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肉类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其、供货批量、名称数量(单位)单价肉食猪头(大写)元合计元(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三、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交货及运输:
五、结算方式:银行转帐
六、货物验收: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证,屠宰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文件。乙方应该在每批货物进行验收。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发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屠宰的屠宰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
2、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2日告示对方,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因发成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此合同经买卖双方共同制订,买方愿意购入、卖方愿意售出下述进口货物,谨此签约。
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金额、交货地点(即交货港口)、交货期限(即交货时间)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单价、包装等内容见《新连锁商品进口供货清单》(见附件1,简称《供货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买方签字后生效)。
2、包装
卖方应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行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陆运输,能够很好地保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动、生锈、粗暴处理。
3、装运标志
卖方须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体积、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装运标志。
4、供货履约担保
(1)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即担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供货履约担保”,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与卖方、担保人签订《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见附件2),并由担保人通过买方当地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下属的业务服务网点(简称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向买方转交由担保人出具的《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见附件3,简称《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2)买方支付的货款由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代收后汇入担保人和卖方指定的帐户,3个工作日内卖方委托担保人向买方开具《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单》(见附件4,简称《供货担保单》),该担保单以传真和邮寄方式由担保人送达给买方。
(3)买方若因贸易融资原因需要将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由担保人向买方出具的《供货担保单》项下的《供货清单》中的赔款款项转让给他人,买方在向卖方提交本合同时,须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和担保人提交申请书并由卖方和担保人进行确认,申请书应注明该赔款款项受让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公司全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5、商品检测及货物交割
(1)买卖双方指定境外卖方所在国(地区)当地的瑞士SGS集团下属营业机构(简称SGS)对上述货物进行品种和数量检测,并由其出具品种和数量检测报告。
(2)双方确认上述货物的承运人为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简称承运人),买方承担从境外卖方装运港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
承运人联系方式如下:
(3)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10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SGS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新连锁进口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见附件5,简称《检测报告通知单》)由买方确认。
(4)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内容无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见附件6)。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7、违约处理”规定处理。
(5)买卖双方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载明的交货时间和装运地点为货物实际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该实际交货时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最迟一批货物交货期限内。如因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或交货地点的变化,买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变更后的货物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6)因为买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卖方《装运通知单》或者因为上述(5)中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迟,卖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如买方所购商品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口批文和许可证,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买方承担。
(8)买卖双方同意由承运人为买方提供国际运输、进口报关报检(中国商检机构规定的进口商检)、国内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务。进口所需费用(包括国际运费、保险费、报关、商检、国内运费等费用)由买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与承运人另行商定。
(9)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应由买方在接到卖方书面通知后向卖方支付,卖方在货物完成进口通关后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并按实际收取的货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总额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10)如买方没有按承运人及卖方的要求交纳上述货物进口所需费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视为买方自动放弃货物,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货款支付
(1)货物总值详见附件1《供货清单》。
(2)自本合同签字之日,买方将《供货清单》项下的100%货款交纳给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买方须在交款单上填写《供货清单》编号以及担保人指定的卖方货款帐户(见以下(3))后,领取《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3)卖方货款帐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开户名称:北京新连锁商业销售网络有限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处理
如卖方未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地点、品种或数量向买方供货,买方可以按照《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的规定向卖方和担保人书面提出索赔。
8、质量异议
买方若对所购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向卖方提交相关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书,瑞士SGS集团下属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CSTC)出具的相关商品质量检测报告。
9、退货
卖方如要求退回有异议部分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买方须委托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将该部分货物运至卖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
卖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延迟履行。如双方决定终止执行本合同,卖方须在交货期限后15日内全额退回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期间存款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11、争议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
12、有效
(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方支付的货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没有存入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指定的帐户,本合同自动失效。
(3)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买方、卖方和担保人三方共同认可。
附件(略)
卖方(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食堂(食品)供应事项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供货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货期限
本合同供货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供货内容
本合同约定的供货产品为:1、米面主食类; 2、肉制品水产类; 3、蔬菜豆制品及蛋类; 4、油类、调味品类;5、 等其它类
第三条 供货时间及质量
1食堂)交由甲方验收人员验收。
2、供货质量:乙方所供蔬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卫生质量安全标准,供应的商品或原料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商品质量负责。如果供应的食品需要提供各类合格票据与检疫证明的,供应单位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各类票据。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5)所有食品不得出现以次充好现象。
3、供货数量:乙方应按甲方的采购数量与规格供应,杜绝短斤缺两与规格不符现象。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短斤缺两,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数补送。
第四条 供货价格及结算付款
1、供货价格: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必须为市场最低价格,如发生与市场相应价格不符即价格偏高现象,甲方有权要求其降价,按最低价结算,并有权终止其供货。
2、结算付款:甲乙双方约定现金支付货款。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为保证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提供或确认食堂所需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要求等
2、 甲方验收人员代表和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对乙方供应的商品进行质量、数量、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的供应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如因乙方工作或管
4、 甲方有权对任何食堂食品供货商要求提供提供合法的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并且可以对食
5、 甲方有义务听取乙方提供的食品保管建议;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结算和支付乙方的供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食品清单后进行供货,对于甲方没有及时供货清单或说明造成的
2、 乙方应当甲方按照甲方准时、保质保量提供食品供应,并且向甲方提供食品保管建议。
3、 对于甲方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乙方有义务进行落实修改。由于乙方供应食品质量问题
4、 乙方在供货合格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及时验收供应的产品和按合同约定支付供货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
2、 在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不及时支付货款,乙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咸阳市(泾阳县)有管辖权的法院。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九条 其他事项及合同生效
1、甲、乙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石子骨料供货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的质量要求
石子骨料不允许含有泥块,其含水率应小于6%,含泥量应小于2%,石子风化石针片状颗粒含量小于18%。
石子骨料的其它品质指标要求按有关标准执行。
二、供应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供应的数量:满足甲方施工高峰期时,级配标号混凝土所需的各种规格的骨料的需求量。
2、计量方法、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按乙方将石子骨料运至甲方搅拌站料场,由甲方质检人员进行品质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收方。计量方法为石子按甲方人员实测方量为准。(甲方也可以用地磅对运输的石子骨料进行过磅,过磅后的重量和运输车辆的重量之差与所称重的石子骨料的密度进行换算,换算后得出的数据为石子骨料结算方量。)结算凭单经甲方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有效,乙方有关人员必须在凭单上签字认可。经甲乙双方签字的凭单作为石子骨料结算依据。
三、到货地点、交货期限
1、石子骨料的交货地点为甲方的搅拌站料场。乙方运送石子骨料的运输单由甲方人员签字验收方后有效。
2、乙方石子骨料运输由甲方人员电话通知,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将石子骨料运至甲方搅拌站料场。
四、石子骨料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和付款方式
价格指运至甲方石子骨料场的价格(包括运输费、过路费、燃油费等全部费用)。
1、 石子骨料价格及利润计算方式
石子规格0.5 1.2,市场暂定价格45元/每吨,再加上甲方给乙方5元/每吨的利润价格。
2、在合同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失效期间,石子骨料价格不作调整。若价格上涨或下调±5%时,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确定新的价格,确定补充协议。
3、石子骨料的货款结算
乙方凭由甲方收方人员签认的石子骨料运输单到甲方物质部核实当月石子骨料方量。核对后双方签字生效,物资部根据确认的当月石子骨料方量作为依据。
4、付款方式
乙方前期供货三个月后,甲方开始支付第一个月的供货款,乙方出具核对后方量签字单和石子骨料发票,7日内付款,如此类推,循环付款。
五、对不符合要求的石子骨料的处理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石子骨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要求规定,甲方现场验收或收方人有权拒收不合规定的石子骨料,乙方必须负责更换,乙方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责任,其有关人员应给予配合。
2、由于乙方提供的石子骨料不合规定,乙方负责石子骨料运输等的一切责任。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对各种石子骨料数量的要求供应石子骨料,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供应。
2、若乙方不能按时、按量、符合质量要求的提供石子骨料时,乙方由此原因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由于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溯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有关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5、甲方提供石子骨料堆放场地,并保证堆料场道路的畅通。
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或到达工地现场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为乙方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七、其他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材料价款付清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石子骨料供货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的质量要求
石子骨料不允许含有泥块,其含水率应小于6%,含泥量应小于2%,石子风化石针片状颗粒含量小于18%。
石子骨料的其它品质指标要求按有关标准执行。
二、供应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供应的数量:满足甲方施工高峰期时,级配标号混凝土所需的各种规格的骨料的需求量。
2、计量方法、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按乙方将石子骨料运至甲方搅拌站料场,由甲方质检人员进行品质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收方。计量方法为石子按甲方人员实测方量为准。(甲方也可以用地磅对运输的石子骨料进行过磅,过磅后的重量和运输车辆的重量之差与所称重的石子骨料的密度进行换算,换算后得出的数据为石子骨料结算方量。)结算凭单经甲方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有效,乙方有关人员必须在凭单上签字认可。经甲乙双方签字的凭单作为石子骨料结算依据。
三、到货地点、交货期限
1、石子骨料的交货地点为甲方的搅拌站料场。乙方运送石子骨料的运输单由甲方人员签字验收方后有效。
2、乙方石子骨料运输由甲方人员电话通知,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将石子骨料运至
甲方搅拌站料场。
四、石子骨料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和付款方式
价格指运至甲方石子骨料场的价格(包括运输费、过路费、燃油费等全部费用)。
1、 石子骨料价格及利润计算方式
石子规格0.5 1.2,市场暂定价格45元/每吨,再加上甲方给乙方5元/每吨的利润价格。
2、在合同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失效期间,石子骨料价格不作调整。若价格上涨或下调±5%时,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确定新的价格,确定补充协议。
3、石子骨料的货款结算
乙方凭由甲方收方人员签认的石子骨料运输单到甲方物质部核实当月石子骨料方量。核对后双方签字生效,物资部根据确认的当月石子骨料方量作为依据。
4、付款方式
乙方前期供货三个月后,甲方开始支付第一个月的供货款,乙方出具核对后方量签字单和石子骨料发票,7日内付款,如此类推,循环付款。
五、对不符合要求的石子骨料的处理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石子骨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要求规定,甲方现场验收或收方人有权拒收不合规定的石子骨料,乙方必须负责更换,乙方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责任,其有关人员应给予配合。
2、由于乙方提供的石子骨料不合规定,乙方负责石子骨料运输等的一切责任。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对各种石子骨料数量的要求供应石子骨料,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供应。
2、若乙方不能按时、按量、符合质量要求的提供石子骨料时,乙方由此原因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由于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溯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有关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5、甲方提供石子骨料堆放场地,并保证堆料场道路的畅通。
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或到达工地现场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为乙方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七、其他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材料价款付清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有限公司供货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供给乙方钢材一批,约××吨,钢材确保质量,产地不限。
单价按现行市场价:
一级钢 单价 元 吨
二级钢 单价 元 吨
三级钢 单价 元 吨
按上列单价结算付清货款。
第二条 甲方供给乙方水泥一批,约××吨,水泥产地××××。甲方确保此批水泥质量,并提供厂方化验报告,水泥单价现价按××元 吨结算付清货款。
第三条 我公司所供物资(钢材,水泥)价格随行就市。
第四条 乙方在我公司所供钢材入场后,乙方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乙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检验后,钢材不合格,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乙方现场,双方共同取样检验,若再不合格,未加工的钢材,甲方负责退货,并负责工地来回运费)。
第五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乙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必须把提货计划××天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凡在我公司提的物资(钢材,水泥)短运费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在生产厂家正常的情况下,甲方保质,保量急时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付清甲方所供货货物的货。
如逾期不付,甲方立刻停止再供货,且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合同所列货物总货款的××元 天的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甲方货款为止。
第七条 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货,若经甲方发现乙方到其它地方提货一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乙方行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元) 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九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商贸有限公司供货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乙方为购买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4、乙方月均计划消化甲方产品____件,全年消化甲方产品____件。
5、甲方根据乙方全年实际消化产品数量及货款结算方式的不同给予乙方下列奖励: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xx大众号(400克×22袋/件)110.00元(每件人民币壹佰壹拾元正)。
2、精壹级(400克×22袋/件)154.00元(每件人民币壹佰伍拾肆元正)。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甲方降价则由甲方补偿乙方当日锁定库存(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清点当日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下次发货中以货抵款补足)。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奖励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3、期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天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期的最后一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五、协议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华誉龙泽湾三馆一场项目工程桥架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地址:
二、质量要求
1、厚度不包含漆面纯钢板的厚度,宽度≤200mm,壁厚1.2mm,盖厚0.8mm; 200mm<宽度≤400mm,壁厚1.5mm,盖厚1.2mm;400mm<宽度≤800mm,壁厚1.8mm,盖厚1.5mm;分割式桥架隔板与盖板厚度相同, 漆面为防火喷涂漆。到货后现场检测质量,据实收货。
2、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检测报告、合格证、备案证明, 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供货时间:
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申请单后七日内供方货物进场,若乙方不能准时进场,乙方应向甲方付误工费500/天。
五、合同价款(见附表)
六、工程款支付:
1.货物进场后付实际到货量的50%货款。
2.供方提供检验报告、合格证等书面材料齐全、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后付至100%货款。
3.报价包含运费、发票、卸车。
七、甲方若发现乙方未按设计及甲方要求制作,可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付清工程余款后自行失效。
九、如因本合同发生争执,则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在运输、卸车等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产品损坏、人身安全等)由乙方负责,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 (甲方) 签订地点:
供方: (乙方) 签订日期: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和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供时间
标的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 额 备注
详见附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元整
交货时间:年月日。
交货地点: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大商业街工地现场。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本合同产品应符合和达到技术文本中各项性能指标的技术参数,同时也应遵守供方此次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当二者不一致时,以技术文本或按较高质量标准为准。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并对质量实行“三包”;自安装竣工交付之日起免费维保壹年。
第四条 包装:
包装完好并能应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转、吊装和防水防撞击等安全要求;办理设备的运输保险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
汽运至安装现场,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第六条 检验标准:
根据行业标准及技术文件要求执行,并保证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
第七条 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乙方配合供电部门对设备的安装进行技术交底并参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第八条 结算方法:
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付款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
2、提货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3、货到现场并清点验收符合附表内容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4、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交货期每拖延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 ‰;
2、交货期拖延一周后,每拖延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 ‰。
3、供方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及设备安装后能及时获得供电部门的合格验收,若因设备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合格验收,导致需方产生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需方有追索供方赔偿的权利。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保证按议定条款执行。特殊情况变更应双方协商同意,但属单方违约,应由责任方承担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货到现场时,供货方得向甲方递交 %合同总额的增值税发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业主:xx省x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商:(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学校能按时正常给学生提供就餐,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给甲方提供所需食品、物品,并订立本协议:
一、物品种类:
1、蔬菜类;
2、肉制品类;
3、油类、调味品类;
4、馍馍;
二、交货地点:xx中学食堂。
三、乙方职责:
(一)供应物品报价:乙方在供应甲方食品过程中要每周报价一次,且以报价当周价格为准。报价时间为每周五报下一周的价格。
1、蔬菜类:所报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综合价格。
2、肉制品类:所报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市场价格。
3、调味品类:所报价格应与当地市场价格持平或略低于当地市场价格。
(二)供应食品质量保证
1、蔬菜类:蔬菜必须新鲜,且以没有喷洒过生长素等激素类催长药及农药的为佳。
2、肉制品类: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质检合格且在保质期以内的肉制品,且所提供的肉制品不能是病残的或母猪肉等,更不能是超过保质期及变质的肉制品。
3、油类、调味品类:必须在保质期内,且有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三)有关票证索取
1、乙方必须提供本人经营的所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等)。
2、乙方必须提供采购点经营者的相关证件及食品质量的相关证件。
3、乙方必须提供本次供应学校物品的相关票证(发票、签字收据、能证明质检合格且在保质期以内的相关证件等)
(四)如遇停电、停水特殊情形或其它事故,乙方确实无法供应货物时,乙方必须提前一天告知学校食堂。
(五)供货时间:由甲方和乙方商定四、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按商定的时间向乙方通知采购的物品、数量。
2、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采购资金。
四、资金支付方式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
五、安全责任
1、甲方教职员工、学生因食用学校饭菜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物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乙方除需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且放弃先诉抗辩权。甲方并立即解除此协议。
2、甲方教职员工、学生因食用学校饭菜到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为甲方加工过程中造成的问题,甲方自行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外,与乙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约罚款,乙方不得有异议。每发现一次,扣除一次结账货款的30%。
2、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两个星期前函请甲方解约,等甲方重新寻到承包商后,甲方才同意解约,并书面通知乙方解约。
3、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师生就餐,甲方拒付所有账款。
4、乙方提供的蔬菜等物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拒绝收货不算违约。
七、协议期限:本协议暂定执行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若有违犯本协议原则,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协议的执行。八、未尽事项,依政府采购法及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之相关规定办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x中学
联络电话:031960
法定代表人:
联络电话:
乙方:
联络电话: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金额、数量、供货时间及数量 签订时间:
二、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量符合标准,供方负责质量的期限为提货始壹年内。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双方就所供产品的质量和数量进行现场验收。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送货至需方指定场所。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无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标准验收,提出异议期限为提货始三个月内。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无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根据实际验收数量结算货款。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一、违约责任:产品在交货始壹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交由庆阳市人民法院诉讼。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
(3)合同有效期至供需双方履行完所有的权利和义务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供货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品种和数量
1、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供货品种和规格必须以经甲方医院的资质审核通过且审批确认同意采购的新增试剂和耗材以及中标仪器配套使用的试剂和耗材的品种和规格清单为准,未经医院审批入围的品种和规格不得供货。
2、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数量以甲方每次的申购单数量为基准。乙方应按甲方的采购计划,及时组织供货,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二、价格
乙方的供货价格应为甲乙双方谈判且经过甲方医院审批的确认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三、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应附上产品检验报告书,以备验收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四、有效期
乙方交付产品的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就库存中临近有效期的产品与乙方进行换货。
五、配送服务
产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进行配送,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为准,属急救及加急的产品应及时配送。若产品要求低温存储和运输的,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冷链保存和配送的要求进行配送。
六、 双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在接收产品时,应进行验货确认,甲方根据供货清单及发票上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编码与标签等与实物进行核对并验收,若不符的情况,甲方可拒绝验收入库。
2、甲方因非人为失误,可进行退货、换货。
3、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产品时,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争议,如产生争议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4、合同有效期间如发生乙方法人变更等情况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5、在遇到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政策性调整,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由甲方通知乙方,并且甲方可在三个月内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予以谅解、支持。
6、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价格变动时,甲方可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价格调整。
七、合同的有效期、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从签定之日起开始生效,如乙方因单方问题想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未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所有损失均有乙方负责。合同期满后,若甲乙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可自动延长三年,延长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八、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管辖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 补充协议
本合同执行中遇到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附则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才可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餐 厅): 乙方(供货商):
合同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为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现就乙方为甲方餐厅供应食品类商品的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乙方作为供货商,必须具备食品类商品的供货资格,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营业必备的证件和手续,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无公章的,由负责人签名盖手印),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商品名称及要求
1、名称:
2、品牌:
3、规格:
4、型号:
5、毛重:
6、净重:
7、成分组成:
8、具体包装:
三、乙方供应的上述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的生产和销售标准,不得向甲方提供假冒伪劣、腐烂变质、有毒、超过质保期、未经检疫检验,和同类的正常商品相比有差异的货物。因此而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或因质量问题引起消费纠纷,造成第三方顾客损失和投诉的,乙方要负责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并给予 元的处罚。
四、送货方式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供货周期和供货时间 ,按甲方提供的品名、规格、质量、特性、产地、包装、数量等要求,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不按供货时间供货,每次赔付甲方 元,以此类推。
五、供货价格
甲乙双方对具体品种每 天( 天为1个周期)议价一次,确定供货价格后,不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动, 日内供货价格不变。一方提出价格变动,须在该价格到期三天前提出,便于另一方进行市场调查,新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期协定的价格表终止,以新价格表为准(如双方对新价格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自行终止)。如到期三天前双方都未提出变动价格,下一个周期继续执行上一个周期的价格。
六、验收标准
1、品名、品牌、规格、数量、包装、产地等要符合甲方提供的购货清单。
2、质量及外观要求:
(见甲乙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作为合同附件)
3、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标准验收,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标准和甲方购货清单的要求,甲方收货人员可以拒收,乙方必须及时给予更换或补充,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营业。某些货物由于密封包装和表皮的限制,不能在进货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内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及时给予退换。由于以上原因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上述问题乙方在每个供货周期内不能出现2次以上,第三次罚款 元,以此类推。
七、货款结算及手续
乙方供货的商品,由乙方出具收货单据,收货单据上必须注明收货日期、品名、品牌、数量、单价、合计金额等,甲方验收后必须有四人以上签名(保管、店长、厨师长、驻点采购)才能作为乙方结账的凭证。收货单据乙方应妥善保管,丢失单据损失自负。每月 日,乙方与相应物资部先行对单,核准金额后,向甲方公司财务填报请款单,经财务及相关人员核准审批后,于每月 日支付上期货款。
甲方承付乙方的货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银行划转。 银行划转:乙方须向甲方财务部提供开户行、账号等手续。 现金支付:乙方要指定专人结账,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备查,乙方更换收款人,须出具书面证明。
八、供货保证金
为了保障本合同的执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甲方供货及质量保证金 元(不计利息),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10日内,甲方退还乙方供货保证金。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甲方有权动用保证金冲抵,保证金不够冲抵的,甲方有权动用未付货款冲抵。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乙方供货保证金。给甲方及第三方顾客造成的经济及名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后果严重的,甲方有权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乙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乙方要负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合同被处罚的,在每月支付货款时扣除。
3、乙方不得向甲方采购及验收人员提供回扣和礼品。如发现乙方和甲方相关人员里勾外连,采取以次充好、缺斤少量的办法,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供货保证金,不付剩余货款。
4、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货款,赔付乙方 元。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乙方支付供货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营业地点: 营业地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山西省省政协(以下简称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拟选用由山西瑞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的外墙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及型号
1、外墙砖
①华鹏集团生产外墙砖(品名、太宝山)
2、生产厂地:福建晋江
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按双方约定封样验收,质量100%合格,色差5%。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外墙砖在乙方工地交接,并出据收货单据。
四、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甲方负责运输到乙方施工工地,并承担运输费用。
五、供货数量及金额
1、外墙砖
乙方购买甲方的外墙砖 平米,合计 箱;每平米 元合计金额 元。
以上共计金额 元。
六、验收标准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产品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双方认定的封样标准进行验收。
七、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 %给甲方;外墙砖全部到乙方工地后,乙方支付甲方合同金额的 %;在本批次外墙砖使用完毕后,乙方支付甲方合同金额的 %,甲方同时给乙方开据正式发票;余额 %作为质保金,在外墙砖铺设完三个月,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质保金款项乙方应一次性支付甲方。
八、供货时间
签订合同并在乙方支付预付款后 天,甲方分批送货到乙方工地。
九、补货和退货
如乙方施工过程中,需补充和增加外墙砖,甲方应及时给予供货,外墙砖质量及价格等按本合同规定执行,但甲方不保证外墙砖与本合同外墙砖颜色完全一致。
因本合同所购外墙砖是甲方单方为乙方订购,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计算不准确,产生的运输等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十、违约责任
1、如甲方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按时供货,超期 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预付款,并按总价 %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如不能按时支付甲方货款,乙方按应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如因外墙砖本身质量不合格,甲方赔偿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施工人员应按货物说明书进行施工操作,施工不当或人为造成的破损等甲方不予负责。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提请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双方未尽事宜,依据《合同法》中买卖合同的条款执行,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山西瑞佳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山西省省政协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日期: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甲方在 圣水苑A2、中心车库 工程中所需 一次性模壳 乙方组织生产,现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具体如下:
一、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价格: 订货清单年 月 日
二、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现行予制构件验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
三、运输及运费结算
运输采用 汽车 方式,费用由 乙 方负责。
四、交货方式
1.发货时间:乙方收到预付款后,乙方于 3月30日交第一批,5月20日前合同量全部发运到工地。
2.交货地点: 曲阜圣水苑A2、中心车库 。
3.甲方确定由本公司员工 李超 或者 高文柱 负责验收货物,并签发合格实收量。
4.乙方供货时应向甲方提供该批产品合格证、原材料等有关证件。
5.乙方产品进场后,甲方负责产品的卸货、垂直运输,乙方负责卸货使用的技术指导。
五、订货
签订合同时应确认订货清单各项准确无误,甲方根据需要提前二十天填写订货清单,同时支付该批产品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根据订货清单安排生产。合同工期自乙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经双方负责人或者主管人员签字确认的订货清单及传真件为本合同内容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效力。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随意中途退货,若甲方因非产品质量原因的退货,甲方应承担相当于所退货物 %该笔货款的违约金。若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不规格,甲方有权退货,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六、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分批下达订货清单,分批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该批货物总额的30%),预付款到乙方账户后,乙方根据订货清单组织生产,余款付款方式为以下第 2 方式履行。
1、每批产品完成后甲方付清该批余款后,到乙方生产提货。
2、该批余款待乙方货到工地后,乙方持签收单及发票,每5万元结算一次,最后充减预付款,交货方式按第四条办理。
七、验收方式及质保期
1.货物运抵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在接货时应及时验收,如发现货物短缺,残缺或差错,应在收货之日起 日内通知乙方,逾期视为甲方如数收讫。 2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规定条件不符,须在产品到货后 3 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八、产权与风险转移
1.货物的产权,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乙方始终保留对货物的所有权。 2.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后,货物的风险自动转移至甲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完成交货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之日起,货物的风险责任转移至甲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赔偿金1000元/天,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误工等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如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清乙方货款,超过七个工作日,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1000元/天。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中止)合同,如一方终止(中止)合同,由提出终止(中止)的一方承担货物总值30%的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中,如出现纠纷,协商不成,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2.本合同一式_____2____份,双方各执_____1____份。
3.本合同所附经甲乙双方代表或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的订货清单原件及传真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