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购房合同(汇总五篇)

单位购房合同(通用5篇)

单位购房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职工住宅楼认购事宜,经甲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甲方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决定为本单位职工建设二栋住宅楼,住宅楼位于 。

第二条 职工公寓认购依据。

乙方为甲方单位职工,甲方通过自建的方式建设职工公寓。

第三条 乙方所认购职工公寓的基本情况。

乙方认购买的职工公寓(以下简称该职工公寓,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幢】【座】_____【单元】【层】_____号房。

该职工公寓的用途为住宅,属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层,地下____层。 该职工公寓阳台是封闭式。

该职工公寓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职工公寓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元 。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以有资质部门的测绘数据为准,多退少补。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签定协议时交房款 元,开工后交房款 元,主体完工后交 元。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的,经甲方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八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验收合格的职工公寓交付乙方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

2、政府及国家政策的原因。

第九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责任。

自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承担利息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乙方所购职工公寓质量或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交接。

职工公寓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

第十二条 甲方保证销售的职工公寓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职工公寓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四条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职工公寓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水通、路通和电通。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职工公寓仅办理单位权属登记证书,不确权到乙方名下,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乙方所认购房产产权归乙方。乙方所购公寓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对外转让销售。

第十六条乙方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职工公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协议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职工公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七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本协议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出卖人:泰安市鲁中建设总公司济南房地产分公司

公司地址:济南市美里路5号邮政编码:250118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本项目系国家重点工程京沪高速铁路拆迁安置工程,为妥善安置拆迁户, 出卖人经规划、建管等部门批准取得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办事处美里村东侧、美里路南侧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安置房。

该地块占地面积为110亩,规划用途为住宅。定名为美里花园欣城。

第二条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幢】【座】_____【单元】【层】______号房。该房屋的用途为住宅,属砖混结构,层高为_______米。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层。储藏室编号_____号,车库编号为______号。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储藏室_____平方米,车库平方米。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付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款;该房屋单价为(人 民币)每平方米_____ 元,储藏室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_____ 元,车库单价为(人民币) 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拾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元整。

第四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 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 双方同意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2)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银行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第六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为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按预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 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之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叁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 人按累计应付款的4%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 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叁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 差额确定。

第七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 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 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15日告知买受人的;

2、因政府政策原因导致延期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预期时间,分别 处理:

1、逾期不超过30日,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 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叁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4%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 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叁的违约金。

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 到买受人所购房屋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接。

房屋到达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签署房屋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卖人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2、买受人应在出卖人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合同结算面积误差款和其他应 付费用。

第十一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的 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一的标准 设计要求。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附件一的标准恢复到原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72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在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 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第十五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做 住宅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 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 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的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提请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槐荫区法院诉讼。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 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 人执 ___ 份,买受人执 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盖章): 买受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___ 年____月____ 日 ____ 年____月____ 日

单位购房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

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产权人:_______。

第二条: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元、此房价为净价,税费由乙方承担,房屋内保留设施设备清单如下: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万元的购房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五条: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办理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材料及手续。

第六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丙方: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购房合同 篇3

资助购房单位:_________

购房职工:_____________

根据《重庆市单位资助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办法》规定出资购买下表所列住房壹套,不足部分由甲方资助。

座落_________区市县______镇______路______号_______附______号

幢号单元层次房号户型建筑结构建筑面积

套内

面积公用

面积小计

地区类别售房成本价

售房单位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房单位房屋所有权证号

二、购房价格为_______元/2,合计金额____________。

三、乙方以房改部门审批的房改售房成本价________元/2购买上表所列住房,其不足部分______元/2由甲方资助。超出控制面积部份乙方按_______元/2出资。

甲方资助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资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出资额一次性交付给甲方,由甲方统一存入开户于_______银行的_____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专户。

五、乙方购买该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后享有住房完全产权。

六、甲方负责统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乙方执存。

七、甲方按《办法》规定建立住房公共维修基金。

八、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由甲方取得房改部门批复后生效,双方均应严格执行。甲、乙双方各执存一份,交房改部门、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购房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位置面

甲方同意将租给乙方使用,使用面积平方米。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所需要的房屋产权证明。

第二条:租赁

1、本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年,甲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月

2、乙方在租赁期满或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本租期合同,需要提二个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租赁期间为满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的各项费用甲方不予退还。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方式

1、本合同租金为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年租金:_________________陆仟元整(¥6000.00)。

2、本合同同租金按交纳。

3、本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金为抵押金。

4、本租赁合同租金为房屋使用费,不包括以下费用,冬季取暖费、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5、如乙方逾期10日未全付当期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乙方自行退租,限期搬出所组房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购房合同 篇5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本项目系国家重点工程京沪高速铁路拆迁安置工程,为妥善安置拆迁户,出卖人经规划、建管等部门批准取得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办事处美里村东侧、美里路南侧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安置房。

该地块占地面积为110亩,规划用途为住宅。定名为美里花园欣城。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座】【单元】【层】号房。该房屋的用途为住宅,属砖混结构,层高为米。建筑层数地上层。储藏室编号号,车库编号为号。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车库平方米。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付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款;该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储藏室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车库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四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双方同意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银行贷款。

3、其他方式

第六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为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按预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之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叁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4%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叁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七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15日告知买受人的;

2、因政府政策原因导致延期的;

第八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预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不超过30日,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叁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4%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叁的违约金。

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该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第十条交接

房屋到达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签署房屋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卖人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2、买受人应在出卖人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合同结算面积误差款和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一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一的标准设计要求。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附件一的标准恢复到原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72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在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五条买受人的房屋仅做住宅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的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槐荫区法院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人执份,买受人执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盖章):买受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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