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人员保密协议(精选三篇)

营销人员保密协议(精选3篇)

营销人员保密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申请业务员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唯申请人不得为:列入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兼职的人员及中国政府禁止的任何和非法组织成员。

2.服从管理,有拓展业务能力。

第二条 协议期限

1.协议有效期: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

2.聘用期满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聘用协议。

第三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公司需要聘用乙方为兼职产品业务员。

2.甲方根据公司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不再签订岗位聘用协议。

第四条 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2.尊重社会公德,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业务活动。

第五条 工作报酬

1.甲方按有关规定及制度,根据乙方的业务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发放工资及奖励(具体发放标准详见奖励制度)

2.甲方薪水结算为周薪,每星期六为薪水发放日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协议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营销人员保密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均会接触或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保密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操作等方面的软件,产品方案,产品策略,制作方法,客户名单,货源及技术情报,财务资料,供应商、经销商资料,以及乙方依约或依法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等信息。

二、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应为其提供工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资料、设备和软件,以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

三、甲方应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对商业秘密的内容、范围、保密期限等作出规定,以便乙方遵循。

四、乙方同意采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维护其于受雇期间所知悉或持有的商业机密。除职务上的正常、合理使用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告知、交付或转移给甲方(包括甲方之关系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为自己或第三方使用。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保证不私自保留、复制和泄露任何商业秘密资料,不在其他公司兼职;保证不私自从外部将任何有侵权可能的信息和资料携人甲方,并擅自使用,否则,乙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离职后1年内,保证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与甲方竞争;甲方为此支付乙方保密费用元。

六、乙方离职时,应立即将自己所持有的甲方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软件等物品移交甲方所指定的人员,并办妥相关手续。

七、甲、乙双方均愿严格执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外,乙方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八、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营销人员保密协议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2) 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兹协定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时间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无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第四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规划的需要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

第五条 工作时间:经双方协商,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对乙方整个团队的工作时间作如下要求:团队工作人员可实行轮休,但每日在工作场所内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每日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第六条 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病举,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其后,甲方可能根据经营状况和乙方的工作表现进行调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本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元/月,按月支付。

2、乙方月基本薪资+提成(其中基本薪资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双方另行协商,提成包括固定提成+浮动提成+招商佣金)。

3、考虑到乙方工作的特殊性,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生活补助,每人每天补助伍元;

第八条 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以发放工资最近的工作日前后进行支付。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税法和(或)税收规定,从乙方的工资、薪金所得中代扣代缴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 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条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因乙方原因无法将个人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的,双方特别约定 按当地最低养保基金为标准参保。个人部分从本人月工资中扣出,公司缴纳部分由公司统一缴纳。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举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保密资料

第十七条 乙方必须遵守公司有关保密资料的规定,且同意盖章签署保密合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

九、本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各种客观因素;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4、甲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5、当有关法律条文发生变更,合同的有关条款将因法律条文的变更而自动变更。

十、本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 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十五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一、本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如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与甲方另签的其他协议(如培训协议)尚未到期,但随劳动合同的终止该协议亦自动终止。如乙方违约则应按协议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离休、退休、退职、退养及死亡。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二、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下义务,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十三、调解及仲裁

第二十九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1、固定提成为3.0‰×当月该置业顾问的房屋销售额(该销售额以到甲方帐户上的实际金额为准);2、浮动提成:‰ ×当月该置业顾问的房屋销售额(该销售额以到甲方帐户上的实际金额为准),当月该置业顾问签订《认购协议》的房屋建筑面积总和(即,成交业绩)< 当月规定销售任务时,n=0.2 ;当月该置业顾问签订《认购协议》的房屋建筑面积总和(即,成交业绩)≥ 当月规定销售任务时,n=1.0 ;3、招商佣金: 按当月该置业顾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商铺首年月租金之一倍计算招商佣金。“月租金”指租赁合同首年平均月租金,不含免租优惠期在内。4、车位及铺面销售提成比例与住房一样;5、业主更名时,公司将收取一定的费用,提成比例为规定所缴费用的20%。(公司指定的关系户不收取费用,故无提成)。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如与现行劳动法规和政策有冲突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规执行。

甲方: (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 年 月 日 日期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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