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购销合同(通用19篇)

肉类购销合同(精选19篇)

肉类购销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市)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______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实施某》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派购任务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则上以一年为限,分季分月执行;不属派购或派购基数以外的产品,按当事人协商的交货期限执行。根据鲜活商品的特点,交货日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交货地点和方式,可由当事人商定。)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某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120%的幅度)付违约金。

2.乙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它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签复的,视为默认。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和影响国家收购计划的执行。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购销合同的变更,还应报下达该计划的上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由于某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随意变更计划、调度失当、非法干预等错误,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义务而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按规定先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赔偿金,之后再要求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乡政府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肉类购销合同 篇2

出卖人(甲方) :

买受人(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 就甲方向乙方肉类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二、发货期限:为20xx年6月10日至20xx年10月 10日按乙方要求分期发货。

三、 运 输:甲方负责运输货物至乙方指定位置。

四、结算方式及时间: 货物到场经乙方验货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

五、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迟延超过5日的, 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 甲方应在5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 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 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5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同未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肉类购销合同 篇3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方案:

1、供货品名:

2、供货规格:

3、供货价格:

4、交货地点:

二、供货事宜:

1、质量要求:乙方供应甲方之所有相关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肉类产品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应甲方要求可随时出具当前批次的`检验检疫报告

2、甲方要求乙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纠正,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甲方供餐单位因食用配餐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之货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甲方并可自行办理解约事宜。

3、乙方供应之食品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也不得高于本市各供货单位同货品价格;如出现价格变化,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以便调整,否则,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

4、乙方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将货品运送至甲方现场以凭验收;交货当日乙方若遇突发变故,仍应正常交货,且不可擅自变更时间。

5、如遇天灾或不可抗力之特殊状况,需变更供货内容或时间,应提前一天征得甲方同意,由双方协调解决,乙方不得私自更改,一经发现按违约论处,扣除乙方上月货款,甲方直接解约。

6、交货后,前批次装置食品之容器应在当日中午前回收,不得留置现场。

7、付款方式:甲方每二个月付款一次。乙方应于付款当月20日前,检齐上二个月份供应之单据汇总至本公司财务处,经审核后甲方于付款当月25日前付应付货款。

三、违约责任

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函请同意解约,甲方同意解约时,结清全部货款。如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甲方将扣除所有未结货款,厂商不得异议。

四、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甲方留存。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肉类购销合同 篇4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方案:

1、供货品名:

2、供货规格:

3、供货价格:

4、交货地点:

二、供货事宜:

1、质量要求:乙方供应甲方之所有相关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肉类产品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应甲方要求可随时出具当前批次的检验检疫报告。

2、甲方要求乙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纠正,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甲方供餐单位因食用配餐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之货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甲方并可自行办理解约事宜。

3、乙方供应之食品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也不得高于本市各供货单位同货品价格;如出现价格变化,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以便调整,否则,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

5、乙方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将货品运送至甲方现场以凭验收;交货当日乙方若遇突发变故,仍应正常交货,且不可擅自变更时间。 6、如遇天灾或不可抗力之特殊状况,需变更供货内容或时间,应提前一天征得甲方同意,由双方协调解决,乙方不得私自更改,一经发现按违约论处,扣除乙方上月货款,甲方直接解约。

7、交货后,前批次装置食品之容器应在当日中午前回收,不得留置现场。

8、付款方式:甲方每二个月付款一次。乙方应于付款当月20日前,检齐上二个月份供应之单据汇总至本公司财务处,经审核后甲方于付款当月25日前付应付货款。

三、违约责任

2、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函请同意解约,甲方同意解约时,结清全部货款。如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甲方将扣除所有未结货款,厂商不得异议。

四、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甲方留存。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肉类购销合同 篇5

采购方:

供货方:

为明确各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采购方、供货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供货内容:供应当天鲜猪肉(每公斤低于市场价1-2元)

二、质量要求:

1、 商家提供的鲜猪肉必须是当天屠宰的符合生产标准的产品。

2、 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确定的品质、数量及时间要求将所需肉产品运送到中心完小,运送过程中的人身财产等一切安全责任事项由供货人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二、 售后服务:供货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

三、 交货地点:采购方所在单位。

四、 验收办法:由需采购负责组织技术人员验收。

五、 结算办法:月结算

六、 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行为外,供货方不能按时将米制品运送到采购方规定的地点,并由供货方偿付每日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在月底结算时抵扣。

2、 需求方不按时支付货款,按逾期天数偿付供货方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七、 其它补充:如市场变化须调整价格,必须征得采购方同意。

八、 合同一式二份,采购方、供货方各执一份,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采购方(签章):

供货方(签章):

__年__月__日

肉类购销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标的物

1.1标的、数量、价款等

名称:羊肉、羊杂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提交货时间: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要求

2.1乙方要保证提供的牛肉的质量及新鲜度。

2.2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换货或退货处理。

第三条、产品的交付

3.1交(提)货方式:甲方负责运输费用 乙方负责联系运输。

3.2甲方变更到货地点的,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5日通知乙方。

第四条、产品检验:

4.1负责产品的检验。

第五条、质量异议

5.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当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5.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5.3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6.1乙方将货物交付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后以结算方式付款。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a.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时,不能按合同约定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b.乙方逾期向甲方交货的,甲方可根据需要接收或拒绝。甲方拒绝接收的,按解除合同的规定办理。甲方接收的,乙方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c.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重新包装或退货、换货,费用由乙方自负。

d.乙方将产品错发,应根据甲方要求重新发货或将上述货物

发回至约定的地点,费用由乙方自负。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e.乙方由于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损失。

8.2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a.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的,向乙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b.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货物的,向乙方支付拒收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c.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按日支付违约金。

d.甲方由于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损失。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涉及经双方确认的说明、要求、标准等可作为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本合同以传真形式签订,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肉类购销合同 篇7

肉类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

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肉类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羊小腿:共计 1700市斤,装箱,20市斤/箱,共计85箱,460元/箱;

牛 肉:共计50市斤,装箱,10市斤/箱,共计5箱,280元/箱。

二、发货期限:为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月15日。

三、 运输:甲方负责发货至哈尔滨及结算运费。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乙方在甲方发

货前结算。

五、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10%的标准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5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

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5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

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

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

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5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

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

电话:电话:

肉类购销合同 篇8

供货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货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肉类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货物发货单。货物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

为_________年___ 月____ 日至 _________年___ 月____ 日。

四、交货及运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货物验收: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证、屠宰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文件。

乙方应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日内进行进一步 检验,检验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__________%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供货方人(签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货方人(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日

肉类购销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为加强肉类原料的管理,互惠互利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制定以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二、定价:每月1日至5日由采购对市场进行询价;每月5日由采购通知供货商协商并签订每个月肉类原材料的价格。9月份价格如下:

肉块肉丝:__元∕斤

排骨:__元∕斤

猪脚:__元∕斤

猪肝:__元∕斤

大排:__元∕斤

三、报货:采购每天电话报货后再通过短信通知供货商原材料的数量及到货时间。

四、供货:为了保证双方互利双赢的原则,在享有同等价格、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应为甲方优先供货;当甲方发现市场同等质量下,价格降低时,甲方要求乙方调整价格,如乙方不同意降价,甲方有权选择其它供货商供货。

(一)本肉类价格随着市场涨浮而定,当月内不做价格调整。

(二)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准时提供肉类原材料,若因原材料质量不达标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货商承担。

五、处罚:定价后若因市场等原因造成肉类原材料有差价,以当月定价价格为准,不得因价格等原因造成供货不及时,影响本公司经营,一次将给予供货商1000元罚款。供货期间如出现二次以上的.供货不及时或质量问题,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

六、自合同签订起,10天内因乙方原因中断与甲方合作的。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月货款作为违约金。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肉类购销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经双方领导协商,签字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乙方的 专供商,供货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间甲方单独为乙方带给_,乙方不再从其它渠道进货,如发现从其他渠道进货的问题。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单独与乙方配送货物,如甲方违反规定乙方追究甲方经济职责并承担乙方全部损失。

二、甲方为乙方带给的商品,应贴合食品卫生要求,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可退货,由甲方承担商品损失。

三、甲方按乙方约定的时间,数量送货,不得拖延。

四、乙方每月x号给甲方结帐。乙方不得拖欠甲方货款。

五、甲方带给乙方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产品质量、送货时间。如甲方价格不合理,质量出现问题,服务违反乙方规定,乙方能够从其它渠道进货,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六、为保证双方的诚信合作,甲方需为乙方质押必须金额的保证金,金额为_____元。如因甲方的过失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直接可从甲方的保证金中扣除。

七、以上双方如违反者,可到当地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肉类购销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农产品配送事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为甲方提供厨房所需的各种牛羊肉配送,品种为:牛肉,羊肉。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配送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可对乙方配送要求,服务水平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利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不良之处。

3、乙方提供的牛羊肉经双方协议在月底结算一次并确认后,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发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提供供货所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进货批次检验报告及有关食品安全有关部门的有效证件。

2、乙方所有商品价格需每周报价一次,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供应。

3、乙方的商品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时间配送时间到货或提前半小时到货,到货后需经工作人员过称,如发现不合样品的规定应保证及时调换,以免延误。

4、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甲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一次性结清乙方的所有款项。

三、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或食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中毒的,经相关部门鉴定封样后,由乙方承担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甲方未按时结清乙方的账款的,应承担违约金

3、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如乙方仍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应提前两周通知对方并协商,如未按规定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因供货渠道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甲方采购高于合同内费用部分,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期间内,如有争议或单方未能接受本合同,应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不一致时,可想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肉类购销合同 篇12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水果类、副食调料类等货物(见附表)。该合同年度预算金额为:_______元。自_______日至_______日履行。

第二条: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1、批次订货:甲方每_______(日/周/月)在《报价表》范围内向乙方订货一次,于_______时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时内由指定人员签字后以传真方式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2、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1、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2、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价格确定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报价表货物内容进行扩充和缩减。

2、批次订货:乙方每日就《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电话确认,该价格为当日新发地批发市场牌价的价格乘以供货商承诺的下浮比率后的价格。以订货日确认的价格作为该批次订货的结算价格。

3、临时订货: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甲方附近市场采购,按照实际零售价格结算,实际零售价格以乙方出具的采购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准;否则按照批次订货价格结算。

第五条:食品质量、卫生与安全

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供货物向甲方提供以下索证资料: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以及法定兽医检验部门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进口货物,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4、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进口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的规定,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5、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6、纳入许可管理的货物,提供采购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称“QS”证;根据国质检执〔_〕644号通知,28大类产品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分类界定不清的产品,需要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的免检证明,无证产品不予接受。

7、提供采购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提供产品在半年内由国家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自检报告无效。

8、其它货物合格证明资料:按照国家规定,个别产品生产企业(厂商)必须具备的其它生产资格证明文件;根据北京市规定,个别产品在京销售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9、禁止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0、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11、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1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13、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14、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1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1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超过保质期限的;

17、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8、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9、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20、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21、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22、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23、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24、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25、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26、凡甲方指定品牌/生产商/产地的货物,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品牌/生产商/产地与甲方要求一致。甲方对货物的其他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属于国质检执〔_〕644号通知范围的28大类产品,产品包装上必须提供QS标识。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2、非定型包装:为防止货物损坏和污染,乙方提供的非定型包装产品必须带有包装,甲方有权拒收未带包装的货物。

3、除上述要求外,货物包装其他要求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4、甲方须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用的周转包装器具,如有缺失或损坏,甲方应照价赔偿。

第七条:货物的储藏

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乙方向甲方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乙方保证建立了严格的仓库管理情况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入、搬出货物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第八条:货物装运

除甲方临时订货外,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乙方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是乙方的责任。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货物装卸必须做到轻装轻卸。

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场地。

第九条:验收与检查

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交货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甲乙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向甲方交验索证资料;

运输车辆检查,车辆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次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乙方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甲方场所;

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

人员检查,乙方人员离开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时,为避免夹带事件的发生,甲方验收人员有权检查乙方人员的物品,乙方人员应予配合,但甲方人员不得侵害乙方人员人身权利;

甲乙双方对验收结果或货物质量持有异议的,乙方应先应甲方要求对货物进行更换或退货,然后由双方对存有异议货物抽样封存后在7日内交由北京市权威检测机构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经检验合格的,甲方对乙方直接损失进行补偿

甲方有权对乙方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甲方检查人员到达乙方企业(仓库)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提供检查便利,甲方人员检查内容为:乙方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是否尽到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义务。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签字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肉类购销合同 篇13

供货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流渡中学食堂生猪肉食用安全,遵照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要求,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生猪肉买卖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18406.3-20__《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第二条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定期结算,每天按商品发货单支付价款。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收取价款。

2、向乙方提供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和定点屠宰单位证明等。

3、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生猪肉,并按规定提供其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禁用药物检测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

4、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向乙方供货,确保肉身印花与票证相符。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索取甲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2、有权索取甲方商品质量的相关证明,对每批生猪肉进行验收,查验数量、肉身印花与票证是否相符。

3、应具备经营生猪肉的资格和条件,建立健全肉品存放卫生管理等制度,保证生猪肉质量安全。

4、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生猪肉不符合第四条第3项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当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1%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5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肉类购销合同 篇14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水果类、副食调料类等货物(见附表)。该合同年度预算金额为:_______元。自_______日至_______日履行。

第二条: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1、批次订货:甲方每_______(日/周/月)在《报价表》范围内向乙方订货一次,于_______时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时内由指定人员签字后以传真方式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2、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1、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2、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价格确定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报价表货物内容进行扩充和缩减。

2、批次订货:乙方每日就《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电话确认,该价格为当日新发地批发市场牌价的价格乘以供货商承诺的下浮比率后的价格。以订货日确认的价格作为该批次订货的结算价格。

3、临时订货: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甲方附近市场采购,按照实际零售价格结算,实际零售价格以乙方出具的采购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准;否则按照批次订货价格结算。

第五条:食品质量、卫生与安全

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供货物向甲方提供以下索证资料: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以及法定兽医检验部门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进口货物,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4、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进口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的规定,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5、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6、纳入许可管理的货物,提供采购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称“QS”证;根据国质检执〔_〕644号通知,28大类产品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分类界定不清的产品,需要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的免检证明,无证产品不予接受。

7、提供采购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提供产品在半年内由国家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自检报告无效。

8、其它货物合格证明资料:按照国家规定,个别产品生产企业(厂商)必须具备的其它生产资格证明文件;根据北京市规定,个别产品在京销售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9、禁止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0、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11、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1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13、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14、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1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1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超过保质期限的;

17、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8、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9、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20、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21、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22、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23、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24、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25、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26、凡甲方指定品牌/生产商/产地的货物,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品牌/生产商/产地与甲方要求一致。甲方对货物的其他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属于国质检执〔_〕644号通知范围的28大类产品,产品包装上必须提供QS标识。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2、非定型包装:为防止货物损坏和污染,乙方提供的非定型包装产品必须带有包装,甲方有权拒收未带包装的货物。

3、除上述要求外,货物包装其他要求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4、甲方须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用的周转包装器具,如有缺失或损坏,甲方应照价赔偿。

第七条:货物的储藏

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乙方向甲方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乙方保证建立了严格的仓库管理情况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入、搬出货物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第八条:货物装运

除甲方临时订货外,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乙方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是乙方的责任。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货物装卸必须做到轻装轻卸。

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场地。

第九条:验收与检查

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肉类购销合同 篇15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甲方因学校学生膳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需要,经全体教师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乙方为学生营养餐定点供应单位。为确保食品安全,互守信用,确立双方责任和义务,签订合同如下:

一、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做好乙方的资格审查,经常对乙方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对所提供的食品、数量及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如有问题立即通知乙方,令其及时处理、整改。

2、甲方要按上级规定,坚持做好每餐食品留样48小时冷藏保存制度,以备食品的质量检验。

3、甲方在乙方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的条件下,每月25日结算一次,必须尽快向上级报账,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使乙方获得资金。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供应的猪肉、蔬菜等食品质量、价格标准,必须与市场同等,不得任意抬价或降低质量标准。

2、乙方经营所需的证件(如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营业执照等)必须齐全,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乙方必须保持食品的卫生、安全,不得出售过期、变质、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由此而造成的食物中毒等安全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不得出售病猪肉、或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验的不合格的肉类,由此而造成的食物中毒等安全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供应的猪肉、蔬菜、大米等大宗食品所产生的税率均由乙方自负,目前按3.5%支付给甲方换正式发票,如上级文件规定税率有调整,也随之变动。

6、乙方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原材料。要严把运输卫生关,保证经营环境安全、卫生,谨防疾病的产生和传染,由此而引起的安全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7、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保质保量、准时到位(每天上午7:30,车费由乙方支付)、价格合理。食品中不得出现灰尘、头发、泥土等杂物,更不允许出现苍蝇、蟑螂、蚂蚁、老鼠等有害物。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

8、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学生营养餐卫生监督小组”的工作督察,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整改。

二、合同的终止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各条款的规定,如有违反,另一方将随时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因为“学生膳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开展,必须遵循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因此,若因相关政策有变动而需要终止合同时,甲方提前3天告知乙方,合同可终止,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作为报账材料。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日期:

肉类购销合同 篇16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方案:

1、供货品名:

2、供货规格:

3、供货价格:

4、交货地点:

二、供货事宜:

1、质量要求:乙方供应甲方之所有相关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肉类产品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应甲方要求可随时出具当前批次的检验检疫报告。

2、甲方要求乙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纠正,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甲方供餐单位因食用配餐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之货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甲方并可自行办理解约事宜。

3、乙方供应之食品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也不得高于本市各供货单位同货品价格;如出现价格变化,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以便调整,否则,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

5、乙方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将货品运送至甲方现场以凭验收;交货当日乙方若遇突发变故,仍应正常交货,且不可擅自变更时间。 6、如遇天灾或不可抗力之特殊状况,需变更供货内容或时间,应提前一天征得甲方同意,由双方协调解决,乙方不得私自更改,一经发现按违约论处,扣除乙方上月货款,甲方直接解约。

7、交货后,前批次装置食品之容器应在当日中午前回收,不得留置现场。

8、付款方式:甲方每二个月付款一次。乙方应于付款当月20日前,检齐上二个月份供应之单据汇总至本公司财务处,经审核后甲方于付款当月25日前付应付货款。

三、违约责任

2、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函请同意解约,甲方同意解约时,结清全部货款。如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甲方将扣除所有未结货款,厂商不得异议。

四、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甲方留存。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肉类购销合同 篇17

肉类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

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肉类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羊小腿:共计 1700市斤,装箱,20市斤/箱,共计85箱,460元/箱;

牛 肉:共计50市斤,装箱,10市斤/箱,共计5箱,280元/箱。

二、发货期限:为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月15日。

三、 运输:甲方负责发货至哈尔滨及结算运费。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乙方在甲方发

货前结算。

五、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10%的标准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5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

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5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

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

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

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5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

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肉类购销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为保证肉类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和购销的数量,促进肉类贸易的顺利进行,发展生猪饲养业,促进经济发展,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调甲方,丙方签定购销合同如下:

二、 乙方负责丙方生猪饲养管理技术,防疫诊治、用药、管理、人工受精、技术培训、药品、饲料、疫苗由乙方提供,饲料、药品、疫苗社员按5%优惠计算,非社员则无优惠。

三、 甲方每年保证收购丙方合格商品育肥猪(90-100公斤) 头。 丙方严格执行动物卫生防疫制度,饲养管理制度,保证饲养的生猪不使用农业部和甲方要求禁用的违禁兽药和违禁饲料添加剂,违禁药品和饲料添加剂从猪肉中不得检出,允许使用的药品和添加剂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停药期,检测指标不超过限量标准。

四、 商品猪出售:甲方按当地的市场价上浮0.2-0.3元/公斤,收购丙方的合格生猪,未完成合同任务是,丙方不得随意出售。乙方根据丙方销售数量,每头收取6元服务费用作为合作社收入,用于合作社经营费用及盈利返还。

五、 违约责任:

(1)丙方饲养的合格生猪若甲方不能按时收购,甲方需承担每头生猪50元违约金。

(2)丙方到年底达不到供给甲方的数量,同样哦赔偿甲方50元的违约金。

(3)甲方用丙方生猪加工的猪肉产品,猪肉需求方经检测药残超标,或有违禁药品及违禁添加剂超标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索赔或被定为违反药残卫生质量保证书责任事故的,除对丙方给予0.2元/公斤的罚款外,丙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头数按该批不合格产品头数计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年月日:

肉类购销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师生食品安全,维护供货商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合同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在土官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下,经甲乙双方采用合同谈判的方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

一、供货对象

乙方负责向甲方举办的楠杆民族中心完小食堂供给猪肉及相关肉食(以下简称“产品”),楠杆民族中心完小食堂向乙方定点采购猪肉相关肉食。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一个学期,即从__年__月__日起至本学期放假(约__年__月__日)止;甲方根据乙方供应质量决定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乙方续签合同。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或配合职能部门)查验乙方必备的工商、检验检疫等资质证明文件,若乙方必备证件之一失效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病、死、来路不明、感观异常及隔夜的产品,并保留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的权利且不承担由此给对乙方带来影响。双方对质量有异议的由职能部门裁定。

3、甲方有专人负责对产品质量、数量进行复核,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回;数量误差正负误差不超过0.1千克且正负误差率应相当。

4、甲方有义务按约定价格和实际数量定期向乙方支付货款。

5、甲方采购员有义务向乙方约定供货时间及数量。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按约定时限收取货款。

2、乙方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经营,本着对师生负责的态度向甲方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自学接受职能部门和学校监督。

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必备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份,证件内容变更(如年检)时应再次提供。

4、乙方应采取有力措施,按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优质的.产品,若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产品时,应提前24小时征求甲方意见,严禁提供病猪肉、死猪肉、冻猪肉。

5、如出现由乙方提供的产品引起的责任事故,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6、出现价格变更时应提前向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调整(价格变更另定)。乙方单方面调高价格或跌价时未即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价格变更及付款方式

1、本着量大从优的原则,按每千克低于市场1.4元定价,即:学期初供货价格为前腿25元/千克;后腿26元/千克;遇市场价格上涨十五日内双方协商调价,每次调价不超过1元;遇市场价格下跌后,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调价。

2、付款方式:当月货款于次月10日前支付,即:3月份货款于4月10日前付清;合同期最后一个月款项于供货关系结束后20日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不按合同期限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中止供货并有继续追偿的权利。

2、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产品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余下未付的尾款为违约金。

3、因乙方提供的产品造成经济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七、其他

1、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有异议的,由司法所调解,调解不成的方可向法院起诉。

2、合同附件:乙方资质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明。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监督方各执一份,合同期内生效。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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