防止日光曝晒,防止雨淋
6灭火防毒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7安全标志车前应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三角形标志
四、乙方所提供气瓶的其他相关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是经国家指定检验机构检测,并在使用有效期内的合格气瓶。
2、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贴有充装单位的合格证。
3、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配有防震圈、瓶帽、瓶阀等安全装置,并确保其完整、安全、有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进一步明确塔吊使用过程中各方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保障作业人员施工安全和各方财产免受损失,预防各类工伤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恪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塔吊使用范围:钢结构安装工程、土建钢筋混凝土工程。
四、双方在使用塔吊过程中均必须遵守国家及省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作业规程,正确使用塔吊。
五、双方在塔吊使用过程中,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特规定如下:
1、乙方在塔吊使用前必须委派专人与甲方联系,办理使用签证单,并安排具有操作证的吊装人员(起重工、司索工)和信号指挥人员进行吊装作业。
2、乙方在每次吊装任务完成后必须补填塔吊确切使用起止时间及塔吊运行状况记录,双方共同安排专人负责,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3、根据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任何一个使用方在吊装前必须对塔吊操作人员(塔司)进行相关吊装内容的方案交底,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吊装注意事项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
六、双方在塔吊使用过程中,任何一方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并及时告知双方项目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其责任范围划分如下:
1、乙方不得在未办理塔吊使用手续时擅自使用塔吊,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吊装过程中未按排具有操作证的起重工,司索工和信号指挥人员进行吊装作业,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吊装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操作规程和吊装“十不吊”规定,不允许超重吊物,歪拉斜吊,构件、散件必须捆绑固定牢靠,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4、甲已双方在使用塔吊交接过程中,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塔吊使用工况状态,确认的工况状态作为甲已双方使用塔吊状况界定的依据。
5、塔吊工况界定不清时,可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确认。
6、使用方在进行吊装作业前,除对自己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外,未按吊装内容对塔吊操作人员(塔司)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吊装注意事项交底和教育的,由此引起塔吊司机误操作或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7、塔吊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在正常吊装过程中,因塔吊吊钩以上(含吊钩)的机械故障或塔司人为操作造成的事故由第三方(塔机租赁公司)负责。
8、吊钩以下(含钢丝绳)的作业不当或指挥不当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9、按照上述责任划分,在塔吊使用过程中,因事故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同时,另一方使用方(无过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并有因事故造成损失的索赔权。
七、协议纠纷的解决方式:甲已双方如因塔吊使用而发生事故并产生法律纠纷时,到甲方法人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解决。
八、协议时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终止塔吊租赁合同时而终止。
九、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 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居住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家属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公司本着对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生活区内健康、安全负责的原则,依据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特制并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责任:
1. 负责在生活区域无水域地方。
2. 负责员工和家属及小孩对生活区的安全相关要求的告知。
3. 负责生活区域所有雨水井盖和各个排水沟无隐患,保证完好无损。
4. 负责员工家属及小孩到工厂居住协议的签订。
乙方责任:
父母家长是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法定监护人,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长,必须切实履行对孩子教育、监护、管理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1. 所有员工家属带孩子进厂时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2. 要掌握公司的相关安全和管理规定,加强对孩子在公司期间的交通、活动、餐饮、用电、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 员工家属和小孩严谨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施工区域及非生活区域。
4. 未成年人在公司生活区活动,要有成年人陪同、监护,严禁私自活动,造成隐患。
5. 严禁家属及孩子到公司水塘边、井口边、临时建筑物附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活动。
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等物品进入公司。
7. 严禁随便动用和损坏公司的设施、设备及物品。
8. 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
9. 所有员工家属及小孩进入公司居住,都要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10.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以及因自身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责任由当事员工自己负责。
以上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各司其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家属及小孩搬离厂区时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员工或小孩家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5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徐进 任书东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安排生产工作,对工作安排的同时布置好安全工作。
6、甲方有权对参与施工的人员班组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临时有电、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班组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施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施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本工程施工开工至本工程结束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 :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工业气瓶安全使用、运输和存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租用气瓶安全协议如下:
一、保证措施:
1.乙方必须提供其安全资质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安全资质证明等;
2.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体,必须有准确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安全标签),安全标签张贴在外包装上或放置在易于查找的位置,该说明书(或安全标签)包括化学品名称、分子式、组分含量和名称(混合物)、合格证(产品等级)、生产日期、危险标识、危险说明、禁忌物等;
3. 所提供的汇流排、供气管路、阀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必须保证我公司的使用安全;
4.包装:
(1)气瓶必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之内。
(2)对瓶装介质主要危险性及次要危险特性的确定由乙方根据——及各种气体相关标准确定,确定后应在气瓶上粘贴气瓶警示标签,标签必须符合《气瓶警示标签》——的规定。
(3)对充装气体的气瓶(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000L、移动式可重复使用的气瓶)必须其充装气体与气瓶颜色相对应。气瓶颜色、气瓶的字样和色环应符合《气瓶颜色标志》——规定。
(4)对气瓶瓶体上的钢印标记和检验色标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
5.运输安全
(1)乙方负责工业气瓶的运输安全,直至乙方运至指定位置,并协助妥善入库;
(2)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业气瓶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3)乙方对工业气瓶的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应具有相应的运输资质,且在手动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
(4)对于相互起剧烈化学反应的工业气体,不允许同时运输,必须分开运输;
6.特种气体的验收入库要按照《特种气体运输、存储管理规程》《特种气体安全检验标准》执行。
二、责任范围
1.甲方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各类工业气瓶进行入厂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退还给乙方,乙方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2.甲方因工业气瓶存在安全、质量问题或乙方提供的产品错误,退回给乙方的,乙方必须在7天之内取走,在此期间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在使用气体过程中,对气体的使用、更换、保管要安排专人负责;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加强管理,保证气体的安全使用;
4.如果因工业气瓶及汇流排、管路系统非人为原因损坏或缺少警示标识、说明,而发生的气体泄露、燃烧、中毒、爆炸等事故,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其它损失);
5. 如果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积极配合并给乙方整改创造条件;
6. 甲方因自行配套设施不全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同时,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也要负责赔偿。
7.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8.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甲、乙双方供货合同确认起,供求关系结束之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承保范围:
承包形式: 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指标
1、工程死亡事故为零。
2、工程重伤事故为零。
3、工程轻伤事故月不得超过 零 人。
4、无重大生产火灾事故及设备事故。
5、控制、预防环境污染,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扬尘进行有组织控制,确保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6、提高员工健康水平,职业发病率为零。
7、施工面积超过三万平的积极配合总包争创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
二、职责权限
甲方责任: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
3、在乙方进场时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分部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负责人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6、甲方安全经理(安全负责人)每周一须组织施工现场分包单位进行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7、负责编制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以上临电设置方案,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二级电箱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提供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对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及主电缆进行管理和维护,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二级电箱以下的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8、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甲方权利:
1、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源预防控制措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2、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4、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6、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7、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8、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9、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乙方责任: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操作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2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2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负责依据JGJ46-20__《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二级电箱(由甲方指定)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本队所属二级电箱以下的三级电箱(从二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的可直接接电动工具及临时照明的电箱)、临电线路及(生活、施工)照明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7、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8、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接受甲方安全部门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及检查。
9、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0、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工人必须对交底内容签字认可,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1、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甲方编制的相关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2、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3、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4、严格按照天润建设公司规定,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5、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退场时与甲方办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移交手续。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甲方的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6、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7、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8、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19、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0、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
21、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2、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3、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24、必须遵循甲方关于环境管理的目标、指标要求,保证施工过程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地方标准。
乙方权利:
1、重点部位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三、乙方交纳安全抵押金要求:
1、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公司《分包队伍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万元,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分包工程年度结算前已扣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适当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万元,在工程结算结束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 奖励
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100-300元。
2)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3)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4)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5)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 处罚
1) 施工现场个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处以100-1000元罚款。
2) 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3)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4)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5)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
8)四口、临边无防护。
9)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10)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11)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12)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13)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14)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15)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3)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4)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0.3%给予处罚。
五、补充条款
乙方应按照北京丽贝亚成都苏宁广场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相应补充条款执行
六、合同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合同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如甲方指定分包单位,我方没有收取管理费用。
4、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安全工程部备案一份。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七、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项目负责人: (签字) 项目负责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总则: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及业主方的财产安全,规范中节能(内蒙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本着共同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1、业主方的责任:
(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2)在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同时,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监督管理。
(3)在组织审查相关方施工组织设计时,负责同时审查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督促相关方做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建立起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5)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施工现场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相关方责任范围:
(1)服从业主方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全面遵守业主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向业主方安全管理人员汇报工作。
(2)相关方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建立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建立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其人员、装备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并报业主方相关部门备案。
(5)接受业主方、监理、政府有关部门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6)保持现场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划一,安全标志按国家标准着色、设置。
(7)相关方的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应分开设置,区划明确。临时搭建的工棚应美观、规范。
(8)凡由相关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事故,应由相关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发生的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事故。
(9)凡由相关方责任造成的机械、设备事故,应由相关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业主方有权利从相关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以对该经济责任做出支付:工程施工中产生隐患,导致后期发生事故的,在保质期内,业主方有权利从相关方的质保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以补偿事故造成的损失。
(10)承担合同中明确的其他安全工作责任。
二、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三、经济责任:
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实行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1、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里程碑计划,考核予以奖惩兑现。
2、对相关方的违规违制行为,应根据业主方的相关违章处罚标准,扣罚责任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3、相关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服从业主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业主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奖罚规定。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违章处罚,业主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加倍扣除,并视情节给予警告。
四、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生效,相关方承担的全部施工项目结束,质保期满后此协议自动失效。
业主方: 相关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2、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4、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
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6、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由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落实情况。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所属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发生触电事故时,要立即向甲方及乙方上级报告。
2、进场前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爱护施工现场的一切配电设施及线路,非专业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专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在甲方备案。
3、乙方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在甲方指定的配电箱接用;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保证二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甲方相关文件规定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安全用电标准。
5、乙方自备的配电箱、流动式开关箱、各种电线、灯具和电器设备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装拆、接用由乙方现场专业电工负责,禁止使用插板和塑胶线。自备的电焊机必须装设二次侧触电保护器后方可投入使用。由于违反规定在自管施工区域内和管辖的设备设施上发生的各类用电事故,责
任由乙方自负。
6、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一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甲方连带损失的赔偿责任。
8、乙方施工现场内禁止使用一切非生产用的各种电热器具,如经发现当场没收并根据规定处理。
9、乙方用电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量交付甲方或执行经济合同及其它约定。
三、争议
当甲、乙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结果执行。
四、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各保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与经济合同等效力,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1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2条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甲方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将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甲方需要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甲方需要开展电子邮件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第3条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用户保证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用户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将对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4条 用户不得利用乙方服务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5条 客户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6条 客户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电信运营商的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7条 客户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8条 若违反上述规定,服务方、电信运营商或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发送通道,情节严重者终止合作业务,追究客户的法律责任,并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9条 在使用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过程中,服从监督和管理;若我司违反本承诺书的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10条 网站开通时请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将备案编号按要求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总承包单位: (甲方)
分承包单位: (乙方)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德州市信访中心综合楼
2、工程地址:德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办公区,南邻计委,北邻德州银行,东临新兴路。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20__年10月27日起开工至20__ 年10月1日完工。
(三)乙方入场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协商办理缴纳保证金 10000元,并且明
1)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
2)甲方为乙方提供方电缆、配电箱、开关箱、电表箱,乙方自备所有用电设备及工具,并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电;
3)甲方为乙方接好电表箱,每月按电表收费(每度电按1元计),并收取电损费10%,乙方要按时交纳电费。若乙方不按时缴纳电费,甲方有权停电。
4)乙方进场后,必须按TN-S系统布线,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无乱接乱挂现象,严格管理并服从甲方的监督否则出现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责任。
5)乙方用电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用电规范,遇到上级部门检查应服从检查需要,必要时采取临时停电措施。
6)夜间临时用的移动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7)乙方不得私自接电所有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审批程序。
8)所有接电必须有项目部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9)电焊工必须配备齐全有效的防护用品。
10)严格执行我单位的安全管理。
11)若出现以上协议内容或规范要求的行为,将对分包作业队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将从保证金里扣除,不够的部分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交给甲方。
12)项目部安全员有权对分包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有权执行停工、罚款等措施。
13)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甲、乙双方,如遇到同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法规不同则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1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
代表 (签字)代表 (签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监督单位:____________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
作业方一:____________
作业方二:____________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____________现场施工安全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三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三方遵照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严格遵守机械制造行业、建筑和安装行业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方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检查到位、措施到位。
3.施工方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4.在同一区域或在同一地点或同一台(套)设备设施上作业时,施工双方方必须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5.施工作业双方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6.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对方本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内容、安排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7.施工方要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8.发包单位负责对施工方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要对交叉作业地点派安全员进行监督管理,要对施工方定期进行检查。
9.监督单位对一般施工作业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作业要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协调管理。
10.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认真负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
11.该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一份。
12.其他需注明事项:(根据需要填写)。
监督单位:____________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
作业方一:____________
作业方二: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分包法人单位全称 项目经理部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 说明
1、 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2、 施工期间,甲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乙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3、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4、 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5、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作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6、 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 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 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 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 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 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 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 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 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2、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
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
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3、 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4、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5、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6、 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7、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8、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9、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可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给予处罚。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10、 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 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1、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12、 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3、 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4、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 乙方责任及违约处罚
1、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有变更时,必需书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经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未经允许变更人员或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 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1、2、3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4、 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5、 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4、5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6、 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8、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9、 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乙方违反上述第9条款,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0、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1、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2、 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12条款,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2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3、 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违反上述第13条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4、 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5、 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7、 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乙方违反上述第17条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8、 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9、 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违反上述第20条款,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1、 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21条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每发生一人次,处罚50~2百元,因上述原因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3、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乙方违反上述第23条款,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4、 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时,必需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严谨违章作业。
乙方违反上述第24条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违章行为,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5、 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6、 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7、 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25、26、27条款,存在采购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区脏乱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时,每发生一次,处罚2千~1万元。
28、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0、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 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2、 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五) 事故处罚
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要求,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杜绝伤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乙方作业场所或生活区发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发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5万元,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万元,受伤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10万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约保证金50~100万元。
(六) 其他事宜
1、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 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各自安全生产管理,相互告知安全预警、协助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灾等工作,保证双方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就安全管理责任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说明
1、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人单位的职责。
2、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协议双方各自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2、甲乙双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得到保障。
3、甲乙双方应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4、甲乙双方应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明细落实到位。
5、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落实。
6、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相关预案、方案并落实实施。
7、甲乙双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设施、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治理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协议双方相互协作的责任
1、双方有责任相互告知各自特别是临近边界区域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2、双方紧急集合点、吸烟点等不应设置在双方相邻边界区域。
3、双方在相邻边界区域不应设置人员集中停留场所,如休息室等。
4、双方在相邻边界区域动火等危险作业应事先告知对方,在对方做好相应防范措施后 再实施作业。
5、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动火等危险作业应事先告知对方,在做好对对方设备、设施相应防范措施后再实施作业。
6、双方安全、环境应急预案应交与对方。
7、双方应建立安全环保应急联系方式,包括应急电话。
8、双方应急设备、设施应列表告知对方,以共享资源。
五、安全环保事故响应
1、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境预警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2、双方相邻区域内发生突发安全环保事件,并且没有及时发现时,双方有责任及时告 知对方。
3、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双方人员发现后应及时告知事故方并通知管廊所有权单位。
4、当一方发生安全环保突发事件,另一方得知后,有义务派相关人员、设备设施配合 当事方,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义务参加抢险救灾人员必须服从当事方相关人员的安 排、协调与指挥。当事方应提供相应装备、材料及后勤方面的保障。
六、事故责任
1、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未给对方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由事故发生方自行承担己方损失与责任。
2、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给对方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应依据实际发生额,由事故发生方全额承担责任。
3、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未给对方和公共管廊所有权单位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由事故发生方自行承担己方损失与责任。
4、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给对方或公共管廊所有权单位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应依据实际发生额,由事故发生方全额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执行。
九、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主要物料MSDS、乙方主要物料MSDS。
2、甲乙双方应急电话。
3、甲乙双方安全设备设施一览表。
4、双方平面图 。
十、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给甲方管理
船 名: 曾用名: 主机功率:
船舶种类:货轮 建造日期:
总长: 型深: 型宽: 总吨: 净吨: 载重吨:
二、船舶安全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2、负责航海交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及执行情况,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
3、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4、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5、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四、乙方责任
1、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4、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安全管理费的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5、负责承担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6、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7、其他责任:负责船舶的设备更新及船舶修理。
五、双方关于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委托管理期间,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 万/年的委托经营管理费,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次年管理费待一年期满之日一次性支付,若委托人15天内未支付管理费,受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委托人作违约处理。委托人应将船舶保险费、税费、航政规费及委托人认定应付的有头费用按受托人规定的期限及时交至指定银行账户,由受托人按期支付,并在支付后及时结算。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
该委托经营管理的船舶,在甲方经营管理期间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对该船的实际价值及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利润和保险赔偿款等应得的所有合法利益先予承担,对上述利益不足补偿部分的损失由甲方依法承担。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
该船实行公司内部单船核算,经营费用由乙方支付,营业利润归乙方所有。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条款,若有违约,除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外,还应处以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让该合同。
2、委托期间,委托人有权转让该船舶,但须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人,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由此造成的经营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3、遇有政策变动和本合同未尽事宜,待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诸人民法院。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水路运输许可证》编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加强项目租赁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安全和租赁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生产,同时为了明确租赁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用乙方砼地泵两台(中联重科一台、山东方圆一台),租期自20__年5月14日起,至本标段砼输送工程结束为止。
2、两台砼地泵均由乙方自带司机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甲方仅为乙方司机的食宿等提供必要的帮助。
3、甲方应为乙方泵送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施工条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防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充足的照明。危险区域设置明显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必要时设红灯示警。
4、甲乙双方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安全职责范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协议。同时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5、乙方操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严禁酒后作业。
6、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严禁“三违”。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7、乙方租赁设备进场前必须报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由三方共同把关,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租赁设备为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证书齐全,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满足施工需要。严禁不合格品及报废产品入场。
8、乙方为砼泵送所提供的泵管、接头、卡箍等,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进场前必须报与甲方及监理验收,严禁报废及不合格品入场。
9、乙方应作好租赁设备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出租设备完好及安全使用。保证设备专机专人操作和专人保管,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10、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要求,针对双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操作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和奖惩措施,配备专(兼)职设备安全员负责所属租赁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和管理。
11、乙方应遵照国家及行业法规、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12、甲乙双方必须建立相应安全管理制度及检查制度,甲方检查人员有权对乙方事故隐患提出口头及书面整改通知,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如不及时改正,甲方有权按规定进行处罚,如有严重隐患情况则停工整改。
13、租赁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接受甲方的全过程管理,服从甲方统一调配,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4、租赁设备应依据合同,明确租赁双方安全生产责任。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服从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及要求。
15、租赁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调试。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同时作好相关记录。
16、租赁设备应履行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管理责任牌。甲乙双方共同配合作好此项工作。
17、租赁设备操作必须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当机械设备有问题或可疑现象时应当面交接清楚,作好交接记录,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交接班时必须当面进行,禁止通过无关人员转告。
18、租赁设备严禁超负荷和带病运行,机械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锁闭电器控制箱。
19、乙方对本单位出租设备的完好及使用、维护安全负完全责任。因为乙方违章违规和使用、维护不当,以及施工中不按规范和甲方安全要求作业等原因造成的人员及设备伤亡事故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20、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机械伤害或设备损坏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应安全应急预案,尽量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事故的原因,确定事故的责任和性质,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1、本协议内容未详尽之处,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执行。
22、本协议一式四分,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单位:中铁二局北京地铁 乙方单位:
十号线项目部 机械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总承包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分承包单位: 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乙方入场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协商办理缴纳保证金 元,并且明
1)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
2)甲方为乙方提供方电缆、配电箱、开关箱、电表箱,乙方自备所有用电设备及工具,并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电;
3)甲方为乙方接好电表箱,每月按电表收费(每度电按1元计),并收取电损费10%,乙方要按时交纳电费。若乙方不按时缴纳电费,甲方有权停电。
4)乙方进场后,必须按TN-S系统布线,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无乱接乱挂现象,严格管理并服从甲方的监督否则出现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责任。
5)乙方用电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用电规范,遇到上级部门检查应服从检查需要,必要时采取临时停电措施。
6)夜间临时用的移动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7)乙方不得私自接电所有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审批程序。
8)所有接电必须有项目部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9)电焊工必须配备齐全有效的防护用品。
10)严格执行我单位的安全管理。
11)若出现以上协议内容或规范要求的行为,将对分包作业队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将从保证金里扣除,不够的部分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交给甲方。
12)项目部安全员有权对分包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有权执行停工、罚款等措施。
13)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甲、乙双方,如遇到同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法规不同则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1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
代表 (签字)代表 (签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教育网安全管理协议(试行)
甲方:_______现代教育发展中心(_______教育网)
乙方:
_______教育网是_______省教育厅直接领导的全省公共教育计算机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网间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教育与社会双向交互服务,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我省的教育、科研机构和全社会教育需求。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接入、使用单位必须签署本项协议,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一条?总则?(一)_______教育网接入、使用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二)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三)在_______教育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_____、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四)_______教育网的单位用户应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五)_______教育网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六)_______教育网责成各接入、使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凡涉及_____的信息严禁上网。
(七)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八)_______教育网的有关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二条?接入管理
(一)接入_______教育网的连网、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_______教育网制定的规定和制度,按时缴纳有关费用。
(二)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不允许在网页上刊载与己无关的广告资讯。
(三)与_______教育网中止连网接入、使用的单位和用户必须把相应的ip地址、专用电子邮箱和互联网址退还。
(四)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_______教育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允许发展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用户。
(五)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必须设立管理人员对网络进行严格管理;必须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网络安全员要指导系统管理员和用户对于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第三条?信息管理
(一)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检查和教育。
(二)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对于自己的上网信息负责。涉及_____的信息严禁上网。
(三)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有义务向_______教育网和有关部门报告网络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四)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五)_______教育网有权对所有上网资讯决定是否刊载和登录,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和终止网上所刊资讯。
第四条?惩罚条例_______教育网对违反本条例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进行警告、停止网络连接、使用,直至诉诸法律。
甲方:_______现代教育发展中心(_______教育网)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使用日期: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保证学生的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与长期进入学校停 放的车主或司机签定如下安全保证协议:
1、学校教职工或家属个人车辆(含摩托车),若需长期在校园内停放,必须签订本协议书,且服从管理。
2、所有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学校指定的位置,不得乱停乱放。对于停放在学校的任何车辆,学校不负责车辆的安全及保护工作。
3、教职工驾驶私家车上下班时间必须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上下班时凡有学生正在进出校园,不得尾随而入,一是可将车辆停放在校园大门口以外,待学生全部进入后,再将车开进。二是提前到校可在学生上学前到岗,放学时必须等学生散静后方可开车离校。
4、任何车辆在校内造成学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车主及驾驶者负全部责任。
5、学生上课期间,任何机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有关领导同意后门卫方可放行进入。在校园内禁止鸣笛,不得随意启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6、任何车辆的进出停放都必须服从学校门卫保安人员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门卫人员有权制止停放和进出。
7、学校教师车主应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文明驾车,不酒后驾车,不飙车,遵守学校及交通部门的规定,自觉做遵守交通规则的模范。 以上规定,希望各位机动车车主自觉执行,和学校签定安全协议书,积极支持学校的工作,为师生安全负责,为创建平安校园尽自己的一份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由学校办公室、安全员各持一份、乙方由车主持一份,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单位盖章)
乙方:车主车牌号:
车主: (签字或盖章)
康县太石学区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 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说明
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施工期间,甲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乙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作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
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
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可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给予处罚。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 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及违约处罚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有变更时,必需书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经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未经允许变更人员或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1、2、3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4、5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乙方违反上述第9条款,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12条款,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2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违反上述第13条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乙方违反上述第17条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19.4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违反上述第20条款,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21条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每发生一人次,处罚50~2百元,因上述原因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乙方违反上述第23条款,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时,必需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严谨违章作业。
乙方违反上述第24条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违章行为,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25、26、27条款,存在采购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区脏乱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时,每发生一次,处罚2千~1万元。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事故处罚
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要求,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杜绝伤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乙方作业场所或生活区发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发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5万元,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万元,受伤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10万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约保证金50~100万元。
其他事宜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包单位:
专业分包单位: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就工程工期、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相关题,按照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各方遵守执行。
一、总包方、分包方(甲方分包)方责任
1、专业承包单位施工前,应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单位(项目部)提供项目组织机构、公司资质及在该工程的负责人名单,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职称、联系电话等。
2、专业分单位承诺服从总包管理,遵守并认真执行总包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指令及要求,并做好工人入场登记记录,
3、专业承包单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接受教育人员、接受交底人员必须达至100﹪,以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分包方自行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入场、每周、班前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将考核结果报总包方安全部门,专业分包单对其真实性负责。
4、专业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及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保证施工过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5、专业承包单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专业承包单必须限期整改。
6、各专业分包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立即整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你单位承担。
7、专业分包单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安全部同意,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
8、专业分包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后上岗。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9、专业分包单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10、专业分包单进场的电箱电缆、机具设备、手动工具必须状态良好,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禁止不合格机具进场。专业分包单用电须提前与总包联系,由总包电工指定用配电箱进用电搭接,禁止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路,分包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去搭设安装,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11、专业承包单凡新进工人乙方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负责人加强日常检查,规范工人的穿着、系帽带、戴工作卡等个人形象问题,强制制止现场随地大小便、乱涂乱画等恶习。
12、专业分包单工程材料、施工机具设备进场,须填写《材料进场申报表》《施工机具进场登记表》经总包项目部确认卸放位置,需退场的周转料具、措施性材料进场时填写《周转料具退场申请表》,经总包项目部确认数量,检查确认满足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后进场,各单位保存单据表,退场时凭表报验出场。
13、专业分包单保证作业面严格执行工完场清。作业前材料堆放整齐,作业中保持材料不零乱,通道畅通。作业面整齐有序,作业后剩余材料收拾干净,堆码整齐,垃圾及时清扫运到垃圾池,流动作业的包装盒、焊条头等放入随身携带的垃圾袋,严禁随手乱丢。
14、专业分包单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必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5、专业分包单自愿承担因为自身原因造成安全、质量等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6、专业分包单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7、专业分包单所属人员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专业分包单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18、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施工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的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
20、建设单位(业主)、监理、总包单位对在定期联合安全、质量检查中发现各类隐患,有权发出隐患通知书,专业分包单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否则总包单位可对专业分包单进行经济处罚;
21、禁止专业分包单施工人员窜岗到其他单位无该项工作无关的施工区域,否则后果自负;
22、专业分包单自愿进场后先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5.00万元作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对于违规的责任单位将从保证金里扣取,保证金额不足时,专业分包单应 10 日内再交现金补足。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总包可以要求业主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专业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30内退还保证金。
23、专业分包工程,其管理和临时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经双方协商用水按人民币 5.00 元/吨,用电按人民币 2.00 元/度,由专业分包单向甲方于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交纳。
24、专业分包单位不能随意破坏其它施工班组的成品、半成,如有损坏,所修复的费用你单位全部承担。
二、 施工人员职责
1、专业分包单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电防护设施。
2、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3、专业分包单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方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由甲方辞退。
4、专业分包单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当天卫生当天清扫,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5如果因专业分包单位原因给总包单位造不良影响或被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经济处罚的,总包单位有权利对专业分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并有权要求建设单位直接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三、 事故处理
1、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完全承担,并自行负责伤、亡、残、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若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由专业包单位自行负责和承担,总包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总包方或总包方以外的专业分包单位造成分包方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一律由责任方一次性给予分包方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处理。
3、如果因专业分包人员责任导致的一切的安全责任事故一律由责任分包方完全承担(比如临边防拆除未及恢复造成现场其他人员坠落,私搭乱搭临时用电等一切违章行为造成的他人伤害),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建设单位应支持和配合总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总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作出的合理经济处罚决定,建设单位应予以执行,并在当期的专业分包工程款中扣除支付给总包单位。
五、本协议一式3份,总包方、专业分包方各执一份,建设单位(甲方)各一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建设单位(签章) 总包单位(签章): 专业分包(签章):
现场代表负责人 现场代表人: 现场代表人:
日期 日 期: 日 期:
一、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
总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省市相关规定,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施工分项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二)合同执行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协议承包范围
凡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中职工人身安全和生活设施,生产设施,机电设备及施工安全等。
2.目标管理承包内容
(1)坚持实现“五无”即全年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伤害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生产性火灾事故,无中毒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2)执行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现场自检合格率100%,优良率60%以上,并积极创建安全标准化样板工地。
3.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不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颁布的各项安全法规、标准、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安全坚持和安全教育制度。
(3)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接受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
(4)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施工期间乙方派 同志负责本分项工程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处理工程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6)乙方在施工期间不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处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如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7)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8)乙方在施工现场作业中平均15人必须设立一名义务安全监督员,佩带明显标志,督促检查施工安全情况,使安全工作不留死角。
(9)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10)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对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11)乙方人员对现场施工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任何人员擅自拆除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2)乙方须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试用期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查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积极配合整改,整改合格后乙方方可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线短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3)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执行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的详细交底的要求。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4)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有特殊原因需甲方提供的机械,乙方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并做好移交手续,移交的机械由乙方负责保管及维修保养。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原因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5)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查证件。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并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严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16)乙方在施工中如需要甲方提供脚手架、电气设备,必须在使用前甲乙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4.其他未尽事宜:
5.本协议所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与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不符合的,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协议经立协双方单位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近,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
7.本协议与工程合同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燃气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维护物业及广大业主共同利益,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对燃气设施监督管理,规范装修人、装修企业的装饰装修行为,给全体业主营造一个安宁、舒适、优雅的居住环境,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对庭院燃气公共设施免费维护管理;
2、 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用户进行室内安全检查,不定期对正在装修用户进行检查,并定期在小区进行安全宣传;
3、 甲方应定期按照乙方提供业主的名单进行点火;
4、 对于通气之前私自拆、改、装燃气设施的用户,必须经乙方出具相关证明后到燃气公司营业大厅办理二次安装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通气点火;
5、 对于通气后用户私自拆、改、装燃气设施的用户,甲方及时通知物业并有权对用户进行停气处理;
6、 如有险情及与燃气设施相关事宜公司须按乙方要求立即赶赴现场处理事故;
7、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启闭燃气管道公共阀门,不得涂改燃气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
8、 经国家认定不合格或者已被取缔销售的燃气具,甲方有权拒绝点火。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燃气设施受到破坏,乙方应及时报修,必要时乙方应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报告甲方;
2、 督促并监督业主掌握安全用气常识,正确使用燃气;
3、 定期向甲方提供点火名单,甲方根据点火名单及时进行;点火,没有乙方提供名单,甲方不得进行点火;
4、 定期向甲方提供业主室内装修名单及房屋所处位置;
5、 对私自拆、改、装燃气设施的用户,乙方应积极制止;
6、 乙方应积极协作甲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中学
乙方: 住宿生、家长
在国家的支持下,我校住宿生现已住进学生宿舍,学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及广大家长非常重视和关注的问题,为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使全体住宿生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现由学校与住宿生及家长签订协议如下:
1.增强防火意识。任何同学不得将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等带入宿舍,一经发现,给予停宿处理,如果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其监护人负一切责任。
2.任何住宿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同学,不得留守非住宿生,更不得留宿非本校人员,如有违反,通知家长作停宿处理。如有外人混入宿舍,要立即报告值班老师或学校行政值班领导,由值班老师或学校行 政领导负责处理。
3.宿舍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私自存放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4.宿舍内禁止使用各种自带电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熨斗、电热毯、电蚊香、收录机、热得快、接线板等),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严肃处理。
5.严禁无故接触防火器材,私自拆卸、安装宿舍内照明设施和其他宿舍设施。
6.严禁坐窗台、跨越窗户、攀爬走廊等危险地段,破坏门锁及宿舍内的一切生活设施,违者将作停宿处理并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如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其监护人负责。
7.对不办理请假手续、夜不归宿或夜里遛出宿舍翻越围墙出校园,如有违反并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其监护人负责,并作停宿处理。(请假必须得到班主任的允许,并完善签字手续)。
8.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多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处理。
(1)不整理自己的床铺。
(2)生活用品排放不整齐。
(3)不做值日工作。
(4)吃零食、垃圾乱扔。
(5)在宿舍乱涂、乱画,将脚印蹬在宿舍墙上。
(6)下晚自习后一小时无故不进宿舍、影响他人休息的。
9.严禁在宿舍楼随地大、小便 ,乱倒水,破坏、偷盗其他同学生活用品及搞恶作剧,一经发现将作停宿处理。
10.严禁在校内外追逐打闹、打架斗殴、玩水、玩火、乘车等行为。如因此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
应急电话_____________(校长)
此协议在每学年初签订,一式两份,学生监护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住宿生、学生监护人签字并盖右拇指手印):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护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省、武汉市地方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特鉴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第一条 分包基本情况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分包内容(范围):
3.工期:
工程项目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 —— 月 —— 日。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的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
2、甲方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安全操作规程。
3、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史国保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及其它工作; 甲方指派 周五兵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及施工过程;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录、制度和法规。
第三条 甲方的负责和义务
1.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及时宣传、贯彻企业和上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制度与规定。
2.各级安全部门和人员对安全实行监督检查。遇有重大危险隐患有权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对违章者、事故责任者有处罚权。
3.公司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对不服从安全管理或连续发生事故的分包单位,有权终止劳务合同,其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
4.负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盲目施工和损失安全设施的进行教育或处罚,直至清退。
第四条 乙方的负责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安全协议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江岸 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2.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和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记录的安全资质证明资料。
3.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至少1人),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5.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6.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积极开展班组周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7.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8.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__)要求正确用电。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
9.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10.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进场人员须符合用工条件及总包方使用要求,所报人员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人员需调换时,应提前通知总包方,经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招乱雇。
1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依据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14.服从总包方管理,对违章和隐患问题接受经济处罚,按时交纳罚金,并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整改措施。
15.对总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生及设备安全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要求总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措施。
第五条 安全管理交底
1、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检查、指导,双方应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2、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分包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需要甲方派员协助施工,应向甲方提交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派员协助,乙方对甲方派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才能允其上岗,并对安全负责。
3、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均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部门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5、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以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擅自方负责。
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施工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由施工方负责。甲方应协助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积极协助处理突发事故和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第六条 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等非总包方原因所发生的事故,均由分包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及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2.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负责属于哪一方,其伤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发生死亡、重伤事故,无论其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统一报告。
第七条 争议
在本协议执行期内,若发生争议或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时在工程所在地劳动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至最高人民法院。
第八条 其它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甲方代表: 签字( 盖章 ) 乙方代表: 签字( 盖章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实行专业化、企业化的物业安全管理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性物业 。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由装饰公司装修完毕并已通过聚富房地产地产公司验收的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和逃生通道、门厅、电梯、强弱电井、管道井、天花板等)的成品安全管理,由乙方看管。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电梯及电扶梯、消防设施的外表面等)的成品保护管理服务,由乙方看管。
3.地库已安装完成的电缆、上下水管道、排风管道、消防管道设备房的各种设备由乙方看管。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____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月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重庆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质量进行监督,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改善,直到达到甲乙标准。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员工的工作。甲方不认可的乙方员工,可以要求乙方随时更换。由此产生的责任甲方可要求进行赔偿。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要求所需的非管理和建筑机密的有关资料,支持乙方工作。
6.甲方依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无偿提供安全有效的取水、用电资源。
7.甲方有义务教育甲方员工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服从有关管理,共同安全环境。
8.甲方允许乙方使用乙方公司的工作证件在甲方施工现场配戴使用。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制订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条文严格实施。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_____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_____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_____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_____不服务或多_____少服务。
2.负责编制重庆国际贸易中心范围内的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4.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5.甲方管理代表对乙方工作提出异议而乙方认为不合理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公司的上级管理提出书面申诉。
6.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书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执行标准,遵照甲方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7.乙方保证有________人编制的安全管理队伍负责承揽的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包含管理人员、轮换休假人员),在必须保证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任务前提下,乙方可以适当增减岗位人员数量。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编制表》、《主管通讯录》、《岗位责任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8.乙方有责任按照本协议书约定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人力和安全管理需要的装备。
9.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和检查。乙方所有员工禁止在甲方公司范围内吸烟、打牌及赌博。
10.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乙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甲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12.乙方员工在做好安全管理服务的同时,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配合维护好重庆勾结贸易中心的整体形象。
13.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乙方需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地方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办理有关劳动雇佣手续和劳动保障手续及相关劳动_____。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目标管理分项考核标准”(各项劳动安全事故防护和清洁卫生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达到的管理标准。
乙方按照目标管理要求,每周向甲方呈报书面工作汇报;每月、每季度呈报书面工作总结。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安全管理费用按月计取,每月甲方应付费用为RMB: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 ),另在本协议书生效的第一个月将安全管理人员的服装及装备费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圆整)划拨到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帐户上。
2.物业的清洁服务费由甲方按统一在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费用。第一笔费用于签订本合同____日内将RMB: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划拨在乙方公司帐户上,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赔偿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若双方之一方宣布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对方任何经济纠纷,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仍需清算。
5.若因甲方自身原因拖欠乙方合同金额费用且超过_______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索及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 工作联系和保密制度
1.甲、乙双方应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相互通报管理组织架构。每月定期召开工作联系会议,洽商和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派驻管理人员变更应在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确认相关派驻管理人员紧急联络方式。
3.甲、乙双方工作衔接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全权派驻代表签署意见。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重庆市_____委员会或者______________市_______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楚天商城经营户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乙方丙方就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具体分工。
一、甲方乙方丙方负责本店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培训工作,制定各自的灭火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二、负责各自经营店铺的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 管理措施。
三、发生火灾隐患时,三方协同救火,要分工明确,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四、甲方乙方丙方不得在经营房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五、甲方乙方丙方不得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具。
六、甲方乙方丙方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子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七、甲方乙方丙方须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八、甲方乙方丙方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九、甲乙丙三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的房室间或场地平米、。
第二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有权责令乙方整改。
第三条,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及时传达、宣传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对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及要求,并督促乙方落实。
第四条,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场地的界定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的资质,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严禁生产、加工、储存、经营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及有污染、有放射性的物品。
第五条,乙方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及操作规程,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本单位的人员、设备进行教育和检查。使用国家监管的设备工具必须经过国家监管部门检验合格后且在有效期内使用。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乙方从事特殊行业及人员密集的行业应制定本行业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演练,做到紧急救援迅速有效。
第七条,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严禁吃、住、生产同时存在,对使用的用电设备、线路、取暖炉具等应按要求严格管理。严禁加大用电保险熔量和私改乱拉电气线路。针对生产经营的情况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
第八条,乙方发生伤亡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火灾及经济损失后果自负。因乙方原因及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周边单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乙方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在及时上报相关单位的同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在履行本协议时,乙方如果变更承租人或改变经营性质,需重新签定协议,本协议在承租期限内有效。
第十条,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商定。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样本一
甲方: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9.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4.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5.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0名施工人员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6.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7.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8.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1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样本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 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水文、地质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发生灾害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围的人员撤离。
9、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山东省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5、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为工程施工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7、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未经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或甲方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
9、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10、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术人员应编制承建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报甲方有关部门审批。乙方应及时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贯彻,传达人与被传达人均应签名备查。
12、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13、乙方应当教育职工爱护工程安全生产设施。如损坏安全施工设施要及时修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4、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情况;对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15、由乙方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
17、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乙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8、因乙方直接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
19、因甲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处理善后,甲方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并协助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各级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由乙方上报伤亡指标。
20、因乙方直接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处理善后,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及伤亡指标,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21、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含责任暂未查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人员伤亡的一方处理善后,所需处理事故与善后的费用按比率共同分担,伤亡指标由乙方上报。
三、一般规定
1、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总承包
分承包方
出 租 方
安 装 方
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为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北京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机械名称 施工升降机型号SCD200\200台数3 统一编号京CP-S02821京CP-S06909京CP-S12488
项目名称朝阳区华威南路施工地点 弘善家园 进出场时间20__年7月27日
一、 总承包方责任
1、根据施组设计与主体结构进度按时组织施工升降机进场,型号与性能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2、双方协议确定后组织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后方可让升降机进场。
3、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升降机基础图纸及技术要求组织基础施工、出租方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方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表,方可进行整机安装。
4、做好升降机进场前的场区道路畅通及电力电源设备供应与配置。
5、支搭升降机作业范围内地面设施安全防护和楼层的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6、对整个机组操作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并留有记录。
7、机械安装完毕后,经公司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租赁合同、安全协议、验收资料、检测报告、机械设备编号、全市统一设备编号等资料存档。
8、对升降机安装质量监督与日常作业检查,对操作人员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有权制止及采取强制处理措施。
9、为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保证机组人员的正常生活。
10、对租用设备自验合格30日内,于市建委互联网进行登记,取得挂在设备明显处。
11、督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
二、出租方责任
1、严格执行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出具市建委注册的租赁资质,统一编号并有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合格证,提供状态良好的机械设备。
2、根据总包方提供的地质情况和主体结构型式确定安装位置,签订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确定进场安装与验收日期。
3、组织设计拆装方案,提供升降机基础施工图纸并技术指导项目部基础施工与验收,合格后方可设备安装,如委托拆装,必须由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承担并签定拆装合同,同一台设备拆装接高附墙必须是同一拆装企业来完成,保证按期交付使用,拆装合同报总包方一份备案。
4、机械安装完毕后,督促安装方按时验收,资料整理,保证按时交付使用。
5、配备足够的操作司机,必须是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操作并持证上岗,机械使用前必须根据机械性能、操作规程及防护等进行书面的安全交底,做好作业、维修记录,并填写履历书。在运行中不得违章作业,在每层启动前观看楼层安全门是否关闭,未关闭时严禁启动。
6、每月要对机械进行一次整机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并交总包方一份,司机做好日常检查与保养,保证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7、配备、遵守操作规程并教育司机服从总包方的管理,作业中控制乘人违章行为,做到优质服务,不得刁难工地,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8、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组织检修与故障排除,保证机械设备正常使用。
9、提供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并交总包方注册与存档。
10、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无特殊情况不得采用鸣笛方式,保持整机清洁,不得将油污污染地面。
三、安装方责任
1、承担起重设备拆装必须是有相应的拆装资质企业并提供资质证件、拆装人员证件与出租方签定拆装合同与拆装管理协议书,并报总包方一份备案。
2、根据现场确定安装位置并根据总包方提供基础地质情况,编制安、拆方案,进行基础制作质量鉴定验收工作,质量合格方可安装。
3、安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的管理规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配备足够的起重能力设备,划定拆装作业区域并设监护人员现场监督全过程,确保安装过程安全。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戴好防护用品。
4、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必须对整机质量及安全装置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向施工企业进行书面的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签字并填写《北京市起重机械安装同一检查表》。
5、安装自检验收完毕后必须经总包方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以确保机械质量与使用安全。
6、设备安装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特殊情况办理相关手续,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分包方责任
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对所乘坐、使用升降机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2、严禁在恶劣天气以及6级以上大风时使用升降机,乘员和载物应均匀分布与吊笼内,防止偏载、严禁超载,乘员不得在笼内打闹、喧哗。
3、乘员在乘坐吊笼,在吊笼运行时不得搬、动机械任何部件,乘员离开吊笼进入楼层时必须关闭好联锁门与楼层安全门,乘人在等候吊笼时严禁打开楼层安全门或探头。
4、施工升降机司机不在时施工人员严禁随意开动施工升降机。
五、四方其他增项
在机械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能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维修, 不能出现机械带病作业 。
六、事故处理
因机械在拆装、使用过程中发生机械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后,根据京安监政法[20__]49号文件,《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进行处理。
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总包方负责人(签字) 出租方负责人(签字)
安装方负责人(签字) 分包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工程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工程分包人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
2.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3.双方的义务
3.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2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3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4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5施工现场各自必须配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负责对乙方进行总分包安全技术交底,督促乙方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2负责向监理单位申报乙方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并督促实施。
4.3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4.4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和安全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5有权审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对无证上岗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
4.6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停工整改。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和经批准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监理、建设等单位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违章或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2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实施施工、操作人员入场前、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应当书面告知本单位危险岗位人员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5.3根据所承担工程的特点,负责制定、实施所施工工程和区域的安全施工措施、专项方案,并针对分项工程和作业环境实际,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指导、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
5.4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胶鞋等)和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5.5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资源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5.6接受甲方比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5.7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为从事危险作业(如登高作业等)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承担保险义务。
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非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并对非工作时间和施工现场以外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5.8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配合甲方等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做好家属的安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9不能雇用未成年人进行施工作业。
5.10所有参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公司的各项管理
规定,不得在工地、宿舍和工地以外打架斗殴或参与外部违法事件,若发现违法事件,应及时与当地派出所或公司保卫处及时取得联系,并控制事态的发展,对违法者及时送公安部门处理。
5.1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工地的治安工作检查,乙方应经常对工地进行检查,工地宿舍各处严禁有赌博、卖淫、淫娼,禁止随便留宿外来人员。
5.12乙方人员在校内外发生的各种违法事件,由乙方负责。
5.13对工地使用的民工要做到人数清,情况明,禁止男女混住。
6.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作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工程分包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7.协议的份数及资料性附件
7.1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7.2本协议书的附件。(由乙方提供)
7.2.1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7.2.2派驻现场项目经理的法人委托书,加盖乙方公章。
7.2.3派驻现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安全施工,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服从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乙方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安全装备,制订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乙方进入工作场地后要落实好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各类伤亡事故。
四、乙方人员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只能去规定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危险区域和场所,若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五、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用电设备要采用安全电压,要有漏电保护设置,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进入受限空间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监护人,方可进入作业。
六、生产中的车辆要做到安全驾驶,进入工作现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作业,司机要随时注意周围的地质环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失及事故由乙方承担。
七、由于乙方违章作业,造成公司财产和人员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事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调查处理。
甲方责任人签字:
乙方责任人签字: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确保房屋在使用期间使用及经营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年月日签订的《商租租赁合同》,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同意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出租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事项。若有需要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的情况,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经改造后,在出租房屋内的电器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并向甲方提出书面备案。
3、乙方作为仓库使用的房屋,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4、乙方在不影响该房屋主体安全结构并符合设计及建筑规范的前提下,可对房屋结构进行改造。对装修拆改情况应向甲方留书面备案。
5、乙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结构改变或装修时,需具备施工资格的持证装修人员施工,方可进行,相关装修改造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取得相关部门(包括消防等部门)的审核批准, 出现任何安全、法律、经济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6、合作期间,乙方对房产进行装修、改造等施工行为的,应当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警示,若在此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的,或者对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乙方在该房产内进行经营的,在开业前应取得相关合法合规的经营手续,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从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不得从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业。如乙方违反本条款,出现任何安全、法律、经济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宜,或存放可能引起爆炸、火灾、腐蚀、污染等一切危害的物品,如乙方违反本条款,出现任何安全、法律、经济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9、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时,乙方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并应负责修缮房产并赔偿相应一切损失,承担一切责任。
10、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转租。
11、乙方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
12、乙方如需悬挂广告牌必须按照天津市市容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相关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在室外悬挂、搁置、张贴任何物品,应保障该物品的安全性,若因该物品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4、因乙方对该房产(包括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损害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及承担一切责任。
15、合作期满,乙方需将自已的所有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损害与甲方无关。
16、本协议是《商租租赁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商租租赁合同》如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17、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称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____%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____%,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____%。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____________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6.确保总包____战略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健康证、暂住证等。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遵守甲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劳务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甲方的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乙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国家、____市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乙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4.3.5.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4.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4.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5.1.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5.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____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甲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5.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5.4.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5.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乙方人员的,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5.6.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六、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
八、合约书的份数:________________
本合约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居住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家属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公司本着对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生活区内健康、安全负责的原则,依据公司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经双方协商,特制订并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责任:
1、负责在生活区域的水域区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2、负责员工和家属及小孩对生活区的安全相关要求的告知。
3、负责生活区域所有雨水井盖以及各排水沟无隐患,保证完好无损。
4、负责员工家属及小孩到工厂临时居住协议的签订。
乙方责任:
父母、家长是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法定监护人,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长,必须切实履行对孩子的教育、监护、管理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1、所有员工家属带孩子进厂时必须在行政部东门岗处进行登记,登记时注明进厂时间,和初步居住计划时间。
2、要掌握公司的相关安全和管理规定,加强对孩子在公司期间的交通、活动、饮食、用电、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员工的家属及小孩严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施工区域及非生活区域。
4、对未成年小孩在公司生区活动要有成年人陪同、监护,严禁私自活动造成隐患。
5、严禁到公司水塘边、井口边、临时建筑物下等容易对人造成损伤的地方活动。
6、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等物品进入公司。
7、严禁随便动用及损坏公司的设施、设备及物品。
8、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
9、所有员工家属及小孩进入公司暂时居住,都要到公司安委会签定安全管理协议。
10、如有违反以上规定及因自己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责任由当事员工自己负责。
以上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各负其责。
本协议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家属及小孩离厂时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员工或员工家属)
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