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卡独家经销协议(精选3篇)
经销协议样本
甲方:广州爱捷电子导航设备有*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020-85566886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为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积极拓展汽车导航仪市场,增强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就合作推广汽车导航仪市场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为其经销商,乙方在此地区开展经销业务,即销售爱捷导航仪。
2、甲方负责提供本合作项目相关的产品及技术支持服务,乙方负责上述产品的销售与推广工作;
3、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及产品的品牌形象并分工合作进行产品的宣传、销售与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
4、甲乙双方应对本经销协议、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以及各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5、甲、乙双方合作期限 12个月, 即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6、双方合作期满,如乙方希望继续合作,乙方拥有该合作区域经销合作的优先权。
二、价格约定
1、 本条款约定的价格是指爱捷汽车导航仪的价格,适用范围为经销区域。
2、 供货价格
基本配置
单省地图版本:基本配置 元/台(人民币:元整)。
全国地图版本:基本配置(含256M MMC卡)元/台(人民币:元整)
4、市场零售建议价格:
基本配置
单省地图版本:基本配置 元/台(人民币:元整)。
全国地图版本:基本配置(含256M MMC卡)元/台(人民币: 元整)
三、 双方合作责权:
1、甲方权利:
1)甲方拥有产品的品牌、商标、外观设计、系统软件、数字地图及相关产品组成部分的知识产权,并且如果就相关知识产权原因引起的法律问题或纠纷与乙方无关。
2)甲方对于乙方自主的市场推广活动有监督、知情、备案的权利;
3)甲方有权考核乙方的公司业绩、市场推广能力、产品服务质量和企业形象等;
4)甲方享有产品的广告宣传、实现功能、使用方法、质量保证、安装维护等有最终解释权;
2、甲方义务:
1)甲方对产品的技术、质量、安全、公开的技术资料和商标的有效性负完全责任。
2)甲方有责任支持乙方的市场推广活动。对乙方在市场推广中反映的技术、质量问题以及合理建议,甲方必须及时响应和解决。
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市场推广人员等进行技术培训,并采取书面、电话、网络等手段进行技术支持;
4)甲方持续完善经销服务系统,以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经销业务,同时甲方对该产品的质量将做出有效承诺,并不断完善更新产品;
5)甲方负责地图数据的更新,按照约定适时推出最新版本的地图数据,地图更新时间周期为3-6个月更新一次。
3、乙方经销资格审核:
1)独立的法人实体,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的经营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及刑事责任;
2)须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并接受甲方的审核;
3)有兴趣致力于IT行业,了解熟悉汽车及其相关配套产品行业市场,对汽车相关电子产品有较深了解;
4)了解客户的需求,具备提供电子产品销售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具有良好的信誉度,并有一定数量的用户群或者潜在用户群;
6) 有经销合作意向的企、事业单位。
4、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服务、使用等方面的培训;
2)乙方在维护甲方品牌及权利的条件下须自行负责该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
3)在经销业务的过程中乙方保证向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用户及甲方的利益与声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得行使任何有损甲方信誉及品牌的行为,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使用甲方的商标品牌。
5)乙方每月汇总终端消费者资料、售后服务情况、业务拓展情况、销售业绩情况等,通过传真或复印件的形式交给甲方;
6)乙方联系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向甲方传真函件通知(经销商家须在通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名并附有效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甲方收到通知予以更新;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更新联系资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将应邀参的定期加甲方组织或者不定期的经销商探讨会、培训等,并协助甲方处理相关问题;
甲方:________________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管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主要生产:
1、“__________________”牌不锈钢与塑料复合管及配套管件。
2、“__________________”牌PP-R管材及配套管件。
(以下简称乙方)通过认真细致的市场调研,对产品的市场前景充满信心,自愿经销甲方的“派标”牌不锈钢与塑料复合管路、PP-R给水管路及相关配套管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经济实力和社会关系能力,同意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县)作为甲方上述产品的独家经销商。授权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同时,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基本原则,就上述区域、上述期限内,乙方独家经销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协商约定如下:
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在协议授权期限内于所经销的区域可代表甲方对上述产品从事广告宣传、工程接洽、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甲方提供与此内容相同的《独家经销授权书》一份。
1、甲方于授权期限内,不可在授权区域内设立除乙方之外的其他经销商,甲方也不可在此区域内自行设定经销点,否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在经销期内,不得经销其它同类产品或借“派标”名义销售其它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经销权。
3、乙方在所经销的区域内,应努力开拓市场,认真做好产品的宣传、广告工作,充分利用自
身的优势,积极开发建立下级经销商,逐步增加销售额。乙方不可以在本协议所述区域之外的地区设立下级经销商、销售点和实施零售安装。(但甲方未建独家经销商的地区除外)。
4、乙方在代理经销期间,应积极接洽工程项目,参于各种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及工程销售不受区域限制,可跨区域操作。但在越区域操作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同,以避免发生经销商之间在同一工程项目上参于投标的恶性竞争。
5、乙方在超越本协议限定区域操作任何与此产品有关的事宜均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通报。
6、乙方每设立一个下级代理经销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报甲方,甲方对乙方和下属代理之间
的经销合同内容有知情权。
7、如果乙方所负责的区域有客户直接向甲方购货,甲方将无条件的将客户介绍给乙方,由乙
方与其签定购销合同。如客户执意向甲方购货,成交后的利润归乙方所有。
二、价格
甲方的价格政策为《全国统一销售价》和在此价格基础上下浮__________%为全国统一经销价。
1、乙方在经销期间,享受甲方的全国统一经销价。全国统一经销价为:_________《全国统一销售价》中的管材、管件的价格下浮_____________%。工具、配件的价格不在下浮之列。
2、乙方对外销售价格必须执行甲方的《全国统一销售价》中的价格。在实际销售时,乙方可在此《全国统一销售价》基础上自行决定折扣率,但不可随意变更、调整《全国统一销售价》中的价格。
3、甲方承诺给全国各区域的经销商的供货价格为全国统一的经销价。经销价的计算方式见本协议的第二条第1款。若乙方发现甲方有比此更低的价格向第三方供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两者的差额全数补差给乙方(全数补差=差价____乙方得货总数),若由于此差价造成乙方在具体工程项目上有所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4、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甲方有权调整产品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或全国统一的经销价。但必须在价格执行日期的一周前以公函形式或传真形式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则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执行日期执行新价格政策。
5、自调整价格执行之时日起,甲方按确认的乙方当时库存量,给予乙方差额补差。补差以产品形式进行。
三、质量问题的处理及服务
(一)、质量问题处理
甲方供应给乙方的管材、管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甲方的相关企业标准。非甲方生产的工具配件,
甲方依据产品说明书上的各项指标,对乙方负责。
1、乙方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二日内应对货物进行质量检查,如发现:
⑴管材、管件、工具、配件质量不符合要求,但数量不大,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告甲方,甲方依数将合格品及时发给乙方。检出的不合格品按甲方要求及时退回,费用由甲方承担。
⑵管材、管件、工具、配件质量不符合要求,且数量较大,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将在二个工作日内派员处理。确属质量问题,甲方立即无条件退换货,退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将产品用于终端客户,并发生:
⑴管材、管件在规定压力、温度下使用,出现爆裂、渗漏。
⑵管材、管件尺寸超标而使安装后出现渗漏。
乙方应在向甲方书面通报的同时,积极处理解决。属个别管件、管材问题的乙方要迅速予以更换,并妥善做出解释和致歉。若问题较为严重,且牵涉项目较大的,甲方将于2-3个工作日到达现场(在此之前乙方应保护现场,以便查找问题)进行处理,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现场破坏以致无法分辨原因,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属安装质量问题的,应由乙方责成安装单位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服务
甲方对产品的安装检测、及售后服务实行全国统一的操作模式。安装、检测的规范文本为《派标产品操作手册》。售后服务的规范文本为《派标产品服务手册》。
1、乙方在实施首批进货的同时,由甲方依两本《手册》为基础对乙方技术安装人员进行操作及服务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派标技术服务上岗证》。
2、乙方在销售“派标”产品的同时,应认真作好安装指导,并依照甲方的规范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对项目工程安装指导应委派持有《派标技术服务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进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委任______作为在______销售其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和______公司的关系纯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本协议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的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的产品,系指甲方所制造的产品。
第三条 甲方给予__________公司在的范围内以独家进口并销售其产品的权利。
第四条 除________公司外,甲方不得再委任范围内的其它公司为其经销商和代理商。
第五条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最优惠的价格即必须低于正常贸易的价格。
第六条 发生在双方间的每一笔交易都必须订立合同,双方均须受到每一个合同的约束
第七条 卖方责任
1.自费向乙方提供新产品的样品,每个样品为1-2个。
2.同意乙方在进行业务推广时向客户介绍甲方的网站,并表明其独家经销的身份。
3.在协议的有效期限内:甲方如获得专利产品的注册、或商标、或其他商业标志,均须立即向乙方提供。
4.甲方必须将希望与其建立商业关系的境内新客户转给乙方。
5.不断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和资料。
第八条 经销商责任
1.自费维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切实地为甲方推销产品。
2.自费参加一些交易会或制作为了推销甲方产品的网站、目录等广告物。
3.在本协议的有效时限内,第一年的每个月的交易额必须达到万元,以后每年递增20%
4.向甲方提供一个由甲方认可的银行为结算银行。
5.不得购买和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
6.不断地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商业情报
第九条 本协议自_____生效,有效期为___年。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如未能在续签本协议上达成一致,则本协议在期满时自动失效,双方再不受其约束。 第十条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发生了违约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纠正。如若违约一方在三个月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第十一条 一般条款
1.不可抗力: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遭遇到所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致全部或部份无法履行本协议,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其责任。如: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击、台风、旋风、疫病、爆炸、机械事故、战争、暴乱、制裁、劳工纠纷或政府的政策性行为,或其它的确实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但一方必须将得到政府或有关机构证明的不可抗力原因的书面通知,以最快的速度送达另一方并直到另一方确认收到该通知时为止。
2.转让:本协议在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以书面的方式明确表示同意之前,任何涉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均属无效。
3.商业机密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有效期内及期满的一年内向第三者泄漏双方之间的商业秘密,若由此而造成另一方的利益损失,则另一方有追索泄漏商业秘密一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利。
4.仲裁凡因本协议或其相关的事情而导致争执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应提请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双方由于进行仲裁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均由败诉方负担。
5.协议文本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两种文字书就,如若两种文字在字义上产生抵触时,必须按照两种文字的意义做出折中判断。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将于所约定的时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