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为确保电子商务中银行卡网上支付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网上接入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互联网上建立支付服务平台,向甲方的网上商城会员提供全方位的电子商务应用服务。乙方为其电子商务业务的开展,加盟成为甲方的网上商城会员,通过甲方支付服务平台,在互联网上受理用人民币银行卡与外币银行卡进行支付的商务交易。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网上商城会员,享受甲方提供的服务,并按下表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
三、双方约定服务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协议约定服务期结束前_____天内,甲乙双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协议自动延长一 年。新合同期的技术服务费从乙方的结算款项中扣取。
服务条款
四、甲方根据本协议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1.安全加密和身份认证
为乙方使用甲方的支付功能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
2.提供网上安全支付服务
乙方的商务网站进行交易所需的在线支付与结算功能,通过甲方的网上支付网关与甲方所连通的国内商业银行交换信息,并将银行的确认信息反馈乙方。
3.提供安全技术支持
为乙方提供订单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为消费者的支付等重要信息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
4.提供Visa 3D在线支付验证系统。
5.向乙方提供其在网上支付结算的相关信息查询服务。
五、乙方须在乙方网站的支付页面(网上收银台)的显著位置嵌入甲方提供的关于支付业务的LOGO图形链接,及甲方提供的甲方网站上的用户帮助页面的链接。
责任与义务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准确、实时地将乙方发来的网上支付的交易请求传递给银行,并将银行对该支付请求的应答及时、安全、保密地传递给乙方。甲方对其支付服务平台的支付接入系统中信息传递过程的安全、保密、实时性负责,承担且仅承担因此项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民法典》规定之不可抗力(灾害、战争等)原因造成损失时,甲方免除本条款所述责任,但应对乙方提供书面证明资料并协助乙方寻求补救办法。
2.每个正常工作日后,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有的交易和结算数据,并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将结算资金划入乙方账户。
3.负责为乙方提供交易信息查询功能。
4.负责受理涉及甲方支付平台运转问题出现的投诉并解决相应纠纷。
5.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指定技术工程师随时为乙方服务,保证在乙方反映问题后一个小时内响应。
6.甲方有权根据系统升级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在线支付服务,一般应提前七天告知乙方,并预告恢复日期。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对支付平台的功能和服务进行改动和升级,但对改进服务事项,应在甲方网站上提前七天公示。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偿因这些情形所导致的损失:
(1)与客户串通诈骗资金;
(2)无理拒绝受理客户使用在线支付平台而发生的成功交易;
(3)乙方交易中存在过多的交易纠纷或过大的交易风险、且经双方友好协商无法解决;
(4)乙方网站上没有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服联系方式(即乙方客户无法通过乙方网站提供的联系方式与乙方取得联系、无法及时得到乙方反馈);
(5)银行出具的要求中止乙方交易的书面通知。
(6)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
8.乙方业务变更或终止未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联系无回应的情况下,有权中止本协议,并对持卡人提出的退款请求(在此款项未转帐给乙方的情况下)进行处理,将持卡人在乙方网站已提交的订单款项转回持卡人账户。
(1)乙方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和从事的商务活动,必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关规定并独自承担与此相应的责任;如有散布淫秽、色情等信息内容及其他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甲方有权冻结其经营款项。
(2)如实提供基本业务情况说明及相关法律证明;承担由于其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准确、不真实等情况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甲方对此保留终止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力。
(3)乙方应在其网站页面上如实描述甲方支付业务,乙方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持卡人的卡信息、代持卡人提交订单,乙方必须在乙方网站引导持卡人到甲方支付平台亲自提交订单,否则甲方保留终止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力。
(4)及时处理持卡人的消费投诉,并负责处理因货物、价格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原因引起的与持卡人的纠纷。甲方可提供相关协助。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所提供服务引起的一切客户投诉或引起的法律上的责任,由乙方负责或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终止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妥善保管商户号及商户密码,因乙方商户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使用其它与甲方提供的支付平台具有相同或相似服务功能的支付平台的服务,否则,乙方必须补交所有免除的费用。
(8)乙方承认本协议第十九及二十条款内容,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9)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清结与甲方的债权债务。甲方对结算过程中一切未了结的债权债务保留追索的权利,同时甲方将在终止合同后的180个工作日后的一周内返回乙方所缴纳的外卡支付业务保证金。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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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在服务有效期内,若银行卡支付时发生技术性障碍,影响实时支付,协议双方应积极合作,配合相关第三方(如银行、网关、电信等)查明原因,以求妥善处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开通流程
九、人民币卡业务自本协议签订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环迅I付通人民币系统支付软件及使用帐号以供乙方试用。
十、国际卡业务自本协议签订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环迅I付通外卡系统支付软件及使用帐号以供乙方试用。
十一、自本协议签订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在乙方网站的支付页面(网上收银台)上,加入甲方提供的与支付业务相关LOGO,及甲方提供的甲方网站上的说明帮助页面的链接。
十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技术安装费和第一年技术服务费后,开始为乙方进行交易结算。
付费方式
十三、乙方应按时缴纳技术安装费、技术服务费和交易手续费,具体付费方式如下:
1.技术安装费:随第一年技术服务费同时一次支付给甲方。
2.技术服务费:一年一付,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技术服务费,第二年技术服务费付费日以第一年技术服务费付费日的次年对月对日为准,以后技术服务费以此类推。
3.交易手续费:随乙方每笔交易结算时,由甲方在该笔交易结算资金中直接扣取。
4.甲方在收取会员技术安装费、技术服务费后,向付费方出具发票。如乙方没有及时支付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交易款项中直接扣取。
结算方式
十四、甲方以网上电子划款转帐的方式,将相应的交易款扣除相应手续费后,划转到乙方提供的法定帐号中。若乙方因各种原因变更帐号时,需及时向甲方提供带有公司印章的变更通知。因乙方帐号变更但未及时通知甲方导致增加的额外成本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变更帐号或指定收款单位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五、甲方收到银行划出的结算资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划入乙方提供的有效账户(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此期间交易款少于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时,需等金额累计__________元以上时再给予结算。
十六、订单交易数据在甲方支付平台上保留半年,供乙方免费查询及下载。乙方应及时下载交易数据并存档。超过半年以上的数据查询,经甲方同意后可与甲方客服人员联系。
十七、甲方支付平台按照每笔订单金额计算手续费,双方认可因小数点后两位进位而导致手续费存在微小误差。
退款处理
十八、根据银行的有关规定,对于网上交易流程中出现的、由于商户(本协议乙方)的原因(例:缺货、无法运货等)造成不能发货、做退款处理的情况,按如下处理:
1.乙方按甲方及银行要求,在银行规定时限内,提交退款处理所需要的文字材料。
2.当乙方向甲方提出退款请求时,乙方在甲方账户中应有足够退款的账存资金,或者乙方须按要求退款的金额将款项转帐至甲方账户,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向持卡人做出退款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退款时甲方不再另收取手续费,但若银行方面需要另行收取相关费用,则此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扣款过程中收取的手续费不再退还,此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解决消费者无故拒付而导致的退款问题。
风险说明
十九、目前,国内及国际电子商务环境均尚未成熟,其电子商务立法,以及信用体制还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作为商户在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如:有些不法分子盗用他人银行卡通过网络进行活动,或持卡人拒绝付款等恶性支付事件等,会给商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二十、接受国际卡支付业务的商户如果发生某笔交易被银行调查事件(即调单),该笔交易的金额则由甲方冻结,如该笔交易的款项已经划拨给乙方,则甲方有权从后续交易中冻结相当数额的款项;如果没有后续交易或者后续交易金额不足,则在调单通知发给乙方_____天后(以E-mail形式发通知,自甲方E-mail发出之日起算),乙方必须将该金额支付到甲方账户中,否则,视为违约。
二十一、如果乙方发生调查单的金额超过其国际卡业务总额的20%,或者发生调查单笔数达交易笔数的_____%以上的,甲方有权冻结乙方相当于全部国际卡交易的全部款项;如果后续交易款在一个月内还不足国际卡交易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
保证金
二十二、保证金主要是用来防范国际卡交易的拒付风险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最高限额的十倍提前支付;合同签订时,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元,交易限额为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要求提高交易限额,则保证金必须相应提高,并向甲方预先交纳。
二十三、本协议到期前_____个月无成功交易,信用保证金在协议到期后_____个工作内返还给乙方;
二十四、本协议到期前有成功交易的,信用保证金于最后一笔成功交易完成后_____个工作后_____天内返还。
二十五、无论本协议是否终止,除甲方书面通知外,甲方返还保证金或其他任何行为均不表示甲方同意乙方免除依照本协议或相关补充协议应承担的责任,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因持卡人拒绝付款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果依法律途径追索,乙方还必须承担甲方由此而支付的律师费用和差旅费。
二十六、在网络交易中,若乙方在发货、送货、退货等环节上经常出现退款及持卡人拒付等情况,甲方有权加倍收取信用保证金或终止协议。
二十七、由于乙方过错致使甲方受损,甲方有权直接用乙方的保证金弥补甲方损失;如果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乙方应立即补足甲方的损失和保证金额度;同时,甲方也有权从交易款项中直接扣取,并补足保证金。
其它
二十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与本协议第三款之服务期相同。
二十九、双方在本合同协商及履行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及合同内容均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和服务年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结算方式、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任何一方均应当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否则违约方必须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守约方还有权终止合同。
三十、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
三十一、如果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被确定为无效或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将继续有效。
三十二、后继立法除其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
三十三、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三十四、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严格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十六、本合同最终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三十七、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提供信用调查和逾期账款管理服务的法律机构,客户在其逾期账款风险管理和回收过程中需要_____________的服务,双方经过协商,对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1、定义
本合同所指的逾期账款管理服务是指律师根据客户的委托并作为客户的代表,对客户的逾期应收账款及相关债务人进行调查和分析,并与债务人进行交涉,通过非诉讼的方式和合法的方法说服和要求债务人将逾期账款直接支付给客户的整个过程。
2、服务程序
客户在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逾期账款管理时应填写“案件订单—委托书”并提供关于该逾期账款的必要资料给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应该在收到客户填写的“案件订单—委托书”和相关资料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对案件受理与否作出结论并同客户发出书面案件受理通知或案件不受理通知。
__________应及时向客户提供有关案件处理的进展情况,并每月向客户提交一份正式进展报告。
3、案件服务期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________在每个案件上的案件服务期为______个月,但双方经过协商可以书面形式贡意缩短或延长具体案件的案件服务期。
4、排他性
案件理后和在服务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客户不得同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催收。而且,在案件委托后,无论客户自己或其他委托的第三方是否介入案件的处理对于债务人偿还宾欠款,客户仍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______支付佣金。
5、债务人付款计划的批准
律师事务所对案件的处理应以债务人全额给客户欠款为基本目标,对于债务人同意在______个月内全额给付欠款的付款计划,__________有权代表客户直接予以接受。
对于债务人提出的与前款目标相悖的任何付款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部分偿还、退货或部分退货、以其他物品抵偿等,律师事务所应事先得到客户的书面同意才能予以接受。客户应在收到这种付款计划后_____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若客户同意债务人以退还原有交易货物抵偿欠款,客户和__同意以货物原账面金额的_____%作为回收货物的金额并以收为回款基础按照规定的佣金比例计算佣金。
若客户同意债务人以其他物品抵会欠款,__________将对折抵物品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面告知客户,客户应在收到报告后_____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决。客户需要以约定的抵货价值作为回款基础按照规定的佣金比例计算佣金。若双方对抵货的价值存在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6、服务收费
客户应按照本合同的收费标准向______支付案件调查咨询费,作为_____________调查债务人和进行收账过程的基本费用。
除前款规定的基本费用外,对于在案件服务期内债务人给付给客户的欠款,客户应在收到债务人和每次付款后_____日内按照规定的佣金比例向_________支付佣金。。
__________在受理客户委托后,在催收过程中发现,客户委托的具体案件的委托标的金额中出现______%以上比例的账款存在下述情况:未实际发生;债务人已经支付;客户与债务人之间需要往来抵消和冲销账款。对于该部分款项经客户核对后,客户同意支付该部分账款金额的______%作为核实账款的服务佣金给__。
若客户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_______支付相当于应付佣金总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7、案件关闭
案件在下列情况下得以关闭:
(1)、案件服务期届满;
(2)、债务人支付了全部债务;
(3)、客户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前终止委托并取得律师事务所的书面同意;
(4)、律师事务所认为进一步催收不会产生实质效果决定提前关闭案件。
8、尽职和免责条款
律师事务所应采取一切合法和必要的方式督促债务人偿还账款。但尽管如此,客户同意,由于逾期账款本身性质及其他客驳原因,________的介入不必然导致债务人偿还无果的结果。客户所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
9、管辖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工作国的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10、附则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先例或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之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项权利。本合同任何条款之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之无效。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经任何一方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本合同得以终止,但本合同终止时正在处理过程的案件履行应继续受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束。
(公章)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客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专家咨询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并承担乙方工作费用(如有)事宜达成框架性一致意见如下:
一、合作框架
1、咨询内容:甲方业务拓展项目及甲方经营与发展领域内的有关问题。
2、咨询方式:当面或书面咨询。
3、合作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有效期为 24 个月。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延长本协议期限。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约定的专家咨询服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专家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并承担乙方的工作费用(如有)。
4、甲方在进行咨询时应当向乙方专家提供完整、真实、必要的背景信息、资料,并对乙方的服务、工作予以配合。
5、甲方开始向乙方专家咨询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关联企业不得接受乙方专家以非乙方名义提供的咨询服务及培训服务。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专家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咨询服务。
7、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直接联系乙方专家。
8、乙方就咨询时间长度联系甲方进行确认时,甲方应当予以确认。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及工作费用。
2、甲方要求乙方专家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咨询服务时,乙方及其专家有权拒绝。
3、乙方应当组织专家按照约定提供咨询服务。
4、乙方应当接受甲方对于咨询服务的监督,并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
5、乙方应当按内部约定向专家支付相应的酬劳。
四、服务费用
乙方咨询费根据每次服务的具体内容计算,并按如下方式 三 支付:
方式一:咨询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付清;
方式二:咨询费按季度分期、等额支付:首期费用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之后应于本协议期限内每九十天后次日起的七日内支付;每期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方式三:甲、乙两方就支付咨询费另行约定如下:
双方就具体事项另行约定:咨询内容,咨询费用,支付方式等。
五、工作费用
乙方专家及工作人员为进行与甲方合作所支付的以下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1、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差旅费用。
2、长途通讯费、国际通讯费、乙方公司外打印复印费、翻译费等办公费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他费用。
工作费用由甲方预付或由乙方专家及工作人员事后向甲方报销,甲方至迟在事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上限为当次咨询服务本应收取的服务费用。
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方逾期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工作费用的,应当按日加付1%的违约金。甲方要求乙方专家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咨询服务、乙方专家提供的,后果由甲方及乙方专家应对和承担连带责任,乙方概不负责。甲方开始向乙方专家咨询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接受乙方专家以非乙方名义提供的培训服务及咨询服务的,应按乙方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保密
1、 本协议一方加注保密字样,或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保密的,或在通常情况下可以判断具有保密性质的文件、数据或信息应被视为保密信息。
2、 本协议一方保证保守因咨询服务而知悉的有关本协议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并防止任何形式的泄露,但因以下原因除外:
2.1 因非本方原因使保密信息已经进入公知领域;
2.2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予以披露;
2.3 根据司法机关或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应予以披露。
3、除本协议双方(包括与本协议有关的关联机构)及其委托的负有保密义务的咨询单位及其人士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机构和人士透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4、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审理。
九、其他
1、乙方声明:乙方专家答复的内容不代表乙方观点;乙方专家提供服务时,乙方不在场。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对接人等信息)均属有效,其中传真方式、电子邮件方式自发出传真、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快递方式、信件方式于送至本合同列明地址或在此遭到拒收时视为送达。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当告知对方,否则对方可以变更前的信息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