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维修服务合同【推荐12篇】

小车维修服务合同(精选12篇)

小车维修服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办公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_》,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

第一条?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_________市_________以内的用户,乙方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_________市区_________以外的用户,乙方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5.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7.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四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设备合同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结算金额及方式

1.甲方按_________为单位时间,维修费共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

2.由于维修配件数量及型号具有不确定性,所以甲方按为单位时间的实际发生维修配件金额为依据,向乙方支付维修费。支付时间是在单位时间之后的1周内完成。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车维修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珠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甲方确定乙方为珠海市公务用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为保证公务车辆协议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就公务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收费标准

参加政府公务车维修服务的企业,必须对政府公务车维修实行价格上的优惠并保证对公务车维修在同等条件下实行最优惠的价格。具体优惠办法如下:

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

实行明码标价。乙方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计价公式、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并提供《珠海市汽车维修工时定额》(珠交字[20__]2号)供车主查询。

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珠海市汽车维修协会规定收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单价为______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为____%、外加工管理费率为_____%。为保障市场的充分竞争,乙方可以在其所报优惠率范围内给予公务车维修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率,但应及时通知甲方,报甲方备案。对经甲方备案的价格和优惠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同时乙方应保持对所有公务车维修优惠价格和优惠率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

严格执行本协议所承诺的收费标准。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价格数据库内的价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货价信息。汽车配件价格发生变化时,需将配件价格变化情况上传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配件价格数据库内。

二、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监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车到中标的协议维修厂(包括乙方)进行协议维修(不含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二)负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调乙方与纳入政府采购单位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三、乙方的义务

(一)汽车维修的优质服务要求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1997和gb/t16739.2-1997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搞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设置公务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并利用计算机为送修的公务车辆分车建立维修档案,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维修的档案信息。

4、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珠海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5、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以上维护或1000元以上维修项目“合同化”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维修质量标准不得低于行业标准,任何情况下,不免除乙方维修质量的责任。

9、事故车辆经保险公司理赔的项目,不得再行结算。

(二)汽车维修的结算要求

1、所有参加报价的汽车修理厂都必须联网进行汽车维修、档案材料的管理。

2、维修项目、配件等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双方就加项延长时间及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商定。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要退还送修人,并在委托维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

3、汽车维修厂在结算收费时,必须使用电脑打印结算清单,必须标明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必须标明正厂还是副厂)、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外加工管理费率,应将修理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分列清楚。

4、对公务车辆的维修结算,一律使用公务车辆专用卡,并严格对卡对车辆维修、结算。除维修结算外,乙方不得允许专用卡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顺带购物。对竣工的送修车辆,严格核对送修单、结算单、车号、维修专用卡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结算。不可提前结算或弄虚作假,原始修理清单及相关档案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5、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送修单位有权要求维修企业无偿维修至合格;如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又未征求送修单位或甲方同意,送修单位或甲方有权拒付维修费或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6、为实现对协议维修厂刷卡交易、联网监控的目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乙方须向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分行交纳1.5%(包含网络维护费)的银行卡刷卡交易费。

(三)汽车维修的质量要求

1、经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车辆出厂后正常保养、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大修”的车辆保证正常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无故障;二级维护保证正常行驶3000公里或30天内无故障;一级维护行驶1000公里或10天;小修保证正常行驶1500公里或15天。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因维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必须优先免费修理。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四)汽车维修的联网监控要求

1、维修企业必须对车辆维修实行计算机管理。乙方必须通过计算机对车辆基本情况、技术档案、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进行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车辆库,通过政府采购网下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年审)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其他应当建档的记录。车辆维修档案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二十四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其它应当建档的记录。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时限将车辆维修有关数据上传至珠海市政府采购站点()。

3、乙方必须能与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联网。政府采购中心建立汽车维修中央数据服务器,并建立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公务车辆库、汽车配件价格库、维修结算清单库及政府采购卡维修支付费用库五个专门数据库。采购中心将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并通过政府采购网向送修单位、维修厂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分析报告

4、乙方需准备必要的软、硬件,确保最迟于20__年1月1日能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网上传数据。

(五)乙方无条件接受由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意自觉遵守《公务车协议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违反该规定时,同意无条件接受监督部门及甲方根据该办法对其的处理。

四、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会同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协议维修厂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处(监督管理办法由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后各相关部门会签)。公务车协议维修投诉受理由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有权与车属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进行索赔。

五、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车属单位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车属单位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做出的违规行为,乙方有权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三)对维修经费未落实、维修经费不足的送修车辆或无理取闹的送修人员,有权拒绝接待(对收费是否落实,可事先通过银行卡查询或向采购中心查询);对已竣工车辆,未办理好维修经费结算手续的,有权拒绝提车。

六、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结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和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对维修经费未到位或维修经费不足的车辆,乙方可拒绝承修,否则,甲方对维修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由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3分,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一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分之一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协议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

(三)在协议执行期间,如乙方被珠海市交通局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协议维修企业资格。

(四)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三、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送修单”上约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完成的,每迟延一日,将按每日维修金额千分之五的数额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物品遗失或车辆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协调或珠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十、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务车协议维修合同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车维修服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有_______电脑一台,经双方协商,现乙方愿意将此电脑交给甲方做_______维修保养服务,并达

如下维修服务条款:

一、维护范围及资料:

⑴电脑硬件故障维护 (电脑主机、显示器等,属于硬故障需更换费用另收取) 。

⑵电脑软件故障维护(包括系统安装,系统还原,系统更新,定期检查,常用软件安装)。

⑶电脑外设故障维护(打印机,扫描仪等)。

⑷局域网故障维护(对现有公司内部局域网络维护、测试,保证内部网络通讯正常) 。

二、维护方式:

⑴上门维护:在接到乙方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后,甲方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合同约定的地点进行维护,特殊情景甲乙双方应尊重当时事实的情景电话商定,一般最迟在第二个工作日进行上门维护。

⑵每月次定期探访维护系统(双方约定时光),对用户的系统进行优化配置、调试好应用软件及相关硬件设备,使系统到达更高使用效率。

三、协议期限:本协议的有限期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付款方式:本协议实行先付费后服务的方式,即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一次性付清本期维修服务费_______元。(注:晋城城区、高平上门服务费30元,非晋城城区、高平区域在付清当次的上门维修服务费还需付清上门服务地域补偿费10元)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⑴甲方的工作时光为每一天的工作时光从早上9:00至晚上21:00(节假日同)甲方在维护期限的工作时光内必须尽职尽责为乙方供给电脑维护项目里的服务资料,乙方要求服务的联系方式为电话联系或网上留言,乙方发出维护请求后,甲方一般在2时内到达合同约定的地点进行维护。网上留言一般在第一个工作日内响应服务,如有特殊意外,双方调解处理。

⑶甲方在为乙方硬件维护的过程当中,如碰到硬件寿命终止或无法维修时,由乙方自出更换新配件或是可用配件费用(其中更换零配件负责安装费用属于免收范围)。如乙方被维修的配件为甲方所供给,则根据产品正规保修细则履行。

⑷甲方在为乙方更新系统、常用软件、局域网服务的过程当中如碰到必须购买必要特殊的工具或软件,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议。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名并付清本期维修服务费后立即生效,到协议期满时自然终止并失效,每份均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签名或盖章):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小车维修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__物业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业主(以下简称乙方)就对业主家卫生间内消防管道进行维修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维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维修时所需的人员、材料、费用等一律由甲方承担。

三、由于甲方的维修是在乙方装潢房屋之后进行的.,所以甲方必须负责在对消防管道维修完之后,按照原样恢复原貌。

四、在维修之前,甲方对于乙方家里的家居物品(家具和家电等)的使用现状进行检查、清点并签字确认(见附件)。基于乙方的家居物品(家具和家电等)都已经安装到位。

在维修期间,甲方有责任对人员安全负责,同时应避免对乙方的家居物品(家具和家电等)造成不必要的损坏。对于在维修期间,由于甲方维修原因给乙方造成的任何一件物品的损坏,甲方必须按照原价进行赔偿。

五、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车维修服务合同 篇5

甲方:a公司

乙方:北京市__装潢公司

鉴于乙方承包装修之甲方某公寓__号房屋工程已于年月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项目(以年月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年月日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职责:

3.1花岗岩地面有5块有13空鼓,1块4cm缺角,1块13断裂,若在保修期内有空鼓的花岗岩出现断裂,乙方应予更换,材料费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或由乙方返还断裂部分的材料费及相应各项取费。

3.2护墙板的板面目前变形较重,乙方应于年月份前进行更换或整修。

3.3木门现已变形,乙方应于年月份前进行整修。

3.4壁纸卷边,乙方应于年月份前进行整修。

3.5厨房洗菜盆下水管无反水弯,乙方应于年月份前新购反水弯并进行更换。

3.6前述各项问题的整修或更换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工作方式

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后7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5.法律职责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故拖延达14个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币元;若甲方因该质量问题造成其他损失,甲方除有权扣除工程尾款外,还可采取法律许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6.结算

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虽出现质量问题但乙方整修及时并令甲方满意,保修期结束后七日内,甲方将尾款如数结算予乙方(年月份乙方将第3条所述问题整修结束后,若甲方感到满意,能够结算)。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a公司乙方:北京__装潢公司

代表:代表:

小车维修服务合同 篇6

托修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修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小轿车的维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维修服务范围

1、甲方所属(管辖使用的全部公用小轿车的维修保养;

二、维修服务项目及标准

乙方在维修服务之软硬件均达标的前提下(达到运管局颁发的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严格按照标准为甲方提供以下优质的维修服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的定期保养和一、二级保养(按各种车型车辆保养手册规定公里数实施),总成件维修及事故车维修等服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轮胎供应及轮胎换位、动平衡、四轮定位等服务,建立单车轮胎档案,对轮胎使用进行全过程服务。轮胎使用一线品牌(双方协商品牌),价格执行不高于市场价格价格。(车辆维修出厂检验由持证上岗的质检员进行验收,二级维护、大修车辆开具车辆出厂竣工合格证,执行行业规定的质保期,一级维护质保600公里,二级维护3000公里,项目修理1200公里,大修、总成件修理6000公里,配件质保按厂家提供质保期执行。废旧配件、轮胎归属权属于甲方)。

3、乙方向甲方提供每年冬季、夏季两次免费车辆检测服务,检查车辆发动机、变速箱、全车电路、空调等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乙方向甲方提供24小时免费道路救援服务(**市区),包括事故车辆的救急、拖车、拆检、定损、理赔等服务。(因为保险是甲方投保,按程序是甲方与修理厂结算后由投保方将结算发票提交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将理赔款打入投保方账户。)

5、乙方针对甲方车辆安排专人建立单车维修技术档案,记录车辆保养时间和间隔里程,通过电话、短信形式提示下次保养日期。(每辆车建立一份《车辆技术档案》记录保养维修及更换总成件情况,每条轮胎建立一个轮胎卡片记录行驶公里数)

6、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预约维修服务,由甲方描述车辆基本故障情况乙方提前安排人员和配件到位,减少车辆存厂时间。车到之前准备好配件和维修人员。

7、乙方提供上门接车维修服务。

修理厂指定人员去提车修复后由甲方确认工时费、材料费和旧配件。旧配件所有权归甲方。因旧件修复存在安全和质保问题,建议有关于车辆安全的关键配件使用新配件,其他需修复配件双方现场协商修复。(产品以旧换新,不能随意丢弃,可以维修的不能以换代修。可以为旧件,但必须注明。)

三、维修服务和质量保证

产品,服务达到二类维修企业资质和行业标准。

1、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按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执行。一级维护质保600公里,二级维护3000公里,项目修理1200公里,大修、总成件修理6000公里,配件质保按厂家提供质保期执行。

2、由持证上岗的机动车维修质检员进行进出厂检验,二级维护车辆开具《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3、车辆配件全部使用原厂配件,建立配件库,房备齐各种车型常用配件,特殊配件**地区能够采购的保障当日配件到位,工时定额、材料费不高于市场价格。

4、 验收标准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相关规定。

四、维修服务价格

1、工时费根据所属车型按不高于市场价收费标准收取。

2、材料费根据所属车型按不高于市场价收费标准收取。

3、大修发动机、变速箱、事故车维修在报价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优惠。所有服务及配件价格公示,张贴在醒目位置。全部明码标价。)

4、其他服务费用按相关规定标准收取或协商收取。

(双方开发车辆维修管理软件,对车辆的档案及管理情况进行支持。)

五、维修服务费用结算

1、结算价格按照乙方公布的汽车维修项目工时费和材料费价目表执行;双方另行议价的,可以按照议价价格执行。结算原则:单车核算,当月汇总确认。

2、甲方的上述公车维修服务费用实行跨月结算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的方式进行支付。相关发票由乙方开具,相关税费按规定分担。(严禁现金往来。双方费用支付方式的确定,严格控制各类行为)

六、维修服务流程

1、维修、保养之小轿车进厂(店)后,由双方商定维修、保养项目并由双方共同签订《车辆派修单》进行确认。由乙方根据具体维修、保养情况给托修方出具接、提车单据。先由甲方开具派修单明确维修项目,在维修过程中发现的漏报项目需添加时必须向甲方派人员补报,金额较大的可以通过照片确认或者现场确认等方式。

2、在小轿车维修、保养过程中,乙方不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本着"漏报不漏修"的原则,乙方可增加维修服务项目,但应事前征得托修方的书面(文件、传真等)同意。结算时甲方可指派人员现场审核确认签字并带走对账联便于月底对账。

3、在《车辆派修单》、《维修费、材料费结算清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等完备的情况下,甲方方可提车(但托修方为甲方之私家车的,还应具备费用结清单据)。

七、维修保养安全责任

1、托修方与乙方完成车辆交接后,该车的安全责任即转由乙方负责;托修方依约提车后,该车的安全责任即时复转归托修方。(维修质量的责任。)按交通部令 第28号《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

2、托修方违约不提车或无故迟延提车的,该车的安全责任自双方约定的提车之日始,转由托修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该损失难以确定的,违约方应按每辆车二万元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违约事实发生后,双方均可单独解除所涉车辆的维修服务合约,但本合同仍应继续履行。按交通部令 第28号《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维修不达标的责任。电脑打印)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情形出现后,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的情形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材料,且双方互不担责。

2、不可抗力的情形结束后,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变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之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3、若有纠纷,应按《民法典》的规定释义本合同条款的适用,并据此协商解决或提交上级解决纠纷;协调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甲方愿在本合同项下为其员工私家车的维修服务提供连带责任之保证。(私家车自愿)

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6、本合同履行期为三年,自2  年 月 日始,至2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无异议时,本合同自动顺延履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小车维修服务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作为宜昌广播电视报战略合作机构,为了进一步扩大《宜昌广播电视报》在广大百姓中的影响力,本着为新老读者订户和广告客户提供更多更实惠的增值服务措施的原则,依托自身在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自愿为乙方计算机出现的问题提供宜昌服务。为了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宜昌服务范围

(一)甲方对乙方计算机出现的问题仅收上门费用,特指下列项目:

1、计算机硬件问题诊断

2、计算机病毒查杀

3、计算机操作系统问题诊断和修复

4、计算机操作系统安装

5、计算机杀毒软件安装

6、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安装

7、计算机安全使用常识指导

8、计算机上网常识指导

9、上门服务人员往返交通

(二)甲方对乙方仅收上门费用计算机,有数量限制:

1、《宜昌广播电视报》每个家庭订户仅限一台计算机。

2、单位订户订阅《宜昌广播电视报》的数量与享受宜昌服务的计算机数量相一致。

3、广告客户在《宜昌广播电视报》发布广告支付费用的金额,可以折合成订报数量来确定应享有宜昌服务的计算机数量。

二、协议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为乙方计算机出现的硬件问题进行诊断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

2、对乙方计算机出现的操作系统问题进行必要的修复或重新安装;

3、对乙方计算机宜昌查杀病毒,并安装必要的杀毒软件;

4、为乙方计算机宜昌安装常用办公软件;

5、对乙方计算机使用人员进行安全使用常识指导;

6、对乙方进行计算机上网常识指导;

7、根据乙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方面的应用需求,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8、按照与乙方的事先约定准时到达,整齐着装,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二)乙方的责任

1、向甲方准确表述计算机问题特征,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等候甲方上门服务人员;

2、自觉向甲方出示其为甲方报纸订户或广告客户的相关证明,在理解并认同甲方关于计算机宜昌服务范围和期限的解释意见后,自愿与甲方建立新一年度的订报和广告业务关系。

3、将甲方确定为其计算机应用方面的技术顾问单位。

4、对于自愿接受甲方提供的其他有偿服务,在服务完成后,按照事先协商的价格支付费用。

三、其他事宜

1、甲方不保证给乙方计算机安装的软件必须是正版,对于乙方自愿宜昌安装非正版软件引发的法律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2、对于乙方更换计算机硬件或配件涉及的保修保换事宜,一律依照相关产品质保条款执行,无质保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3、对于乙方丢失数据需要恢复或加密文件需要解密等工作,甲方无法事先承诺能否完成,只能尽力而为。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车维修服务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对乙方使用的工程机械,以定期保养检查,实施健康诊断服务,长期为乙方机械提供优惠的零件和维修,使乙方机器处于最佳运转状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 乙方用户基本信息:

用户名称: ;联系地址: ;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机械信息:

机型/机号: ;发动机型/机号: ;工作小时: ;

2、 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每隔250H或500H的终身免工时费定期保养服务;

(2)在保养的同时,免工时费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测,排除现场可排除的故障;

(3)每天/每周例行保养的指导和技术咨询;

(4)提供专业、快捷的维修服务;

(5)提供小松、山推等工厂的纯正配件;

(6)在南京钢加购买的零件可免运费送货上门(大件除外);

(7)因甲方保养或维修不当所引起的机械故障由甲方承担;

(8)甲方在接到乙方报修电话后24小时内出发,承诺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

3、 乙方需履行的义务:

(1)凡享受以上优惠服务条件的乙方,需在南京钢加零件供应中心或所属服务网点购买配件。

(2)乙方在南京钢加零件供应中心或服务网点购买配件时,需索要正规发票。甲方将依据提供的正规发票实施相关的质量保证。

4、 保证期外维修的收费规定:

(1)对乙方使用的机械在超出产品保证期时发生的故障,如需甲方维修时,乙方需支付给甲方适当的工时费和里程费;

(2)工时收费标准为:按维修的标准工时收取费用,单价工时费以80.00元/小时计算;

(3)里程收费标准为:按来回公里数向乙方收取,单价里程以2.00元/公里。

5、 收费方式及质量保证:按每次发生的费用合计金额当次收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提供正规发票后支付费用。乙方可凭发票享受修理的保证期三个月,零件可享受六个月的保证期。

6、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必须从南京钢加零件供应中心或所属服务网点购买配件购买零配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乙方使用的机械年限,如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时,本合同自动作废;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车维修服务合同 篇9

范文维修服务合同范文一甲方(客户): 乙方(承接方):通信地址(邮编): 通信地址(邮编):联系人: E-a: 联系人: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友好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签定合同前的确定在签定合同前,双方需共同确认所要维修保养设备的状况并对其进行登记。乙方需检查保修设备的主要部件完好程度及附件的完整性,并登记机器型号、整体状况等相关情况,建立客户档案。

二、协议服务内容:乙方应邀为甲方提供: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1.甲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

2.甲方决定对故障机进行维修时,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报价予以参考确认。

3.甲方因擅自维修或购买使用外单位非标准材料、及配件所造成的机器及配件损坏,乙方不予负责,对已磨损应更换的部件,甲方若坚持使用所造成的机器及配件损坏,乙方不予负责。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第三方更换或拆卸机器部件,为此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利无条件单方中止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 %

5.对于在原生产商保修期内设备,甲方可根据原始保修卡内的规定进行维修。

6. 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其他技术支持(如设备安装、使用及简易维护保养、设备在本市的远距离搬迁和安装调试等),需提前2天以上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负责对机器提供定时检修维护。

2.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保证在机器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的 小时内服务到位(次数不限),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并确认机器需要更换配件时,应及时将故障恢复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 乙方有义务对每次的检修或维修情况向甲方做出说明,并提供更换配件清单,配件价格

5. 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为甲方机器更换新配件后,新配件再次出现问题,属配件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维修更换;若属于甲方使用不当(不属于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的配件损坏,由甲方负责。

6. 在维修(更换部件)工作完成后,乙方维修人员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被修复。

7.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对于甲方新购置的设备,在生产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应甲方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和所需的扩展服务(如设备安装、及维护保养、设备在本市的远距离搬迁予以的协助和调试等)。

五、付款类别及付款方式________年维修保养付费类别:A类:乙方每月或季度为甲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配件费除外,全年服务费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B类:当甲方设备出现故障或需维修保养时,乙方提供上门服务,次数不限,配件费除外,全年服务费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服务费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清,现金支票均可。配件所需费用另计,一周内付清。

六、争议解决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直接向本地法院诉讼。

七、合同的终止和违约

1.本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如甲方需乙方继续服务应在合同到期前____月内续签合同。

2.违约。甲方通知乙方前往维修保养,如乙方无故超过三次不如期维修保养,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可要求乙方退返余下的合同款。(退回合同款〈合同费12Ⅹ未服务月份)。

八、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理、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

九、附则:

十、附表:十

一、合同执行期:至 甲方:(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维修服务合同范文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对乙方使用的工程机械,以定期保养检查,实施健康诊断服务,长期为乙方机械提供优惠的零件和维修,使乙方机器处于最佳运转状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 乙方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称: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机械信息:机型机号: ;发动机型机号: ;工作小时: ;

2、 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每隔250或500的终身免工时费定期保养服务;

(2)在保养的同时,免工时费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测,排除现场可排除的故障;

(3)每天每周例行保养的指导和技术咨询;

(4)提供专业、快捷的维修服务;

(5)提供小松、山推等工厂的纯正配件;

(6)在南京加购买的零件可免运费送货上门(大件除外);

(7)因甲方保养或维修不当所引起的机械故障由甲方承担;

(8)甲方在接到乙方报修电话后24小时内出发,承诺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

3、 乙方需履行的义务:

(1)凡享受以上优惠服务条件的乙方,需在南京加零件供应中心或所属服务网点购买配件。

(2)乙方在南京加零件供应中心或服务网点购买配件时,需索要正规发票。甲方将依据提供的正规发票实施相关的质量保证。

4、 保证期外维修的收费规定:

(1)对乙方使用的机械在超出产品保证期时发生的故障,如需甲方维修时,乙方需支付给甲方适当的工时费和里程费;

(2)工时收费标准为:按维修的39;标准工时收取费用,单价工时费以80.00元小时计算;

(3)里程收费标准为:按来回公里数向乙方收取,单价里程以

2.00元公里。

5、 收费方式及质量保证:按每次发生的费用合计金额当次收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提供正规发票后支付费用。乙方可凭发票享受修理的保证期三个月,零件可享受六个月的保证期。

6、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必须从南京加零件供应中心或所属服务网点购买配件购买零配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乙方使用的机械年限,如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时,本合同自动作废;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维修服务合同范文三甲方(承修方):乙方(托修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机械维修事宜订立此维修服务合同,具体相关条款如下:

一、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当向乙方明示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并保证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设施和技术力量。

(二)甲方维修机械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遵守双方约定,保证维修质量。

(三)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说明维修配件的真实质量状况。甲方使用可再利用旧配件进行维修时,应当征得乙方同意,并保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四)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托修机械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当返修。返修后维修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维修单》上载明的乙方拒修项目造成的除外。

(五)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托修机械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负责联系其他维修企业,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按照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二)甲方在维修过程中需要乙方提供协助的,乙方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三、收费条款此次维修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小写:B426

4.00)

四、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限完成维修的,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自约定竣工交付之日起满____日仍未验收的,自第____日起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支付维修费用的,甲方可行使留置权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使用无生产厂名、无厂址、无产品合格证的配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在____日内退回托修机械,双倍赔偿相应的维修费用。因甲方上述行为造成托修机械损坏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将全部或部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____日内,应当退回托修机械并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因擅自转托行为造成托修机械损坏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条款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承托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签订日期

小车维修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珠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甲方确定乙方为珠海市公务用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为保证公务车辆协议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就公务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收费标准

参加政府公务车维修服务的企业,必须对政府公务车维修实行价格上的优惠并保证对公务车维修在同等条件下实行最优惠的价格。具体优惠办法如下:

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

实行明码标价。乙方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计价公式、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并提供《珠海市汽车维修工时定额》(珠交字[20__]2号)供车主查询。

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珠海市汽车维修协会规定收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单价为______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为____%、外加工管理费率为_____%。为保障市场的充分竞争,乙方可以在其所报优惠率范围内给予公务车维修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率,但应及时通知甲方,报甲方备案。对经甲方备案的价格和优惠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同时乙方应保持对所有公务车维修优惠价格和优惠率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

严格执行本协议所承诺的收费标准。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价格数据库内的价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货价信息。汽车配件价格发生变化时,需将配件价格变化情况上传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配件价格数据库内。

二、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监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车到中标的协议维修厂(包括乙方)进行协议维修(不含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二)负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调乙方与纳入政府采购单位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三、乙方的义务

(一)汽车维修的优质服务要求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1997和gb/t16739.2-1997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搞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设置公务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并利用计算机为送修的公务车辆分车建立维修档案,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维修的档案信息。

4、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珠海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5、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以上维护或1000元以上维修项目“合同化”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维修质量标准不得低于行业标准,任何情况下,不免除乙方维修质量的责任。

9、事故车辆经保险公司理赔的项目,不得再行结算。

(二)汽车维修的结算要求

1、所有参加报价的汽车修理厂都必须联网进行汽车维修、档案材料的管理。

2、维修项目、配件等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双方就加项延长时间及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商定。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要退还送修人,并在委托维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

3、汽车维修厂在结算收费时,必须使用电脑打印结算清单,必须标明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必须标明正厂还是副厂)、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外加工管理费率,应将修理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分列清楚。

4、对公务车辆的维修结算,一律使用公务车辆专用卡,并严格对卡对车辆维修、结算。除维修结算外,乙方不得允许专用卡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顺带购物。对竣工的送修车辆,严格核对送修单、结算单、车号、维修专用卡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结算。不可提前结算或弄虚作假,原始修理清单及相关档案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5、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送修单位有权要求维修企业无偿维修至合格;如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又未征求送修单位或甲方同意,送修单位或甲方有权拒付维修费或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6、为实现对协议维修厂刷卡交易、联网监控的目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乙方须向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分行交纳1.5%(包含网络维护费)的银行卡刷卡交易费。

(三)汽车维修的质量要求

1、经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车辆出厂后正常保养、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大修”的车辆保证正常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无故障;二级维护保证正常行驶3000公里或30天内无故障;一级维护行驶1000公里或10天;小修保证正常行驶1500公里或15天。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因维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必须优先免费修理。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四)汽车维修的联网监控要求

1、维修企业必须对车辆维修实行计算机管理。乙方必须通过计算机对车辆基本情况、技术档案、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进行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车辆库,通过政府采购网下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年审)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其他应当建档的记录。车辆维修档案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二十四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其它应当建档的记录。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时限将车辆维修有关数据上传至珠海市政府采购站点()。

3、乙方必须能与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联网。政府采购中心建立汽车维修中央数据服务器,并建立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公务车辆库、汽车配件价格库、维修结算清单库及政府采购卡维修支付费用库五个专门数据库。采购中心将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并通过政府采购网向送修单位、维修厂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分析报告。

4、乙方需准备必要的软、硬件,确保最迟于20__年1月1日能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网上传数据。

(五)乙方无条件接受由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意自觉遵守《公务车协议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违反该规定时,同意无条件接受监督部门及甲方根据该办法对其的处理。

四、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会同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协议维修厂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处(监督管理办法由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后各相关部门会签)。公务车协议维修投诉受理由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有权与车属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进行索赔。

五、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车属单位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车属单位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做出的违规行为,乙方有权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三)对维修经费未落实、维修经费不足的送修车辆或无理取闹的送修人员,有权拒绝接待(对收费是否落实,可事先通过银行卡查询或向采购中心查询);对已竣工车辆,未办理好维修经费结算手续的,有权拒绝提车。

六、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结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和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对维修经费未到位或维修经费不足的车辆,乙方可拒绝承修,否则,甲方对维修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由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3分,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一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分之一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协议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

(三)在协议执行期间,如乙方被珠海市交通局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协议维修企业资格。

(四)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三、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送修单”上约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完成的,每迟延一日,将按每日维修金额千分之五的数额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物品遗失或车辆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协调或珠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十、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有效期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务车协议维修合同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小车维修服务合同 篇11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根据《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提供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价款

项目为通信线路维修,采购总金额为:9490元。

二、 服务方式

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能到达现场并处理好故障问题,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故障处理, 应按合同价日千分之五每日支付违约金。

三、 质量保证

甲方应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部分)的通知(建标25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各专业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在具体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发现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的,乙方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整改期届满而甲方施工仍未能符合规范要求的,乙方有权中止直至解除具体合同订单,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及违约责任。

四、 付款方式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完工报告》后一个月内支付该次维修费用。甲方收到货款后开具维修费发票。

五、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六、 合同生效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本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车维修服务合同 篇12

甲方(承修方):

乙方(托修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机械维修事宜订立此维修服务合同,具体相关条款如下:

一、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当向乙方明示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并保证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设施和技术力量。

(二)甲方维修机械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遵守双方约定,保证维修质量。

(三)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说明维修配件的真实质量状况。甲方使用可再利用旧配件进行维修时,应当征得乙方同意,并保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四)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托修机械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当免费返修。返修后维修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维修单》上载明的乙方拒修项目造成的除外。

(五)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托修机械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负责联系其他维修企业,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按照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二)甲方在维修过程中需要乙方提供协助的,乙方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三、收费条款

此次维修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小写:RMB4264.00)

四、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限完成维修的,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自约定竣工交付之日起满七日仍未验收的,自第八日起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支付维修费用的,甲方可行使留置权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使用无生产厂名、无厂址、无产品合格证的配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在二日内退回托修机械,双倍赔偿相应的维修费用。因甲方上述行为造成托修机械损坏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将全部或部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二日内,应当退回托修机械并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因擅自转托行为造成托修机械损坏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条款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承托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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