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建筑物屋顶设置广告牌事宜订定契约如下:
1.广告牌设置地点: ,面积 平方米。广告牌须根据本合同所附图面设计的尺寸设置。
2.甲方须支付乙方广告费,每年 元整,并以下列方式支付:
A.本合同成立之时,先支付总费用的30%,计 元整。
B.广告牌设置完成之日,即 年 月 日(广告牌设置完成日),支付余额 元整。
3.乙方必须保证其有权发布该广告并已经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
4.乙方必须保证其有权签定本合同,如乙方越权签定合同导致广告牌无法设置时乙方应退还所收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5.本合同有效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就户外广告维修事宜。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维修项目
乙方为甲方户外广告招牌全年的维修。
二、 维修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合同价款及付款期限
全年维修合同总价款共计: 元( 元整)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双方确认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四、 验收标准: 灯光亮度均匀,符合设计要求。
五、 工作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的各项内容组织开展维修工作,负责霓虹灯广告牌维修工作中的所有安全问题,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及人员伤害。
2、乙方应每年向甲方送交维修报告。 除正常设备的维修保养外,当出现异常时,甲方物业部可随时呼叫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抢修工作。
六、 质量保证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霓虹灯广告牌正常使用。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维修保养工作提供所需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七、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进行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广告客户名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广告发布概况
(一)广告发布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广告媒体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广告发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广告发布地址和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媒体规格和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广告发布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一次性支付。
第三条 乙方提供发布的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因其内容及版权问题所导致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第四条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本单位的资质证明。若提供虚假证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发布内容采用经乙方签字认可后的样稿内容。定稿后,甲方不得随意改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报批手续,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农药、房地产等行业须相关部门特殊广告批文的,由乙方负责提供。
2、甲方负责合同期内广告及载体的安全、养护和维修。
3、乙方签字确认后的广告样稿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4、定稿后乙方再提出修改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由此而耽误的广告发布时间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在甲方提交样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定稿,逾期视为同意发布。
6、乙方应在合同签定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否则,除支付拖欠的广告费用外,按每日合同总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发布广告,若无正当理由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
8、合同签定后,定稿前若乙方提出撤消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
9、在合同期内,如因广告设备被盗、损坏及供电部门的原因导致广告不能正常发布的,不视为甲方违约。如因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影响广告正常发布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若遇市政建设或行政管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要求撤除户外广告的,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向乙方退还相应的广告费用。
1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保守其商业机密。
第七条 合同续签:
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前1个月乙方未办理续签手续,则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其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第八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签订补充合同。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6、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甲方:安徽迎驾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马鞍山义园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广告法》及有关合同,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发布广告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 发布时间:甲方委托乙方于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9月25日制作发布广告。
二、 广告发布形式、位置(或线路):户外高立柱广告18米*6米*3米一座,位于马鞍山市江东大道与采石河路交汇处。
三、 广告发布内容:迎驾品牌
四、 广告发布费用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五、 付款方式:1、分期付款;2、合同签定并发布后付款50%;
3、半年后付30%,余款广告发布到期前一个月付清。
六、 广告发布内容由甲方提供样稿,并对其内容、文字、图像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不享有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乙方负责广告的正常发布的审查报批工作。
七、 广告交付使用后,乙方不得擅自停止发布或改动发布的时间、方式、内容等。因不可抗力影响该广告正常发布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发布费按实际时间结算,多退少补,此条不包括政府临时公益广告,缺一补一延时顺延。(合同时间顺延)
八、 广告发布期内,乙方负责甲方广告的维护,保证画面清晰完整。
九、 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义务,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也不得不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以合同金额的20%赔付违约金及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 合同签订后甲方及时提供广告图样,15天内乙方必须按时发布,若逾期不发布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每天应该按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赔偿金支付给甲方及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 该媒体发布到后期,甲方享有优先续签权,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未与甲方联系而擅自转让、转签第三方,视同乙方违约,以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媒体发布到期前十五日内,甲方做出续签决定,逾期视为甲方续签。
十二、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其他约定:1、每年一次画面制作,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2、合同期内画面破损由乙方负责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订立补充协议。
十五、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 型广告塔n座
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1、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钢结构加工包括结构表面刷两遍漆(色),工程做法及选材标准详见施工图。委托加工数量为型广告塔n座。
2、乙方负责广告塔钢结构配件加工及钢结构配件运输、安装.。面板、马道、基础、灯具由乙方自理。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两套(含钢结构及基础施工图)。
三、承包方式和造价:
型广告塔n座,单价每座0000.00元(大写:)。合计人民币x元,大写:x元整;
本项目由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加工广告塔钢结构及基础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计人民币X元(大写:X元整);
钢结构配件运到现场当天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计人民币X元(大写:X元整);
之后每个广告塔主体钢结构安装完毕,甲方再付乙方单个广告塔网架部分总造价X元(大写:X元整)的%;
合计人民币X元(大写:X元整)
N座广告塔共计X元(大写:X元整);
3%作为乙方的保修保障金合计人民币X元(大写:X元整),满一年后七天内,甲方负责与乙方结清余款。
五、工程期限为 n天,其中加工配件n天,运输n天,安装n天。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广告塔(牌)的前期审批,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协调期间停工应由甲方补偿乙方施工人员误工补助,误工补助按每天每人X元计,工期相应顺延。
2、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施工接通电源,电源通至施工现场20米以内,由乙方负责其电费。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3、原材料堆放场地如为有偿占用,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负责其费用;材料存放期间由乙方负责看管,如因看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与甲方无关。
4、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5、甲方应按本合同及时拔付工程款项。如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工期相应顺延。造成停工待料或窝工情况,甲方负责其施工人员滞留损失。施工人员误工每人每天N元。
6、甲方负责工程价款拔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余款,甲、乙双方经协商无效情况下,乙方有权对该广告塔(牌)进行处理或拍卖,同时此合同终止。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广告塔(牌)结构安全性。广告牌设计基本风压为
KN/m2(抗风设计值为n级)。广告塔质保期为n年,保修期为n年,在质保期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经检验属于配件质量或设计问题,由乙方负责其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如因安装不当导致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广告牌使用过程中,如确系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塔损坏,由此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X%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如刮风下雨、雪等)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
5、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钢结构配件安装完工后验收合格日期即为保修期开始(验收日期为) ;如乙方工程已竣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5日内未验收工程,故视为验收通过。
6、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7、在保修期内,乙方首年对广告塔维护、保养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后的设施维护由甲方按使用说明书定期检修和维护。
8、保修期内,乙方不能按照标准进行维修维护或保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直至保修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附件:
《钢结构广告塔主体安装质量验收表》
附则:
(一)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守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三)经甲方确认后的设计图纸为本合同的有效文件。如图纸内容变更,附变更备忘录。
(四)本合同附广告塔验收标准,该标准依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48:201x、XX省工程建设标准。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五)本合同从甲方首期付款到乙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制作户外广告牌合同范本5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制作。
二、名称:.
三、规格为:.
四、制作要求:.
五、安装地点:
六、完工日期:.
七、广告采用甲方提供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甲方在样稿签字后乙方开始制作。甲方提供的图文图像资料,如涉及使用权、肖像权等问题,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制作。
九、广告样稿及所用材料表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十、工程制作安装费用(制作、安装、运输、设计等)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十一、付款方式: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预付款(总造价的50%)付给乙方。工程竣工后将剩余50%制作费付给乙方
十二、违约责任:
(1)制作合同生效后,如因委托方原因而终止合同,所支付的预付款不预退还并赔偿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2)如果因乙方制作效果与样稿有误,乙方负责重新制作,剩余50%的工程款甲方将不予支付。
十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及所用材料进行监督。
(2)竣工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十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3)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十五、工程完成后,甲方及时验收,方可使用。如甲方在完工后三十日不予验收,也不承办接洽,承办方有权自行处理并要求甲方付清制作费。
十六、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壹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的保修约定即能生效,乙方为整个工程质量保修,在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
十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沧州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起诉。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九、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客户或代理单位(甲方) 制作单位(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结合本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概况:
一、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户外落地式钢结构广告牌
2、工程地点:西宁市南川东路海星阳光房地产项目工地外围墙(原西宁电动工具厂)
二、工程内容
规格:1、户外落地式钢结构广告牌一块,总高4.3米、长 米具体施工要求以《附件1》为准。
第二条 承包方式和总价
1、包工包料(不含灯具、含税金)。
2、户外落地式钢结构广告牌总价为: 万元(大写金额: 万 仟元整)。
3、工程期限为15天。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止。
第三条 图纸:
1.本合同附户外落地式钢结构广告牌施工结构剖面图1张。
第四条 质保:
1. 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施工建设的户外落地式钢结构广告牌(含主体钢结构前后面,不含广告画面)质保期为壹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内甲方的户外落地式钢结构广告牌因乙方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材料、加工工艺等出现质量问题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五条 结算:
1.合同签定当日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元整 )乙方开始施工;
2.乙方施工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魏鹏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2.甲方负责户外落地式钢结构广告牌施工前期审批手续,乙方在施工期间如遇路政、交警部门、园林处以及其它行政部门干涉时,甲方应负责协调。
3.若遇甲方原因及第三方原因延误的工期因顺延。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 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施工现场日常事务工作。
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并对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出现的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负全部责任。乙方负责制作地基挖掘地基时,因注意地下管网线,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甲方有义务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3.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并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期完工。
4.在质保期内,属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修理。
5.乙方按合同进度施工,自行解决建造户外落地式钢结构广告牌所需的各种施工设施、工具、钢结构主体及零部件的运输等问题,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负责材料的管理和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时,违约方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全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户外落地式钢结构广告牌损毁双方免责。(指地震等自然灾害及人类不可抗力)。
第十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变更驻工地代表或工程内容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的; 2.双方同意不执行本合同的。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第十四条 附则: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贰份共叁页,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质保期结束后失效。
4.附件: (1) 户外落地式钢结构广告牌施工结构剖面图1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联 系 方 式: 联 系 方 式:
签 订 日 期: 签 订 日 期:
甲方:永州华昱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中亚家园1606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46--8365666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是经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而合法成立的企业。并拥有广告位合法使用权。
2、乙方是经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并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发布自有广告宣传等手续的许可办证。
甲乙双方在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及地方性法规之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充分协商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所属户外广告牌采取租赁使用的形式达成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
1、甲方将位于 地段户外广告牌,共计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甲方所属户外广告牌租赁总费用为人民币元/每年(人民币大写: )
2、付款方式:
①本合同双方盖章签订生效后,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整。
②乙方画面一发布,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___ _ 元整。 ③本合同满 月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整。
四、责任与权益
1、合同生效后,乙方在合作周期内可展开自主广告发布主体的唯一性,并不得与第三方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合作到期前三个月,双方是否续约,续约条件经双方协商决定,如不续约甲方在合作到期之日收回广告牌,乙方不再享有该资源广告牌租赁使用权。
2.广告发布期间,乙方负责合同期间发布的广告画面相关审批登记以及相关手续。未经相关管理部门同意,乙方发布广告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甲乙双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确保所发布的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取得相关广告发布审批证明。如因乙方提供的广告发布资料失实或涉及版权、商标权等问题而导致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相关审批报告及批文备案及时进行验收确认。
3、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及时向甲方支付广告租赁费。
4甲方应确保广告牌的正常运行。乙方需保证租赁期内广告画面的完整性,创造美好的视角效果。如因画面质量问题造成有关部门问责整改,乙方必须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
七、违约责任
l、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非因发生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事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提前终止履行合同义务,应赔偿年度一租赁费一倍的违约金。
八、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1、合同任何一方欲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必须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合同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执行。
2、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情况,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任何—方均不得中止、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或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由于一方(“违约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造成另一方(“守约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年度租赁费—倍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九、保密义务
1、本合同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接受方”)从对方(“披露方“)取得的、获知的、或因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共同创造且具有不可分割性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秘密)用户信息、技术秘密和(或)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无论上述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披露方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
保密性。
2、接受方有义务对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接受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接受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为己方从事该业务的、确有知悉必要的负责人和雇员知悉,但同肘须指示该等负责人和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3、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接受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接受方应当在披露方提出合理主张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4、甲乙双方亦应对本合同的签订及内容承担保密责任。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履行。
5、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持续有效。
十、不可抗力
1、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网络安全、网络无法覆盖、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导致甲方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于十五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合同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
2、如因政府管理部门颁布、变更的法令、政策导致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不应视为甲方违约,双方应根据相关的法令、政策变更合同内容。
十一、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争议解决方式:将该争议提交永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永州市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4、未得到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5、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6、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合同。
7、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甲方:永州华昱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州湘永路支行
430004270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相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户外广告达成以下协议:
一、 广告发布时间:
二、 广告发布位置、规格、内容及单价
三、 广告发布内容由甲方确定,最终广告发布内容以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甲方签字认可)为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广告发布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四、 广告样稿(设计稿)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五、 合同总额: 元,大写: 万元整;此费用包括前期制作费、电脑喷绘费、进口灯具、电费、报批、管理、维护、安装费用,刊出时间为12个月。
六、制作要求:
协议期内,甲方有权更换广告画面内容,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画面更
七、 付款方式:
八、 双方责任与义务:
1. 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广告发布。
2. 甲方应对其发布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
3. 乙方必须保证在广告发布期间,广告的外表整洁以及画面的完整。
九、 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中的一方由于不可抗(火灾、战争等双方认可)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期执行或不能执行,在不可抗力发生时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2.当不可抗力解决后,受阻方应尽快通知对方,双方共同寻求解决的办法。
十、 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质量,如期进行广告发布,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须按3‰/天的合同总金额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广告发布期内,必须保证广告画面的整洁和完整,如在广告发布期内广告画面出现污损,由乙方负责免费对广告进行重新制作、发布,并按合同总金额3‰/天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 纠纷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特签订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1.广告牌位臵、规格、面积
1.1甲方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将位于 大道口跨线桥南面(具体位臵见附件坐标图及设计图)的立柱式单面(全彩)户外广告牌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出租给乙方使用。
1.2广告牌规格及面积:高度2
1.5米(含牌面),牌面1
1.5宽____6.5高,2面牌,一面为(全彩)牌,一面为普通牌。
2.广告牌租赁期限
2.1乙方租赁期限为:3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因公益宣传而顺延的时间以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2租赁期限届满后,甲方无条件收回广告牌使用权。
3.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3.1乙方以最高应价成为竞价标的的承租人,该最高竞价成交价为:人民币圆整(¥:元),以后年度租金每年递增5%,具体如下:第二年租金为:第三年租金为:
3.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3年的合同期租金,租金发票甲方逐年开具。
3.3本合同租金款项划入甲方指定收款账号:开户名称: 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开户行: 农商银行开户账号:
4.广告牌交付和交还
4.1甲方以建设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的广告牌按现状交付于乙方,除此之外,甲方对广告牌品质、瑕疵不作任何形式的.承诺担保;
4.2乙方同意在办理广告牌接收手续后,广告牌的管理、维护、风险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3乙方应于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两天内将广告牌清理干净,并将广告牌交还甲方。乙方逾期不清理的,甲方有权按当年度日租金的2倍向乙方计收违约金,直至清理完毕之日止。甲方还可有权选择自行清理,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且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清理费用。
4.4乙方因合同终止或解除等原因交还广告牌时,广告牌需完好可正常使用,如需维修而造成甲方广告牌不能出租使用的,乙方须按造成甲方延迟出租的时间及当年度日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并且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广告牌使用
5.1根据《顺德区公路控制线范围大型落地式户外广告运营实施方案》的规定,乙方承租广告牌后,在广告牌承租期限内,每年必须提供免费公益宣传时间为:广告牌播出时间不少于112,其中不少于23的公益宣传在黄金时段播出。公益宣传占用的时间,在合同期满后,甲方顺延补回给乙方。
5.2广告牌禁止用来发布违法、违规广告,违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3广告内容的发布由乙方自行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因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发布广告或违规发布广告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5.4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如需改变广告牌内部结构或在广告牌增设他物,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5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广告牌设施遭受损坏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以下条款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
5.5.1将广告牌设施复原或修理至原设计标准。
5.5.2当广告牌及相关设施毁损至无法修理而需重建时,乙方应承担重建的一切费用。
5.5.3在甲方向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90天内乙方仍未将广告牌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自行将广告牌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可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取,并追讨不足的部分。
5.6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风暴、地震、水灾、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城市规划、行政审批、公路扩建或改造等因素使广告牌不能使用,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义务尽快通知乙方以减少乙方的损失,并按乙方实际经营时间计收租金。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各自承担。
5.7本合同项下广告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给第三方,因乙方使用权转租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5.8本合同项下广告牌已加装通信天线发射设施、设备,乙方在使用广告牌过程中不得损坏或破坏通信天线发射设施、设备,如因乙方使用过程中造成通信天线发射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甲方权责
6.1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在不影响乙方发布广告的前提下,有权对广告牌进行二次开发(如加装通信基站等)。
6.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本合同项下广告牌的财产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当发生保险事故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时,该赔偿款由甲乙双方按承担事故责任的比例分配并享有。
7.乙方权责
7.1乙方自行负责广告画面设计、喷画的制作、安装及发布,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发布广告的行为及所发布的广告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若乙方所发布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3广告牌含政府公益广告宣传,如政府部门要求统一发布公益广告的,由甲方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停止一切商业广告发布。公益广告发布的时间,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按所占用时间顺延补回乙方使用,顺延时间以通知书内约定为准。公益广告发布期间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发布单位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7.4乙方负责承担合同期内发布广告所产生的电费及对广告牌进行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费。
7.5乙方因广告画面发布、经营领取各种许可证、批准文件应缴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6广告牌发布的内容不能影响行车安全,如因广告牌发布的内容产生的一切交通安全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7.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广告牌的日常维护、管理责任。如因乙方疏于日常维护管理,造成广告牌及结构件、支架等需进行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广告不能正常发布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8在本合同期内,因乙方使用广告牌的原因发生损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引致他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还须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8.履约保证金
8.1乙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成功竞得交易标的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整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8.2合同期限内,如发生乙方责任的行政处罚、违约金、滞纳金、赔偿款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抵扣款项,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自动扣除相应的款项(如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的,乙方应当另行缴纳);且乙方须及时补足保证金金额,如乙方不及时补足保证金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3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如乙方无拖欠甲方及有关部门的费用及无违约情况发生,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履约保证金退回申请,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未能补足保证金金额的,则甲方将扣除相应款项后的余款退回给乙方)。
9.违约责任
9.1乙方逾期支付相关款项的,甲方有权按逾期款项每日加收5‰的违约金。
9.2乙方发布广告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9.3乙方在合同期内使用广告牌时实施的行为严重损害甲方利益或侵害甲方名誉,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经甲方通知纠正,但乙方在5天内仍不纠正的行为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9.4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该广告牌中途转租予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否则视甲方违约,并承担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9.5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被甲方依法解除合同的,则甲方有权不退回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支付等额于解除合同当年度6个月租金的款项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可从未履约部分的租金中抵扣,不足抵扣的,甲方仍有权追偿)。若甲方的损失大于上述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9.6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再行招租的,再招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将沿途4块广告牌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1、甲方四块广告牌分别位于国道):①线425k+910m右侧;②线427k+380m左侧;③线427k+380m右侧;④附线428k+400m左侧。面积均为20m*7m*2面=280㎡
2、甲方所转让的四块广告牌应为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所取得出让所有权的,并同意将本协议约定广告牌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一次性支付转让金为人民币*元。
3、签署本协议后乙方愿意先支付转让金*元,由甲方到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所有审批手续。甲方应在签署协议15日内将相关审批手续全部交给乙方,乙方在15日内将剩余转让金额*元支付给甲方。
4、甲方所建造的广告牌质量应是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标准的,所有相关手续齐全,如有质量或安全问题,甲方应负全责。
5、甲方应协助乙方解决与当地镇(村)政府部门有关协调事宜。
6、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或乙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另按合同总额20%处以违约金。
7、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发布户外广告,媒介为:
二、制作广告发布位置与数量:见附件一
三、广告采用:甲方提供样稿、工商局所需甲方材料,由乙方向工商局申请广告发布;乙方有权审核甲方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法令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应做出相应的修改。
四、单位广告规格有:
五、制作广告发布内容为: (附件二)
六、制作发布时间:于*年*月*日到*年*月*日发布。因广告发布前工商局审批登记、数量较多或受天气等原因影响发布时间有前有后,可以按实际发布平均计算时间多退少补,工商局审批登记后乙方须三日内完成全部画面安装,延误时间顺延。
七、制作发布费总金额大写: 整,¥ 元((此价格含旗县税票,含第一次免费制作安装、合同期间维护费用及广告审批费用)。
八、甲方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分三次付款,付款时间为:年 月日支付广告制作费 元;年 月 日支付广告制作费 元;年 月 日支付广告制作费 元;年 月 日支付尾款元整。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乙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或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
九、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可以要求更换广告画面,所产生的安装费、运输费、绷画面钢架由甲方另行支付,每面每换一次整不含喷绘费,画面喷绘费用根据当时价格甲方自理。如果甲方要求更换广告位置,所产生的价差和安装运输费用甲方自理。
十、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甲方广告位置。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甲方原定广告位不能发布,乙方必须在日内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地段、规格相当的广告位置。
保密条款:甲方对双方合作本项目的 内容严格保密,不向任何其他人透露;乙方对 内容严格保密,不向任何其他人透露;否则按违约承担责任。
十一、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已支付款项按广告实际发布时间计算,支付款项不足的按实际未付金额付清。
十二、违约责任的界定与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合同明确约定以外的违约行为,按对方实际损失的双倍予以赔偿。
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均不可单方更改合同内容。如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确认。广告发布过程中产生异议,双方协商解决,直至提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民共和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合同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广告牌拆除工程这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工程名称:广告牌拆除工程
2、工程范围:乙方对本拆除工程实行乙方自备拆除用工具设备、包施工安全、包拆除质量、严格按照拆除施工期完工;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3、工程验收合格的标准:
(1) 拆除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等全部拆除并全部清理外运,场地平整且无建筑垃圾无设施设备无杂物等;
(2)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乙方完成拆除任务所涉及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拆除施工前拆除现场应设置安全生产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及设备;拆除双方约定范围内的所有与广告牌有关的设施设备;较大物料的二次破碎;拆除施工完成后场地平整;拆除施工时对邻近设施、建筑物、树林等的防护;降噪环保所采取的正当手段的必要措施;拆除垃圾的清理外运等。
5、拆除施工的工期要求:
自双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约定完成拆除范围内的所有拆除任务。
6、拆除废旧钢铁,补充工人工资。
7、乙方必须派有经验的专职安全员进场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拆除施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确保拆除施工在安全的状态下进。
8、甲方义务:
(1) 协助乙方做好现场维护时所涉及到的邻里关系等的协调;
(2) 按照拆除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并办理有关手续。
9、乙方义务:
(1) 拆除作业时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 拆除施工前,乙方必须针对本拆除工程编制切实有效的《拆除施工组织设计》及详细的《拆除施工安全生产措施》以保证拆除施工的安全作业;
(3) 保质按期完成所有的拆除施工任务;
(4) 拆除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拆除进度等的全面监督检查;按甲方要求调整或更抽象派遣进驻的所有工作人员;
(5) 乙方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以上承诺的所有内容并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事故责任。
10、违约责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拆除施工进度,由于乙方原因迟延工期时,乙方按每日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许可甲方无条件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 乙方延迟完成拆除任务时间超过叁个工作日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全部作为乙方违约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无需向乙方返还。
11、拆除任务完成经甲方检查验收后,双方形成书面的确认单并办理完其他约定的手续后,拆除施工同自动解除。
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本合同自双方答案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 _________ 元,(大写: )。
3、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
帐号:
日期: xx年 xx月 xx日 日期: xx年 xx月 xx日
甲方:
乙方:
卷闸门厂为销售有限公司拆除办公大楼二楼楼顶大型户外广告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牌位于甲方办公大楼二楼楼顶,长 米,高 米,面积 平方米。
二、广告牌拆除工时费人民币肆仟元整,甲方在乙方拆除施工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给乙方,拆除广告牌的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三、乙方在施工中,不准损坏办公大楼整体结构、表面装修、顶部防水等,如有损坏,负责维修或赔偿。
四、乙方在拆除广告牌的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承担其现场施工人员、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责任,承担倒塌、坠落物体对其他人员、物体损坏的赔偿及相关责任,乙方必须办理安全施工的相关意外保险。
五、甲方为乙方拆除广告牌提供施工用电和施工吊车,如发生相关联的施工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施工工期为一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如遇风、雨天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可顺延。
七、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