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影视广告拍摄合同书(精选3篇)

食用油影视广告拍摄合同书(通用3篇)

食用油影视广告拍摄合同书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定作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拍摄、制作_________,成片长度_________,并为甲方提供_________母带_________盘, VCD光盘_________碟。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甲方需对拍摄现场进行组织、安排、明确具体拍摄要求,配合乙方现场拍摄,如因组织安排不力而影响拍摄时间、效果,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4.审片期间,在不脱离脚本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部分修改。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脚本要求进行拍摄及制作,且成片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播出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2.凡因甲方原因导致该片无法按期完成或影响成片质量,甲方向乙方提出补救要求时,乙方有权拒绝或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3.乙方在制作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脚本,如果因此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或延误交片时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付费。

4.乙方不得向外泄露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应对甲方的商业资料进行绝对保密。

四、付款及审片方式

1.付款方式: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甲方审片通过后即结清全部尾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

2.审片方式: 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合同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制作后交付甲方审片。

五、其它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合同管辖法院为合同履行地法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食用油影视广告拍摄合同书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兹由甲方聘请乙方拍摄系列食用油的影视广告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工作范围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广告摄影。并按照导演的指定和要求进行表演。拍摄时间为 年 月日。

二、合约有效期及肖像使用范围:乙方肖像将使用于“羚羊唛”系列产品的包装及广告推广 作品中。肖像权使用年限为年:自年 月日至 年月日。

三、拍摄费及肖像使用酬金: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拍摄及肖像使用费。

四、酬金支付方式:在广告拍摄完毕之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如拍摄的图像因其它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乙方承诺配合甲方重拍一次,重拍 的劳务费用为合同额的20%(即人民币 元)。

六、在广告拍摄期间,甲、乙双方均应注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违约责任:

1.一方如无故违约,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除了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之外,还要偿 付合同总额的15%做为违约金。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快用电话、电报、电传通知对方,双方 均应设法补救。如仍无法履行合同,则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合同。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执行。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食用油影视广告拍摄合同书 篇3

甲方(客户):

乙方(制作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摄影、制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拍摄内容及时间、地点:

拍摄内容 拍摄日期

拍摄地点 制作费用

二、详细价格

项目 摄影师 摄影助理 执行美术指导 化妆师 造型师 服装师/服装费 灯光师/灯光器材 道具师/道具费

置景费 特殊器材 数码文档输出费

模特费 摄影棚

说明 总计(人民币)

外景场地租金 外拍加收 交通 餐杂 住宿 托运/保险 创意/策划 使用范围/时限 不可预见费用

备注 总金额

总额: 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备注

1、摄影组人员全部按工作日收费,工作日指非公众假期周一至周五,每个工作日8小时,至少按半个工作日起计。超过8个小时,则按时薪乘以时数。若客户指定非工作日拍摄,加收 。

2、演员(模特)按小时收费,4小时起计,超时10—30分钟内,按半小时加收,超时30—60分钟,按一小时加收,以次类推。演员(模特)费须于拍摄后立即结清(外籍模特需另加签证及交通费),一般情况下演员(模特)肖像使用权为一年,使用范围是中国大陆。

3、所有数码文档请在30天内选定,逾期恕不负责。

4、每个工作日拍摄的图片,只限在 张内正品交付甲方,超出部分按¥ 元/张计算。

5、协议约定的拍摄期间,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作为全权代表在拍摄现场负责监拍,负责与乙方的协调及配合工作,并有权决定与本协议履行有关之一切事宜;在此期间,如甲方指定之全权代表末在现场监拍,则乙方摄影师所理解的甲方指示及要求将视为乙方完成该拍摄工作的拍摄方案的最终依据。

三、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预付 %预付款(其中预付款的50%部分为定金)后,乙方开始工作。

2、拍摄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结算对帐单”,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结算对帐单”后即时核对并签处。在拍摄过程中,实际情况发生费用超支时,则最终总金额以“结算对帐单”中所列为准。

3、乙方拍摄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将正片(如果数码拍摄,则送电子文件)连同发票一起送交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自开发票日起 个工作日,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元,如不能按期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余款的0.4%为违约金。

四、双方责任:

1、 乙方有责任在协议规定时间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如因甲方延期支付定金或预付款,造成工作延误,则拍摄期限相应顺延。

2、 如果甲方支付定金后,又单方解除协议,则定金将不获返还。

3、 所有拍摄的图片之著作权属乙方所有。甲方享有 年内,在 范围内的独家商业使用权。使用费为RMB¥ 元

4、 在本协议规定的图片使用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图片以任何形式交予第三方做商业性用途。

5、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预见的外界因素而造成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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