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笋收购合同(实用3篇)

冬笋收购合同(精选3篇)

冬笋收购合同 篇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股权持有人:持有甲方78%的股权

股权持有人:持有甲方22%的股权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工商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

2、乙方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公民。

3、甲方的股权持有人为:_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持有甲方78%的股权,__________持有甲方22%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甲方的全部股权持有人均一致同意将所持有甲方共100%的股权以及甲方的办公及仓库的全部设备、设施通过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全部股权及办公和仓库设备、设施(不包括应收应付款项,即应收应付款项全权由甲方负责)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转让。

第一条、先决条件

1、签订本协议之前,甲方应满足下列先决条件:

(1)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

(2)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且甲方及股权持有人应向乙方出具相应的书面声明及保证。

(3)甲方负责向乙方委托的会计、审计组织审计甲方财产、资产状况相应的财务资料,以便于乙方对甲方进行资产、财务状况进行评估。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协议双方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股权持有人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x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x公司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万元整。此款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提存公证,待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办理完本协议

第四条及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后,由甲方的股权持有人持乙方的确认书向公证部门支取。

第四条、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事项:

(1)将x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2)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负责办理x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医药监督管理机关等变更登记手续;

(3)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证明及享有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4)负责办理x公司迁址手续、向乙方指定场所所有人以甲方名义租赁场地,并进行迁址、办理迁址的变更登记。租赁地为:

甲方办理本款约定手续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股权持有人承担。

第五条、转让方之义务

(1)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2)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3)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须依本协议之规定,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药监等变更登记以及x公司迁址等手续。

第六条、受让方之义务

(1)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将股权及资产转让款全额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

(2)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药监部门变更登记、迁址等手续。

(3)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1)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甲方的股权持有人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x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保证其就该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x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甲方的股权持有人对甲方股权、甲方对公司的资产均有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x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⑦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⑧承诺在此过渡期内妥善保存管理x公司的一切资产;维护x公司公司的现状,防止公司资产价值减少。

⑨对于收购合同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2)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未按约定完成本协议第四条及第五条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所产生的损失由其自担;且甲方其及股权持有人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2)乙方未按本协议之约定及时向公证部门提存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争议之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及其本协议附件所产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秦皇岛市仲裁委员会并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且对双方终有约束力。

第十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修改、变更、补充部分以及本合同附件均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且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条、协议之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x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股权持有人:

股权持有人:

本协议附件:

冬笋收购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

甲乙双方就冬笋种植之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同意遵守以下合同规定:

一、甲方

1、播种时免费提供乙方优质冬笋种子。

2、在播种、田间管理及采收过程中,甲方根据绿色食品生产的操作要求,派技术人员进行种植、管理技术指导。

3、正常情况下,甲方每年从4月份开始收购乙方按绿色食品规范生产的冬笋,7月初之前结束收购。

4、芦笋收购标准按甲方不同要求进行分级,根据不同级别,收购保护价为1.60—4.00元/KG不等,具体价格届时通知,若市场价高于保护价则按同等质量的市场价格收购。质量要求为有冬笋头,无空心、无青头、无裂痕、无病虫和机械伤,笋尖必须紧密,不超过收购长度。

5、收购地点及付款方式:甲方所在地,现金结算。

二、乙方

1、负责对基地农户采用绿色食品规范进行种植的宣传、指导及监督工作,落实种植面积,并建立绿色食品冬笋基地标识。

2、对冬笋的施肥、喷药、浇水、田间管理等各项措施均应按甲方的绿色食品生产要求操作,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甲方拒收,由乙方负责。

3、负责种植管理冬笋_______________亩,并集中收购交到甲方厂内。

4、配备一名专职技术人员配合甲方对基地农户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按合同负责回收乙方按甲方绿色食品种植要求生产的芦笋原料________吨,否则甲方偿付乙方的所有损失。

2、乙方保证将全部合格产品交售给甲方,否则每亩赔偿给甲方_______元及种子款。

3、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若产生合同纠纷,由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八、本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 月____ 日_________年___ 月____ 日

冬笋收购合同 篇3

收购人: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收购人与销售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经见证人见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收购时间与数量

1.收购时间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 ___ 年 ___ 月 ______ 日。

2.收购量为 ___ 公斤/月,收购量上下浮动范围为:___ %。

第二条 收购价格

生鲜乳收购基准价格为 ___ 元/公斤,当地有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并公布交易参考价格的,收购人和销售人应参照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为鼓励销售人提供优质生鲜乳,生鲜乳最终收购价格按收购人和销售人商定的质量等级有所浮动。生鲜乳质量等级应根据蛋白质含量、脂肪含量、非脂乳固体、菌落总数、体细胞数等指标确定。生鲜乳计价方案经收购人和销售人协商一致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生鲜乳应符合下述质量要求:

(1)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

(2)收购人与销售人商定的其他质量标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销售人不得销售、收购人不得收购:

(1)经检测不符合健康标准或者未经检疫合格的奶畜产的生鲜乳;

(2)奶畜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3)在规定用药期和休药期内的奶畜产的生鲜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生鲜乳;

(5)其他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生鲜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生鲜乳收购站挤奶的,应遵守生鲜乳收购站的操作规定;销售人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4.贮存生鲜乳的容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条 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于本条第2款约定的付款日期前至少两日,书面通知销售人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如销售人对以上数据有异议,应于收到以上数据之日起两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销售人无异议;异议期间,收购人不支付货款,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但无异议部分的货款仍需按约定支付。异议解决后,收购人应在两日之内支付异议部分的货款。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并支付上个月的货款,具体付款日期为每月的 ___ 日前,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 检验方式

1.收购人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并在收购之时起4个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将有异议的生鲜乳样品留存48小时以上。

3.收购人与销售人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检定结果由收购人和销售人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对生鲜乳的检查及取样工作。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发现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存在或者可能存在添加任何物质的情况,应当立即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举报,并留存相关证据。

第六条 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 ___ 时至___ 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 ___ 时至 ___ 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3.销售人无法按时送奶或收购人无法按时收奶,应在至少24小时之前以 ___ 方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 ______ 生鲜乳收购站;

2.履行期限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 ___ 年 ___

月___ 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则应在合同到期前完成新合同的签订;收购人和销售人中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的,应在合同到期前至少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收购人与销售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收购人和销售人可协商调整购销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___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 ___ 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收购人或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月收购量收购或销售生鲜乳的,当月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___

元。

2.销售人出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3.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4.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万分之

___ 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5.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应由收购人与销售人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收购人与销售人可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销售人为中小规模养殖场(户)的,应提交本合同第七条所述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销售人为大型养殖企业的,提交收购人与销售人协商约定的争议解决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经三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各方可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以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见证人原则上应为本合同第七条所述合同履行地的奶业协会,当地没有奶业协会的,可为收购人、销售人共同认可的独立个人或组织。见证人不得因见证行为受益。

收购人: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人: 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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