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丙方: (供货单位)
甲方为道外二十道街04地块B区的建设单位,乙方为道外二十道街04地块B区的施工单位,丙方为道外二十道街04地块B区改性酚醛复合板的供货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现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道外二十道街04地块B区工程改性酚醛复合板供货事宜达成以下意见,三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道外二十道街04地块B区工程改性酚醛复合板供货
二、三方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选定丙方为该工程项目的供货单位,丙方负责直接向乙方供货,乙方负责提供材料计划清单,丙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清单进行供货。
2、为确保工程进度、降低材料造价,经协商由甲方对该部分工程的材料款,安照本合同付款方式支付于乙方,并由乙方支付于丙方,乙方中间不得截流资金。
3、丙方向乙方供货到合同付款节点数量后,丙、乙双方共同将《材料供货明细表》及总价上报给甲方,经甲方审核后,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款项。
4、供货量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全部用于本工程项目,三方共同监督不得少用或挪用本供货材料。
三、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本工程所用改性酚醛复合板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有关规定。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1、材料体积密度大于等于55公斤/立方米
2、压缩强度大于等于250KPa,水蒸汽渗透系数≤8.5、压缩性能≥250KPa、抗拉强度≥0.1MPa、线性收缩率等指标,且以上指标符合JGJ 144-20xx的要求
3、导热系数小于等于0.032W/(m·k)
4、防火性能达到A级。
5、其他指标符合GB/T20974-20xx、JGJ 144-20xx规范要求。
6、丙方必须有黑龙江省建设厅颁布的建设技术推广证书及建筑节能产品核准证书等符合哈尔滨市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要求的所有资料。
7、乙方需要按照《外墙保温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外墙保温体系使用说明》进行施工,丙方提供技术指导。
8、丙方负责乙方使用其产品上墙的外墙保温材料消防验收合格。
四、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供货产品单价详见如下表所示:外墙酚醛保温板单价
2、本工程合同单价分丙方供货单价、甲乙方结算单价两种,如上所列。
3、丙方供货单价为乙方与丙方之间的结算价格,乙、丙双方按此价格结算,丙方供货量经乙方收货人员确定后的材料入库单,经过甲方确认,甲方按此供货量(不超过定额用量)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该进度款额度与本合同应付的材料款相同),乙方向丙方支付款项。若乙丙方确认的供货量超过定额用量,甲方对超过定额用量部分材料价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定额用量的确定方法为设计图纸或经甲方确认的变更单要求的粘贴面积及厚度,按套用定额含量计算的用量。
4、甲乙方结算时,酚醛板用量按加损耗10%计算。
5、丙方负责运货到道外二十道街04地块B区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负责运输费用。丙方供货单价已经包括产品包装、运输、材料税金等所有供货到现场的费用。
6、乙方负责按丙方供应的材料进行施工,甲乙方结算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管理费、利润、规费、安全生产措施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7、丙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材料发票,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建安发票。
8、本工程乙方、丙方供货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9、乙方指定收货人员为,职务为项目经理联系方式 。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丙方交伍万元现金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待第一批货按期送到现场,现金返还给丙方>。接到材料生产通知后第一批500立方米货到场,材料经检验试验合格、经甲方、监理、乙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到材料款的50%;第二批500立方米货到场,支付至已到材料款的70%;供货完毕支付至总材料款的70%。项目通过消防、质监站等部门验收后15日内支付至应付材料款的98%(此相当于总价款的28%按甲方销售部当时销售价格以房抵款),余款的2%为质保金2年内付清。
六、交货地点及验收标准:
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材料计划清单给丙方,丙方保证在接到清单后及时供货到青年城邦一期现场乙方指定地点,丙方供货保证不影响乙方施工。
2、产品的包装按照相关技术规定的标准执行。
3、乙方按项目施工进度要求组织材料进场,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丙方并报甲方材料到场时间,货到现场后,乙方负责向监理单位、甲方进行材料报验,三方确认产品质量与封样产品相同,供货数量准确,相关合格证、材料验收报告齐全后,乙方与丙方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与监理单位代表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4、验收交接完毕后,施工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提出书面异议通知丙方后,丙方应在二日内负责处理。
5、每批货到现场,甲方、监理、总包单位、供货单位现场代表共同随机抽取产品到甲、乙、丙方共同认可的黑龙江省寒地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检测合格的总次数小于等于5次的,检测费用由丙方承担。超过5次部分,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第三条约定技术指标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第三条约定技术指标的,检验费用由丙方承担。
6、产品交货时,丙方必须同时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技术指标等出厂附带资料。酚醛板厚度最厚为70mm。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提前10天向丙方提供材料计划清单,丙方不能10天内交货或不按约定时间(大于10天)交货到指定地点,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如供应材料时间拖后3天或以上的,甲乙方将终止与丙方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单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丙方自行负责。
2、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每批货到现场,经黑龙江省寒地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合同
第三条约定技术指标要求的,结算时按合同价格结算。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罚,甲方将要求丙方予以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在丙方的材料款中扣除。2次出现检测不合格的,甲乙方将终止与丙方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单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丙方负责,同时需向甲方支付合同该批次不合格材料用量双倍的违约金。
4、如因丙方提供产品消防验收不合格,乙方不予支付尾款,并由丙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丙方二份。
八、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公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丙方:负责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本着互助互赢的态度,共同完成本项目的目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所在_______地段的房产共计____栋楼,约平方,需要苯板做外墙保温,此保温材料(苯板)由乙方提供,不得再由第三方进入。
二、乙方在供货期间,首先由乙方垫付苯板款万元,垫付到由第三方供货,如发生此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同意在此处用货款抵押一套住房,面积在㎡,楼层和地点由乙方自行挑选,确定后不得改产,甲方无权出售此房,由乙方自行处理(注:此房款由乙方的货物抵扣,但必须是最后的尾款)。
四、甲乙双方协定,外墙保温板厚度为公分,重量为到工地的重是每立方公斤(按板的实际尺寸计算),如低于如高于公斤,甲方不再加价计算。
五、甲方工地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开始施工做外墙保温工程,甲方请提前通知乙方,做好备料准备,供货期间,乙方不得耽误工程进度。如因为供货不及时,为此造成甲方停工待料的情况(误工时间为小时及以上),甲方有权罚款乙方,罚款万元,前提条件乙方必须认可方能执行。
六、经双方协定,苯板价格每立方为_____元/m(不包括任何税费),此价格包括运费由乙方承运到工地。此价格执行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时如EPS原料上涨或下跌,双方再议定,但价格以及方量必须以销售单为准,甲方收料人签字确认。
七、乙方供的全部苯板必须是阻燃材料,乙方应保质保量,如甲方验查出是非阻燃产品,甲方有权从重处罚乙方,为__________。
八、因甲方用量较大,双方应每半个月核对单据,由收料人出据汇总凭证,并记帐上报公司,工程完工后,双方须将所有月总票据全部汇总,甲方将剩余款于________年底前一次付清。
九、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果,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此项目开工之日起,工程完工后自行解除,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销售合作协议书范本简单【四】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根据以下各项条款达成一致而签订。
一、 货物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供货时间与地点
1.供货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2.供货地点为甲方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包装要求
1.乙方提供的所有单独包装的货物均应具有原始的完好的标准包装。如遇交付货物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或要求更换。
2.每个包装箱内的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
四、 付款
1.合同付款货币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于收货后10日内付清上述货款:
(1)发票;
(2)质量证书;
(3)详细配置、数量清单;
(4)验收证书。
五、 伴随服务
1.乙方随同货物交付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资料。应包括每套设备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
2.乙方在交货时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3.伴随服务的费用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4.乙方提供24个月的保修服务。
六、 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的、投标文件所述同一产品,并完全符合投标文件关于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数量、质量或规格与投标不符,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3.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五天内应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五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七、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按规定的时间付款。
2.如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付款,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任一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付款、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在情况发生后 2 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付款时间。
4.除合同条件第八条规定外,无责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费按货物总价以每天的千分之三计收,直至交货或付款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无责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 不可抗力
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 7 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通知甲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九、 争端的解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请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3.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二者相抵触,以特殊条款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需求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外墙节能保温材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材料供应范围:
乙方向甲方承建的湖南湘水龙头温泉度假村工程工地提供外墙节能所需外墙外保温材料。
二、施工质量要求及验收:
1、乙方严格按专家论证会提出的要求及行业标准GB/T20473-20xx生产合同产品,确保材料质量。
2、乙方负责甲方保温系统材料现场取样送检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配合甲方组织验收。
3、乙方须保证外墙保温材料检验合格,如因检验不合格,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材料单价:
数量为暂定,具体以现场验收量为准;材料单价中包含运费和税金。
四、付款方式:
乙方送第二批货到达甲方工地之日付清第一批货的货款,送第三批货到达工地之日付清第二批货的货款,依次类推,最后一批货物的款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清。每批货款支付时乙方提供当次货款发票。
五、双方职责和义务:
A:甲方:
1、甲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材料款;
2、负责提供所需材料进场时间计划,提前一个星期申报计划,乙方凭甲方电话通知发货。
3、甲方负责工地卸货。
4、甲方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施工。
B:乙方:
1、必须按照甲方定购的数量提供材料送至乙方工地,并随货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合格证(原件)、使用说明书(原件)、施工方案、生产厂家资质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公章。
2、如因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外墙保温系统验收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论或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方案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有管辖权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结清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失效。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北京小镇18.19#楼外墙保温节能材料由乙方供货,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供货地点:十堰市北京小镇
二、工程名称:北京小镇三期18#、19#楼
三、材料名称:无机保温砂浆,抗裂砂浆,钢丝网及辅材。
四、价格:按实际施工外墙保温面积计算 23.00元/平方米(含税材料价格)、(不含人工费)。
五:18#、1楼施工完毕后按实际已完工程量付30%材料款。在建筑节能验收合格备案后除预留5%的保修金,其余一次付清。
六、质量和管理: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材料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乙方负责提供材料生产厂家的资质,生产许可证,厂家的检验报告及各种材料进场后的复检报告。所提供资料必须按规范规定要求,符合建筑节能相关标准要求。同时做好施工技术交底,乙方负责技术指导并负责保证通过节能验收。在施工中所出现材料、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现场钻芯取样由乙方安排负责并承担费用。
七、供货时间: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及时供货,不得耽误施工工期,若因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停工,由乙方负责承担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结清余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