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合同证明(精选3篇)
出租人:
合同号:
签订地点:
承租人: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
1、名称:禹会区物流园内金达粮油公司仓库3、配套设施:承租人所存粮食均享受出租人所存粮食的全部设施,如:防化仪器、安全保卫等。
4、质量状况:良好。
第二条:租赁期限:3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租赁物的用途:粮食仓储。
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承租人自用、不转租、不改变租赁物原貌。
第四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大写):人民币元整(三年),每年元整。
2、租金支付期限:半年一结。
3、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
4、收购期间租金另立合同,承租人仅支付收购费用,本合同租金不执行,但可计算租赁日期。
第五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____年____月____日,承租方验收。
5、在仓库出租使用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承租人的管理工作。
6、本合同期满,出租人如不愿意继续出租仓库给承租人,应于本合同期满前40天书面告知承租人。
7、出租人应保持储粮仓库、库区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若发生危及储粮安全或影响其他工作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理。
第九条:双方责任:
(一)承租人责任:
l、租用仓库期间,若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设施损坏,由承租人负责维修。
2、无故不及时支付出租人租仓费用,应支付出租人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延迟一日支付出租人租仓费用的0.3%。
(二)出租人责任:
1、因安全保卫工作不力,造成储粮损失,出租人必须赔偿全部损失。
2、不及时维修仓房设施,影响粮食正常储存的,承租人将根据情况扣除其当月租仓费用,造成承租人粮食损失的,由出租人承担。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继续履行的,视为合
同的延续,但双方应重新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新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的权利义务适用本合同的规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修改、复印、
传真均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人承租人
单位:单位:
地址:地址: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帐号:帐号:
甲方:___有限公司
乙方: 车号:
为了确保完成今年的粮食收购任务,根据龙池米业粮食收购方案,结合粮食市场收购行情,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兼顾粮农经济利益的原则,特签订粮食收购合同如下:
一、收购品种:20__年生产的一类优质稻谷、二类优质稻谷(丰两优系列、华安501、黄华占、6326、杨良优)。
二、收购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按公司当天公布的收购质量标准执行)。优质稻谷必须达到国标优质稻谷二类以上标准(含二类)。
三、合同数量:
四、收购价格:随行就市(按龙池米业当天的挂牌收购价格执行)。
五、收购方法及时间:
1、乙方将符合收购质量标准的20__年生产的`优质稻谷送到甲方院内,经甲方验质员检验合格后入库,数量以地磅称重数量为准。
2、检验、计量后的稻谷一律经输送机输入仓,水杂超标的按龙池米业当天公布的扣价扣量办法执行;其它指标按国标执行,超标拒收。
3、包装随车退回。
4、售粮时间截止20__年12月31号止。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组织资金和仓容、电子磅、输送机、收购器材、劳力等方面的准备、待乙方货到验收入仓后现金支付货款。
2、乙方负责组织车辆和收购人员,收购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20__年产一类优质稻谷和二级类质稻,并单送到甲方院内经检验、计量、复检、清杂后输送入仓。
3、乙方所送20__年生产的优质稻谷必须均匀一致,不得异品种互混、不得掺杂使假、不得装头盖面。入仓过程中必须执行龙池米业的业务流程和手续制度,维护好龙池米业正常的收购秩序。
4、乙方不得在甲方院区内和大门口拦截客户或与农民及其它售粮客户串通完成合同数量,一经发现即取消合同。
七、奖励办法: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单车单号(指定车号)送往甲方优质稻合同数量达500吨以上的(含500吨),甲方按每吨10元付给乙方运输费用(凭售粮发票数量为准);
2、乙方组合车队完成1000吨优质稻的,甲方按每吨5元付给乙方运输费用(凭售粮发票数量为准);
3、乙方组合车队完成3000吨优质稻的,甲方按每吨10元付给乙方运输费用(凭售粮发票数量为准);
4、售粮发票作为返奖依据,不得改动,涂改后的售粮发票为无效发票。
八、未尽事宜:
收购期间粮食价格随行就市,由甲方根据市场周边县市的行情及国家的有关政策制定,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事项如与国家政策相违背,以国家政策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八月 日
甲方:中央储备粮____直属库
乙方: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维护正常的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_______年划片乡镇新产小麦具体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收购地点、数量:
收购地点:___________。收购数量:______乡、______镇片区新产的小麦,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______年新产小麦,甲方支付乙方代购费用0.03元/公斤。
三、代购费用须在收购开始前向乙方支付________万元,收购结束前按实际收购数量结清下欠手续费。
三、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委托收购的小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的价格,以当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挂牌收购价格即政府公布的市场参考价格为准。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所需收购资金贷款,由甲方提供,按具体收购地点,根据收购量提前一星期划拨到乙方所在地农发行帐户,作为专项代收购资金由乙方使用。
五、乙方给甲方代收的小麦品质必须达到三等以上标准,甲方派员监督化验全过程,出库时在乙方代购点检斤验质,(调拨化验单和发货明细表必须由双方人员签字)。
六、根据收购进度和乙方安排的调出计划,拉运车辆由甲方自行解决,包装、装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在收购期间,由乙方负责收购期间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拉运期间甲方应严格按规程操作,粮食出库后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有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需要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通过协商友好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在乙方所在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有效期限: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