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顾问服务协议(通用3篇)
聘请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邮政编码 :
乙方: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邮政编码 :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关于企业顾问服务合作事宜共同签订以下协议条款内容。
第一章 合作意义及内容
第一条、 双方合作意义:
1.1乙方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资源,为甲方提供企业顾问服务,解决甲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促进甲方的快速发展;
1.2有效降低甲方运营成本,突出企业发展优势,实现甲方的资源增值以及成本和资源的效益最大化;
1.3 通过合作,实现甲乙双方的共赢。
第二条、 甲乙双方开展企业顾问服务合作,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 项合作服务内容:
2.1 策略创意撰写:
2.1.1推广方案;
2.1.2营销方案;
2.1.3促销方案;
2.1.4活动方案;
2.1.5产品方案;
2.1.6广告创意方案;
2.1.7事件创意方案;
2.1.8网站建设方案;
2.1.9企业全案:
2.1.9.1项目全案;
2.1.9.2品牌全案;
2.1.10其它(请说明):
2.2策略创意执行:
2.2.1舆情监控;
2.2.2危机公关;
2.2.3事件炒作;
2.2.4宣传推广;
2.2.5网站建设;
2.2.6网站优化;
2.2.7活动执行。
2.2.8其它(请说明): 。
2.3 CI建设:
2.3.1企业VI;
2.3.2企业MI;
2.3.3企业BI。
2.4管理咨询:
2.4.1管理问题诊断和修正;
2.4.2管理制度和框架设计;
2.4.3战略规划诊断和修正;
2.4.4运营模式设计、诊断和修正;
2.4.5产品策略诊断和修正;
2.4.6其它(请说明): 。
2.5其它(请说明): 。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为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用之日(以乙方的到账时间为准)起至 日止,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标准如下:
3.1 每月服务费用 元人民币(大写: );
3.2 合计服务费用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只作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服务内容的服务报酬,不包含乙方在提供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执行成本;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服务内容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执行成本,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二章 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本服务协议第三条中规定的服务费用为税前费用,甲方如需乙方开具服务票据,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并由乙方代收。
第六条、 本服务协议第三条中规定的服务费用,甲方按照以下 项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
6.1按项目方式支付(适用于项目型或者短期性服务合作):
6.1.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本协议中第三条第3.2款所规定服务费用全款的50%;
6.1.2 日之前支付本协议中第三条第3.2款所规定服务费用全款的30%;
6.1.3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服务内容全部签收(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签收依据为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服务费用尾款。
6.2按服务时间支付(适用于长期性服务合作):
6.2.1根据本协议第三条所规定的服务合作时间按照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单位进行支付;
6.2.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第一个支付单位(前三个月)的服务费用;
6.2.3第二个支付单位及以后的每个支付单位,甲方需提前20天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七条、 甲方如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每延迟一天,需按照本协议中第三条第3.2款所规定服务费用全款的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八条、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三章 协议期限及终止
第九条、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即行生效。本协议合作期限自签约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作协议。
第十条、 如有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需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本协议终止。因为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提前终止,乙方所收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与甲方继续合作的第一优先权。
第四章 不可抗力
第十二条、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不履行上述义务的责任。
第十三条、 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在不可抗力情况消除后,双方应依照协商的延长履行期限及解决问题方案继续履行协议或履行方案。
第十四条、 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日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第十五条、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日以上,且继续履行本协议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者无法继续履行协议,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乃为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之利益而制定,并对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具有同等约束力。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解散均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法院进行诉讼,由乙方住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请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执业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网站: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预防风险、避免失误、挽救损失、维护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
3.不定期向甲方发送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提供与甲方业务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及时进行法律风险提示、谏言;
4.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培训、普及法律知识;
5.应甲方的书面要求,签发律师函、声明及启事;
6.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7.为甲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创办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并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8.为甲方办理商标、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申请、续展等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9.应甲方的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10.为甲方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11.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2.应甲方的要求,组织或参与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他事务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八折优惠。
二、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律师黄文忠具体负责前述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工作;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并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
三、聘请期限
双方约定法律顾问服务的聘请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届满前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
四、法律顾问费
法律顾问服务实行年度收费,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
五、其他费用
双方约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四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他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2.及时、真实、详尽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指定_______为其代表,负责与乙方律师联系,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内不得更换二人次以上。
4.对其需要乙方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应向乙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乙方。
5.依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职,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严守在受托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绝不利用和对外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4.审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应向甲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甲方。
5.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八、违约责任
1.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若确需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书面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
2.甲方未按时支付顾问费用,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合同;
3.若甲方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内终止本合同,其已向乙方缴纳的法律顾问服务费和其他费用不予退还。
4.若乙方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内终止本合同,应在合同解除当日将合同剩余月份应分摊的法律顾问服务费和其他费用返还给甲方,合同剩余期限中不足一个月的,视为一个月。
九、其他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聘请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受聘执业机构:____律师事务所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