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巿场经营,发展经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尽快运营,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特订立委托代购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必须给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各项复印件,加盖公章做为合同附件。( 包括甲方电厂的相关证件)。
第二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热卡价格标准进行供货:3500元/吨;3500大卡以下~3000大卡以上/吨; 3000大卡以下~20xx大卡以上,元/吨,低予以上热卡不给予结算。挥发份≥16%,月供量按甲方过膀单化验单为准。
第三条:交货地点,按照甲方指定场地以及要求堆放: 乙方送煤过程的安全,防尘责任由乙方自负,送煤时甲乙双方必须保持联系,乙方不能按时送煤,甲方可自行向第三方购煤。
第四条: 根据巿场波动,因运输价格或煤价上涨造成乙方无法供煤时,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供煤价格。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根据化验标准每月按约定热卡进行结算。
2、挥发份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5元。
3、按供煤价格标准实行两票制开具发票,其中运输费每吨40元( 税率7%),其他为煤价( 税率17%),甲方付款前有权代扣税率,甲方物资部必须每月向财务报帐以及付款挂帐。便捷双方对帐的程序。
4 甲方必须第一月付总煤款50%,第二月付累计总煤70%,第三个月付累计总煤款的80%,后续付款每月按累计总煤款的90%结帐,每月25日后一周内结清。如甲方付给承兑汇票按天贴息。以上甲乙双方约定必须按合同执行,否则甲方应当付给乙方拖欠乙方的总金额月计5%滞纳金,甲方生产纸产品方可按出厂价的柒折偿还煤款。
第六条: 末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在甲方所在地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结清帐自动作废。合同一式四份,集团一份,财务一份,物资部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法人,经办人变动,不得影响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方(入市采购商):
代购方(好颜料超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相关法规及《好颜料超市交易规则》,采购方同意通过代购方(好颜料超市)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签定本代购协议。
一:合同标的:
供货生产厂家 产品名称产品品级包装形式
二:交货仓库:
交货仓库:
三:数量和价格条款:(代购方(好颜料超市)监管仓库出库,人民币含税价格)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吨)单价(元/吨)金额(元)
1、
2、
3、
合计
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小写:人民币元
四:质量指标:
按照供货生产厂家提供的质量检验单执行。
五:货款支付:
采购方将货款划付到代购方(好颜料超市)在中国民生银行开设的专用监管帐户: 户名上海昊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浦东支行
帐号:
采购方收到合同交易的商品并验收合格之后,代购方(好颜料超市)进行交易结算并将货款支付给供货生产厂家。
六:货物发运:
款到发货。
七:发票开具:
供货生产厂家直接给采购方(入市采购商)开具增值税发票,如交易涉及运输等费用,采购方委托代购方代办运输等,费用由采购方自行承担。
八:争议解决:
交易争议,代购方应协助采购方和供货生产厂家进行友好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传真有效。
采购方/盖章 代购方/盖章 上海昊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日 期日 期20__-11-1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与本合同附件 、双方确认的《车辆交接单》及出租方华港租车《随车手册》等一起成为承租方租用出租方车辆的正式有效文件。
第一条 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1、租赁标的
出租方同意将本条第1款中约定车辆出租给承租方,合同期满,出租方确认承租方无违约行为且无任何欠款后,将租赁标的以¥ 元的价格过户给承租方,过户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过户时车辆已产生的违章罚款、事故责任由承租方负担,出租方设置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出租方负责处理。
2、租金及支付
租金:本合同租金共计¥ 元(大写: ),双方约定租金的支付形式为按(□月 □季 □年)支付,每(□月 □季 □年)租金为¥ 元(大写: )。
首付款:首付金额共计¥ 元(大写: )。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共计¥ 元(大写: )。
首月租金、首付款与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并支付。其后每月租金通过 □门店刷卡 □银行转账 □支票 的方式,应在租车每一月度届满后 5个工作日内付清下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按逾期日数,每日加收月租金0.5%的滞纳金。
租金包括
⑴在租赁期限内的租费、保险费及养路费;
⑵定期维护、保养的材料及人工费; ⑶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3、里程限制
租赁期限内行驶里程限额为 公里/月,超里程按 元/公里计费。合同提前终止的,本条所列费用由承租方在合同终止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完全履行车辆过户给承租方的,本条所列费用不再收取。
4、违章预授权
合同提前终止或车辆未完成过户的,出租方将扣除承租方¥ 元违章押金,在 45 天后查询无违章后不计息退还承租方。
第二条 出租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2、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运行状况良好、安全可靠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1、租赁车辆只能作为办公、旅游等自用车辆使用,承租方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运营,以及不得用于参加竞赛、测试、试验、教练活动及其他违法活动。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2、合同提前终止或期满后未过户,承租方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交还车辆及随车证件,并根据《车辆交接单》确认内容进行验收。
3、承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使用期间的车辆用油、路桥费及停车费等。
4、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 身份证 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进行变更登记。
第四条 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无法追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出租方收款指定账号
收款单位:深圳市华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交通银行深圳梅林支行 银行帐号:4430 6638 8018 0100 35264
第六条 燃油
1、出租方将车交付承租方时,随车的燃油加满并经过双方验收确认;承租方将车交还出租方时,出租方要求加满燃油归还。归还时如有不足,不足部分按出租方的规定收费(还车门店当地当日的燃油价加15%的服务费)。
2、承租方在给租赁车辆加油时,必须按出租方所租赁车辆规定的燃油使用标号:■93# □97#加油,否则造成车辆故障或损坏责任由承租方完全承担。
第七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由出租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出租方执贰份,承租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本合同是指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其装饰装修主要材料设备、用品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装饰施工地点:路(小区)幢号(单元)宅。
二、主材设备委托代购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主要指:
三、主材设备委托代购合同总额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计元;送货到场之后支付40%,计元双方约定:如变更采购内容,变更部分按实另计。
3、材料设备代购完毕后,乙方应将供货商的供货凭证移交给甲方,同时甲方退还乙方出具的代购主材设备的暂收款收据,并结清款项。
4、逾期付款:甲方未及时付款、采购供应材料等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停工或窝工十天以内的,甲方每天支付乙方50元;十天至三十天每天为100元;三十天以上的每天为150元。
四、材料质量及价款的约定:
1、甲方指定乙方代购的材料设备及用品:详见合同附件。由甲方指定乙方代购的材料设备及用品,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规格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甲方指定乙方代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及用品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由甲方承担责任;造成工程返工或工期延误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代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及用品:详见合同附件。由乙方推荐提供的主材料设备及用品,其产品质量、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及用品,并应得发:客户、家居集成中心、财务部(留存备档)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如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不符合上述规定,应禁止使用,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委托代购材料设备在采购或变更时应及时签证和补差价。由甲乙双方共同参与选购的材料设备及用品,在确认其品牌、规格、价格时,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工程竣工后凭签证确认的材料价格按实结算;如果确认后的材料设备及用品其价格与原预算价格有差异时,在采购时应及时结清材料差价;涉及部分材料退货或补货的,在竣工结算时按实调整(包括搬运费)。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付给对方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解除本合同。
六、材料质保: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材料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七、纠纷处理:
因材料及用品质量或其他原因双方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或者提请太原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提交太原市消费者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及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及相关联系单、发票、其它单价确认资料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乙方分公司(分部)签订的合同,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所涉的价款币种均指人民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以乙方名义购买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以乙方名义购买房屋一套,该房屋座落于,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摊面积平方米),房屋由公司开发建设,现正在建设当中,交房时间为,房屋一共层,购买房屋位于第层,房屋的购买总价格为元。付款方式为银行按揭付款,首付元,余款元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具体内容以商品房购房合同为准)
二、乙方配合甲方购买该套房屋,在购买该套房屋过程中,任何以乙方名义交纳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给公司的购房定金、首付款、办理银行按揭所支付的费用、维修基金、配套费、物业费、契税等等)均为甲方所支付,除非甲方出具特别声明该款项为乙方代为支付。
三、购买该套房屋的所有手续由乙方配合办理后交由甲方保管。
四、如因购买该套房屋与公司发生争议,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委托协议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与公司协商或参与诉讼等。
五、乙方代甲方购买的该套房屋产权百分之百归属于甲方,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房屋,乙方不得处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居住、出租、抵押、转让。如果乙方擅自转让或抵押,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照转让或抵押时该房屋市场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赔偿甲方损失。
六、乙方因购买过程中管理房屋所产生的必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本协议主要用于证明本协议所约定的房屋产权归属于甲方之用。当甲方要求将房屋过户到甲方自己名下或甲方指定人名下时,乙方应以无偿赠与方式或其他甲方要求的方式配合将房屋过户到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名下,过户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购房合同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客户: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交易商: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商接受客户的委托,就代办_________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代购代销事项
交易商受客户的委托,就_________一事,提供行纪服务。
第二条代购代销事项的具体要求
1.品名: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质量: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6.价格:_________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
1.交易商完成代购代销事项后,可以根据交易成交额(人民币)按照下列比例收取佣金。国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
(1)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为6%;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为3%;
(3)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为2%;
(4)超过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0.5%;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0.3%。
2.交易商的佣金,由客户负担,但有合同特别约定的除外。
3.交易商在办理代购代销事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客户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保险费、仓储费、商检费、运输费等。若费用由交易商代垫,则客户依交易商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4.客户应在代购代销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向交易商支付佣金,将佣金及其他费用汇至交易商指定的帐户_________。
第四条履行期限及履行地点
1.履行期限不明的,客户可以随时要求交易商交付代购代销购买的商品,但应当给交易商必要的准备时间。交易商要求给付酬金、费用的,由商业习惯的从习惯,无商业习惯的自实施行纪行为完毕之时,可以行使报酬请求权,客户也应于此时支付报酬、费用。
2.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客户给付报酬费用的,应当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交易商交付卖出商品的价款,应在客户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交易商交付买入的商品的,应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
第五条交易商的权利义务
1.交易商处理代购代销事务支出的费用,由交易商负担。
2.交易商占有代购代销物的,应当妥善保管代购代销物。
3.代购代销事务进行状况的报告义务
4.代购代销物交付给交易商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客户同意,交易商可以处分该物;和客户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交易商可以合理处分。
5.交易商处理代购代销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客户。
6.交易商低于客户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客户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客户同意。未经客户同意,交易商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客户发生效力。
7.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客户受到损害的,交易商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交易商与客户另有约定的除外。
8.交易商高于客户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客户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9.客户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交易商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10.经交易商催告,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购代销物。
11.交易商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客户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交易商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交易商仍然可以要求客户支付报酬。
12.代购代销物不能卖出或者客户撤回出卖,经交易商催告,客户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购代销物。
13.客户逾期不支付报酬的,交易商对代购代销物享有留置权。
14.交易商不得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客户的利益。
15.交易商不得骗娶占用客户的款物。
第六条客户的权利义务
1.交易商按照约定买入代购代销物,客户应当及时受领。
2.交易商完成或者部分完成代购代销事务的,客户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3.客户应当向交易商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
4.客户应当向交易商如实说明代销物存在的瑕疵。
5.客户不得隐瞒与代销事项有关的重要事项,提供不真实信息或者要求提供违法服务。
6.客户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向交易商支付佣金。
7.客户应保证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8.客户有权要求交易商按照自己的指令从事贸易活动。
9.客户发现交易商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接受因交易商的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10.客户发现交易商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支付酬金和偿还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交易商违约责任
(1)交易商违反按照客户指示从事代购代销事项的义务,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交易商对其占有的代购代销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交易商在未经客户同意而处分代购代销物时,未采取合理处分措施,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交易商未将为客户从事代购代销事项所取得的利益及时转交给客户,因此给客户造成损失,交易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交易商未将该款项及时转交给客户,交易商应当向客户交付该款项并偿付利息,因此给客户造成损失,交易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客户违约责任
在交易商完成或部分完成代购代销事务的,客户未按时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交易商可以向客户请求支付报酬及其迟延利息。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客户:
(1)客户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客户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客户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交易商:
(1)交易商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交易商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交易商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代购代销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客户代购代销的事项不可能完成;
7.行纪合同当事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8.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九条争议处理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变更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一条解除
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杂项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
(1)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_________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2)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甲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4)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_________份,乙方、甲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5)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客户(盖章):_________交易商(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住所:-----------------------------------------------------室电话:---------------邮编:-----------------
乙方:---------------------------------------
住所:------------------------------------ 电话:----------------- 邮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汽车 壹 部,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租用甲方车辆期间,甲方拥有车辆(含车上各种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乙方根据本合同具有车辆的使用权。
第二章 车辆的租用
第三条 乙方因业务需要,自 ----年 ----月 ------ 日起,租用甲方型号为--------座汽车 ---- 部颜色为 在此新金杯车交付乙方使用之前,乙方继续使用甲方为其提供的原合同中租赁车辆--------------,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向金杯经销商定购此型号金杯车,经销商到货后甲方须于一星期后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于甲方交付使用新车之日算起(以发车单为准),应租赁24个月。车牌号: 。乙方若继续租赁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和乙方续约。
第四条 该车租金 ------ 元/月(含司机服务费)。租金于提车之日预付,于还车之日结算。每月------ 日以前乙方需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 ---------- 元,愈期交付租金,按欠款总额每日加收0.5%的违约金。
第五条 乙方于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租车保证金 -------元,此等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担保,租赁期满本合同终止或者本合同提前解除时,租车保证金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退还乙方。
第六条 车辆租赁期间每月平均行驶6000公里,超定额按 ----- 元/公里收取超程费,超程费按年结算,合同终了清算。
第七条 乙方租用甲方的车辆,使用半径超过400公里,须报甲方批准方可使用。
第八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延长租期,应在期满前一周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办理延期手续,并续交租金。
第九条 租赁车辆的养路费、车船税、年检费、折旧费、保险费(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全责无免赔险)以及正常的维修费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租赁车辆由甲方负责投保车上人员意外伤害险,每座赔付限额一万元,如乙方要求增加保额相应的保费由乙方承担,保险手续可由甲方代办。
第十一条 因乙方使用租赁车辆而发生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以及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罚款及停车损失费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章 驾驶员的聘用
第十二条 租赁汽车的驾驶员由甲方派出,根据乙方的要求,由甲方提供驾驶员劳务,本合同中每月的租赁费已含驾驶员劳务费。
第十三条 双方应遵守《劳动法》规定,甲方驾驶员每日工作9小时(包括一小时的午餐时间),每周工作五天,驾驶员超时工作,乙方应支付加班费。平日加班费8元/小时;周六、周日加班费12元/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15元/小时。甲方的驾驶员与乙方无劳动关系,乙方对于甲方的驾驶员不承担相关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驾驶员的加班费应由乙方根据其确认的甲方驾驶员的加班记录,次月随租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五条 车辆租赁期间,甲方派出的驾驶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按排,尽职尽责,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驾驶员。乙方要求甲方更换驾驶员应提前壹周提出,以便甲方进行按排。
第十六条 乙方在安排工作时,应注意驾驶员的劳逸结合,安全行驶,需要昼夜兼程、长途行车,应向甲方申请派出两名驾驶员。
第十七条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违反交通法规,违反本合同的有关条款的行为,甲方驾驶员有权拒绝。
第四章 甲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 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并保证各种行车证件的齐全有效。
第十九条 负责对租出车辆进行免费的定期保养和年检。并负责指定汽车修理厂对租出车辆进行维修。
第二十条 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并按保险公司规定办理各种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赔付不足部分。
第二十一条 当租赁车辆因交通事故、维修保养,需要停驶时,可为乙方提供备车。
第五章 乙方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租用的车辆不得转租、转卖、转借、处理、抵押;不得私自拆装、改装和更换零配件;不得摘除甲方保留在车上的特征、标制、标记;不得破坏车上里程表铅封。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按本合同之约定按时足额预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合同到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时归还车辆。
第二十四条 租赁车辆为办公或生活用车,不得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不得使用甲方车辆参加训练、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不得使用甲方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运输;不得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污染车辆的物品。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爱护车辆,因人为因素造成车辆损坏,负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使用空头支票,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应立即补齐所欠款项并按欠款总额每日加收0.5%的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 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终止租用合同,乙方租用期均按7000元/月结算,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剩余租期租金总额的30%做为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车辆租用期间,乙方人员私自驾驶车辆(甲方驾驶员无权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则处理交通事故的各项费用开支,均由乙方垫付。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的各项费用开支,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都有权向乙方收取修车总费用的20%做为车辆加速折旧费,乙方还应承担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
第二十九条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对甲方或者驾驶员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的行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如果书面整改通知累计达到三次,甲方未对乙方的整改通知做出任何回应,乙方通知甲方后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凡乙方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即可直接收回车辆,并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视情节扣罚乙方50%—100%的租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剩余租期租金总额的30%做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1、利用租赁车辆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公安、司法机关查处的。
2、逾期交费连续超过7天,累计超过15天,以及两次使用空头支票的。
3、严重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的。
4、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至乙方归还甲方车辆,结算所有费用时失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违约,如发生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或由于国家政策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
第三十三条 如发生合同纠纷,可先予调解解决。调解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甲方自愿将 (地址)装修中主材选购的事宜委托给乙方办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代购商品无假冒伪劣,并有相关的质量证书或合格证。
2:代购产品在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同一型号,且在7天之内价格不得高于 市场价格。(处理品、促销品、特价品及非正常渠道商品不在比价商品之列)。
3: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结合设计效果与设计人员共同在指定卖场,选择并确立相关主材、颜色、造型、型号、品牌及单价。
4:甲方在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未及时在指定卖场选购约定的主材时,必须给乙方出具延期单。
5:甲方在选定主材时,必须慎重选择与《主材预算明细》中价格相应的产品。由于甲方的产品品质提高及增加项目所导致的预算超支,乙方免责。
6:委托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委托给第三方办理代购事务。
二、委托期间的付款方式:
1:主材合同总金额:,金额大写:
2:甲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A:共一次性付款:
签订合同时付清全款:,金额大写
B:分二次付款:
第一次付款(签定本协议时):
主材合同总额的60%:,金额大写:
第二次付款(装修瓦木工程验收完毕):
主材合同总额的40%:,金额大写:
3:由于单项主材实际购买金额超过原预算金额五百元时,甲方应及时补齐差额部分。
三、委托期间的违约责任:
1:在甲方按销售合同约定支付贷款及相关费用后,乙方未按约定期限交货, 每延迟一天按未送货商品货款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未按销售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及相关费用时,每延迟一天按未付金额的0.1%向乙方未付违约金;双方违约赔付金额不得超过违约交易商品合同价格的20%。
2:《主材预算明细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甲方签字后视为生效,甲方在未与乙方协商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在外购买《主材预算明细表》中的商品,如擅自购买比例超过《主材预算明细表》总额的10%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主材预算明细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3:由于甲方所委托乙方代购的商品,余额未缴纳时,视甲方所委托代购的商品归属权仍归乙方。直至甲方余额全款交清。
4:甲乙双方在《委托合同》签定之日起,必须完整履行合同,未经协商变更、终止合同者,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四、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或委托代购项目完整履行后即终止。
五、本委托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六、该委托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