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客户名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广告发布概况
(一)广告发布内容:。
(二)广告媒体形式:。
(三)广告发布时间:。
(四)广告发布地址和位置:。
(五)媒体规格和面积:。
(六)广告发布数量:。
(七)其他约定:。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圆。
备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于年月日支付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待最后支付剩余款项时抵作价款。
(二)第一次付款:年月日前付款人民币元。
第二次付款:年月日前付款人民币元。
第三次付款:年月日前付款人民币元。
补充约定:。
(三)支付方式:□支票□转帐□现金
其他: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
2。如甲方为广告主的,应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审批机构对特殊产品或服务广告内容出具的广告批准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它证明文件。如甲方为广告主的代理机构,则除提供广告主的上述资料外,须同时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书。甲方承诺其提供的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
3。甲方应当在广告发布日的天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和审批需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关证明文件,承诺样稿内容真实、合法,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4。甲方要求发布的广告属于依法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应当向乙方提供书面的相关审批文件,并保证批准文件的真实、有效。
5。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广告样稿所涉及的他人民事权利的合法使用许可证明。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6。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7。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撤销广告发布订单的,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应赔偿乙方损失,损失赔偿额:。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户外广告发布资格。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发布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3。乙方应当依法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户外广告发布许可审批手续。
4。乙方应当在依法办妥户外广告发布许可审批手续之日起日内,发布本合同约定广告。
5。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备合格的广告审查人员,依法审查广告样稿。广告样稿必须经广告审查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发布,并记录在案存档,乙方应对审查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应当及时维护发布本户外广告的相应设施,确保广告发布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广告内容发布的正常效果。
7。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如实提供户外广告发布的数据资料。
8。乙方应建立广告档案管理制度,自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保存本合同文本两年。
(三)甲乙双方就合同履行完毕后广告材料及附加物料的处理约定如下: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甲方如逾期日仍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乙方有权处分甲方租用的广告位置及广告材料。
(二)因甲方未按期交稿造成本合同无法按期履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圆。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顺延履行,每逾期一天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因发布延迟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如延迟发布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义务,而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除外。
(五)乙方未能及时修复发生故障并影响广告发布效果的广告设施和画面内容,应按照发生故障的广告数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圆。
(六)因乙方原因造成发布的广告规格、内容错误的,双方协商按以下方式处理:。
(七)乙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甲方可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责任。
(八)。
第五条:其他约定
(一)因重大社会活动或事件等特殊原因致使广告无法按约定发布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
第六条:补充条款
(一)。
(二)。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名称:(章)名称:(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内容广告发布有关事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形式:
二、位置:
三、规格:
四、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五、价格:
1.广告位租赁费:元/块/年,块,共元。
2.广告位租赁费的支付:乙方预付予甲方,其余款于付清。
六、责任:
1.乙方自行负责户外广告位报批手续。
2.乙方负责提供广告样件并负责将广告稿样报有关部门审批。稿样一经确认即作为制作及验收的有效依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乙方再提出与稿样不同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由此而耽误的广告发布时间,甲方不予顺延。
3.乙方应按期付款,如乙方不按期付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4.广告发布期间,如因甲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甲方承担责任: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合同续签
合同期满前3个月,双方可重新商计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乙方未办理续签手续,乙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八、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件: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复印件无效。
2.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3.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签订补充合同。
4.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广告发布概况
(一)广告发布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二)广告发布频道/频率:_________________
(三)广告发布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四)广告发布次数:_________________
(五)广告发布时长:_________________
(六)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元,备注:________ 。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于____ 年 ____月 ____日支付人民币____ 元,作为定金,待最后支付剩余款项时抵作价款。
(二)分三次付款
第一次付款: ____ 年 ____月 ____日前付款人民币____ 元。
第二次付款: ____ 年 ____月 ____日前付款人民币____ 元。
第三次付款: ____ 年 ____月 ____日前付款人民币____ 元。
补充约定:
(三)支付方式:□支票 □转帐 □现金
其他:____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
2.如甲方为广告主的,应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审批机构对特殊产品或服务广告内容出具的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它证明文件。
如甲方为广告主的代理机构,则除提供广告主的上述资料外,须同时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书。甲方承诺其提供的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于实际投播的日期、广告时长、段位等相关具体事项,可以广告投播订单的形式另行确定。甲方的订单应当由乙方签字盖章确认。
4.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天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及与其版本一致的广告投播订单,承诺内容真实、合法,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5.甲方要求发布的广告属于依法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应当向乙方提供书面的相关审批文件,并保证批准文件的真实、有效。
6.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广告带所涉及的他人民事权利的合法使用许可证明。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7.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8.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撤销广告发布订单的,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应赔偿乙方损失,损失赔偿额: 。
9.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顺延履行。因发布延迟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如延迟发布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
2.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发布广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发布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4.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备合格的广告审查人员,依法审查广告样带。广告样带必须经广告审查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发布,并记录在案存档,乙方应对审查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5.甲方提供的广告样带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规格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改。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前,将修改后的样带交给乙方。如甲方不同意修改或逾期仍未提交修改稿的,乙方有权不予发布,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6.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如实提供监播记录。出具监播记录的机构为: 。
7.乙方应建立广告档案管理制度,自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保存本合同文本两年。
8.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时间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因甲方未按期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造成本合同无法按期履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圆。
(三)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义务,而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除外。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约定发布广告的栏目、时长、时段和内容。因特殊原因乙方需将甲方广告调整至其他栏目或时段发布的,需在发布日的 前,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按以下方式处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发布的广告时长、内容错误的,双方协商按以下方式处理: 。
(五)乙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甲方可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其他约定
(一)因重大社会活动或事件等特殊原因致使广告无法按约定发布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补充条款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章) (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