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保洁服务合同(热门3篇)

小区物业保洁服务合同(精选3篇)

小区物业保洁服务合同 篇1

甲方:(清洁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实施物业管理的_住宅小区的保洁业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第二条 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行使保洁权的期限为_年。从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

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第三条 委托费用

标准:

数额: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洁费用的方式:

第四条 保洁标准

乙方的保洁标准为:

1.按时清洁道路、走廊等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频率标准_x;

2.住宅小区内窨井、化粪池的清淘清运,频率标准_x;

3.按时清运住宅小区内的垃圾,并协调与环卫部门的关系,频率标准_x;

4.定期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害虫消杀工作,频率标准_x;

5.定时对楼内或楼外的保洁区域进行巡视,发现有违章建筑和施工的现象有责任劝导,并及时通知甲方管理部。巡视频率标准_x;

6.对住宅小区高层公寓防火通道进行清理,保证畅通,清理、频率标准_x;

7.对高层公寓内的应急灯的使用情况进行巡视,损坏打及时报修并跟踪处理结果,巡视频率标准_x。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对乙方的保洁行为监督指导的权利;

2.拥有要求乙方提高保洁标准的权利;

3.拥有对乙方危害住宅小区行为的制止权;

4.拥有对乙方重大保洁措施的审定权;

(二)义务

1.为乙方完成住宅小区的保洁工作提供保障的义务;

2.向乙方支付保洁代理费用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

2.拥有要求甲方协助完成住宅小区保洁业务的权利;

3.甲方丧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资格;

4.乙方丧失保洁公司资格;

5.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

6.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甲方:

乙方:

时间:

小区物业保洁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民法典》),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该《民法典》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同解除

双方同意于年月日该《民法典》自动解除,各方无需再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双方互不对该《民法典》的解除承担任何责任,各方如有损失各自承担。

二、 费用结算

1. 双方同意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费人民币万元。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

等额的有效发票。

2. 除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三、 交接工作

1.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毕并撤出甲方物业。

2. 乙方应将甲方无偿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恢复原状并退还甲方。

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年 月日

签约代表:

年日日月

小区物业保洁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担物业红线内及政府规定的门前三包范围内的保洁服务工作进行了友好协商,并签定合同条款如下:

甲方的权利、义务

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负责无偿提供本项目进行清洁工作所需的水、电及乙方清洁工人休息室(甲方仅提供休息室,且具体地点、面积由甲方确定,休息室内的任何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提供住宿场所。乙方配备的清洁器械、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休息室内的指定地点。

严格要求本公司员工自觉维护本项目的清洁卫生及乙方劳动成果;对破坏本项目清洁卫生之行为给予制止或纠正,对屡次违章不改者应给予相应处罚。

指派专人负责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清洁服务,每日检查清洁服务质量并对不合格情况进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处罚;乙方要求协助工作或提出建议,甲方认为合理的,应给予全力支持。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每月的清洁服务全部计划并监督实施,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遵守。

甲方有权对乙方选派的清洁服务人员进行检查考评,对不合格人员,有要求乙方调换的权利。

要求乙方每月月底前上报当月人员安排及清洁计划,甲方随时检查其落实情况。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清洁器械、物料的使用情况和消耗情况。

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一《日常保洁服务标准》及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对本项目进行有偿清洁综合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就此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负责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本项目的清洁人员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保持甲方良好的环境和秩序,爱护本项目财物,注意言行举止讲究礼貌礼节,遵守《工作手则》(见附件四),以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如发现有违法乱纪,并经查实确属乙方人员所为时,乙方将严肃处理有关人员;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保证所有上岗的保洁员均经过岗前技能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规范、服务态度等,工作期间注意言行举止,维护甲方良好的公司形象。

指派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素质良好之专业清洁人员,进驻本项目,清洁人员年龄最高不得超过45周岁(如因乙方特殊需求,并在甲方人员同意后,可适当放宽用工条件);并须向甲方提交现场工作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明等资料备案;如有人员更换情况,须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提交相关资料。如未经甲方许可使用45岁以上人员或传染病源携带者,无论任何情况,甲方均有权扣除当月保洁费用。

选派一名驻场保洁领班具体安排、全面督导每日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检查)现场清洁卫生情况,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并做好与甲方负责人的日常工作联系。

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将所承包的清洁服务计划和保洁排班表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甲方,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甲方组织和举办活动时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调整服务计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活动场地的清洁工作,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立即执行。

若甲方要求乙方进行人员更换的,则乙方应在3日内更换,否则,每延迟一日,甲方有权扣除相当于当月保洁费用8‰的违约金。延迟超过5日,甲方有权扣除押金及停止支付所有费用,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若乙方因承包范围内(垃圾清运、人字路)之保洁服务质量达不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有关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处罚,

其罚款及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乙方每月不少于两次派出一名高层管理人员或质检员到本项目检查清洁卫生情况,征询甲方意见,对甲方合理之建议应予采纳并实施。

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员工的工资、劳保福利、保险等,并办理各类合法劳动关系手续和承担相应费用。

有义务维护本项目各类和乙方工作有关的设施、设备的完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等物品损坏、丢失或由此造成甲方经营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作相应赔偿。杜绝挪用及偷窃行为;日常工作中杜绝浪费水、电等行为,不得使用私人电器设施如:电炉子、电饭锅等,但乙方保洁人员可在休息室内使用微波炉等安全电器,由此产生的电费由乙方交纳。

遵守甲方关于仓库管理的相关规定,甲方所提供的工具间(上述工具间即指第一章第一条约定的休息室)只作为暂时存放乙方针对本项目服务时所使用的清洁设备、清洁药剂、清洁工具等用品(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品除外),严禁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 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协议且该劳动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合法存续,并办理各种合法用工手续;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用以外,不代乙方承担任何劳动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保洁员在为甲方服务期间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且乙方处理此等纠纷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任何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公司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应身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胸牌,并保证着装的整洁卫生。工服由乙方配置,胸牌由甲方提供。

第十五条 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乙方领班人员暂时离开和调整均需征得甲方同意,并且新任领班以上管理人员均需经过甲方面试。在乙方领班不在场时,乙方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考核,按甲方的清洁工作检验标准对其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遇有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时,乙方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配合甲方提供充足的人员,并应无条件听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调遣。

第十八条 若乙方怠于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或履行义务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章 委托服务区域及内容

第一条 乙方服务区域为:

城市梦想家各栋楼层内分户门以外公共区域及其附属的公共设备、设施;

城市梦想家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庭院、绿地等及其附属的公共设备、设施;

城市梦想家地下空间及其附属的公共设备、设施;

甲方管理的城市梦想家其他地方及其附属的公共设备、设施;

5、甲方办公区域。

第二条 乙方服务内容为:

1、城市梦想家各栋公区地面日常清洁维护;城市梦想家所有服务区域地面、门窗、玻璃、墙面、柱面、天花(三米以下)、灯具、休闲椅、灯箱、灯杆、花坛、花台以及标识、小品、暖通管道、电缆桥架等公共设施的清洁(所有高空三米以下);

2、公共洗手间的清洁、消毒;

3、雨棚及其以下外立面(含甲方指定的玻璃、门窗)的日常清洁;

4、电梯的日常清洁、电梯表面养护;

5、垃圾房、垃圾桶、垃圾篓的袋装清倒,城市梦想家所有合同约定的服务区域以及甲方认可的区域内的垃圾的清理、外运;垃圾房和所有垃圾容器及其周边区域的清洁和消毒;

6、园区地面以及天台排水沟、雨水井的定期清理;

7、设备房间、管井、通风管道等的定期清洁;

8、绿地、花坛、花盆、水池的保洁;

9、通道口的防尘、防水地垫,每日清洁;

10、雨、雪天气对于甲方管理区域内的积雪、积水的清理;

11、甲方要求应急处理的其他工作;

12、配合甲方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甲方要求制定并提交日常保洁、定期保洁、垃圾清运、消毒等服务计划,并提供服务。

第四章 服务人员及费用

第一条 乙方派驻本项目保洁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岗位安排见附件二)。

第二条 保洁服务费用:

保洁服务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保洁员700元/人/月(包括乙方人员工资、福利、加班费、保险费用)。共3人(含保洁领班1名),甲方每月提供200元的保洁物料消耗费用,每月合计人民币2300元(贰仟叁佰元整)。前述保洁服务费用含管理费、利润、酬金、税金及员工工资、福利、保洁用品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清洁工作和其它义务;甲方所须支付的所有费用均为以人民币结算。

每月甲方总计支付乙方2300元。

双方确认,前述合同价款为包干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因任何原因(包括甲方提供建筑面积存在误差、物价上涨、工期延迟、总包清洁工作懈怠等风险)进行调整,该费用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能够取得的全部合同价款。除上述保洁费用以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或任何第三人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餐费、住宿费、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工资等)。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每月5日前提供有效发票至甲方财务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支票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保洁服务费用。

协议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12个月,自 20__年 11月 1 日起至 20__年 10月 31日止。

若甲方与城市梦想家项目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本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此时,双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情况,据实结算保洁费用。(甲方应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

违约责任

第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无合同依据单方终止本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2个月的保洁费用作为违约金。对于乙方已经完成的保洁服务,双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情况,据实结算保洁费用。

第二条 检查考核及违约金扣除细则

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日评,若乙方每日检查考评得分达到90分(包含本数)甲方将视为乙方的服务质量合格;如每日检查考评得分低于90分(不包含本数)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月保洁费的5‰作为违约金;

2、每月月底,甲方将根据当月每日检查考评得分计算出乙方当月平均得分,如乙方当月平均分达到90分(包含本数),甲方视为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质量合格,在从当月保洁服务费总额中扣除日评不合格的违约金后得余额即为乙方当月应得之保洁服务费;

3、乙方当月平均分未达到90分(不包含本数),甲方视为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质量不合格,在从当月保洁服务费总额中扣除日评不合格的违约金后,再对乙方处以当月保洁服务费总额10%违约金的处罚;

4、每发生一次客户有效投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

5、甲方每发现一次乙方员工行为规范及仪容仪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6、连续出现5次日评低于90分的情况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甲方不解除合同,则可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总额50%作为违约金。

7、未及时提交合同规定的计划、物料使用情况等,每次扣款200元/次。

8、未达到每月2次高层管理人员质检的扣款300元/次。

9、未及时配合甲方工作,视情况扣款200元/次。

10、未按规定合理使用的药剂或耗材,扣款100元/次,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人员出勤情况,出勤人员不足的,扣除当日未出勤人员人工费,并扣违约金100元/人/次。

第三条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协议解除的,乙方均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移交清洁档案和相关手续文件,且撤走全部人员和设备。否则,每滞留一日,则应按本合同保洁服务费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 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甲方或其职员及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如甲方代替乙方先行承担,则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向甲方全部清偿,否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未付部分千分之五的延迟利息。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所有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或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中直接扣除。

本合同项下违约方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 限于守约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因违约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在实际工作中,确需要合同所规定的人员、费用、服务范围进行调整,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进行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约定。未达成一致前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其他事项

第一条 双方确认,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协议终止后,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情况,据实结算保洁费用,双方互不承担其他责任。但是,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终止协议的,则应按本合同其他条款处理。

第二条 乙方单方向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均作为乙方向甲方作出的单方承诺。但是,若该等文件资料的内容与本合同的约定不一致或旨在减轻或免除乙方的合同责任时,则仍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

第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构成协议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日常保洁服务标准

附件二:特殊天气下的保洁流程及标准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代 表 人:(签字) 代 表 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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