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联系人:电话:
销方: 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购销品项及价格:
二、质量要求:标的物在购方验收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甲方提供的苗木品种纯度98%以上;
2、标的物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
三、包装标准:
标的物采用 包装,运输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标的物的包装、运输由乙方负责。
四、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2天内,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全部运输费用,任何一方原因造成货物运输延迟的损失由其自行负责。
五、付款时间: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甲方预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定金,合计人民币 元。剩余货款待交货当天一次性付清。如中途乙方所需数量变更应与甲方协商更改。
七、付款方式: 现金支付
八、违约责任:在合同期间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或委托人:法人或委托人:
日期:日期: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增加冷饮市场销售渠道、扩大市场份额,在市场上增设冰柜直销点(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到甲乙双方共赢,特定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全新冰柜,乙方向甲方缴纳冰柜租用保证金_____________元(大柜),_____________元(小柜)。
二、乙方必须在冰柜租用期内无条件销售本厂产品。甲方在冰柜租用期间有权检查乙方冰棒的销售情况;如有外产品,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取消退还当年乙方冰柜保证金,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在冰柜租用期内,冰柜的质量由冰柜生产厂家负责(按冰柜保修卡执行,人为除外),冰柜生产厂家(蒙牛、伊利、美仑),容量(大、小)。租期为五年,如提前1年退回扣除保证金200元。
四、在冰柜租用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退还冰柜租金。
五、以上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合同遗失不补,也不退还冰柜租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