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样本(精选28篇)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石子骨料供货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的质量要求
石子骨料不允许含有泥块,其含水率应小于6%,含泥量应小于2%,石子风化石针片状颗粒含量小于18%。
石子骨料的其它品质指标要求按有关标准执行。
二、供应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供应的数量:满足甲方施工高峰期时,级配标号混凝土所需的各种规格的骨料的需求量。
2、计量方法、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按乙方将石子骨料运至甲方搅拌站料场,由甲方质检人员进行品质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收方。计量方法为石子按甲方人员实测方量为准。(甲方也可以用地磅对运输的石子骨料进行过磅,过磅后的重量和运输车辆的重量之差与所称重的石子骨料的密度进行换算,换算后得出的数据为石子骨料结算方量。)结算凭单经甲方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有效,乙方有关人员必须在凭单上签字认可。经甲乙双方签字的凭单作为石子骨料结算依据。
三、到货地点、交货期限
1、石子骨料的交货地点为甲方的搅拌站料场。乙方运送石子骨料的运输单由甲方人员签字验收方后有效。
2、乙方石子骨料运输由甲方人员电话通知,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将石子骨料运至甲方搅拌站料场。
四、石子骨料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和付款方式
价格指运至甲方石子骨料场的价格(包括运输费、过路费、燃油费等全部费用)。
1、 石子骨料价格及利润计算方式
石子规格0.5 1.2,市场暂定价格45元/每吨,再加上甲方给乙方5元/每吨的利润价格。
2、在合同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失效期间,石子骨料价格不作调整。若价格上涨或下调±5%时,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确定新的价格,确定补充协议。
3、石子骨料的货款结算
乙方凭由甲方收方人员签认的石子骨料运输单到甲方物质部核实当月石子骨料方量。核对后双方签字生效,物资部根据确认的当月石子骨料方量作为依据。
4、付款方式
乙方前期供货三个月后,甲方开始支付第一个月的供货款,乙方出具核对后方量签字单和石子骨料发票,7日内付款,如此类推,循环付款。
五、对不符合要求的石子骨料的处理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石子骨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要求规定,甲方现场验收或收方人有权拒收不合规定的石子骨料,乙方必须负责更换,乙方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责任,其有关人员应给予配合。
2、由于乙方提供的石子骨料不合规定,乙方负责石子骨料运输等的一切责任。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对各种石子骨料数量的要求供应石子骨料,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供应。
2、若乙方不能按时、按量、符合质量要求的提供石子骨料时,乙方由此原因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由于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溯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有关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5、甲方提供石子骨料堆放场地,并保证堆料场道路的畅通。
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或到达工地现场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为乙方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七、其他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材料价款付清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 定义
1.1 买 方:
1.2 卖 方:
1.3签订地点:项目部
1.4签订时间:20xx年10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以便买卖双方共同遵守。
2. 合同标的
2.1 工程合同生效后,卖方同意提供商品混凝土及服务。卖方应按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的规定,为买方生产并提供商品混凝土;做好商品混凝土的装卸、运输、汽车泵或者地泵的输送浇注;进行出厂检验和验收工作;进行质保期服务,并履行质量保证责任;向买方提交货物检验、试验及其他所需的所有技术文件。
2.2 买方依照合同规定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条件下,卖方须承担依照“合同条款”第2.1条规定而履行其合同义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 来源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来自于:京基或高强
4. 技术要求和标准
4.1 货物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中所述的标准。如果在以下“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及的,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1.1第二条、混凝土技术要求
1、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需有进厂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2)水泥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3)外加剂需要有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2、执行标准
(1)《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
(2)《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6.2 货款支付
6.2.1 首次付款方式:筏板砼浇筑完成后,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在15日内付筏板总砼货款的50%。
6.2.2 筏板浇筑完成以后其他部分浇筑混凝土的付款方式为:乙方应在3个月内支付剩余的50%混凝土货款。如买方不能按上述约定足额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买方应支付违约补偿金(按商业银行同期的利息两倍计算利息)。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卖方承担。
6.3 银行费用
在买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在卖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7计划与供货
7.1 计划
7.1.1 在要求到货前,买方一般应提前具体要求到货时间以提前小时的通知(可为电话通知)为准。如有计划有变化,也应于计划到货时间前5 小时通知卖方。大量(超过1000立方米)使用货物,需提前两天预约。
7.1.2 卖方应按买方向卖方发出供货通知的供货时间、数量、规格、技术要求等提供货物。
7.2运输
卖方应使用搅拌车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工程地点,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卖方负责办理装、卸及泵送的一切手续,承担运输及泵送的全部工作和责任并负担实施运输及泵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8. 保险
1卖方根据货物的特点,考虑对货物在生产、购置、运输、存放和交付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以及对工作人员和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费用由卖方负责。
9. 索赔与赔偿
9.1 不足量索赔
9.1.1 由卖方供应到工地现场的货物,经抽检,如被抽检的本车货物实际数量少于卖方出具的相应送货单,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2 %,本批货物数量将按此抽检结果计算和核定。
9.1.2 卖方供应的货物,数量虽然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但经抽检,出现多次负偏差(超过%时)的现象,买方可能认为卖方有故意欺骗的行为,并有权对卖方提出警告、要求赔偿、甚至解除合同。
9.1.3 对于可清楚计量的部位,现场验工计量也作为实际到货数量的一个参考依据,应与双方签收的相应单据数量基本一致,如有较大差异的(超过 2 %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查找原因,如经证实为卖方的原因,买方将追究卖方的责任,并向卖方提出索赔。
9.2 质量索赔
9.2.1 如在“合同条款”第7、9条所述之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的质量不能达到 “技术要求”的有关要求,买方应事先以传真或电话,向卖方提出索赔,并附上有关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证明。
9.2.2卖方须在收到买方的索赔文件(包括传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认可是否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如卖方在收到索赔文件两天内不作答复,则应视为该索赔要求已被卖方接受。
9.3 延迟到货及付款索赔
9.3.1 除非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外,若商品混凝土未能按约定的时间运至交货地点则卖方应按本批未按时到货的货款 5 %向买方支付罚金,本项罚金开累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2 %,如超过合同总价的 2 %,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延迟到货(含因货物质量问题影响的到货),已对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或停工,买方将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同时,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买方有权按12.4(B)的规定另行采购货物。
9.4 “合同条款”第12.2条对货物提出的索赔,若卖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2.4(A)条的方式未能及时更换货物或出现多次质量问题对工程造成影响,则买方有权决定按“合同条款”第12.4(B)的方式处理。
(A)更换
卖方应及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费用自理。除买方特别许可外,货物的更换应当场完成。经替换的货物在通过规定的检验合格后,买方应予以接受。
(B)另行采购
如卖方未能及时更换货物或延误到货时间影响了工程的进展或出现质量事故对工程造成潜在危险,买方可以认定卖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买方在通知卖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从其它公司采购替换的货物。但卖方必须赔偿买方因另外购买货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额外支出。
10. 买方保留的权利
10.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0.1.1 如卖方供货不及时或货物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买方有权执行12.4(B)条款的权利。
10.1.2 如本工程其它标段的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或货物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作为此标段的补充供货商或取替供应,卖方不应拒绝。
10.2 为更好保证货物的质量,买方(或代理单位)保留向卖方供应外加剂和水泥的权利,卖方不应拒绝,双方以合同的形式明确。
11. 争端的解决
11.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成终止合同
12.1 当合同双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
13. 双方同意终止合同
13.1 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合同双方则将无例外的免去对方合同规定尚未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但已履行部分应当清算并继续履行完毕。
14. 违约终止合同
14.1 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
14.1.1 如果买方发现卖方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卖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i)“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ii)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获得的权益。欺诈行为还包括卖方擅自更改货物的配合比进行生产,改变重要原材料产地,使用非买方指定的水泥品种等。
14.1.2如果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9.1.1条的规定,发出违约通知书后,买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买方有权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措施来完成被终止了的工程,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或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买方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2 因买方违约终止合同
14.2.1如果买方严重违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而且这种违约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时,则卖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前提条件是卖方应在终止合同前二个月内书面通知买方,而买方未能在这个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弥补其违约。
14.2.2在“合同条款”第19.2.1条的情况下,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补偿其因违约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15.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2卖方有责任而且必须支付买方超过合同金额的合理的必须的费用。该费用是买方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搬运费及所需的额外资料费。
16. 适用法律
16.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17. 合同生效
17.1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买 方: 卖 方: 经 办 人(签章): 经 办 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
二、供货价格:具体价格参见甲方提供的价格表,同时鉴于食用油市场行情变化,甲乙双方可随行就市。
三、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
四、送货及验收
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 处的 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甲方应保证送货的及时性,如有缺断货和其他原因延迟送货,需提前知会到乙方。
五、付款方式:甲方产品配送至乙方指定收货点,乙方验收无误,必须货到付款,否则甲方随时有权利停止交易。甲方不给予乙方账期和赊欠货款;
六、市场维护: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统一商超零售价格进行管理,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如发现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零售价格有偏差,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要求进行价格体系规范化及时调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停止供货。
七、退换货规定
1.仅限于甲方供应乙方商品在正常陈列和销售中超过2/3货龄的滞销产品,甲方给予乙方同品类、规格新货调换,不允许该商品无故下架撤货,因甲方供应工厂停止生产的品类,甲方需告知乙方。乙方自行采购商品和非甲方供应商品,甲方不负责调换和退货。
2.因乙方超市自身管理不慎和过失导致的产品外包装损坏、渗漏、霉变、破袋、过期、丢失等情况,甲方不给予赔付,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乙方不得无故将甲方产品下架和要求甲方退货、补差。
3.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要求甲方退货。
八、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
九、关于订货: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十、乙方配合: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重视所供货商品,给甲方系列商品提供粮油区最好的第一陈列位置,陈列品类、陈列顺序以甲方要求为准,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
十一、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
十二、款项保证: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货到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三、因市场行情导致产生的任何商品价差,甲方不给予乙方赔付价差和退货,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四、乙方需按照甲方供货公司 要求,保证本超市甲方(小包装油、大米、面粉、调味品、挂面、日化)商品进场销售符合公司要求的销售标准。甲方保障最低供价,乙方保障甲方建议零售价,价差高额利润由乙方所有。
十四、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甲乙双方不得私自更改和取消本合同,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发包方:(甲方)安徽华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就发包方汇峰国际城20号地块C04-2#、8#楼外墙外保温系统工
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合同价格:玻纤网面(厚度 mm元/m2;保温(厚度 mm 元/m2。预算面积 m2;预算工程造价 元。
二、甲方责任:
1、开工前5天,向施工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保温工程施工前,发包方应组织施工方、总承包方、监理单位对外墙及外墙平面度和垂直度;混凝土梁、柱和砖砌体连接处是否用钢丝网加固处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施工。
3、负责协调施工方与总包方的关系,解决现场施工必须的水电、库房、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以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解决施工人员临时住宿问题。费用由甲方负责。
4、指派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6、对施工结束后的墙面不得破坏,如因此造成质量事故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责任:
1、保温材料各项性能指标应达到国家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保证检测及验收合格。
2、参加发包方组织的现场技术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交发包方及监理审定。
3、指派生的问题。
4、服从发包方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四、验收标准:
乙方在做完以下三方面工作后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
1、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资料。
2、所以材料复检合格并提供检测报告。
3、实体检测合格并提供检测报告。
付款方式:
1、工人进场,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的10%。
2、保温层施工结束,甲方付给乙方预算工程造价的50%,即万元;保温系统施工结束,甲方付给乙方预算工程造价的80%即万元;验收合格付95%;5%质保金2年内结清。
3、如甲方未能按合同付款,乙方可单方面停工或不予以办理验收及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双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4、保温系统结束15日内,该工程决算完成。如系甲方拖延不予以决算,影响保温单项验收,后果甲方负责。并视同甲方默认乙方决算。
六、违约或争议处理: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协商调解无效可向法院诉讼。
七、其他约定: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肉类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其、供货批量、名称数量(单位)单价肉食猪头(大写)元合计元(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三、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交货及运输:
五、结算方式:银行转帐
六、货物验收: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证,屠宰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文件。乙方应该在每批货物进行验收。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发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屠宰的屠宰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
2、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2日告示对方,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因发成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第一条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1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30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违约条款
7.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5.1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采购方):(章)乙方(供货方):
签约人:签约人:
日期:日期: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日用品供货问题达成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因日用品规格较多,市场价格波动较快,因此所列价格为双方每次订货的参考价格,具体实际价格依据每次订货时签订的订货单位为准,但应确保价格相对稳定,同时在市场价格波动前特别是提价前通知甲方,另外还应确保所供物品是福州市最低价格。
第二条:产品的供货单位,交货方法及到货地点
1、乙方为产品的供货单位
2、交货方法,乙方在接到订货通知后7天之内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址,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对其供货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合格准确。乙方送货时还应送达送货单;送货单一式两份,甲方核对无误后签字,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第三条:货款的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报送结算材料(含:送货单),由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支付乙方的货款。
第四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出现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在乙方产品到货1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如因订购物品断货,乙方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可以用同等货物替代。但对于隐含的质量问题不在此限。对甲方提出异议的货物,乙方应及时进行退货、更换等处理。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交付产品符合合同规定,但乙方依然应当履行归家有关的三包规定。
第五条:资质证明
乙方应为提供工商行政部门审批的营业执照、国家税务正规发票。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于接到订单后7日内将全部货物送达。如全部或部分逾期送达,乙方均应承担本次订货总价值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履行订货合同所确定的义务,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如仍有损失的,另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上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根据情况及双方的约定,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解决本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异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自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合同附件为双方协商一致的货物明细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南昌铁路局福州车辆段 供货单位:福建恒广贸易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山西省省政协(以下简称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拟选用由山西瑞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的外墙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及型号
1、外墙砖
①华鹏集团生产外墙砖(品名、太宝山)
2、生产厂地:福建晋江
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按双方约定封样验收,质量100%合格,色差5%。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外墙砖在乙方工地交接,并出据收货单据。
四、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甲方负责运输到乙方施工工地,并承担运输费用。
五、供货数量及金额
1、外墙砖
乙方购买甲方的外墙砖 平米,合计 箱;每平米 元合计金额 元。
以上共计金额 元。
六、验收标准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产品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双方认定的封样标准进行验收。
七、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 %给甲方;外墙砖全部到乙方工地后,乙方支付甲方合同金额的 %;在本批次外墙砖使用完毕后,乙方支付甲方合同金额的 %,甲方同时给乙方开据正式发票;余额 %作为质保金,在外墙砖铺设完三个月,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质保金款项乙方应一次性支付甲方。
八、供货时间
签订合同并在乙方支付预付款后 天,甲方分批送货到乙方工地。
九、补货和退货
如乙方施工过程中,需补充和增加外墙砖,甲方应及时给予供货,外墙砖质量及价格等按本合同规定执行,但甲方不保证外墙砖与本合同外墙砖颜色完全一致。
因本合同所购外墙砖是甲方单方为乙方订购,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计算不准确,产生的运输等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十、违约责任
1、如甲方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按时供货,超期 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预付款,并按总价 %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如不能按时支付甲方货款,乙方按应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如因外墙砖本身质量不合格,甲方赔偿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施工人员应按货物说明书进行施工操作,施工不当或人为造成的破损等甲方不予负责。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提请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双方未尽事宜,依据《合同法》中买卖合同的条款执行,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山西瑞佳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山西省省政协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日期: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合同:
一. 产品明细: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等详见附件,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与本合同同时生效。如买方有订制产品,有关型号及式样以双方确认之定制品样稿确认单为准。
二.合同金额:
1. 货物货值(大写): ,即RMB 元,两者不符以中文数字为准。
2. 运输费:免
3. 合同总值大写: 人民币 ,即RMB 元.
三.付款方式:
1. 买方应付给卖方50%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
2. 买方在卖方发货前应付给卖方30%的货款,计人民币 元。
3.货物安装完毕由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应在五日内支付给卖方30%的合同余款,计人民币 元。(如有货损问题,卖方应在10日内予以解决,货损问题不影响买方付款。)
四.交货日期为:在卖方收到买方货物预付款后 日内交货,如因买方原因造成交货时间变更,则卖方不承担晚交货责任。
五.家具安装期为交货后 天(除买方未及时提供可安装现场)
六.安装调试:卖方根据买方确认之平面设计图纸负责产品安装调试,买方不得对安装图纸再行更改。如卖方同意更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买方承担
七.交货地点:
八.货物接收和验收:
1.卖方依合同所订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时,买方必须提供清洁、安全设施齐备、有照明及用电条件合适的安装环境。否则,买方应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同时支付合同余额;如买方不及时接收全部货物须支付卖方的回程费用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用并赔偿供方损失。
2.买方应在产品组装完毕后三日内验收完成(木制商品则应组装完毕后即验收),如有异议应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买方在此期限内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3.自接到卖方验收通知起,买方不得以货实不符、迟到货、缺货等理由拖延验收,如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九.合同变更
1.双方签约后,因买方合理要求而增减产品内容需另行签订更改合同。
2.双方签约后,因卖方原因要求变更交货的时间、地点等应提前征得买方同意,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 违约责任:
1. 卖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将合同规定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则买方有权提出逾期赔偿,逾期赔偿计算方法:未到货物值的0.1%每天累加,直至买方取消该货物为止。最高逾期赔偿额不超过该货物值的20%。若因买方自身原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迟送货,则不属于本条例范畴。
2. 买方须按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给卖方。若超出规定期限3天,卖方有权提出赔偿。买方赔偿卖方计算方法:按合同总金额0.1%每天累加,如买方逾期10天仍未付清相应货款,卖方有权没收买方已付货款并撤回所有货物且买方不得拒绝。
3. 因买方原因而导致卖方家具不能按期安装,则由此引起的其它费用由买方负责,且买方应于误工期限10天内支付剩余的合同余款。
4.因买方原因要求延期交货应于交货日7天前通知卖方;逾期2周以上,卖方以每万元货物每天50元计仓储费;超出合同订立之交货期达30天以上者,买方除承担仓储费外另应承担延期交货金额5%的违约金,并另订交货期。仓储费及违约金于结算余款时一并支付。
十一.验收标准及品质保证: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质量符合安全使用标准,产品质量按卖方所提供的样品及图片验收。所有产品除人为损坏、使用不当外,卖方负责免费保修五年。五年后如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卖方负责维修(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维修问题除外)。
十二.附加条款:
本合同壹式贰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切口头协议均告无效)。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经双方协商无效的,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将 所用木模板由甲方供应,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木模板规格、单价
木模板1.83m×0.915m,数量 ,单价 元,木模板1.22m×2.44m,数量 ,单价 ,乙方若需发票,税金由乙方承担,运费由甲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
乙方每次要货,现场认可质量。不合格可以拒收,一旦收货使用不可退换,不得说质量有任何问题为由扣出材料款。
三、付款方式:
四、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交货,影响乙方工期,每影响一天,甲方付乙方每天100元损失费,乙方不能按协议第三条付款,每延误一天乙方付甲方每天500元损失费、要债误工费。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约定审判机构为葛洲坝人民法院。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此合同经买卖双方共同制订,买方愿意购入、卖方愿意售出下述进口货物,谨此签约。
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金额、交货地点(即交货港口)、交货期限(即交货时间)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单价、包装等内容见《新连锁商品进口供货清单》(见附件1,简称《供货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买方签字后生效)。
2、包装
卖方应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行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陆运输,能够很好地保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动、生锈、粗暴处理。
3、装运标志
卖方须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体积、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装运标志。
4、供货履约担保
(1)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即担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供货履约担保”,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与卖方、担保人签订《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见附件2),并由担保人通过买方当地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下属的业务服务网点(简称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向买方转交由担保人出具的《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见附件3,简称《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2)买方支付的货款由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代收后汇入担保人和卖方指定的帐户,3个工作日内卖方委托担保人向买方开具《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单》(见附件4,简称《供货担保单》),该担保单以传真和邮寄方式由担保人送达给买方。
(3)买方若因贸易融资原因需要将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由担保人向买方出具的《供货担保单》项下的《供货清单》中的赔款款项转让给他人,买方在向卖方提交本合同时,须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和担保人提交申请书并由卖方和担保人进行确认,申请书应注明该赔款款项受让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公司全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5、商品检测及货物交割
(1)买卖双方指定境外卖方所在国(地区)当地的瑞士SGS集团下属营业机构(简称SGS)对上述货物进行品种和数量检测,并由其出具品种和数量检测报告。
(2)双方确认上述货物的承运人为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简称承运人),买方承担从境外卖方装运港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
承运人联系方式如下:
(3)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10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SGS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新连锁进口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见附件5,简称《检测报告通知单》)由买方确认。
(4)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内容无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见附件6)。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7、违约处理”规定处理。
(5)买卖双方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载明的交货时间和装运地点为货物实际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该实际交货时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最迟一批货物交货期限内。如因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或交货地点的变化,买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变更后的货物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6)因为买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卖方《装运通知单》或者因为上述(5)中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迟,卖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如买方所购商品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口批文和许可证,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买方承担。
(8)买卖双方同意由承运人为买方提供国际运输、进口报关报检(中国商检机构规定的进口商检)、国内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务。进口所需费用(包括国际运费、保险费、报关、商检、国内运费等费用)由买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与承运人另行商定。
(9)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应由买方在接到卖方书面通知后向卖方支付,卖方在货物完成进口通关后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并按实际收取的货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总额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10)如买方没有按承运人及卖方的要求交纳上述货物进口所需费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视为买方自动放弃货物,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货款支付
(1)货物总值详见附件1《供货清单》。
(2)自本合同签字之日,买方将《供货清单》项下的100%货款交纳给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买方须在交款单上填写《供货清单》编号以及担保人指定的卖方货款帐户(见以下(3))后,领取《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3)卖方货款帐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开户名称:北京新连锁商业销售网络有限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处理
如卖方未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地点、品种或数量向买方供货,买方可以按照《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的规定向卖方和担保人书面提出索赔。
8、质量异议
买方若对所购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向卖方提交相关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书,瑞士SGS集团下属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CSTC)出具的相关商品质量检测报告。
9、退货
卖方如要求退回有异议部分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买方须委托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将该部分货物运至卖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
卖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延迟履行。如双方决定终止执行本合同,卖方须在交货期限后15日内全额退回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期间存款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11、争议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
12、有效
(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方支付的货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没有存入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指定的帐户,本合同自动失效。
(3)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买方、卖方和担保人三方共同认可。
附件(略)
卖方(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 (简称甲方)
购货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1、最终以甲方实际供应量和所定单价结算为准。
2、此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税款等一切费用。由乙方在指定的位置装货卸货。
二、交货地点供货期限及方式
1、交货地点:
2、月合同到期后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交货方式:乙方汽运自提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现金或转账(如需转账,甲方账户名称为:秦皇岛中运商贸有限公司 账号为: 开户行为: 支行)
2、付款方法与期限:
甲方每供够束后,乙方结清余款。
四、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及价格调整通知。
2)甲方所供水泥应符合行业标准。
2、乙方职责
1)乙方组织装卸货。
2)乙方指定专人对到场水泥进行现场验收、过磅,包括外观、数量、质量等,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及时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并承担全部合同价款及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按本合同货款总值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的签订地
2、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 2下列第(1)项方式解决;
(1)向 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年月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合作双赢、共担风险的厚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此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内容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委托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销售推广由甲方生产的商品。
2、合同约定的推广区域为 省 商超合同期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3、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计事宜并签订新的代理合同书,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届满时没有续签,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乙方制定并安排乙方销售区域内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2、负责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培训,公司资质资料。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销售、促销、推广、广告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所需相关证明手续。
4、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承担底价税款,超出部分的税款由乙方承担,按6%的点数增收。
5、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商超享有独家销售权,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经销区域内直接销售或授权他人销售乙方经销同品牌商品。
6、甲方有权利监管乙方在超市的陈列形象及人员(特别是导购人员)的配备问题,时间由乙方在商超摆放完陈列及导购上齐以后通知甲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产品推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所经销商品在经销区域内的招商,销售及相关的一切事宜。
3、乙方在业务活动中进行产品宣传时,必须严格遵守产品广告批件所核实的功效范围。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区域范围外以任何名义进行相关销售活动,如欲扩大经销推广区域,可根据实际销售请款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推广工作,乙方在合作期间,不得再经销同类产品的第二个精油皂品牌,如发现则视为违约。
5、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说明业务汇总进展及产品销售的实际情况。以备工厂做更详尽的活动支持与产品更新。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 地区统一价格,若出现低价格抛售或恶意串货至别的地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严重者要请相关部门追究责任问题。
7、乙方须大力加强导购及市场销售,第一年完成最基本----万的订货额,第二年-----万元,第三年保持并呈递增长的趋势。
8、乙方不能出现冲货,如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并就追乙方及第三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仓储及运输
1、甲方负责将乙方订购的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地点的最近的物流点(不含送货上门费用及卸货费用),所发生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乙方由第一次订货起先垫付费用,垫付费用从第二次订货中以产品进行兑换,以次类推.垫付费用必须提供甲方抬头的发票给到乙方,方能抵消核货,每月的20号前提交邮寄到甲方地址。
2、由于运输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须在到货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甲方并提供运输部门出具的货物损失证明或丢失证明,甲方负责更换补偿等量货物。
3、乙方保证所收到的产品在符合标准的仓储条件下存放,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及费用、返利
1、为了互利双赢的稳定发展,我司采用现款发货的方式运作,如需开票,货款须打入我司对公帐户;如不开票,则打入我司指定的个人帐户,任何第三方或个人帐户未经我司许可,都不得转款,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我司概不负责.具体帐号信息详见附件.
2、乙方向客户结算所需发票,须由乙方填制表格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传真后,方可开发票并寄往乙方指定的收票人,高出结算底价的差价税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发生提货后三个月不开发票,甲方将不予以开票。
4、商超条码费用,经销商转传该 公司与 商超的扫描合同至我司指定邮箱,并开具出我司抬头的增值税发票寄到我司,核实无误后用货补的形式分三批内核掉50%。
5、返点支持:一年时间内满足以下条件:
6、单批次订货低于1万元订货额的运输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市场维护
1、甲方确保乙方的代理区域内不受恶意冲货。
2、乙方承诺不策划及运作超出经销范围以外的任何跨区域销售商品行为。
八、退换货标准(详见丹葶公司经销商退换货管理规定)
1、甲方为了降低乙方的经营风险,甲方实行滞销品退换货制度:半年制返货,时间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甲方同意后执行,乙方不得私自将货物退回
2、商超以内发生的丢失及损耗商品由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在收到退换货商品后并核实无误,即日将退货商品的货款在经销商二次订货中以货补填充过去。
4、如退货商品受到破损,开封,潮湿,则甲方有权拒绝部分产品的退货请求。
九、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解决。
2、双方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如在合同期内,乙方超过连续六个月内没有订货,视为违约,必须返回甲方投入的商超的条码费用,自动终止合同。
十、合同签订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各提供一份公司资质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法人代表:地址:
日期: 日期: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需方向供方订购下列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供货总金额(大写): 约贰拾捌万元 ,(小写): 约280000 元。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1. 运输方式:汽运。
2. 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当天付10万货款,材料全部供够后付货款10万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余款全部结清 。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需方在签定合同后
2.由供方负责发货,交货日期以需方签字的送货单日期为准。
五、货物验收
1.验收标准:。
2.需方收到货物后经现场验收合格后进入工地。
六、所有权:货物所有权在需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仍属于供方,如需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供方有权将货物收回。
七、违约责任:
1.供方责任:供方如不能如期交货,供方须按照供货金额的%/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2.需方责任:需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八、解决纠纷的方式: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九、合同变更: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须在供方发货前 3 日提出,在双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十 、本合同一式 两 份,供方执 壹 份,需方执 壹 份。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金额、数量、供货时间及数量 签订时间:
二、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量符合标准,供方负责质量的期限为提货始壹年内。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双方就所供产品的质量和数量进行现场验收。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送货至需方指定场所。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无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标准验收,提出异议期限为提货始三个月内。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无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根据实际验收数量结算货款。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一、违约责任:产品在交货始壹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交由庆阳市人民法院诉讼。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
(3)合同有效期至供需双方履行完所有的权利和义务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20xx1021
项目部
20xx年 10 月 21 日
甲方(供方): 温州市天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 浙江泰舜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因乙方施工生产需要,同意由甲方供应乙方七都老涂三产安置房项目部钢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资源、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物资的概况、数量、单价及合同额: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
1. 交(提货)货时间:以乙方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为准,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与数量规格直接送到乙方工地。 2. 交货地点: 七都老涂村 3. 交货方式:材料供货合同甲方交货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乙方指定的地点。 4. 本合同所签定的货物由甲方送至乙方指定 交货地点,经乙方验收合格,由乙方收货人清点数量及验收质量后在送货单上签收,双方凭此签收单结算。 三、运输费用承担:
1. 货物的运输及运输费用由 乙方(每吨30元) 承担。 2. 上车人力及机械费用由 甲方 承担,运输途中人力及机械费用由 甲方 承担,下车人力的吊捆由 甲方 负责,机械吊装由 乙方 负责。
四、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GB/1499-1998、20xx)。
2. 甲方供货时还应该提供如下货物质量证明文件:产品相应的质量保证书。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按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GB/1499-1998、20xx)。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 乙方按第四条约定标准和本项目监理共同取样送实验室检测,以检测报告质量评定为准对货物的质量进行验收,先检测后使用。
2. 乙方经验收对甲方货物质量有异议时,可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三天内随时以口头、电传或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并可对有质量问题的货物做出退货。
3. 乙方以现场点数对甲方货物数量进行验收,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提货单签收,如甲方的货物数量出现短缺的,以实际数量签收
4. 其他约定:线材按实际过磅数为准,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 结算方式:按照当月发布的《温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内的市场供应价外加30运费结算。
2. 结算期限:甲方整理当月的送货单,于次月的1-2日在乙方办公室办理结算,乙方于10日前全额支付甲方:结算后甲方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八、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1. 如甲方不能及时供货,应承担因供货不及时造成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如连续发生二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 乙方应按约向甲方支付货款,如逾期支付货款,那乙方每月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的全额贰分息支付;如乙方逾期没有付款或拖欠货款,那甲方有权停止供货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3. 乙方在上述工程所需的钢筋必须由甲方供应,如乙方向他人购买,那甲方有权停止供货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付清甲方的所有款项。
九、因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供货时间及规格必须按乙方的需用计划提供,如供货不及时或钢材质量问题造成停工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2. 乙方不得以承兑汇票结算,如真需承兑汇票结算时,应按每月1分利息给予甲方,以此类推;
3. 本合同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市场风险双方各自承担; 4.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 份,甲方执壹 份,乙方执壹 份为凭。
甲 方:温州市天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乙 方:浙江泰舜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10月22日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供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办公文化用品、耗材及日用品的供给与服务等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1.1 产品名称:
1.2 规格数量:具体规格数量在每次订单中详细列出。
1.3 产品单价:该单价含17%增值税发票、运费等,为甲方仓库交货价。
二、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商品质量(技术、计量、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包装标准:以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包装为准。
四、供货合同期限及延续:
4.1 供货期限为1年,自 年 月 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提供办公用品。
4.2 需延续合同期限的,任何一方应不迟于合同到期前3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被通知一方应不迟于合同到期前10天内予以明确回复,未明确回复或未回复视为同意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4.3 乙方在接到甲方送货(下单)通知后,应及时完成送货响应,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尽快在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达。
五、乙方负责将货送至甲方仓库或甲方办公用品管理部门。
六、供货价格
6.1 原则上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6.2 未明确约定的其他商品价格:文化办公用品乙方给予甲方 折优惠 (特价品除外),耗材和日用百货供货价应在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向甲方优惠供货。
七、结算方式及要求:
7.1 每月25日为当月货款结算日,乙方凭累计的购货单向甲方收款,并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银行转帐或现金形式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7.2 甲方指定专人购买、签收物品,每次购买时必须手续完整,要求品名、单价、数量、总金额、签收人等内容登记详尽,并留需、供双方备检核对。
八、违约责任:
8.1 乙方未按期提供产品的,每延迟一日,扣除应得货款总数的1%,作为违约金。
8.2 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日,应多支付货款总数的1%,作为违约金。
九、双方对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长沙市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字/盖章):
开 户 行:
帐 号:
乙 方(签字/盖章) : 开 户 行: 帐 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建筑砂浆采购事宜商定订立本合同。
一、使用砂浆的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
5、建筑面积:
6、供货时间:
二、材料价格明细计算表
备注:乙方保证所供材料在施工当中不出任何质量问题。
三、双方职责:乙方供料及时不影响施工进度。货至甲方施工现场由甲方负责装卸。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收货人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代表甲方公司行为。
四、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每月25日甲乙双方核对当月供货量及金额,甲方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货款的100%。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 方 签 字: 乙 方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材料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天津天安智空间1-4#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价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多层板模板及方木质量:模板实际厚度不得低以确保工程正常连续使用,周转10次以上,同时保证在周转期内不起皮、不开胶,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供货方应无条件随时更换新的多层板,否则购货单位对不合格产品不予结帐付款,且供货单位必须承担由此给购货单位造成一切损失。
2、供货方所供应的材料必须附原生产厂家的材料合格证书、检查、试验报告及相关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办法
1、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经过购货方收料员同供货方代表验收并在收料单上签字认可。
2、根据购货方要求供货方供货到施工现场指定位置、堆放整齐、按工地通知时间要求决不误时送达工地确保工程正常使用。
3、计量方式:按现场实际验收张数为准并作为结帐依据。
4、如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购货方有权不予结帐。
5、交货时间为甲方通知(书面或电话)为准,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内送达工地,保证不耽误工程进度。
第五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结算依据:按实际张数乘以合同单价结予结算。
2、付款方式:正负零付80%,余款每个月结算。工程封顶2个月内结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供货方所供材料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规范范要求,不是购货方指定的产品规格型厂家的材料以及假冒产品均属违约或欺诈。
2、供货方必须按期按量交货到合同规定的地点,供货方在接到购货方需求电话后一天内供货到施工现场,若供货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重要条款,如无合理解释,购货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拒收货。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当事人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可选择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
1、供货方在进入施工现场运输、装卸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由于供货方不听从指挥等原因造成车辆、人身事故或现场设施损坏由供货方负责赔偿。
2、供货方在运输过程中应对标的物进行覆盖,防止抛洒起高超长或扬尘污染环境,因而造成损失或有关部门罚款全部由供货方负责。
第九条:延期交负
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延误交货。
3、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延期交货,乙方承担甲方造成的损失、违约金按合同价款5%计算。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终止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2、本合同在完成供货工作内容后结算完毕即自行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供货方一份,购货方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现将宿州市浍水西路下关中学南侧的中央大厦工程的石子、黄砂用料由乙方提供,本着平等互利,各种其责任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合同条例如下:
一、 甲方卸货地点:宿州市浍水西路下关中学南侧中央大厦工地。
二、 材料的价格:黄砂、石子价格:乙方进入工地现场黄砂按每立方元,石子按每立方元。材料的价格按市场行情价进行涨幅。
三、 质量检查:乙方所有进入工地现场的材料,须经过甲方收料员检查,材料的质量和材料的数量合格后方可卸货。
四、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材料进场,甲方应及时收料,乙方要按甲方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把材料进入现场,如乙方供货不及时,甲方有权另选供货商。
五、 付款方式:乙方送入工地现场的数量达到立方时,甲方应给乙方按数量的70%给予付款。结算时依据,按双方约定的价格,以甲方收料员签字的材料数量为计数,开票结算。
六、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按总工程材料款的3%赔偿。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乙方为购买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4、乙方月均计划消化甲方产品____件,全年消化甲方产品____件。
5、甲方根据乙方全年实际消化产品数量及货款结算方式的不同给予乙方下列奖励: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xx大众号(400克×22袋/件)110.00元(每件人民币壹佰壹拾元正)。
2、精壹级(400克×22袋/件)154.00元(每件人民币壹佰伍拾肆元正)。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甲方降价则由甲方补偿乙方当日锁定库存(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清点当日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下次发货中以货抵款补足)。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奖励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3、期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天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期的最后一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五、协议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供方(全称) (甲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全称) (乙方)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干粉砂浆购销行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 ,运距 KM。
二、预拌砂浆标的、范围
备注:各种规格产品的单价:按常州市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当月建筑工程材料预算指导价执行。
三、供货预结算方式:甲方根据乙方所需产品的规格、型号及数量负责运送到乙方工程施工现场,甲方每车都签发随车《供货单》。乙方应派专人验收,在随车供货单上签字确认,并由乙方开据材料入库单。每月的25日为双方的对账结算日,双方根据送货单签收数量、双方约定的单价及入库单作为双方的结算依据,甲方开据正规税务发票交由乙方财务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累计供货金额达60万元以上付款结算金额的70%,如春节前货款未达60万元,付已结算金额的70%,供货结束质量达标3个月内结清尾款。
五、产品质量及验收标准:按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预拌砂浆技术规程》执行。产品执行标准: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预拌砂浆技术规程》DGJ32/J13-20xx、GB/T25181-20xx,《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面砂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有变动的,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六、双方约定:
1、乙方的货物签收人员为现场保管员。
2、乙方保证甲方为本合同所涉及工程项目预拌砂浆的唯一供货方,出现第二方供相同品种货物,甲方有权利停止供货并要求乙方从甲方停供之日起15日内付清已经结算的全部款项。
3、乙方收到甲方散装罐基础图后,选择安全位置按图纸要求七天内完成基座,保证货物到
4、甲方所供材料吨位以每车过磅计量为准。
5、在使用甲方所供的货物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三日内通知甲方,且不再动用该批有质量异议的货物,由甲方负责处理或调换。对有质量争议货物双方联合取样由主张方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质检部门检测确认。连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选择第二供应商,供方提供产品试块,如检测后未达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6、甲方供应散装砂浆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散装罐放置基础图纸并适时免费提供散装罐,正常使用中料罐发生故障,甲方接到通知白天三小时内派员抢修,逾期甲方承担乙方相应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所供的货物不符合双方约定标准(经有关质检部门检验认定),甲方应无条件退货并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因乙方掺入其他材料引起产品质量下降由乙方负责。
(2)出现甲方供货不及时拖延乙方工期,停工待料甲方以人民币计算20xx元/天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如拖延乙方工期达三天,乙方有权停止付款并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责任:
(1)乙方在使用甲方所供的产品过程中应严格根据相关施工规范且不掺入其他材料;如因此影响工程质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要供货必须提前一天知会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拖延工期损失。
(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按时足额给付甲方货款,甲方可停止供货并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向甲方结清余款。
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若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需方:
供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见价格表)
二、 合同总价:暂定 元(大写: 元)
三、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参照国家或地方相关行业和部门颁布的标准进行验收。板材按市场行内标准验收。
四、 交货及验收方式:由需方到供方的加工地点验收及提货。
五、 交(提)货时间:按双方商定的时间交提货。
六、 结算方式:需方按每次提货数量的货款付给供方80%的货款,剩余的20%在第二次提货时付清第一次的,以此类推。当双方合同签订后需方即付定金 元给供方,供方便开始生产加工所需材料,定金直到此工程送完货后最后一次付款才扣除。
七、 付款方式:全部材料款需方用现金和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供方。
八、 违约责任:如有一方违约就按总工程款的10%付给对方作为补偿。
九、 其它约定:
1、 需方所需材料必须提前2天通知供方,如有异形加工则需提前3-4天通知供方;
2、 天然石材若有色关纯属正常;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
需方
需、供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今后办公文化用品、耗材及日用品的供给与服务等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1.产品名称:办公用品(附清单)
2.规格数量:具体规格数量在每次订单中详细列出。
3.产品单价:该单价根据产品市场批发价。
二、质量标准:
1.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计量、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标准并经需方确认,发现假冒伪劣商品以一罚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供方提供的商品不适用,在不损坏商品及其包装的情况下,供方负责及时调换商品。
三、供货合同期限及延续
月 日止,供方向需方提供办公用品。
四、供货价格
1.原则上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2.未明确约定的其他商品价格:文化办公用品供方给予需方最优惠价 (特价品除外),耗材和日用百货供价应在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向需方优惠供货。
3.需方指定专人购买、签收物品,每次购买时必须手续完整,要求品名、单价、数量、总金额、签收人等内容登记详尽,并留需、供双方备检核对。
五、违约责任
1.因供方的原因造成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因供方的原因逾期交货的,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每延期一天向需方偿付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六、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在追究违约方责任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需方 供方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需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上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并由乙方安装本合同项下的××水亭楼盘售楼处所需的空调系统,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数量、价格、供货及安装时间
1、设备名称:××水亭售楼处空调系统(商标:大金,生产厂家:上海大金空调有限公司,产地:上海)。
2、数量、规格型号、材料明细、材料单价、安装费、报价明细见合同附页。
以上单价包含货款、材料费、人工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税费、损耗等乙方将全部货物送至本合同约定地点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上述单价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3、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最终以经甲方确认的乙方实际供货数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据实结算。
4、室外机基础由甲方负责制作,室内外机电源乙方负责从一层配电箱引出。
4、供货及安装工期:供货及安装工期为40个日历天,自乙方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单之日起计算。其中供货期为30个日历天,安装期为10 个日历天,前述期限均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安装施工要服从甲方统一安排,遵守甲方各项工程管理规定,作好与其它施工方配合施工的工作。
二、质量及安装要求、技术标准
乙方所交付及安装的空调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标准,并达到优良,施工按照以下规范和要求执行:
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xx)
2、《工业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5-82)
3、 大金空调技术手册标准
4、 图纸及设计说明
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高者为准。
三、交货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时间、方式
由乙方送货到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号甲方开发的××水亭售楼处,经甲方初验验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安装,具体安装位置届时由甲方指定,所需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由乙方承担。
四、包装要求
设备由乙方负责用纸箱或木箱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乙方应采取措施保证材料设备不因包装物或运输、装卸、气候、温度、湿度或存储等因素而受到损害。货物送至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后,包装物不回收,由甲方处置。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1、验收标准: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20xx)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设备验收方式: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进场时间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监理、施工单位,以便安排初验,货物运抵合同约定交货地后由甲方、监理、施工单位三方进行数量、外观初验,但甲方的初验并不表示乙方的材料设备已验收合格,乙方仍需对材料设备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或其他质量瑕疵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向甲方交付材料设备的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的合格证书及产品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环保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如未提交,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材料设备,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即使甲方接收货物的,甲方也有权按乙方最终提交资料的日期顺延付款日期。
4、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在初验过程中,如果发现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要求的,甲方拒绝验收的,乙方应当负责运出甲方场地并承担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检查,甲方、监理在乙方安装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材料设备质量或安装不符合验收标准要求的,如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付异议部分的货款。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处理意见。如因前述原因导致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或安装期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的责任。
5、当工程进入设备调试、试运转阶段时,乙方应在正式验收前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派出人员参加调试。
6、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已勘察过现场,对现场的室内及室外情况已完全了解。空调安装使用后,如冬季室外温度在0oC以下时,乙方必须保证所安装的空调能使室内最低温度达到20oC(包含20oC)以上;如室外温度为38oC以上时,乙方必须保证所安装的空调能使室内最低温度达到(包含18oC)18oC以上。如未达到前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同时乙方须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
7、乙方须对提供的空调质量及安装质量负责,空调在投入使用后,凡因空调质量或安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有其它内在质量瑕疵,而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付合同总额的30%款项给乙方作为预付款;货到交货地点后并经甲方、监理初验合格后×日内,甲方付合同总额的50%款项给乙方;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供货证明、技术资料、安装验收证明、结算报告等,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结算,结算值经甲方确认后×日内,甲方付至结算值的95%;剩余结算值的5%,作为保修金由甲方预留,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自保修期满之日起10天内,该款项由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同等数额正规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七、合同单价包含运输费、安装费,运输及安装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设备材料或逾期安装或逾期履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十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2、如乙方交付的材料设备型号、规格及安装过程中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有质量问题,如甲方同意利用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甲方要求乙方重新更换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更换,同时须承担不符合约定部分货物货款5%的违约金,如拒绝、逾期更换或更换一次后仍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该部分材料设备货款20%的违约赔偿金。如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3、乙方因材料设备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该损坏部分全额赔偿。
4、乙方提前交工验收的,甲方验收后,仍可按合同规定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及安装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和质量发货及安装,并支付逾期交货及安装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的,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乙方还应当赔偿因工期拖延、质量造成甲方的其他损失。
6、乙方同意甲方从保修金和应支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政府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十、其它
1、保修及安装
乙方须对材料设备及安装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1年,自全部材料设备安装完毕交付甲方并经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对材料设备数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材料设备投入正式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乙方必须派员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并恢复正常运转。如乙方未及时或拒绝维修、更换,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或购买他人的材料设备,所需费用和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需方(甲方)(公章): 供方(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签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对 配送板材、轻钢龙骨等装修材料。为维护双方利益,在公平、诚实原则下,经协商一致签定以下协议:
第一条 采购行为实施:
1, 负责确定乙方配送材料品种、材料标准、等级、数量,乙方所送材料的价格由乙方与 确定。
2, 项目部根据与乙方所确定的材料品种、数量、价格向公司采购部提交签字申请配送单,采购部负责向乙方发单,乙方根据公司采购部所发的要货单送货。
3, 乙方所送货物由项目部收货,验货并签字,结账以项目经理签字收货单据为准。
4, 乙方必须确保所送材料符合项目部确定的质量标准,若项目部发现乙方所送材料为假货,甲方采取假一罚十处罚,若乙方所送材料不合格,乙方必须完全退货并承担响应责任。
5,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包括货物清单、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环境检测报告、质保书使用说明书、产告,并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 按照相应国家标准和项目部与乙方协议标准执行
2. 对于显而易见的产品缺陷,甲方应该在收货后 1 日内通知乙方;
3. 对于非显而易见的产品缺陷,甲方须在发现瑕疵后 7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产品符合要求。
4. 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 送货与交货
1. 乙方送货的材料乙方须在收到甲方订单 2 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2. 乙方送货的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需在 1 日前通知,甲方应及时履行收货义务,但出现产品不符合要求或交货时间不符合约定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3.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包括货物清单、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环境检测报告、质保书使用说明书、产品并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
第八条 结算
1. 甲乙双方每月 日结算一次(结上月一日到三十日的货款),乙方必须在次月的二十到二十五日将上一月度的结算清单送到甲方采购部,以便甲方核对账目,否则货款顺延到下月结算,具体结款时间为乙方提交结算清单后的下一个月的二十五日到三十日。
第九条 违约处理
1.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有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虚报产品等级、虚报产品数量等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将处以人民币5万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2.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知悉对方商业秘密后,无论合同是否成立,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该商业秘密自己使用或泄露给他人使用,否则应按照所得利润的 倍赔偿给对方作为经济补偿,涉及刑事责任的将另行追究。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乙方开始配送材料到工程结束结清账款为止。
第十一条 其他
1. 本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未尽事宜应及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甲方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
2. 如以前有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依据。
3.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将在采购__________________食品方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2、乙方所提供食品,必须符合食品质量标准,供货时应出示检验合格证,如无检验合格证,甲方可无条件退货。
3、乙方需保证供货的食品新鲜、安全,如果因质量问题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按甲方所需食品时间和数量及时送达甲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如未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无条件退货。
5、乙方提供甲方食品按市场批发价随行就市,如乙方提供甲方的货品超出批发价格,甲方可无条件退货或提出终止此合同。
6、甲方在送货时需提供食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检验员,一份自留,以便结算时核对。
7、甲乙双方已__________为一个结算周期,甲方提供发票给财务人员,经核对后结清货款。
8、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满后,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订新协议书。
9、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食堂(食品)供应事项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供货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货期限
本合同供货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供货内容
本合同约定的供货产品为:1、米面主食类; 2、肉制品水产类; 3、蔬菜豆制品及蛋类; 4、油类、调味品类;5、 等其它类
第三条 供货时间及质量
1食堂)交由甲方验收人员验收。
2、供货质量:乙方所供蔬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卫生质量安全标准,供应的商品或原料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商品质量负责。如果供应的食品需要提供各类合格票据与检疫证明的,供应单位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各类票据。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5)所有食品不得出现以次充好现象。
3、供货数量:乙方应按甲方的采购数量与规格供应,杜绝短斤缺两与规格不符现象。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短斤缺两,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数补送。
第四条 供货价格及结算付款
1、供货价格: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必须为市场最低价格,如发生与市场相应价格不符即价格偏高现象,甲方有权要求其降价,按最低价结算,并有权终止其供货。
2、结算付款:甲乙双方约定现金支付货款。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为保证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提供或确认食堂所需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要求等
2、 甲方验收人员代表和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对乙方供应的商品进行质量、数量、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的供应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如因乙方工作或管
4、 甲方有权对任何食堂食品供货商要求提供提供合法的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并且可以对食
5、 甲方有义务听取乙方提供的食品保管建议;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结算和支付乙方的供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食品清单后进行供货,对于甲方没有及时供货清单或说明造成的
2、 乙方应当甲方按照甲方准时、保质保量提供食品供应,并且向甲方提供食品保管建议。
3、 对于甲方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乙方有义务进行落实修改。由于乙方供应食品质量问题
4、 乙方在供货合格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及时验收供应的产品和按合同约定支付供货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
2、 在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不及时支付货款,乙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咸阳市(泾阳县)有管辖权的法院。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九条 其他事项及合同生效
1、甲、乙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