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服务合同(通用3篇)
申报审批表编号: 甲方(采购人): 合同编号: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点:
乙方在 组织的 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全新的标的(物资/工程/服务)。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
2、交付的产品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型号规格以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交货时间: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六、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七、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3、乙方对运输产品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违约。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结算方法及期限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
2、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
3、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十一、质保金:需提供质保金的项目,采购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经验收合格支付货款时,应扣除 %的质量保证金,待 年后本次采购的货物未发生质量问题,所扣质量保证金将无息退还给供货单位。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由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总值20%的违约金。
十三、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十五、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六、违约终止合同
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七、破产终止合同
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八、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由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县招标采购局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定点印刷单位):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保证公务印刷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
一、印刷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 预算内(元);预算外(元);自筹(元)。 付款方式为:财政集中支付(26130.00元):采购单位直接支付(元)。
二、甲方委托印刷品的类别及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见下表:(单位:元)
政府采购实际合同价=采购人与中标人平等协商后的市场价*(1-投标优惠率)。
三、交货时间、地点:
乙方于签订合同7日内将甲方委托的印刷品送至以以下甲方指定地点:新乡市,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印刷品标准及验收
(1)乙方交付的印刷品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印刷技术质量标准,符合甲方所送样品的排版样式、字号、印刷规格、方式和合同第二条中的规格、数量要求。内容无误、材质无误、纸张平滑、墨色均匀、页码正确、尺寸划一、装订整齐、包装结实、标签准确。
(2)甲方应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成立两人以上验收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
(3)验收合格后3日内,甲方出具《新乡市市直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五、费用结算方式。
(1)乙方应开具以甲方单位名称为抬头的发票。
(2)甲方验收合格后10日内按照新财办【20xx】1号文有关规定,到新乡市财政局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支付合同价款的100.00%;剩余%作为质保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且无质量问题满7天后的10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本印刷合同规定的印刷项目和期限完成印刷。乙方逾期交付印刷品,乙方应向甲方每日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0.05%赔偿费;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印刷品,进而严重影响了甲方正常公务的进行,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未交付部分印刷品款总额5%违约金。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印刷品、拒付货款,应向乙方偿付拒收拒付部分印刷品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货款,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0.05%的违约金。
(三)印印刷质量给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所交的印刷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看,甲方有权拒收印刷品,乙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更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更换而造成逾期交货,则按逾期交货处理。
(四)对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印刷品丢失、泄密等事故,甲方或用户将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乙方接受用户印刷委托后,不得转厂印刷。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向甲方支付印刷品总额5%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合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可向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请协调,或者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新乡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新乡市会计委派工作站、新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及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各执一份,其效力相同。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购买方) 乙方: (服务方) 丙方: xx区 (见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XX市xx区人民政府《XX区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X府发[20xx]16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内容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
(项目标准、量化指标、时间节点)
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
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支付方式:
A.分 段 划 拨( ) B. 按 月 划 拨 ( )
C. 按 季 划 拨( ) D. 项目完成结算( )
1、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大写)
2、第一次划拨时间: ;金 额 第二次划拨时间: ;金 额
第三次划拨时间: ;金 额 第四次划拨时间: ;金 额 本合同预留价款金额: 合同终止后根据绩效评估及合同履行中的过错或过失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进行清算后支付。
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XX区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X府发[]号)中规定的服务供应方(社会组织)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五条:项目绩效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丙方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丙方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足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半年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一次。
2、 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3、 为开展绩效评估,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2、 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其溢出部分主要应用于乙方的再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3、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
第七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区社建办各执一份,在丙方见证下,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