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服务合同模板合集(精选5篇)
甲方(劳务用工单位):
工商登记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
开户行: 帐号:
乙方(劳务招聘单位):
工商登记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
开户行: 帐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需求职位人才的寻访推荐服务达成如下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前言:
甲 乙双方保证各自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的组织。乙方应确认有从事该项服务的资格,甲方应确认向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的真实性,双方就各自的确认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甲、乙 双方本着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合作签署“本合同”,并愿意自觉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其中、高级人才推荐的供应商。
2、甲方如有招聘需求,应向乙方提供委托招聘职位信息,内容包括需求岗位职责描述、胜任条件、薪资福利条件、需求人数和日期等。
3、自甲方正式委托职位寻访之日起,乙方正式启动寻访推荐工作。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推荐每个职位2—3名经过甄选基本符合甲方职位需求的候选人,直到甲方录用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为止。
4、乙方在推荐候选人时,需要向甲方提供人选的详细简历,说明其以往的工作经历、主要职责、成就以及能说明其工作胜任能力的任何其它必要资料。
5、甲方聘用乙方推荐的人员,在 个月(保证期),自推荐人开始在甲方工作之日起,如发生聘用终止,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提供一次相同职位的人才服务,乙方应保证在甲方通知乙方的15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再次提供候选人。
第二条 限制
1、甲方不得提供虚假职位需求信息和做出虚假承诺。
2、合作期间甲方不得直接聘用乙方猎头顾问和工作人员,如有发生甲方应付乙方该职位应付猎头佣金的双倍的服务费用。
第三条 保密原则
1、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员工信息进行保密。
2、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人选资料、服务费用保密,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选资料用于任何非自己聘用内部员工的目的和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个人和法人)。
3、在未取得到推荐人选的允许,不得向其正在任职的单位(雇主)作背景调查。
第四条 人选的推荐、面试
1、甲方在乙方提交候选人资料后的48小时内需将是否面试的决定通知乙方,并在面试后的24小时内将面试结果通知乙方。
2、如果乙方提供的简历甲方已从其它渠道获取时,甲方需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否则视为该人选乙方推荐有效。
3、对于家在外地(不包括市及各区县)的应聘人员,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安排人选来面试,从乙方所在地至甲方指定面试地点发生的往返交通费,及候选人在甲方指定面试地点发生的住宿费(限1日)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候选人自推荐之日起的'一年内,无论以何种形式被甲方成功录用,如:聘用、顾问或者临时工作、兼职工作等,都视为乙方推荐成功,甲方应于聘用前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对该人选规定的全额服务佣金;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就其违约行为向乙方支付该人选规定服务佣金的3倍作为违约金。
5、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候选人,自被推荐予甲方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推荐,如果甲方向第三方推荐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人选并且该人选已和第三方签署劳动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佣金。
6、甲方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之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应与乙方推荐人选直接联络;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直接与被推荐人选联络,则视为乙方已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人才寻访推荐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佣金。
第五条 服务佣金
1、支付比例:
甲方应按照该受聘人税前年薪的以下百分比向乙方支付费用(每单服务费不得低于20,000元):
年薪: 总服务费: 保证期:
人民币150,000元以下 年薪的22% 3个月
人民币150,001元至300,000元 年薪的25% 3个月
人民币300,001元至500,000元 年薪的28% 3个月
人民币500,001元至100,0000元 年薪的’28% 3个月
特殊职位(如CEO、总裁、常务总裁、执行总裁等主持全面运营管理工作者)服务费另议。
为增进双方友谊,促进长期合作,乙方举办大型社会招聘等相关活动时,根据需求可以为甲方免费发布人才需求等相关信息及代理招聘服务,甲方应给予相应的配合。
2、服务费支付方式和时间: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后,甲方正式委托职位招聘之日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总服务费的30%,此条款可商议),乙方启动正式工作。
2)甲方应与乙方推荐人选到岗之日3个工作日内将所聘人员职位、年薪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3日内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付款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务费。
3)预付款将计入总服务费,职位成功后甲方可从总服务费中扣除此项费用,职位未推荐成功的原则上不退还预付款,有成功合作后,可考虑不收预付款。
4)所有付款将以支票或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应在甲方付款的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注:受聘人选税前年薪是指甲方和聘用人选之间协商确定,在双方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的税前年薪(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工资+综合补贴+采暖费补贴+节日福利+午餐补贴等),但如被聘用人选实际领取的薪酬高于前述标准的,则以实际税前年薪为准。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若甲方与人才约定了到位时间和工资待遇后,却在人才到位时因甲方欲变更聘用条件而引起争议;或因甲方提供的公司情况不真实、职位说明不准确而产生了不良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甲方一经录用乙方推荐的人才,应及时按照劳动法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甲方与录用者之间的事务均属甲方的内务,由甲方和录用者协商解决。和乙方无关。
3、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金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4、在保证期内,因甲方原因(如公司战略调整、业务停顿等)导致人才被动离职,除补偿人才一定损失外,甲方应全额支付双方合同约定服务费用。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备忘录或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确认,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若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中的条款与主合同有冲突,以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中的条款为准。
2、本合同的有效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在期满
30天之前,甲乙任何一方都没有提出终止协议的情况下,此协议将视为自动续签一年。
3、甲乙任何一方违约时,对方均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金责任。
4、遇到不可抗力或重大情形变更,合同双方均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签署书面终止协议。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的权利义务。
5、争议解决条款
合同双方就本合同项下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善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添加任何条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猎头服务合同2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人才服务部(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搜索所需人才。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条款:
第一条主旨
本合同目的在于确定乙方代表甲方搜索候选人时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二条搜索服务的基本方式
1.甲方需提供与所需搜索职位有关的详细资料给乙方,其中主要包括:
工作环境,如公司背景、现状(规模、发展状况、目前和将来的投资等);
职务名称、职位职责,个人发展前景、直属上司情况及汇报路线;
所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年龄、性别、教育程度、英文程度、专业经验以及个人品性);
工作中所需要的独立性、工作氛围,流动性(出差需要)和上班地点等;
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贴、工作时数、生活条件以及合同保险)。
2.乙方工作程序:
搜索可能达到该标准的候选人,对这些候选人进行初次面试筛选并确证其资料的真实性;
将候选人资料提交甲方参考,包括对其经验的评价及对其性格,能力和潜质的看法;
为双方安排面谈时间、地点,并参与其中一些条款的协商,聘用合同的最终签署;
甲方督促被录用候选人与原工作单位按正常的程序办好离职手续。
3.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天内完成对甲方所需人才的寻访、测评及背景调查,将完整、真实的候选人资料提交甲方,并安排候选人面试。
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资料后两日内,做出是否与己有人才资料重复的判断,否则视为乙方推荐;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才资料后一周内,做出是否需要复试的判断,甲方应在候选取人面试后两周内将面试意见及审核结果反馈给乙方,在复试后四周内做出是否录用的判断。
第三条保证期
1.推荐的候选人被甲方录用,并最终到甲方工作,视为猎头服务成功。
2.雇员在保证期(三个月)内无论因任何原因离职,甲方应五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报告,乙方将免费为甲方推荐另一合适候选人到职;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报告后二个月内没有推荐合格人选到职,乙方应退还该项服务费的_______%。
3.甲方一经决定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应向乙方提供录用确认书复印件;录用确认书应包括候选人的录用工资、上班报到日期、工作职责等;否则,乙方将不能履行保证期的约定。
第四条收费标准
1.合同签订后,甲方须支付定金,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该笔定金可抵入服务费;如因甲方原因而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定金不予退还。
2.甲方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后,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招聘服务费用。
3.服务费应在人才试用五个工作日内全数付清,如延期付款,则每天按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4.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被甲方录用的候选人,在此后一年内录用的,甲方应于录用前一周内告知乙方,并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原则上以银行汇款为主,现金付款时须到乙方公司财务部办理。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保密
1.双方必须对所签订合同严格保密,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公开乙方提供的候选人资料,而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文件或信息泄露出去,否则,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2.保密期限不限于委托期,一般应在寻访活动中止后的一年内。但对于乙方成功推荐的候选人信息,保密期将延长到此候选人在甲方的所有工作期间。
3.乙方提供的人才资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利用招聘人才而窃取人才知识及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核实,甲方应无条件给予乙方和人才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七条签订合同之双方均对本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并无异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附岗位需求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猎头服务合同3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1、公司指定
根据本合同协议和条款,乙方委托并指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咨询服务。
2、双方关系
甲方和乙方均为独立法人。本合同的签订在甲方和乙方之间并不产生任何雇用、代理、合资或业务伙伴关系。甲方绝非乙方的法律代表,无论是任何目的,甲方均不能以书面或其它明示或隐含方式,以乙方的名义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
3、服务
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职位要求向乙方推荐合适的人选。具体职位描述、要求及人数由乙方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应确保每一个推荐给乙方的候选人首先经过甲方的面试筛选。若乙方要求,甲方应对候选人简历中包含的信息或候选人提供的其它信息的准确和真实性及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
凡经甲方推荐的人才,从推荐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乙方未通过甲方暗地或通过第三方录用该人才,无论长期或短期,均视为甲方推荐成功,乙方按照本合同相关条例支付咨询费用。 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荐的人才中转推荐给第三方, 甲方亦按照本合同相关条例向乙方要求支付咨询费用;
4、机密
甲方承诺:
(1)对获知的乙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保守秘密;
(2)对获知的乙方或分支机构的雇员或候选人相关信息保守秘密。
(3)甲方推荐的候选人及其身份和职业相关信息只可提供乙方使用,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候选人的信息。
乙方接受本合同后,也将承诺所有由甲方推荐的候选人及其身份和职业相关信息只可由乙方使用。乙方承诺不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候选人的信息。
双方在本合同到期或终止后一年内保密责任依然有效。
5、乙方内部员工的不猎取原则
自本合同生效起至合同终止后一年内,甲方不得猎取乙方员工到其它公司任职。
6、咨询费用
若推荐的高级管理人才(部门经理、部门高级经理、总监、总经理)的人选试用上班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录用人员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20%)作为咨询费用。若推荐的中层级别(普通职员、部门主管级别)的人选试用上班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录用人员的作为其一个月的收入作为咨询费用。年薪或月薪的总额以实际录用后面谈中为准。
7、款项支付规定
咨询费用(根据第6条)在候选人试用上班七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咨询费用的80%,余下20%咨询费用在候选人试用期合格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咨询费用的20%。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服务性行业统一商业发票后七天内付款。
8、保证
如果由甲方推荐并被乙方雇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自动离职或被开除(健康因素除外),甲方将继续推荐替代人选而不额外收费。甲方若不能在30天内找到乙方满意的替代者,除非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推荐或者改用其它职位代替,否则甲方将所收取服务费的80%返回乙方。
以上保证实施条件:本合同全部款项已支付。如果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付费的话, 甲方将向乙方每天追收总额1%滞纳金。
本协议在乙方委托推荐的人数超过一人时, 对每个人才的服务分别有效, 彼此无法律上连带责任。
9、时间安排
甲方将根据合同职位规定进行人员筛选活动,并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三周以内提供一份合适人选名单。
10、合同条款期限
合同的条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如无异议,该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11、合同终止
以下条件出现时,合同将终止:
(1)甲方和乙方协商签定书面终止协议;
(2)合同一方至少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雇佣方)
乙方:_______(月嫂)
丙方:_______(介绍方)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就履行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由丙方把乙方介绍到甲方家做月嫂,月嫂要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专业护理服务,并遵守本公司服务人员守则,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休息的环境,全日制(昼夜)服务者,甲方要保证乙方每天_______小时的睡眠时间,(可安排白天适当休息)
三、服务人员应具备的技能或达到的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服务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天工作日。
五、甲方先付丙方定金(_______)元整,到岗后双方满意补付丙方余款(_______)元整。如一方不满意,按平均日工资(_______)元整支付乙方工资,由丙方为甲方调换合适的服务人员。如甲方不愿履行合同丙方收取手续费贰佰元整。
六、乙方到甲方工作,必须全心全意旅行自己的职责不得参与甲方家庭事务或邻里纠纷,甲方不在家时,乙方应拒绝任何人进入甲方居室。乙方有事外出必须向甲方请假。甲方家电话未经同意,乙方不得私自使用,回家时应主动请甲方检查自己携带物品,在上岗期间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后果自负。
七、乙方在工作期间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
八、甲方贵重物品保管好,以免发生不必要争议,甲、乙方双方要相互尊重对方。
九、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由乙方造成的'损害乙方负责。
月嫂的工作范围:
产妇护理:
1、负责产妇清洁卫生,预防产褥感染。
2、指导与帮助产妇正确哺乳并护理乳房。
3、产妇伤口护理,观察恶露,防止细菌感染。
4、对产妇进行心理辅导,避免产后抑郁症的发生。
5、为产妇营养配餐,合理安排产妇饮食。
6、协助不能淋浴的产妇进行擦浴,定期更换床单、被褥、休养服,清扫母亲房间并做好通
风换气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室内清洁整齐。
婴儿护理:
7、指导正确哺乳,协助人工喂养。
8、培养宝宝良好地睡眠和大小便习惯。
9、新生儿脐带护理,臀步护理、口腔护理、黄疸观察。
10、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并保持干爽,防止尿布疹与感染。
11、婴儿衣物、奶瓶、尿布的换洗与消毒。
12、婴儿异常情况的观察(黄疸、湿疹、发烧、大小便、哭闹等)
13、按时带领婴儿预防接种、喂药、测体温。
14、为婴儿洗澡、按摩、抚触、做婴儿被动操,增加与宝宝的感情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丙各执_______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当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月子中心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或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
相关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定进住坐月子中心的人
产妇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口即合同当事人甲方。
口与甲方的关系
婴儿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甲方的关系:
口随同产妇进住。
口单独托婴。
紧急联络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产妇或婴儿之关系: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有关坐月子中心所提供之服务,经甲乙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后,以资共同遵守。
本合同所称坐月子中心,是指凡提供第四条所列全部或一部服务项目的提供者而言,并不以其名称为坐月子中心为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者,依有关法律、法规或诚信原则确定。
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其效力优于本格式合同条款。
第二条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清楚载明预定进住坐月子中心的日期及其期间,该预定日期之前后三周内,均属有效期限。
合同实际生效日以 进住坐月子中心当日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建筑物须符合建筑法及消防法有关公共安全的相关规定,其设备应合乎产后护理机构的设置标准。
第四条 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1、配备医师或护理人员对产妇或婴儿作健康状况的评估。
2、婴儿居住的场所、哺乳、洗涤工作、奶粉或其他相关物品的提供。
3、产妇居住的场所、膳食、衣物提供及洗涤。
4、产妇照护婴儿的教导及健康恢复课程。
5、书报杂志的提供。
上述所定服务的内容及收费详如附件。
第五条 本合同的预约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
第六条 为顾及产妇及婴儿的安全及休息,探视产妇时间为每日上午_______时至_______时,下午_______时至_______时,探视婴儿时间为每日上午_______时至_______时,其余时间非经产妇及乙方的同意,单独托婴的情形,非经甲乙双方的同意,不接受探视。
第七条 为顾及产妇及婴儿的安全及休息,乙方不得允许推销人员进入向产妇推销物品。
第八条 乙方对产妇及婴儿的照顾及安全管理事项,应善尽其义务。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婴儿交给任何人带走。甲方非产妇时,应征得产妇的`书面同意,如为单独托婴的情形,则由甲方带走。但依其情形显示由甲方带走有违背公序良俗之虞时,乙方应通知公安机关协助处理。产妇出院时,应将婴j乙一并办理出院,如有延长托婴的需要者,有关托婴的内容及费用应另行约定。
第九条 产妇或婴儿发生急、重病或其他紧急事故时,乙方应即送医治疗,同时依其设备采取适当救护措施,并即通知紧急联络人。
第十条 在第二条第二款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产妇或婴儿因死亡、疾病、健康情形不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无法接受乙方的服务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将甲方缴交的预约定金全数退还。除上述事由外,甲方可于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解除合同。但乙方仅可没收甲方缴交的预约定金,不得请求其他损害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存续中,产妇或婴儿因死亡、疾病、健康情形不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必须出院的,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将预约定金抵充作为住院费用的一部分,并按已发生的服务项目收费,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 在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的 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因天灾、战乱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交的预约定金全数退还。
第十三条 第二项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如乙方不能证明有前项的事由,致使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加倍返还甲方所缴交的预约定金,甲方如能证明因此而受有其他损害者,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四条 合同存续中,因可归责于产妇或婴儿的事由,致使无法继续接受乙方的服务的,乙方可终止合同,并按已发生的服务项目收费,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上述情形,乙方向甲方请求终止合同后,未达预定进住坐月子中心期间的天数的全部费用百分之_______作为损害赔偿总额。但不得逾越全部费用的10%。
第十五条 合同存续中,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可请求合同终止后,未达预定进住坐月子中心期间的天数的全部费用百分之_______作为损害赔偿,甲方如能证明因此而受有其他损害时,并可另行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六条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因有安全或卫生上的危险,造成产妇或婴儿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依第十五条的规定负损害赔偿责任时,对每一人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元。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如能证明乙方有故意或过失者,不受上述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八条 因本合同发生消费争议时,可依相关规定申诉、申请调解、提起诉讼或提请仲裁。
第十九条 本合同成立后,可经双方同意增减费用或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十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分执保管,乙方不得借故收回。
第二十一条 其他协议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日期:
甲方: ×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 中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饮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旅费和替换者来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项措施。
2.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年,从乙方人员到达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年后,月工资增长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人员,不享受从到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至'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后,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职务:
职务:
签字
签字
甲方:
乙方:北京德元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第1条 项目名称
第2条 甲方责任
按《技术服务项目定制单》(见附件)提供乙方所需的实验材料; 与乙方协商确定实验方案; 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经费。
第3条 乙方责任
按《技术服务项目定制单》(见附件)确认甲方提供的实验材料; 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方案进行项目实验;
按照约定在项目完成后向甲方提供产生的数据和生物材料。
第4条 项目收费
本次技术服务总费用为 元(人民币 元整)。 具体收费项目及付款方式见附件《技术服务项目定制单》。 乙方财务信息: 开户银行: 帐号:
第5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实验数据和产品是真实和可靠的。 技术服务完毕后,甲方如对乙方提供的实验数据或产品质量存有异议,请在收到实验结果后10天内向乙方提出。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将积极配合甲方对原始实验数据的复核;如果超过上述规定期限,乙方将不对原始数据的复核承担责任和义务,但仍然会与客户沟通,并解答相关问题。 第6条 服务周期
乙方收到项目所需所有材料和预付款后开始技术服务并承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实验(详见附件《技术服务项目定制单》)。如因客观原因使实验不能顺利进行(如甲方提供)
第7条 保密责任
乙方对甲方项目数据及生物材料负有保密责任;甲方对乙方采用技术路线、收费标准负有保密责任。
第8条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无效,则由法律部门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盖章后的传真件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9条 附件
双方签字确认的以下附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技术服务项目定制单
甲方: 乙方:北京德元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或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具体方案及时间
收费及付款方式
备注:试验过程中所产生的中间产物是否需要返还 是□ 否□ 本次技术服务产生的原始数据是否需要保留:是□ 否□
如果选择“否”,乙方在技术服务结束后对样品和数据进行销毁。
客户签字:
签字日期: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