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样本官方版(实用三篇)

供货合同样本官方版(通用3篇)

供货合同样本官方版 篇1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一等品生产,颜色、手感、品质按国标为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供货方仓库。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合同数量交货。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购货方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立即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在得到通知后立即解决。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结款后三天凭票据提货

七、违约责任:交货期每延迟交货壹天,每日按合同总价的2%计算违约金,由供货方支付购货方。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购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购货方:

供货方:

账号: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样本官方版 篇2

第一条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1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30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违约条款

7.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5.1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采购方):(章)乙方(供货方):

签约人:签约人:

日期:日期:

供货合同样本官方版 篇3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建筑用钢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施工单位:

4、监理公司:

二、供货范围及要求:

1、供货范围:钢筋线材、二级螺纹、三级螺纹及圆钢,具体规格按照甲方工程实际需要订货。

2、生产厂家要求:线材:;圆钢:;

通二、三级螺纹钢:;

小三级钢:。

在乙方供货期间,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个别品种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厂家供货,需要调整生产厂家时,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落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后,方可实施。

三、价格及结算方式:

1、钢筋综合单价=网上价+附加费;网上价为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钢材市场,其网址为所载明的单价,附加费为元/吨。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运输、包装、保险、装卸、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2、网上价的确定:甲方于供货前三日以传真形式发出书面供货通知,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填写该批次钢筋采购明细表(附件一)组织供货,甲方将根据收到通知当日的钢材市场,其网址为所载明的单价加附加费作为对该批次钢材价格的结算依据。

3、因钢材捆扎原因,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与附件一约定数量有出入,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四、付款方式:

1、钢筋价款按月结算付款;

2、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具备后,在每个结算月的号与甲方核对实际供货数额,核对无误并在取得青岛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合格证书后,甲方在结算后的次月号支付钢筋款。

五、到货地点及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盖章生效的采购明细表(附件一)后按甲方规定时间将钢材供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至指定的卸货地点。

六、收货人员的约定

甲方负责到场钢材的收货、验收工作,甲方指定以下人员为收货人员(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甲方应确保钢材到现场后由该人员签收确认。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标准:执行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

2、验收方法:

2.1数量验收:线材过磅,罗纹钢检尺,无损耗。

2.2质量验收:货物进场后,甲方、乙方、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共同对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产品外观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在四联单上共同签字,作为结算的依据之一。最终以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3随附单据:货物进场时,乙方应随货提供该批次钢筋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书、检验报告、材质单给甲方及监理单位备案。

八、违约责任

1、如钢筋初验不合格,乙方负责在当日调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如因乙方提供的随附单据有误造成钢筋无法进场,乙方须于次日补齐,逾期未补齐,则视为该批钢筋不合格。该批钢筋做退场处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时,乙方除应首先按每逾期一天(逾期期间按应供货日至实际供货日或甲方解除合同日计算)按该批货货值%承担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其他所有损失。

3、如因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每迟延小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货款作为赔偿金,若实际损失超过此比例,以实际损失为准。超过小时不能及时供货,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时,乙方除应首先按每逾期一天(逾期期间按应供货日至实际供货日或甲方解除合同日计算)按该批货货值%承担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其他所有损失。

4、如钢筋未能通过青岛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则由施工单位二次送检,乙方承担二次检验的费用。如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所有不合格材料退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首先按该批次货值100%向甲方支付质量不合格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5、如甲方逾期未付款,则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

6、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约,除特殊约定之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该批次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实际损失超过此比例,以实际损失为准。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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