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型材供货合同(通用9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府谷京府煤化脱硫工程所需板材,制定如下协议:
1、 乙方按甲方要求供货,具体要求如下:
2、乙方按甲方要求送货至府工程现场,以上报价已包含装车、运费等服务费,
3、乙方货运至现场后,由甲方负责卸货。
4、乙方负责提供板材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文件。
5、供货日期:合同签定后,四天内送货上门。
6、乙方运输货物途中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全部负责。
7、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预付订金拾万元,其余部分待全部货物运到现场后全部付清。协议所签的数量为大致数量,
8、板材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如有不合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9、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甲方代表:帐号: 开户行:
乙方:
乙方代表: 帐号: 开户行:
甲方
乙方
丙方
三方同意建立货物买卖合同关系,使得乙方得以依照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丙提供实型材(含压条)。据此,三方经过协商一致,现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供货总值暂定为人民币约x万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数量、单价、总价等如下表所列:60(窗壁厚2.5mm,门壁厚2.8mm),80(窗壁厚2.2mm,门壁厚2.5mm)
第二条订货、收货程序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订单(传真件有效)。该订单内应含有订单编号、货物名称及花色、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付款时间、到货日期、授权代表等相关信息。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与交货
3.1主型材外贴保护膜,外包装套塑料膜,按卖方/生产商出厂标准包装,如买方对主型材包装有特殊要求,买方则须以合理的时间提前向卖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卖方同意后按照买方的要求进行包装,买方承担包装费用。
3.2交货方式:卖方负责将货物从指定地点,买方指定地点为X有限公司,此地点视为买方接收货物的地点。卖方承担货物的运费。
3.3交货时间:收到买方货款后10天内到货。
第四条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4.1买方接收/提取卖方或卖方的'物流服务商交付的货物时,应对所接
4.2以买方在4.1中约定的期限内提出的质量异议通知为前提,经双方确认货物系卖方原因而不符合合同要求,卖方负责退货、换货,此外买方提出的其他赔偿要求被视为不合理的,卖方有权拒绝。
4.3如果三方对某一批货物质量发生争议而无法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则任何一方有权就该批货物所涉及的质量问题向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或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申请型材质量鉴定。其关于型材质量的主张最终未能获得鉴定结论支持的一方承担鉴定费用。
4.4如因卖方的产品质量原因产生退货,则按每天5000元赔偿买方工程延期损失费。
第五条支付货款:
5.1需要卖方送货时应先款后货。
5.2买方以支票或者电汇结算,支票或者电汇的金额经卖方财务确认进入了卖方账户。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修改:本合同签订后,不论市场材料如何变动,本合同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第七条违约责任:无论在任何时间、因任何原因,并且即便是在合同变更、转让或解除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都不应影响在以后的任何时间里要求对方履行该条款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一条款的行为的部分追究、延期追究或不予追究,均不构成其放弃以后对同一条款或其他条款的违约行为的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如果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海啸、洪水、地震或各方均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执行,则合同执行将相应顺延,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8.2本合同所称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九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9.1本合同自三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2除9.3款规定之外,本合同效力至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终止。
A:卖方将所有被卖方确认接受的订单计划中所订购之货物全部交付完毕。
B:买方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全部结算完毕。
9.3若10.2款所列之条件须跨越自然年度才能全部满足,则本合同有效期到20xx年3月30日止,超过时间双方须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合同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三方各持一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以下为签章项,无正文。
本合同由双方于如下日期签署,双方盖章后有效。
甲方:乙方:丙方:
负责人:负责人:负责人:
代表: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府谷京府煤化脱硫工程所需板材,制定如下协议:
1、乙方按甲方要求供货,具体要求如下:
2、乙方按甲方要求送货至府___工程现场,以上报价已包含装车、运费等服务费,
3、乙方货运至现场后,由甲方负责卸货。
4、乙方负责提供板材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文件。
5、供货日期:合同签定后,四天内送货上门。
6、乙方运输货物途中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全部负责。
7、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预付订金拾万元,其余部分待全部货物运到现场后全部付清。协议所签的数量为大致数量,
8、板材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如有不合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9、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甲方代表:
帐号:
开户行:
乙方:
乙方代表:
帐号:
开户行: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丙方
三方同意建立货物买卖合同关系,使得乙方得以依照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丙提供实______型材(含压条)。
据此,三方经过协商一致,现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供货总值暂定为人民币约万元。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数量、单价、总价等如下表所列:
60(窗壁厚25,门壁厚28),80(窗壁厚22,门壁厚
25)
第二条订货、收货程序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订单(传真件有效)。
该订单内应含有订单编号、货物名称及花色、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付款时间、到货日期、授权代表等相关信息。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与交货
31主型材外贴保护膜,外包装套塑料膜,按卖方生产商出厂标准包装,如买方对主型材包装有特殊要求,买方则须以合理的时间提前向卖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卖方同意后按照买方的要求进行包装,买方承担包装费用。
32交货方式:
卖方负责将货物从______指定地点,买方指定地点为______有限公司,此地点视为买方接收货物的地点。
卖方承担货物的运费。
33交货时间:收到买方货款后10天内到货。
第四条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41买方接收提取卖方或卖方的物流服务商交付的货物时,应对所接
收的货物规格、型号、数量当场进行检验。
买方如对货物质量有异议,须在接收货物之次日起最迟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同是封存货物不得使用,如逾期则视为该批货物的质量是合格的。
42以买方在41中约定的期限内提出的质量异议通知为前提,经双方确认货物系卖方原因而不符合合同要求,卖方负责退货、换货,此外买方提出的其他赔偿要求被视为不合理的,卖方有权拒绝。
43如果三方对某一批货物质量发生争议而无法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则任何一方有权就该批货物所涉及的质量问题向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或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申请型材质量鉴定。
其关于型材质量的主张最终未能获得鉴定结论支持的一方承担鉴定费用。
44如因卖方的产品质量原因产生退货,则按每天5000元赔偿买方工程延期损失费。
第五条支付货款:
51需要卖方送货时应先款后货。
52买方以支票或者电汇结算,支票或者电汇的金额经卖方财务确认进入了卖方账户。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修改:本合同签订后,不论市场材料如何变动,本合同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第七条违约责任
无论在任何时间、因任何原因,并且即便是在合同变更、转让或解除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都不应影响在以后的任何时间里要求对方履行该条款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一条款的行为的部分追究、延期追究或不予追究,均不构成其放弃以后对同一条款或其他条款的违约行为的
追究,但上述权利的主张应符合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如果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海啸、洪水、地震或各方均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执行,则合同执行将相应顺延,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82本合同所称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九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91本合同自三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2除93款规定之外,本合同效力至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终止。
:卖方将所有被卖方确认接受的订单计划中所订购之货物全部交付完毕。
:买方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全部结算完毕。
93若102款所列之条件须跨越自然年度才能全部满足,则本合同有效期到20__年3月30日止,超过时间双方须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合同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三方各持一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以下为签章项,无正文。
本合同由双方于如下日期签署,双方盖章后有效。
甲方:乙方:丙方:
负责人:负责人:负责人:
代表:
代表:代表:签约时间: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煤化脱硫工程所需板材,制定如下协议:
1、 乙方按甲方要求供货,具体要求如下:
2、乙方按甲方要求送货至府_________工程现场,以上报价已包含装车、运费等服务费,
3、乙方货运至现场后,由甲方负责卸货。
4、乙方负责提供板材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文件。
5、供货日期:合同签定后,四天内送货上门。
6、乙方运输货物途中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全部负责。
7、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预付订金万元,其余部分待全部货物运到现场后全部付清。协议所签的数量为大致数量,
8、板材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如有不合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9、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甲方代表:帐号: 开户行:
乙方:
乙方代表: 帐号: 开户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府谷京府煤化脱硫工程所需板材,制定如下协议:
1、 乙方按甲方要求供货,具体要求如下:
2、乙方按甲方要求送货至府工程现场,以上报价已包含装车、运费等服务费,
3、乙方货运至现场后,由甲方负责卸货。
4、乙方负责提供板材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文件。
5、供货日期:合同签定后,四天内送货上门。
6、乙方运输货物途中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全部负责。
7、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预付订金拾万元,其余部分待全部货物运到现场后全部付清。协议所签的数量为大致数量,双方以实际运到现场的板材数量结算。
8、板材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如有不合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9、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甲方代表:帐号: 开户行:
乙方:
乙方代表: 帐号: 开户行: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三方同意建立货物买卖合同关系,使得乙方得以依照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丙提供实型材(含压条)。据此,三方经过协商一致,现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供货总值暂定为人民币约 万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数量、单价、总价等如下表所列:
第二条 订货、收货程序
2.1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订单(传真件有效)。该订单内应含有订单编号、货物名称及花色、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付款时间、到货日期、授权代表等相关信息。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与交货
3.1 主型材外贴保护膜,外包装套塑料膜,按卖方/生产商出厂标准包装,如买方对主型材包装有特殊要求,买方则须以合理的时间提前向卖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卖方同意后按照买方的要求进行包装,买方承担包装费用。
3.2交货方式:
卖方负责将货物从指定地点,买方指定地点为X有限公司,此地点视为买方接收货物的地点。卖方承担货物的运费。
3.3交货时间:收到买方货款后10天内到货。
第四条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4.1 买方接收/提取卖方或卖方的物流服务商交付的货物时,应对所接
4.2以买方在4.1中约定的期限内提出的质量异议通知为前提,经双方确认货物系卖方原因而不符合合同要求,卖方负责退货、换货,此外买方提出的其他赔偿要求被视为不合理的,卖方有权拒绝。
4.3如果三方对某一批货物质量发生争议而无法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则任何一方有权就该批货物所涉及的质量问题向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或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申请型材质量鉴定。其关于型材质量的主张最终未能获得鉴定结论支持的一方承担鉴定费用。
4.4如因卖方的产品质量原因产生退货,则按每天5000元赔偿买方工程延期损失费。
第五条 支付货款:
5.1 需要卖方送货时应先款后货。
5.2买方以支票或者电汇结算,支票或者电汇的金额经卖方财务确认进入了卖方账户。
第六条 合同变更与修改:本合同签订后,不论市场材料如何变动,本合同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无论在任何时间、因任何原因,并且即便是在合同变更、转让或解除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都不应影响在以后的任何时间里要求对方履行该条款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一条款的行为的部分追究、延期追究或不予追究,均不构成其放弃以后对同一条款或其他条款的违约行为的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如果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海啸、洪水、地震或各方均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执行,则合同执行将相应顺延,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8.2本合同所称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九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9.1 本合同自三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2 除9.3款规定之外,本合同效力至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终止。
A:卖方将所有被卖方确认接受的订单计划中所订购之货物全部交付完毕。
B:买方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全部结算完毕。
9.3 若10.2款所列之条件须跨越自然年度才能全部满足,则本合同有效期到20xx年3月30日止,超过时间双方须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合同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三方各持一份。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以下为签章项,无正文。
本合同由双方于如下日期签署,双方盖章后有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代 表:
代 表: 代 表: 签约时间: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井睦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供应钢材,双方本着平等诚信、自愿的原则,在南昌签定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协议如下:
一、 供货内容:
乙方供应甲方井睦高速二分部桥梁工程建设所需钢材。(Ⅰ级钢筋为圆盘,Ⅱ级钢筋为9或12米定尺)
二、供货时间、数量及单价
1、乙方根据甲方工程量需要供货,甲方通过电话通知或其它联系方法通知乙方供货;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组织送货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井睦高速二分部施工段范围内)。
2、数量以送达工地的实际验收量为准。
3、定价原则:
A、规格:螺纹钢;厂家:准入;单价:今日钢铁网南昌市场价+380元/吨。
B、规格:线 材;厂家:准入;单价:今日钢铁网南昌市场价+380元/吨。
以上单价为到甲方指定验收地点的一次性综合单价(含装运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费用。补充说明:单价以提货单的日期,按今日钢铁网为基价并以提货单时间叁日内货物必须到达甲方指定点。
三、质量要求
1、满足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xx)材料技术要求的规定。钢材标号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
2、符合本项目项目工程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并提供出厂质量保证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进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支付任何费用,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四、计量、验收
1、计量:φ6.5-φ10圆盘以磅重交货和结算, Ⅱ级钢筋以理论重量交货和结算.
2、验收由甲方进行,验收标准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xx)材料技术要求的规定及国家质量标准。验收期间在收货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如果需在使用时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的,甲方可将在使用时进行验收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向乙方提出。
3、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格的,代为保管,并可在30和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代管期间,货物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4、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五、乙方职责
1、乙方需确保甲方所订购的钢材按施工进度所需保障供应,不管市场变化如何,供方均需保证充足的资源供应。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
六、收货方式及地点
1、甲方采取点支数结合过磅称量抽查的收货方法,由甲方指派专人现场验收和签单,收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未按甲方要求的地点卸下钢材者,甲方不予承认。
七、结算方法及付款期限
1、第一次乙方货款累积超过 300 万元以上才结算,只结算超过 300 万元以上部分, 300 万元货款作为押金。
2、 以后每月结算一次,每月乙方凭甲方收货单(材料收货单上必须要有验收
人、复核人签章,由质检员和采购员负责结算;)开具税务发票,甲方凭乙方税务发票将上月实收货款一次性付清。
3、 待全部钢材供应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最终结算后,货款及押金在1个月内全部付清。
八、其它事项
1、乙方因供货产生的纠纷或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2、如果乙方供货不及时而出现的停工待料等印象,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乙方如在甲方通知发货后五日以上仍不能供货,视为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对乙方合同供货数量进行分割,并可单方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管辖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5、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到法定和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6、本合同非独占排它性的采购合同,甲方可以根据市场效益、质量优先原则,向其它供货商采购同类型材料。
7、若项目办统一招标,确定了中标单位,钢材由中标单位供应,则本合同终止,双方结清货款及押金。
8、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位于黄水镇江峡旅游接待中心工程塑钢门窗材料供货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地协商,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共识,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材料用量,约45吨(以实际用量为准)。
二、材质和质量要求:塑钢为川路牌猪肝红色通休粒,规格为60型,整个工程门窗、材料必须通过建筑外窗承受机械力、抗风压分级测试,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所有型材及附件辅料都应有厂家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出厂比重表,乙方必须无条件为甲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证明和购货税发票。
三、供货价格和方式:整个工程塑钢材料每吨按捌仟柒佰元计算,辅料价格乙方不能高于同类工程用料价格,按同类工程用料价格计算,由乙方运送到甲方工程场地,上下车费用包括在内,乙方必须保证吨量足,如甲方发现数量不足,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每吨伍佰元的货款,在合同签定后,甲方应支付乙方订货款50000.00元(伍万元整),此款在第一车材料到场时在此车货款中扣除,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数量及规格在约定的时间运送到工程场地后,甲方应以现款方式付给乙方每车材料款的95%货款,余下5%在第二车材料到场时结清,以此方式至整个工程材料供完后,甲方不能扣押乙方任何主辅料供货款。
五、在工程结束时,材料如有余剩,乙方必须按供货价格退还给甲方后余剩材料由乙方自行解决。
六、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如不履行合同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总工程材料5%的违约金,同时,若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本合同文字的手写部分与打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