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款抵购房款三方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自然人应附身份证复印件)
鉴于:
1.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以下简称“原合同”);
2.甲方为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开发商,该项目位于 。该项目现已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
3.甲方保证丙方购买的下述商品房在该项目销售许可证范围内(房屋位置图详见附件一)
4.乙丙双方均已完全知悉上述房屋的位置、面积、户型等全部信息。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丙方购买上述商品房定金以外部分款项以乙方在甲方处合同款项转付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同意由乙方以在甲方处合同款项代丙方支付上述商品房购房款项中的部分款项,具体金额与付款方式如下:
1.1 丙方支付定金 元认购上述商品房并签署认购协议;
1.2 乙方以在甲方处合同款(进度款优先,进度款不足部分以结算款支付)代丙方支付除本条第1.1项已付定金以外部分房款合计 元(大写: );
1.3 乙方代付本条第1.2项约定的款项前需提供齐全不低于代付购房款部分 的合同款发票及合同款项请款资料(按原合同及本协议执行)。
1.4 丙方与乙方双方经济往来与甲方无关。因丙方需要,购买上述商品房需要以按揭贷款方式偿还向乙方借款的,甲方提供一切手续配合。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金额在实际到甲方账户后,乙方提供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次月支付相应款项。
1.5 乙方代丙方支付的购房款部分视同甲方已经按照双方合同履行全面付款(或预付)义务,乙方确认免除甲方一切逾期付款的责任。
1.6 在乙方丙方完善上述1.1~1.5款手续,在首付款(含定金及发布合同 款转付部分)不低于总房款的 30%的条件下,甲方通知丙方 3 日内到指定签约地点以本协议约定商品房相关信息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此协议签署时乙丙方已经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全部接受,后期不得以房屋信息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修改条款等任何原因为由拒签。
1.7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后,甲、丙双方应按该协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权利义务,面积补差款、房屋登记费用、契税、维修基金、物业管理等 其他费用均由丙方自行向甲方承担。本协议生效后,丙方即负有按照本协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义务。
1.8 商品房交付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届满时,全部房款未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日期实际进入甲方账户的,甲方有权顺延交房时间。具体以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约定为准。
1.9 本协议项下商品房已享优惠,甲丙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再享有甲方为普通购房者提供的任何优惠政策。
第二条 乙、丙双方保证签订本协议时丙方系在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条件下符合购房条件的主体。若丙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的购买商品房的条件或乙方不符合购买商品房条件导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合同网上备案的,丙方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且乙方应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放弃一切主张本协议所涉及原合同款项逾期付款的任何权利。甲方在获得乙方关于未成功代付购房款书面通知后次月开始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未成功代付购房款部分的合同款或结算款的支付事宜。
第三条 若因此协议产生任何纠纷,本协议所涉商品房未付清全部购房款时,甲方有权解除与丙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另行销售,乙丙方给予解除协议手续配合。如因乙丙方未积极履行解除手续的,承担未解除期间未付房款的同期贷款利率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不承担丙方代付或乙方已付款项所产生的任何利息或其他费用。
第四条 乙方与丙方就履行本协议或其他与房屋有关问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与甲方无关,乙方与丙方自行协商解决。如因乙方丙方解决纠纷,需要甲方参与的,乙方、丙方应当连带赔偿甲方由此付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差旅费、保全费等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络方式均以本协议/合同所记载的电话、通信地址为准,双方保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的,均需以邮政EMS方式寄送,且以邮政EMS网站公示的送达日期为实际送达日。如一方联络方式有变更,变更联络方式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以本协议约定的联络方式所做出的任何通知均为有效,一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通信地址向另一方发送书面文件(EMS方式)被退回的,以书面文件寄出之日起第五日即视同送达。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丙方各执壹份。
第七条 本协议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协议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经双方分别确认同意,否则,不产生任何约束力,也不可推定或默视为有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络地址:
联系方式: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屋竞价购房合同参阅新
本文今天为各位介绍的是房屋竞价购房合同参阅,希望能满足大家的阅读需求,看完后有所启示和帮助。更多精彩内容发布尽在,欢迎查阅。
出卖人____市____镇____村委会
买受人____________
经____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现将村集体所有的原____的房屋所有权通过评估标价面向____的形式,公开转让所有权。为此,双方特订立此合同。
一、标的
名称________,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结构。四至:东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宅基地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
二、价款____元。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付款后,产权属乙方所有。由乙方负责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四、房屋买卖契税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负责办理产权。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将产权移交给乙方。逾期移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必须按期付款,逾期付款甲方有权收回标的物,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款不退。
3、房屋移交后,乙方承担防火责任。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火灾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上海市,房产总价款万元人民币。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甲方出资元人民币。乙方出资元人民币。甲方、乙方各出资50%。
三、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50%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50%的产权。
四、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由方依法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业装饰装修由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各承担50%。
八、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
由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各分享50%,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九、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并以现金支付。
十、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一、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或承担50%。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一方决定出售房产,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应书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产份额。如果接到出售房产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十二、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购房首付款元(包括定金)人民币(房款总价款的50%)由甲乙双方各付50%,并以现金支付;
2、主贷人为乙方先生;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年;
4、由甲乙双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各自承担50%;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50%。
十三、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四、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六、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一次性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十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九、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国藉:国藉:
住址:住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编: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