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电话:
为使甲方产品和服务能够获得市场认可,并从战略设计、产品创新、到品牌和推广运营、市场维护都能按照正确的方向进行发展,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创业,就服务平台的战略设计和运作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聘请顾问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公司的创业顾问,以协助甲方开展公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团队搭建、业务战略设计和市场运营等工作。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顾问,将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和能力协助甲方开展上述行动。
第二条 乙方的服务内容和工作方式
乙方为甲方提供较为全面的公司创业工作指导,服务内容以整个公司运营为核心,而不以某项目为标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协助管理层设计总体业务战略和核心制度
2.协助创始人搭建公司核心管理和技术团队
3.为公司设计科学的治理结构,帮助创业团队建立有效的股权结构和高效的运营决策机制
4.协助和指导产品和技术团队进行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和迭代更新,以顾问形式参与到团队中
5.协助营销和运营团队,进行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6.必要时,为团队提供业务培训和指导
7.必要时,为公司对接适当的外部资源,如人才、媒体、渠道或资金等
8.必要时,代表甲方参与外部谈判或沟通
9.其它服务内容,通过口头或书面进行约定
乙方工作方式为顾问,定期或不定期为甲方提供指导服务,但针对甲方口头或书面提出的公司具体经营问题,乙方应及时协同甲方出具口头或书面解决方案。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名义
乙方在开展上述工作的过程中,可以根据情景需要以甲方或其关联方的代表身份对内或对外活动。必要的时候,甲方或其关联方应出具工作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但乙方不得将该等身份或文件用于任何与上述工作内容无关的场合,乙方将独自承担因使用该等身份或文件不当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四条 工作组织
乙方须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2日内,开始正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以个人身份为甲方提供服务,必要时,乙方组织成立专门的专业人员工作组,人数视需要而定。
第五条 顾问费用与顾问期限
乙方依照本协议为甲方提供服务签订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如双方均没有异议,则合同顺延。
顾问费为每年12万元人民币整。若发生因甲方事宜而专门出差异地(指北京市以外的地点)的情况,则差旅费用(交通和食宿费用)由甲方报销,但每次这样的出差,必须事先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认可。除此以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为: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合同金额的10%,即1.2万元人民币顾问费划入下列乙方指定帐户;在合同期间,每月5日支付合同金额的6.66%,即8000元人民币;合同到期日前5天内支付余下的10%。
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其它费用事项:
甲方承诺乙方本合同执行后三个月内,若甲方认可乙方服务,应另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甲方以1元价格转让给乙方2%左右的公司股权,股权以大股东代持的方式生效。
第六条 服务内容之变更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提出变更乙方的服务内容。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必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具体的变更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共同确认变更后的服务内容及其相应的费用调整后,双方依变更后的服务内容和费用标准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 保密
在工作过程中,乙方或其组织的相关专业人员可能接触到甲方的敏感资料和某些商业秘密,乙方对此负
有严格保密义务。凡甲方提供的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外泄露,但甲方的广告及宣传材料除外。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解决方案或操作方案等,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凡涉及保密需要者,甲、乙双方知情人必须严格保密。
第八条 声明和保证
甲方、乙方声明与保证以下各项:
1、其各自均具有并能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2、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的生效并对其产生约束力;
3、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或任何一方作出虚假的声明与保证,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实际的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适当减少合同金额或延长服务时间。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相应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十一条 补充、修改和终止
1、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2、如果由于如遇到火灾、洪水、罢工、暴乱、战争、封锁、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双方可协商免除各自的义务。
3、当协议到期或协议内容完成时,协议自然终止。需续约时,应重新签订协议。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和文本
1、本协议在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用作对内容的提示而不作为对条款的解释。
【以下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
双方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设计合理纳税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税务事宜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而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3.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四、税务顾问应尽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 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4.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5.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五、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税务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六、甲方遇有紧急税务事宜,可随时与税务顾问联系处理,关有责任向税务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七、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务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出具《税务审计报告》、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制作《税务备忘录》等,如需委托税务顾问参与的,应办理委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修改、变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根据税务、法规、规章、行政命令规定和实施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合同争议与解决
合同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一致时指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税务效力。本合同规定内容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规定及行业惯例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 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企业策划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公司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_________所订立的合同。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三、本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四、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公司的企业策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五、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宣传方案并进行实施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提交策划方案后,甲方认可后付款。
七、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一次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
八、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
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书写《合同修改意见书》一式两份(经甲、乙盖章签字,各存一份),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业主方):
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的暂定名为 酒店(以下简称“该酒店”)的筹建提供顾问服务事宜,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
第一条乙方提供顾问服务的内容
1.1该酒店筹备开业前的顾问服务
酒店名称和标识提供建议;
负责为酒店制做管理系统、服务流程;
负责制做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提供一套财务报表的表格样本并为酒店经营的财务、税收管理提供建议;
提供菜牌、菜谱内容的制做方案及设计;
负责员工工装的选样;
提供后厨核心技术(包括汤料的配制、后厨菜品的制做方法)的传授。
负责提供酒店所有菜品的设计及制做方法;
为该酒店的装饰装修提供顾问服务、咨询意见;
为该酒店的后厨设备的采购提供咨询意见及建议;
为该酒店各功能区的设置提出设计方案
协助甲方进行该酒店的员工招聘、岗前培训工作;
负责为甲方制定营业方案、手册,确定该酒店各岗位的设置及各岗位职责;
提供菜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供甲方选择。
为其他与酒店开业有关的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1.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
在该酒店开业后一年内,由乙方负责为酒店经营提供经营顾问服务。乙方应不定期地到酒店进行巡视,并对酒店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于甲方提出的咨询要求应立即予以解决。
帮助解决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及经营问题,对经营方式提供建议。
第二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1 双方约定,开业前的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0000元;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60000元;余款在该酒店开业日后三日内支付。
2.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
该酒店开业日至次年的该日的净利润的10%。该项服务费用在开业日之次日当日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及保证
3.1甲方保证如期支付款项。
3.2乙方保证尽期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顾问服务工作,并保证在收到甲方的咨询请求后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和相应的咨询意见。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提请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电话:
为使甲方产品和服务能够获得市场认可,并从战略设计、产品创新、到品牌和推广运营、市场维护都能按照正确的方向进行发展,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创业,就____服务平台的战略设计和运作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聘请顾问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公司的创业顾问,以协助甲方开展公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团队搭建、业务战略设计和市场运营等工作。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顾问,将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和能力协助甲方开展上述行动。
第二条 乙方的服务内容和工作方式
乙方为甲方提供较为全面的公司创业工作指导,服务内容以整个公司运营为核心,而不以某项目为标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协助管理层设计总体业务战略和核心制度
2.协助创始人搭建公司核心管理和技术团队
3.为公司设计科学的治理结构,帮助创业团队建立有效的股权结构和高效的运营决策机制
4.协助和指导产品和技术团队进行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和迭代更新,以顾问形式参与到团队中
5.协助营销和运营团队,进行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6.必要时,为团队提供业务培训和指导
7.必要时,为公司对接适当的外部资源,如人才、媒体、渠道或资金等
8.必要时,代表甲方参与外部谈判或沟通
9.其它服务内容,通过口头或书面进行约定
乙方工作方式为顾问,定期或不定期为甲方提供指导服务,但针对甲方口头或书面提出的公司具体经营问题,乙方应及时协同甲方出具口头或书面解决方案。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名义
乙方在开展上述工作的过程中,可以根据情景需要以甲方或其关联方的代表身份对内或对外活动。必要的时候,甲方或其关联方应出具工作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但乙方不得将该等身份或文件用于任何与上述工作内容无关的场合,乙方将独自承担因使用该等身份或文件不当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四条 工作组织
乙方须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2日内,开始正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以个人身份为甲方提供服务,必要时,乙方组织成立专门的专业人员工作组,人数视需要而定。
第五条 顾问费用与顾问期限
乙方依照本协议为甲方提供服务签订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如双方均没有异议,则合同顺延。
顾问费为每年12万元人民币整。若发生因甲方事宜而专门出差异地(指北京市以外的地点)的情况,则差旅费用(交通和食宿费用)由甲方报销,但每次这样的出差,必须事先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认可。除此以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为: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合同金额的10%,即1.2万元人民币顾问费划入下列乙方指定帐户;在合同期间,每月5日支付合同金额的6.66%,即8000元人民币;合同到期日前5天内支付余下的10%。
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其它费用事项:
甲方承诺乙方本合同执行后三个月内,若甲方认可乙方服务,应另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甲方以1元价格转让给乙方2%左右的公司股权,股权以大股东代持的方式生效。
第六条 服务内容之变更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提出变更乙方的服务内容。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必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具体的变更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共同确认变更后的服务内容及其相应的费用调整后,双方依变更后的服务内容和费用标准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 保密
在工作过程中,乙方或其组织的相关专业人员可能接触到甲方的敏感资料和某些商业秘密,乙方对此负
有严格保密义务。凡甲方提供的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外泄露,但甲方的广告及宣传材料除外。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解决方案或操作方案等,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凡涉及保密需要者,甲、乙双方知情人必须严格保密。
第八条 声明和保证
甲方、乙方声明与保证以下各项:
1、其各自均具有并能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2、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的生效并对其产生约束力;
3、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或任何一方作出虚假的声明与保证,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实际的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适当减少合同金额或延长服务时间。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相应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十一条 补充、修改和终止
1、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2、如果由于如遇到火灾、洪水、罢工、暴乱、战争、封锁、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双方可协商免除各自的义务。
3、当协议到期或协议内容完成时,协议自然终止。需续约时,应重新签订协议。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和文本
1、本协议在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用作对内容的提示而不作为对条款的解释。
【以下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协议期限
1.1 本协议自___年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月__日终止。
1.2 如果乙方向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的日期晚于上述生效日的,以乙方实际支付费用的日期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1.3 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且乙方向甲方交纳咨询服务费用的,本协议将自动延续。
二. 服务内容
2.1 个案咨询服务:乙方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与甲方预约服务时间,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安排接待乙方或提供上门咨询服务。甲方每次咨询将就一个劳动争议提出相关的法律建议。
2.2 电话咨询服务: 甲方对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仅就劳动政策法规方面的疑问进行免费电话答疑。
2.3劳动争议成本评估服务:乙方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索取《劳动争议成本评估申报表》。在乙方如实填写申报表后,甲方将在一周内为乙方制定《劳动争议成本评估书》,列明解决该争议的各种法律途径并估算每种解决方案的成本支出,最后为乙方推荐最佳解决方案。
2.4劳动争议代理服务: 乙方可委托甲方进行代理调解、谈判以及诉讼。此项服务甲乙双方须另签《委托代理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5 中英文劳动法律汇编:甲方向第一年接受服务的乙方免费提供两本活页式的中英文双语版的《劳动法律法规汇编》。以后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最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并附英文翻译件。
2.6 经典案例汇编: 甲方每两个月免费向乙方提供中、英、日三语版的案例汇编。
2.7讲座及各项研讨活动: 甲方将定期免费为乙方开展各类讲座活动并组织乙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各类研讨活动。
2.8 网络服务: 甲方为乙方设置客户专用密码登陆甲方服务网站,乙方可免费享用网站设置中的各项服务。
三. 服务费用
3.1 服务年费为 元,乙方须于每一服务年度开始前一个月内向甲方全额交纳咨询服务年费。
3.2 咨询服务费支付形式包括:现金、汇票、电汇、支票。
3.3 对于本协议2.1约定的服务内容,乙方可免费享受甲方提供的共2次的咨询服务。对于以后的咨询服务,甲方将以一般市场价格或甲方一般对外服务价格的80%提供。
3.4 对于本协议2.3约定的服务内容,乙方将享受特别服务价格: 元/次。如果乙方就同一劳动争议继续要求甲方提供2.4约定的服务,则乙方可免费接受2.3约定的服务内容。
3.5 对于本协议2.4约定的服务内容,甲方将以一般市场价格或甲方一般对外服务价格的80 %提供。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
4.1.1 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时足额收取咨询服务年费及其他各项咨询服务费用。
4.1.2 甲方有权指定委派工作人员向乙方提供相应服务,并不受乙方的干 涉。
4.1.3 甲方拥有其编纂印刷的资料以及网页制作方面的版权。
4.1.4 甲方依据乙方要求提供额外服务的,有权收取额外咨询服务费。
4.2 甲方的义务
4.2.1 甲方在收取服务费后有义务依据本协议按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4.2.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保守一切由于提供本协议中的服务而知晓的商业秘密且在本协议终止后有继续保密的义务。在无乙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在从事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无关的其他业务中利用这些商业秘密。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5.1.1 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甲方提供相应服务,并且有权提出改善意见。
5.1.2 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服务要求,经过甲方确认后可接受该项服务但须额外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5.2 乙方的义务
5.2.1 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各类服务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咨询服务年费以及各项咨询服务费。
5.2.2 对于甲方提供的印刷资料,乙方只限于阅读和在内部规章制度中进行引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他人传阅,不得翻印和出版。
5.2.3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甲方的人力物力资源为其他企业提供类似服务。
5.2.4乙方要求甲方进行咨询、评估或代理服务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和证据,否则由于乙方提供错漏信息或证据导致甲方无法达到服务目标的,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2.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一切因接受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而知晓的商业秘密且在本协议终止后有继续保密的义务。在无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在从事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无关的其他业务中利用这些商业秘密。
六. 违约责任
6.1 如果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该予以赔偿。
6.2 如果违约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过错一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合同不能履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 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若有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违背的条款,则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7.2 本协议履行若有争议,将呈递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7.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税务顾问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
税务顾问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
双方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设计合理纳税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税务事宜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而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3.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四、税务顾问应尽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 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4.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5.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五、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税务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六、甲方遇有紧急税务事宜,可随时与税务顾问联系处理,关有责任向税务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七、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务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出具《税务审计报告》、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制作《税务备忘录》等,如需委托税务顾问参与的,应办理委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修改、变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根据税务、法规、规章、行政命令规定和实施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委托方:济南_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北京__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下述项目的管理咨询,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本项目名称为"济南_管理提升常年咨询服务"。
2.咨询服务内容、形式和要求:
详见《济南_管理提升顾问服务常年合作建议书》(见附件一)。
3.履行期限及甲方协作事项:
3.1履行期限:自20__年 1月1 日到20__年12月31日。
3.2甲方按乙方的项目进程相关要求提供协作事项。
4.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4.1本项目的咨询费用为20__年度人民币 23 万元整,由甲方向乙方支付。20__年度的咨询费用,在20__年底前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4.220__年度咨询费用的.支付方式:
4.2.1第一季度乙方提交绩效优化方案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3 万元人民币;第一季度结束前3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5万元人民币
4.2.2第二、三、四季度,每季度第二个月的10日之前,甲方支付给乙方咨询费用5 万元人民币。
5.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有权在符合本合同第3.2、4.2、5.1.3项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按时完成咨询课题。
5.1.2有权要求乙方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应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5.1.3按本合同规定协助乙方的工作,保证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有效。
5.1.4在乙方按时、按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前提下,按本合同第4.2项支付咨询费用。
5.1.5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完成全部咨询工作,甲方有权依照合同第6条违约责任的规定对乙方予以处罚,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2.1 在乙方按时、按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的前提下,有权按本合同第4项收取咨询费用。
5.2.2 有权按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独立地进行咨询。
5.2.3 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应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5.2.4 在甲方符合本合同第3.2、4.2、5.1.3项的情况下,按时完成咨询课题。
6.违约责任
6.1除本合同有约定外,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6.2若甲方无故未按本合同第4项支付报酬,则除应继续支付未支付的报酬外,应向乙方承担未支付报酬的10%的违约金。
6.3在甲方履行了符合本合同有关规定的情况下,若乙方未按时完成咨询课题,则甲方
可扣除应支付剩余报酬的10%,并要求乙方尽快完成咨询课题。
6.4若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则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费用;若乙方擅自变更或解
除本合同,则乙方退还所收取的费用。
7.本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可由双方通过计划书、备忘录等形式对具体项目实施、预算等进行协议修改、变更。除此之外,未经双方达成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如双方在阶段性成果存在原则性分歧,双方可在该阶段协议终止本项目并解除本合同。
8.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真诚合作,若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解决。
9.本合同的附件与咨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1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本合同于20__年1月 日在 签署。
双方代表签章、盖章
甲方: 济南_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__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表:
p;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开户行及账号:
户名:北京__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富华大厦营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
双方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设计合理纳税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税务事宜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而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3.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四、税务顾问应尽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 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4.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5.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五、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税务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六、甲方遇有紧急税务事宜,可随时与税务顾问联系处理,关有责任向税务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七、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务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出具《税务审计报告》、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制作《税务备忘录》等,如需委托税务顾问参与的,应办理委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修改、变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根据税务、法规、规章、行政命令规定和实施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合同争议与解决
合同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一致时指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税务效力。本合同规定内容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规定及行业惯例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 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公司及项目的企业运营及相关广告推广提供顾问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 定义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双方根据合同第7条所作的任何书面变更的内容。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c) “ 咨询服务”指附件二(详见附件2)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附加咨询服务。
(d)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之用,不得从任何意义上影响本合同的涵义或其解释。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4、 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5、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完成之后即时生效:
5.1 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详见附件1)中的规定将预付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6、 开始咨询服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时开始咨询服务工作。
7、 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8、 合同终止
8.1 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10、 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1甲方应按附件三(详见附件3)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2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详见附件2)定义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
11.3甲方应按附件一(详见附件1)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支付的,则甲方应自约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该期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算支付。当甲方在约定付款日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仍然未能按照约定付款的(出现不可抗力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务所对应的咨询服务费。
11.4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咨询服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在乙方按进度计划完成咨询成果的情况下,甲方应根据附件一(附件1)所约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阶段进度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或以月服务时间为一个阶段,不足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
11.5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咨询服务的,甲方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和暂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服务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如拟定暂停或者实际暂停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终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的项目代表为(如需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
12、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2.1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规范、规定,并恰当地运用国际上先进科学的咨询技术,依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交咨询成果。
12.2 乙方应按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时间提交咨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该阶段合同费用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12.3 乙方应按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期限,对咨询成果进行相应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约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项目代表为(如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电话:传真: E-mail:
13、 免责约定
13.1 因合同一方违约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合同另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_X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委托乙方提供项目评估、项目法律咨询、项目股权整体转让等顾问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作内容
1、 乙方为甲方转让项目推荐有实力的买家
2、 对本项目可行性分析全程顾问咨询:
3、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法律咨询及协调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法律咨询服务,并聘请专业律师跟进、参与本项目的法律诉讼事宜,协助甲方起草转让本项目的所有文书,到相关部门协调办理一切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房屋股权的转让、过户、公证等手续)。
第二条:甲方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成本项目顾问咨询服务所必需的资料。
2、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跟进各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乙方责任
1、确定本项目之乙方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就顾问咨询服务事宜进行沟通、联系与推动,组织专业人员形成顾问咨询专案小组,制定详细的顾问咨询工作执行计划并安排实施。
2、乙方提交的顾问咨询报告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及适用性。
第四条:顾问咨询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平等协商,顾问咨询服务费采取包干结算方式,共计:人民币_X万元整(小写:¥ 元)。
2、顾问咨询服务费的结算支付以甲方权益转让并收讫款项为前提。
3、在履行顾问咨询服务合同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顾问咨询服务所发生之食、宿、差旅费用、律师费、顾问团队人员的劳动报酬,已包含在本费用中,不再另外计取。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有效性、终止或执行方面有任何问题,应尽最大的努力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X仲裁委员会予以裁决。
第六条:合同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正本一份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绿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就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北京绿水源中式别墅区的设计调整、技术服务与咨询、产品创意包装等有关事宜,与四川成都倍特新时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本着互利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 北京绿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项目地点 北京顺义区后沙峪镇榆阳路4号
1.3项目描述
1.3.1 北京绿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优山美地C区中式别墅项
1.3.2 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00亩、设计建筑面积约为13万平方米。
第二条 设计顾问、技术服务内容及工作阶段细分
2.1建筑设计的整体调整及方案修改(第一阶段)
2.1.1建筑调整方案、整体思路及意见;主要街景透视图(不少于三组),应反映出调整后独栋街景、双拼街景、联排街景、透视图可手工绘制;
2.2建筑外立面调整(第二阶段)
2.2.1每栋4个立面及1-2个剖面(共12栋)
2.2.2每栋每层平面布置图
2.2.3每栋屋面布置图
2.2.4每栋围墙门楼图
2.2.5每栋外门窗图(外装饰施工前完成)
2.2.6立面做法节点详图(外装饰施工前完成)
2.2.7组合平面、组合立面图(包括各入口处之街景组合立面和典型双拼、联排街景组合立面)
2.2.8外立面装饰选材及样品
2.2.9以上所称“栋”为项目设计之独A-D、A、B1、B2、C、D、E、F、G
2.2.10提交成果:彩色图纸四套、A3图册四份,并制成幻灯片向甲方演示其设计成果,所有设计成果均提交电子版给甲方
2.3环境及园林景观设计(第三阶段)
2.3.1景观方案总平面图
2.3.2景观方案局部效果图
2.3.3景观分析图(景区分布、功能设置、空间及场所分析)
2.3.4重要区域景观方案设计图及每种户型的两种庭院布置设计图(平面、立面等)
2.3.5主要景点透视图
2.3.6园林小品示意图
2.3.7立意构思、重要植被选材和成长性说明
2.3.8水系分布图
2.3.9园林景观照明设计图
2.3.10园林景观施工放线图、种植图、铺装图材料及饰面施工图
2.3.11提交成果:彩色图纸四套、A3图册四份,并制成幻灯片向甲方演示其设计成果,所有设计成果均提交电子版给甲方
2.4样板区及样板间的室内外设计、家居陈设(第四阶段)
2.4.1六个户型样板间的设计
a) 各空间平面设计图及立面图
b) 家居布置
c) 厨卫有关设备、家具的选型
d) 地面装饰装修图
e) 吊顶设计图
f) 灯泡照明设计及电位图
g) 材料说明及样块
h) 色彩选择及设计
i) 家具及配饰的选型
j) 各户型出入口内外装饰设计
k) 主要空间的色彩效果图
l) 协助甲方对设计方案进行装修造价估算
m) 室内各立面图及详图、装修节点大厦样图
2.4.2样板区设计
a) 样板区放大平面图
b) 样板区街区园林景观、绿植、建筑小品、设施布放、照明设计图
c) 样板区整体效果图
d) 样板区中式文化包装展示方案
2.5施工技术服务(第五阶段)
2.5.1为使乙方的设计成果得到更好的实现,乙方有义务对其设计成果在实施过程中全面监控,并及时与甲方交流沟通,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2.5.2施工过程中的设计监控和现场创作:乙方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相关问题,及时协调自己的设计成果与其他专业设计冲突问题,并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完善自己的创作成果;
2.5.3施工过程中材料、色彩和质感的选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程承包方或其他甲方指定的分包方对建筑材料(主要装饰材料或其他有可能影响到整个工程观感效果的材料)的选择,并
2.5.4施工各工种的协调配合:乙方应委派有经验的项目负责人进驻施工现场,妥善协调甲方及各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各工种的协调作业和配合问题;
2.5.5提供施工中的技术服务:鉴于乙方所提出的设计成果拥有较多的仿古建筑元素,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2.5.6成本控制:乙方应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一些主要装饰材料的消耗量进行控制,并就所选材料的产品说明和价格信息及时与甲方交流沟通,以便甲方控制成本;
2.5.7质量控制:乙方应委派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全过程控制,以便设计成果更好地得到实现;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费用及支付方式
3.1.1本合同价款为:小写(人民币)2,8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
3.1.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理解为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设计费、咨询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差旅、住宿、交通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等。 固定总价为包干总价,不再进行调整;
3.1.3支付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进度分阶段支付给乙方相应的顾问费用,甲方按下表各阶段支付乙方相应费用的前提是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经甲方初审修改调整后,并达到甲方满意后。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以下相关资料和文件
4.1全套施工图的电子文件
4.2项目建筑效果图
4.3甲方项目施工组织进度说明
第五条 服务与承诺
5.1乙方承诺由何亚雄本人亲自担任项目设计顾问与技术服务的总负责人,全程负责本项目的设计顾问与技术服务工作,亲自担任主要设计工作;乙方同时组建优秀的、有经验的设计师成立设计小组,专职负责本合同约定的有关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
5.2乙方应保证总设计师每月配合甲方在现场工作不少于7天,并全过程负责样板区和样板间的设计和施工服务工作;
5.3乙方应派3-4名技术人员驻施工现场指导工作,甲方提供相应的办公便利条件;
5.4乙方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和相关资料、图片为产品推广、营销服务。乙方保证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和相关资料、图片不侵犯第三方权利,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第三方索赔,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5.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其向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并保证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在未来三年内不得完全或相似用于北京顺义区市场除本项目以外的其他开发项目;
第六条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6.1 乙方在某一阶段的设计成果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中止
6.2 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进度和阶
6.3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关的费
6.4 乙方应按本合同条款之第三条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高效、
第七条 其他
7.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甲方提交的设计任务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及纠纷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十条 合同份数
10.1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10.2本合同副本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