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汇总【合集31篇】

购销合同汇总(通用31篇)

购销合同汇总 篇1

供方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原材料供应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提)货办法,运输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供方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供方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少交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____________的罚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而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份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罚金。

(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延期交货的损失。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需方经济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偿付供方实际损失。

(2)中途退货,偿付供方以退货部份货款总值_______________的罚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份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罚金并承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每日应偿付供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千分之一的罚金。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金。

(7)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和签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二、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签章):_________需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汇总 篇2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合同为供方向需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供方每次具体向需方供货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金额等以出仓单为准。本合同供方具体以出仓单或对账单载明为准,出仓单与对账单不一致的,以对账单为准。需方对供方出仓单所载内容有异议的,应在签收出仓单时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供、需双方应定期对账。出仓单格式如下,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出仓单为准。公司出仓单?NO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供方标准执行。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除出仓单另有载明外,交货地为供方所在地。签收出仓单后交货,需方在收取货物时应签收出仓单,需方可授权其指派提货的司机、仓储保管员、第三方人员等签收出仓单。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若由供方代办运输的,供方代办送货至需方仓库或需方指定地点,运输手续、运费由双方另行商议。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根据产品特征包装,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在收货后应即对货物进行验收及检验,在检验合格前,不应使用。如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一周内联系供方销售员。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付款后发货。□预付货款30%,货到付清。□货到需方?30天内付清货款。(在□打钩)

八、双方商议后,若货款需由需方指定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就需方所欠货款对供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则担保人应在本合同担保认处盖章或签字,保证期间为两年。

十、违约责任:货到后需方按时付清货款,若逾期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行规执行。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胜诉方因此支付的_____、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自合同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担保人的,则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汇总 篇3

许多人因为天津高额的房价只能望而却步,但一旦有能力购房了,便不再需要租房住了,那么先前已经租下并交付了租金的房子该怎么办呢以下是收集整理的由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的天津市房屋转租合同,欢迎阅读。

天津市房屋转租合同

TIANJIN HOUSE CONTRACT FOR SUBLEASE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

使 用 须 知

1、本合同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转租。

2、合同签定前,转租当事人须认真审查对方有关身份证件或法人证件;转租人应向受转租人出具公有房屋租赁合同或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转租当事人认真协商后签定本合同。填写时应字迹清楚;空格部分若不填写内容,应用/划掉。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不得任意涂改。

4、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转租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转租登记备案手续。

合同编号:

天津市房屋转租合同

转租当事人:

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转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1 该房屋原出租人是 ,甲方转租应当征得原出租人同意。未征得原出租人书面同意的,本合同无效。

1-2 甲方将座落于 区、县 路、道、街

房屋转租给乙方。该转租房屋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 ,结构 ,房屋类型 (平房/多层/高层/写字楼),设计用途 。

1-3 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见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用途

2-1 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

(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仓库/其它约定)。

2-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 转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3-1 房屋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转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转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 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 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 。

3-3 转租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转租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租金。

1、 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 元(人民币);

2、 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 元(人民币);

3、 按套计算租金,每套(月租金、日租金)为 元(人民币)。

4-2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1、 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

2、 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

3、 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

4、 。

4-3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除应支付拖欠租金外, 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及其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外,还应自解除合同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

第五条 押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为 元。

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条。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押金以及产生的利息除用以抵充应由乙方承担的 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5-2 转租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有线电视、供热费等)中,费用由 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 承担。

第六条 房屋使用和维修

6-1 在转租期内,甲方应保证转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6-2 转租期间,乙方拆改房屋的,应预先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拆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的,应预先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见附件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或因使用不当使房屋和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当给予修复,并赔偿损失。

6-3 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因乙方正常使用,发生损坏的,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承担维修责任。

1、甲方负责转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以协助。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及逾期维修造成的损失。

2、乙方负责转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应予以协助。

3、 。

第七条 提前解除合同

7-1 转租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7-2 转租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7-3 。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条款(见附件三)。附件一至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3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登记备案机关各执一份,其余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签章) :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登记备案情况:

经审查本合同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符合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

(盖章)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汇总 篇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购买乙方扣件事宜达成如协议:

一、扣件的单价、规格及数量

二、交货方式、费用及数量确认:

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送货时间内将货品送至送货地点,听从 甲方的安排,在指定的地点堆放;此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数量以甲方现场材料人员确认为准,送货时乙方须提供该批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或质检报告。送货地点为 项目部。

三、货款结算

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施工现场入库,并经甲方数量确认、检验合格后,甲方 内全额支付乙方货款。

四、验收标准、方法:

乙方货到现场,由甲方材料部门组织现场验收,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验收以抽检为准。若发现与样品不一致或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视为材料未到现场,乙方应无条件将不合格货物运出施工现场。而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五、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金额的日0.5%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额的日0.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购销合同汇总 篇5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及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于__年___月__日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以下称“该合同”),并同意根据该合同之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以补充该合同未尽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第____号将在____市区____路____号的____单元____层____号的商品房(以下称“该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该________之建筑材料及设备以附录________为标准。

4.甲、乙双方同意按附录所列之该商品房售价及付款办法付款。对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据附录____之规定期限依时交付楼价款者,由滞付之日起计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须按该合同第____条向甲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之滞纳金。同时甲方还可以书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时支付楼价欠款及/或滞纳金,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而作中途退房处理并有权终止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知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机关备案后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楼价款由甲方按该合同第八条之规定扣除违约金及/或滞纳金,并于甲方将该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时,赔偿甲方因转售引致的损失后,退回乙方。转售如有盈余,则归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楼价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及损失赔偿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之权利。

6.乙方应于甲方发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方式付清楼价余款(若有)、滞纳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该合同及本协议下应缴的款项,并接受甲方移交锁匙;否则甲方将有权根据本协议第5条收取滞纳金及/或违约金并安排处理该商品房,乙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乙方并须向甲方负责因乙方逾期收搂而引致的任何损失及费用。收楼前如该商品房有未妥善之处,乙方不得藉此拒绝收楼。

7.乙方缴清本协议第6条的款项后,应即办理领取该商品房锁匙的手续,甲方向乙方移交锁匙当天即视为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之日。如乙方于缴清该款项后十天内仍未办理该手续,视为乙方已实际收楼。

8.在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后如该商品房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损毁或物业内部的设备、设施被破坏,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无须根据该合同所订定之日期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并可延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金及/或滞纳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误;

(5)市政府配套设施及安装之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文件之批准;

(7)图纸之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时政府的法规而引致的延误;

(10)供水、供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设施。

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预见的情况下,甲方须再度延期支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则须出示承建商有关文件及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根据该合同或本协议之规定有权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该合同或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或经延期届满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须按该合同第_______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的滞纳金。但如果由该合同期限或依本协议第9条款经延期后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后,甲方仍未能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视为甲方违约。届时乙方有权在三十天内单方面以书面提出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备案。甲方应将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项、上述滞纳金及该合同第_______条规定的违约金在接获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但乙方将不得要求其他赔偿。如乙方在三十天内未以书面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则甲方每月应照以上方法,支付滞纳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权更改该商品房之图纸,如更改后该商品房面积不多于或不少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但该商品房售价则因面积多少而增减。如少于或多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可选择接受新面积,而售价亦因面积多少而增减或在收到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后七天内以书面提出取消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将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四天内将乙方所交楼价款无息追还(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甲方亦可以将该商品房

购销合同汇总 篇6

(正面)

××公司 买方和卖方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______(以下简称买方)于____年__月__日订立本合同。

1.商品名称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按本合同的条款规定,由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商品:(略)

2.期限

交货日期从___起至___止;或每满一年后由一方当事人至少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所确定的日期为止。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到___为止或每年到此时为止的十二个月。

3.商品规格

卖方商品装运时的规格标准。

4.商品数量(略)

5.价格

可按本合同背面第七条规定上浮。

6.附加条款规定

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条款规定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当事人签名前所列条款。

买方(签定)______ 卖方公司(签字)______

(反面)

附加条件规定

7.价格浮动

卖方提价可在每个季度的第一天进行,但至少应提前十五(15)天将其书面通知提交方式邮寄买方。买方则有权在涨价生效日之前向卖方提交或邮寄通知,取消涨价部分的定货。

8.税收

附买价外,买方还得支付卖方因生产,销售或运输本合同有关商品而规定缴纳的所有的政府税收、营业税和(或)其他一切收费(纯收入所得税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较低竞争价格

如买方向卖方证实,买方可在任何一个合同年度内从任何一制造商处按类似条件规定购得在美国生产的上述商品,且质量一样,数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货数量,但价格低于本合同之定价,如卖方拒绝就上述数量商品按此价格进行降价,买方可向其他制造商购买该数量商品,并减少按购买数量该合同所承担的购货义务。

10.装船发货

如无另行规定,买方每月定货量及每月装船发货量应大致相同,如因缺货而影响每月装运,则应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进行装运。如买方不按本合同之规定定货,卖方将无义务提供未定购货物。

11.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为,取货全额即付,如买方不按本合同之规定支付

货款,除其他补救之外,卖方有权中止合同或停止发货。

12.索赔

买方收到按本合同所发商品后十五(15)天内不向卖方提交索赔通知,则视为无保留接收该商品,且放弃一切有关权利要求。买方承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本合同所提供之商品或将其与其他商品混合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任何索赔,无论是因未提供应提供之商品或是否因过失,数额均不得超过索赔物的买价。任何一方均不对间接或继后的损害负责,不论其是否是因一方当事人过失而引起或产生。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灾、火灾、洪水、战争、破坏、意外事件、劳资纠纷或劳力缺乏)、政府法律、法令、规则和条例〔不论是否合法,包括(但不排除其他)优先权、征用、分配及价格调整限制等〕、物资设备及运输短缺,以及其他类似或不同意外事故,双方当事人均可免去违约责任。遇此事故的当事人有权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该事故期内本应收、发的货物,免去之数额应从合同总额中扣除。由于上述事故使得卖方无法提供本合同规定数额之某种商品,卖方有权公平合理地在其顾客、部门和分公司间就可能提供之商品进行分配。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迫使卖方为满足买方的供货而向他人购买商品。

购销合同汇总 篇7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划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锰产品主管部门意见:__________

(章)

代表: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购销合同汇总 篇8

购销合同是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本文就购销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确定作出阐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的规定,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要分三种情况处理: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的。

约定履行地的,约定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

此时,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三种情况下,法院不能以合同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购销合同汇总 篇9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

2、交货地点:__。

3、运输方式:__。

第六条验收方法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预付货款

(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

第九条运输及保险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运输费用负担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甲方:

乙方:

购销合同汇总 篇10

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二、交货时间:由于交货时间原因产生港杂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际标准,如因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外商索赔由供方负责及承担全部损失,以外商出具的索赔书为准。

四、包装要求:内外包装必须适合陆运和海运,如因包装引起的货物破损致使外商索赔,供方赔偿需方全部实际损失。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方运送至需方指定港口,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按国际标准,由需方抽验货。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当天,卖方需支付卖方____________的定金,剩余货款由买方直接转账到卖方指定账户内。款到发货。

八、违约责任:按民法典处理。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确方式:本合同如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签订地法院提出上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依法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购销合同汇总 篇11

签订地点:

卖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买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钢材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2、项目名称:

3、项目承包人

4、项目负责人:

5、项目钢材需求总量:(需方在供方处提货数量不得少于 吨)。

二、产品名称、材质、规格、厂家、数量(详见买方单次需求计划单,买方向卖方提供的单次需求计划单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当次需求的产品名称、规格、材质、厂家、数量、需要加工的产品种类及数量等,同时计划单应当有该项目负责人的签字及项目部的签章)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

四、交货方式、地点及期限:

1、卖方负责按买方计划将钢材运送至买方承建施工的项目工地,运输费、吊装费、卸车吊装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买方承担。

2、交货期限:卖方根据施工期买方书面提供的钢材月计划、单批次计划备货,月计划、单批次计划应当包含钢材的具体的厂家、品种规格、数量、是否加工、使用时间,卖方在收到正式计划单并签字确认后按要求送到现场。

3、买方在每月 日前将钢材需求月计划书面提交给卖方,买方的单次钢材需求应在卖方供货前 日前向卖方书面提出,因买方原因不能在该期间提出需求计划导致卖方不能及时向买方供应钢材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

4、买方变更月计划的,买方应在向卖方报送月计划后 天书面通知卖方。否则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

5、在已发货的情况下,买方不得变更发货的数量、交货地点,否则由此给卖方造成的各项损失及增加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6、买方的单次需求计划数量应确保卖方汽车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即单次需求计划钢材数量应确保汽车正常满载,买方的单次需求计划不得低于吨。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重量验收及异议:按照理论计重及过磅计重。过磅计重的,卖方对当批钢材出库时已经过磅,买方需要进行复磅的,复磅时磅差在±3‰以内,视为卖方供货符合买方要求,复磅费由买方承担;复磅时磅差超过±3‰,买方按实际供货重量签收,过磅费由卖方承担。

2、质量验收及异议:采用先检测后使用的原则。买方在使用钢材前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若买方未检测就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方自行负责。买方收到货物后如对卖方货物有质量异议,应在收货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视为卖方货物符合合同约定。对于该质量异议,以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为准。若卖方销售的货物经检测为不合格产品的,则该不合格的货物卖方负责72小时内包退包换,退、换货过程中所产生的往返运输、装卸费用由卖方承担。如退换不及时造成工程停工待料或工程进度延后,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3、在质量异议期间,买方应当负责保管好货物,不得更换、使用,因买方原因导致货物被盗、遗失、更换,由买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异议期间买方对该钢材进行使用,视为买方认可该批货物符合双方合同约定。

4、卖方对于买方使用、保管、保养钢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数量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随货附件:钢材质量证明书随货同行。

七、验收与结算:

1、买方指定(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签字样式见附件)代表买方验货、收货;上述二人任意一人在卖方的送货单上签字后,均视为买方已收货且对卖方所供钢材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予以确认。

2、买方变更验收人的应在货到前2天内书面通知卖方,并向卖方提供验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买方对委托验货、收货人所签收的送货单、对账函、垫资加价费结算单、价格单及其他相关手续予以认可并负完全责任,并作为卖买双方结算依据。

八、钢材价格、运费、吊装费

1、本合同钢材(不论实际生产厂家)的销售价格(不含税价)为:以卖方提交单次需求计划单当日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销售部网址所公布的绵阳地区攀成钢钢筋销售出厂挂牌指导价+垫资加价费+运输费+吊装费+加工费;提交单次需求计划单当日没有挂牌价的,以最近一次挂牌价为准。

1.1、垫资天数是指卖方交货之日起至买方付款之日止实际经过的天数。垫资加价费月末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

1.2、垫资加价费计算方式:垫资天数不超过30天(含30天),每日每吨垫资加价费为元;垫资天数超过30天不超过60天(含60天),第31天至第60天,每日每吨垫资加价费为元;垫资天数超过60天,从第61天起每日每吨垫资加价费为元。

1.3、垫资总额不超过,垫资天数不超过 天,垫资金额超过 元或垫资天数超过 天时,买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卖方一次性支付不低于所欠货款(该货款为:钢材销售款+加工费+运输费+吊装费+垫资加价费)的90%。

2、买方按实际供货数量(吨数)以 元/吨的标准向卖方支付出库吊装费。

3、买方按实际供货数量(吨数)以 元/吨的标注向卖方支付运费,运费由卖方代收代付。

4、(需要加工的钢材)价格为:母材出库当日挂牌价格+元/吨加工费。

九、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1、结算范围:本合同项下买方应支付的价款(本款不含涉及的违约情形)包括钢材销售款、运费、出库吊装费、垫资加价费、加工费。

2、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付款。买方以银行转账支付货款的.必须转到卖方指定的账户。即: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如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买方应承担5%承兑贴息费用。

3、付款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期限付款,买方需在最后批次材料进场之日起10内付清所欠卖方的全部余款。

十、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买方委托收货人签收的各项手续及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绵阳地区产品挂牌价单。

十一、违约责任:

1、买方在未付清卖方货款的前提下,所有钢材由卖方供应,不在第三方购买,如果购买则视为违约,否则应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5项约定的钢材总量乘以本合同钢材单价计算的总额20%承担违约金。

2、买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货款、加工费、运输费、吊装费、垫资加价费等费用,卖方可以停止向买方供货,并有权按欠付的费用总额20%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导致卖方产生催收债务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应当由买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其中律师费按照买方欠付金额的10%计算。

3、买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付清卖方所有货款、运输费、吊装费、加工费、垫资加价费等费用,卖方有权要求买方停工,直至付清所有货款、运输费、吊装费、加工费、垫资加价费等费用为止。

4、卖方应按质按量向买方交付钢材,否则应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5项约定的钢材总量乘以本合同钢材单价计算的总额20%承担违约金。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以协商解决为主,协商不成时,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其他约定:

1、买方需要卖方提供正式发票的,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税率向卖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2、卖方开具给买方的发票不能作为买方已付款的证明,买方已付款的证明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

3、买方指定邮箱为接收卖方邮件专用邮箱,在本合同期限内,卖方向买方发送的通知、传真、邮件到达买方处,即视为买方收到并知晓该文件信息。

4、买方该指定交货地点应满足卖方车辆进出运输条件;每车货到,买方应在30分钟内组织卸货,两小时内卸货完毕。买方延迟卸货应支付卖方延误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为每延迟l小时支付卖方100元的延误费用。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卖方执贰份,买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卖方: 买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汇总 篇12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商品种类 商品名称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要求 包装要求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他事项: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甲方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其购买价格有权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收相关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 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其他事项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委托代理人

1、甲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3、双方如变更或撤换委托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委托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传真

(2)订货合同

(3)其他____________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

(2)可接受全部退换货

(3)有条件的退换货

(4)在商品总价值——%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汇总 篇13

需 方: (甲方)

供 方: (乙方)

需方因工程需要向供方购买预应力管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产品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2、工程名称:

3、交货的时间:从 年 月 日开始供桩,工期: 天。

4、交货地点: 工地现场

5、验收标准、方法及质量保证书

5.1、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

5.2、质量等级: 合格

5.3、验收方法: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

5.4、质量保证书:供货结束供方按需方要求提供竣工资料 3 份

6、工程款支付

管桩每次运输到工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总价的60%,余款在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半个月内付清。

7、货款结算:有送货数量的确认不代表已经结算,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结算,未使用的管桩乙方予以退回,不记入结算,结算书必须由现场材料员,现场技术员,项目经理同时确认并加盖需方公章方能生效,单方确认为无效决算。

8、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相应损失并处以合同金额5%违约金。

9、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证书等文件。

2、 该综合单价已包括桩的生产、运输、损耗等一切费用,并综合考虑了桩长、桩尖、桩型、含钢量、工期以及其他所有风险,为闭口包干,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3、乙方必须确保供桩及时,出现供桩严重脱节,将处以合同总价0.3%/天的罚款。

4、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无论工程量如何变化,亦不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均不调整合同单价。同时,乙方确保一定数量的备用桩。

5、若发现供方桩存在因原材料的规格、制作与图纸(图集)不符等问题造成需方损失,供方同样应向需方承担赔偿责任。

6、供货之时的验收单不代表供货方的桩已验收合格,需等开挖后甲方拿到政府相关的验收合格证书视为验收合格。

7、由供货方产生的质量事故,造成需方的损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8、以上单价已含卸桩运输到工地等费用,如在卸桩过程中或在工地上运输过程中产生安全事故,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9、供货数量的确认:供货数量必须由现场材料员,项目经理同时签字并加盖需方公章方能生效,单方确认签证为无效。

10、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桩基工程验收。

本协议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日期:

签订地点:

购销合同汇总 篇14

企业名称(以下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企业名称(以下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根据《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信息

品名

单位

单价

数量

总额

备注

总计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收货产品之日起?天内完成验收,若甲方未在规定验收期内进行验收亦未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三、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_____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货款为基数,每延迟一日承担延期交付货物货款的___%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___%的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合同的解除并不免除甲方继续履行货款支付义务。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收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账和结算。

五、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购销合同汇总 篇15

出卖人:

买受人:

一、产品名称、商标、重量及单价: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备注

合计

二、质量标准:见合同附件。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第二条;自产品安装、调试完毕投运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壹年。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标准包装,不回收。

五、随机备品、配件、工具及数量供应方法:齐全。

六、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七、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收到货物时起转移。

八、交货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后35日内在乳山买受人指定地点交货。

九、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至指定工地,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十、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第二条在安装现场验收,如有异议在质保期内提出。

十一、安装与调试:出卖人应按买受人的通知要求,到达安装现场指导安装、调试。

十二、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电汇。安装投运叁个月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届满后壹年内付清。

十三、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十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十五、违约责任:

1、出卖人逾期交货或未在买受人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指导安装、调试或未在买受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售后服务的,每延误一天,出卖人向买受人偿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受人可以退货,出卖人应返还买受人已支付的货款,并偿付合同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十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其他约定事项:

1、出卖人应向买受人开具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人买受人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购销合同汇总 篇16

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 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 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 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 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

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签名):时间:

购销合同汇总 篇17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80万株,金额为人民币 柒十弍万元 (70元整)。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附件 附后)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

乙方负责将苗木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质量:

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二个月。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购销合同汇总 篇18

甲方: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方的招标评定乙方为甲方饮用水的定点供应商,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原则上甲方全体员工在工作期间全部饮用乙方生产的安全、卫生、健康 的PC桶装水。乙方按甲方需求供应PC桶装水,并及时把PC桶装水送到甲方各生产、办公饮水点(饮水点以玉柴股司办公室确认为准)。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免费提供饮水机。目前在用饮水机数量约为800台,乙方所提供的饮水机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3、乙方必须于20xx年*月*日*时前把台饮水机(需更换和新增的饮水机)及桶饮用水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4、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需要增加饮水点,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指定的饮水机型、时间、地点将饮水机和饮用水配送到位。

5、乙方所提供的饮水源为水源,如有变更需征得甲方同意。

二、饮用水名称及单价

饮用水名称:水,型号为18.9L/桶,单价:*元/桶;型号为11.3L/桶,单价:*元/桶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以上品牌型号及单价的矿泉水,水款总额根据甲方实际使用数量计算。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要教育好员工节约饮水,不得随意浪费饮用水资源。

2、甲方要教育好员工保护好饮水器具。

3、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对车间内的.PC桶进行管理。

4、甲方的员工故意对乙方的饮水机和PC桶进行人为破坏,造成乙方损失200元以上的,甲方应对其相关破坏责任人进行教育和考核,并由破坏责任人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

5、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生产现场进行抽检或委托其他检测机构对乙方生产的饮用水进行检测。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每天24小时为甲方提供饮用水。

2、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有故障的饮水机,包括甲方原有的饮水机。

3、乙方确保所提供给甲方的饮用水质量符合国家规定饮用水卫生标准。

4、乙方负责每月向甲方提供有关质量监督部门的饮用水检验报告。

5、甲方属下单位在玉柴范围内搞活动,乙方接电话后应及时送水到指定活动现场。

6、乙方应在工厂后勤综合科配置两桶机动用水。

7、甲方饮水机发生故障需维修,维修时间超过2个小时,乙方要提供一台饮水机代用。

8、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场所时,要服从甲方的管理要求,并将在甲方区域工作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如有人员更换,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办理相关证件手续。

9、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其他人员进入甲方的工作场所。

10、进入甲方工作场所的乙方工作人员,需符合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基本条件。

11、乙方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业务培训、文明礼仪培训,如有需要,甲方可以派人进行指导和协助。

12、甲方当月的用水数量,由乙方做好签收记录及汇总,以甲方核实后为准。

13、乙方必须对甲方所有的饮水机按每年冲洗2次的标准执行。

五、付款金额和方式

1、甲方在每月的2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水款。

2、乙方必须出具正规的含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3、中选单位须交纳20000元质量信誉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退还(不计利息)。

六、违约责任:

1、以下扣罚款从每月支付的饮用水费中扣除。

(1)如乙方所提供的饮用水经权威检验机构检验发现存在影响健康的质量问题或不能按服务要求提供饮用水,严重影响甲方在工作期间的饮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罚乙方5000元以上。

(2)如乙方因饮用水质量问题直接造成甲方员工发生群体(5人以上)性食物中毒或腹泻等身体伤害,乙方负责赔偿全体受伤人员的医疗费及相关赔偿费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罚乙方10000元以上。

(3)乙方提供的饮用水含有杂物、污染物的,扣罚乙方500元/次。

(4)乙方及时送水,从报送之时算起,玉柴生产一线饮水点1小时内送到, 其他饮水点3小时内送到。超过标定时间的,每小时扣罚乙方100元/次。

(5)甲方的饮水机有故障需维修,维修时间超过2小时的,乙方不提供代用饮水机或不及时更换的,扣罚乙方20元/小时。

(6)乙方对甲方的饮水机不按半年冲洗一次的标准执行的,扣罚1000元/次。

(7)乙方工作人员要有敬业爱岗精神,讲文明、讲礼貌,态度和蔼。仪态不

雅,服务态度欠佳,被投诉,经查属实的扣50元/次。

(8)乙方工作人员着装干净整齐,佩戴甲方提供的出入证出入甲方的工作场所。不按规定要求佩戴出入证进入甲方场所的,扣10元/次,不服从门岗保安管理,强行进入的,扣罚100元/次。

(9)乙方进出甲方工作区域的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按规定位置停放。禁止车辆在服务区域内乱停乱放。在服务区域内乱停乱放车辆,扣30元/车.次,造成交通堵塞的扣200元/次。

(10)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的物资进出门岗检查制度。乙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盗取甲方财产及物资等,移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

2、如因甲方原因不按时支付乙方水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当月应支付水款的3‰补偿给乙方。

七、合同期限:

S年*月*日零时起至20xx年*月*日*时止。

八、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签订地点:玉林市。

甲方: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工行玉林市江南支行 开户银行:

账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购销合同汇总 篇19

购货(甲)方:

供货(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正式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石材,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型号、金额、尺寸要求

详见尺寸单

二、路缘石、平石单价与付款结算方式:

1、 综合单价已包括成品石材材料,路途运费、卸车费,及其它风险等所有费用。(上述单价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机械费、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措施实施费、劳保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调遣费、安全及保险、小型工具使用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费等ㄒ约昂贤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付款结算方式:

2.1、合同综合单价包死,工程量据实结算;

2.2、结算及支付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2.3、无预付款,货按时到甲方指定场地,乙方向甲方发出验收申请及付款

申请表,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按实一次性付款。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石材正饰面机械加工光泽度≥85°。

2、无原生性崩边、摔角。

3、平整度:间隙≤1mm。

4、成品板直线尺寸误差:1mm。

5、对角线误差:2mm。

6、其他方面标准参照以下所述部颁标准执行。

大理石、花岗岩、异型装饰石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G/T79-20xx)、《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GB/T18601-20xx),《异性装饰石材》(JG/T847-1999)中的一等品要求为验收标准。

7、双方约定的其它质量要求:

(1)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种、规格、质量的石材,进行封样并按照石材封样供货。

(2)质量要求均按照规定进行加工:按尺寸要求加工。

(3)青石路缘石长向(纹理方向)机械做单边角10mm斜边。

(4)石材为天然产物,石材不能出现掉角、断裂及黄石纹、黄石线、黄石斑。石纹、石线、石斑及色差不超过2%。

四、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方式:

1、交货地点为。

2、甲方需在乙方供货前2个工作日,用电话、短信通知乙方,乙方

按时向甲方供货,每日供货量不少于 块。

3、若乙方未能按时按量完工,则乙方应负责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 元/天的工期罚款。

五、验收标准及供货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暂定日开始供应石材,甲方向乙方提出购货清单,确认规格、数量和交付时间,乙方在提交时间内组织石材产品运至甲方工地,由乙方负责卸货、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交货时,甲方应会同监理单位对产品和应附文件及技术资料审核。

3、乙方石材到达现场后,由甲方、乙方、监理及施工单位的代表共同到现场对石材质量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对石材的几何尺寸及色差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短缺的石材甲方可以拒收,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石材不能按时到达现场的,超过送货时间30%,甲方有权处以该批次总货款的10%的罚款;超过送货时间50%,甲方有权劝其退场;超过送货时间100%,甲方将勒令其退场,并按工程结算约定支付款项。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利机关的证明并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供货履约金,供货完成后甲方应将履约金一次性与最后一批货款无息支付乙方。

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的按照进度要求供货,如甲方付款

不及时,供货时间相应顺延;如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的供货,每次将对乙方进行总工程款10%的罚款。如果乙方出现两次以上(含一次)不能按时供货(时间以收到甲方石材进场计划的时间为准),影响甲方工期,甲方有权另外选择石材供应商,并赔罚款5万元。

3、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利息。

4、因为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5、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或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施工现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程货款支付完,即为合同终止。

甲方单位名称(章) 甲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购销合同汇总 篇20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灯具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灯具的型号、单价(详见附表)

二、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约壹拾陆万元整(¥:16000元),最终结算金额如超出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数量,那么所有增加或减少的按实际增减数量以及合同约定单价进行增减结算。

三、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GB7000.1-1996和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图纸)以及甲方设计签字确认的样品生产,产品质保期为三年。

四、包装标准及要求:按乙方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 五、交货期限:20__年11月底。

六、交货地点及方式:地点为甲方工地方式为落地交货。 七、运输方式、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在三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合同预付款;

2、在乙方所有货物送到现场,经双方安装验收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一月内进行结算,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九、安装与验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装服务。

2、乙方货到工地现场由乙方组织甲方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或所供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条约定付款,属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付款,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条约定交货,属乙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交货,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甲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解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表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汇总 篇21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1、甲乙双方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购销业务产生的贷款承付、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事项签订如下合约。

2、甲方承诺全年累计向乙方订购货品的总值不低于人民币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天,限额 万元的账期。甲方的付款期即为收到货物后的前述赊账期,应在该期限内及时付清应付款。甲方累计赊账金额超过前述限额的,超出部分不再享有前述赊账期。

4、付款方式:

A)甲方当月累计购货价值在 万元以上,乙方同意接收甲方以远期90天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货款,贴息可以由乙方自行承担(90天以上的部分贴息费用由甲方支付);

B)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调乙方常用的纸张冲抵货款;

C)每个月25日对账,对好帐后,甲方开具隔月25日到期支票给乙方,到期前,乙方可以选择A)、 B)两种方式换回支票。

5、乙方有权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对上述赊账销售条款适时做出调整,调整内容将在订单确认函中一并体现。

6、甲方每次订货时应提前 48小时 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明确货品类别、规格、数量、价格、包装、交货期、运输方式等内容。

7、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即订单确认函)。乙方如

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交货或不能生产时,将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甲方取消订单。

8、乙方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乙方企业标准,如双方持有共同确认的样品质量标准,乙方应按样品的质量标准供货。

9、甲方收货后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在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承若接到通知接到甲方通知后上海市内36小时、市外72小时到现场察看并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10、乙方接受客户质量投诉的时限为三十个工作日,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逾期视为甲方对乙方的产品质量予以认可;

11、乙方受理索赔的'范围仅限于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只承担复合纸的质量责任,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

12、甲方应按合同承若时间准时向乙方支付货款,逾期支付的,乙方有权按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日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13、本合同一两份,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即行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有异议可协商解决,若无法解决的,在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4、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上海鑫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或代理人: 法人或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购销合同汇总 篇22

甲方(需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材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承建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业大厦 "工程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货产品的名称、规格及数量

供货产品PPR给水管,数量按供货单结算。

二、供货产品价格

PPR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米,此价格为含税价,运费由乙方负责。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供货方式

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交(传真或亲自送达)书面订单。订单应写明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并且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在收到订单并确认后应积极备货(常规产品),在______天内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仓库(工地),并承担运输费用和风险。

若因不常用规格或乙方存货不足在上述期限内交货确有困难的,应提前通知甲方,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乙方送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即指派专人(授权委托人) ____________ 验收,验收合格后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生效,甲方若有异议的,在收货后三十天内提出。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根据乙方每月供货数量金额,双方应在每月______日进行对账认可,并于当月付清货款的______%,余下15%的货款在竣工后______月内付清,质保金为总货款的______%,如在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则将质保金返还乙方。货款可以支票、电汇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结算,货款支付到乙方(或帐户)方为有效支付。

六、附随义务

1、乙方应提供有关供货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技术手册、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证件。

2、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手册规范安装管道。

3、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要,甲方可向乙方借安装所需的焊接专用设备工具,并收取焊接专用设备工具的维护费及押金,进行技术培训和现场安装指导。

甲方退还焊接专用设备工具时,乙方应退还甲方的押金,如有损坏或丢失,甲方应照价赔偿乙方的损失。

4、双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内容予以保密,不得私自泄露给他人,否则,应赔偿守约方损失。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经乙方确认后予以退换,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保修期一年,质保金为总货款的5%,如因产品质量导致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保留追究连带责任的权利。但因甲方保管、设计、安装使用不当等自身原因造成供货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

3、一方违约,情况严重,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订货人及指定收货人的书面委托书。指定的订货人或收货人变更的,应即向乙方出具新的授权书,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 工程完工后,如甲方所订产品因计划误差需要退货的,应保证所退产品外观无明显污迹、斑点和划痕。壹万元以内按原价退回计算,壹万元以上按原价80%退回计算。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应积极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要诉讼的,由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签约人:__________ 委托签约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购销合同汇总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粮油流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色拉油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二、产品名称:色拉油、大米

三、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一级日清色拉油,优质东北大米,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质量检查报告以公示的为参考标准。

四、合同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截止。

五、质保证金:

1、自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保证金,质量/价格诚信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元,(在第一次合作款扣出质量保证金)。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装色拉油的容器,但必须符合国家卫生要求标准,甲方交适当容器压金(二个容器/_____________元),

3、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容器,乙方退还甲方容器压金,同样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供货方式:

1、甲方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乙方供货,甲方在电话通知乙方后,乙方在八小时内必须送到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

1、色拉油按当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出厂合同价进行计算结算,每市斤乙方收取_____________元人工及车旅费,

2、大米按当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的大米生产厂家发货金额单据为准,每袋大米净重(_____________斤)计算,乙方收取_____________元1袋的人工及车旅费,如本月没有发货发票单据,按上月单据金额计算。

3、结算时符上当月购色拉油、大米合同发票,甲方在第一时间付清货款,乙方并出据货款发票。

4、所有合同单据票证、不的涂改和伪造,一经发现按当月送货款的_____________%扣出。

八、双方责任:

1、双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执照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超过范围经营引起的后果自负。

2、因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保证金全额扣出。造成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跟其他粮油商进行交易,但甲方有权进行市场调查询价,和每月在市场购买_____________斤色拉油、_____________斤大米的一次权利。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协调解决,双方协调不下,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裁决。

九、合同方式:

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购销合同汇总 篇24

供货单位(甲方):

购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1、产品名称:

2、产品数量:

3、产品价格:单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货款总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

2、甲方开户行: 帐号:

3、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货款。货款到达甲方帐户后,甲方于两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及发票。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四、售后服务

1、电话咨询:提供与软件相关的技术咨询。

2、信函传真: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提供软件应用咨询服务。

3、网站支持:在本公司网站发布相关技术解决方案。

4、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软件应用指导服务。

五、联系方式

1、服务热线:

2、投诉热线:

3、公司传真:

4、公司网站:

5、电子信箱:

六、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汇总 篇25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金矿石,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金矿石,技术指标:Au克/吨(最小)。

三、交货期 分次交货,第一次交货 吨(于 年 月 日前),第二次交货 吨(于 年 月 日前), 第三次交货 吨(于 年 月 日前)。

四、交货地点 买方指定货场。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人民币元/吨。

2、价格调整 品位高于 克/吨,按元/吨的比例奖励,如品位低于克/吨,买方则有权要求退货。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交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

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 在买方收到卖方每批矿石后,经检验符合本合同第一、六条约定条件后五日内,买方须将本批次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 %)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 由卖方组织车辆运至买方指定地点,运费由卖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为诉讼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律师费、差旅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20%作为惩罚性赔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购销合同汇总 篇26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

第一条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劳保用品、等五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二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量,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三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四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第五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六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第七条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1、款到发货;2、银行汇票;3、商业汇票。)

第八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购销合同汇总 篇27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

材料名称及花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毫米)及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

购销合同汇总 篇28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需方: 代表: 电话:

供方: 代表: 电话: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地履行。

品名规格牌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

合计

1.交货期限和地址:

2.质量标准:

3.包装及费用负担:

4.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

5.副次品率及处理:

6.数量超差幅度:

7.验收方式:

8.结算方式:

9.违约罚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10.争议解决办法:

11.附则:

本合同另附件 张,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需 方 供 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购销合同汇总 篇29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____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镇)_________路(村)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______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_月利率______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______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______月起按______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______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______元确定每______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______月还本息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______月还本息额根据当______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______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______年的_______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_________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______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______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_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账户内存入一个______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______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___________送_________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购销合同汇总 篇30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买卖双方同意按____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买卖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 预付货款(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及保险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 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买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卖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__%的违约金。

2.卖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卖方应偿付买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买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卖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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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卖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卖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卖方负责,如经卖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_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楼房买卖合同 | ·软件买卖合同 | ·二手车辆买卖合同

·车位车库买卖合同 | ·钢材买卖合同 | ·木材买卖合同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购销合同汇总 篇31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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