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赛事工作人员雇佣合同(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社会保险个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生效。
二、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或从事以下工作:
三、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不超过四小时,自_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止,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五、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___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时间为每月上半月_________日,下半月_____________日。
六、甲乙双方约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办法:
七、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以下劳动保护条件:
八、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________________。
十、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苏州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十一、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
均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赛事组委会):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作人员):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素质、专业化的赛事运行工作队伍,是成功举办体育比赛的重要因素。为更好完成体育赛事的各项工作,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订体育赛事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本协议中,甲方是________赛事的组委会,乙方是组委会聘用的工作人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第二条工作安排
2.1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赛事活动中担任______一职。
2.2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2.2.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乙方原则上每天工作一个班次,一个班次不超过8小时。特殊岗位将视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时间班次。
第三条工资福利
3.1____赛事组委会目前实行岗位工资制度,主要工资项目包括岗位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等;乙方月工资为____元;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____元;甲方有权根据组委会的规章制度时乙方工资予以适当调整。
3.2乙方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均在____赛事组委会,人事档案由____赛事组委会委____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3.3____赛事组委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工作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4.1甲方负责乙方的培训、工作安排,并对乙方工作进行适当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4.2从乙方正式开始工作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乙方工作所需要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内其他地方出差,甲方应承担往返的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外出差,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上述费用标准见本合同附件。
4.3甲方根据组委会运作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4.4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将给予乙方相应的工作奖励与表彰。
4.5对于不履行义务的工作人员,甲方将根据相关规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5.1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5.2乙方正式工作开始之日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不得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5.3乙方从正式开始工作之日至工作结束,享有以下权利:
5.3.1了解体育赛事组委会的政策;
5.3.2在岗位确定之前表达工作岗位的意愿;
5.3.3获得必要的工作保障;
5.3.4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5.3.5参加赛会工作人员评比表彰;
5.3.6对赛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4乙方从正式开始工作之日至工作结束,履行以下义务:
5.4.1遵守体育行业的规章制度,传播弘扬体育精神;
5.4.2遵守赛事组委会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
5.4.3完成相应的培训;
5.4.4服从赛事组委会工作岗位的安排;
5.4.5服从赛事组委会的指挥和调配,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5.4.6服从工作期间所在团队的管理。
第六条保密
乙方确认,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乙方可能会得到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人员信息、客户信息、产品价格、产品的修改和计划信息等。乙方同意,所有保密信息均具有保密性质,并为甲方专有。乙方仅为提供服务之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或授权使用全部或部分的保密信息。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在两年之内并不随之终止。
第七条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7.1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7.2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乙双方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均不对外透露本协议和其他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或主张协议权力所需要的正当披露除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8.2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各自应尽义务。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九条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9.1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9.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9.1.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9.1.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9.2当事人依据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日15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9.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9.4.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9.4.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9.4.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9.4.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5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5.1乙方患病后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9.5.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5.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9.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9.6.1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9.6.2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9.6.3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9.7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解除本合同:
9.7.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9.7.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9.7.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9.8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9.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9.9.1在试用期内的;
9.9.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9.9.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9.9.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9.10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9.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9.11.1合同期限届满的;
9.11.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9.11.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9.11.4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9.1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9.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9.12.1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9.12.2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9.13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条经济补偿与赔偿
10.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0.1.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10.1.2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0.2.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10.2.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10.2.3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10.3.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3.2本合同仃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10.3.3甲方裁减人员的。
10.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工资标准系本合同项下第七条之规定。
第十一条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视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由于水灾、火灾、地震、罢工、劳工运动、疾病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
12.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按《劳动合同法》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其他
14.1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4.2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4.3甲乙双方确认,在合同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4.4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4.5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力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4.6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4.7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4.8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4.9相关政策由赛会志愿者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释。
14.10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14.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________ (聘方)聘请________ (受聘方)为外籍工作人员(或________ 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如下:
受聘方应按时、按质完成以上工作任务。聘方应为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聘方应予考虑采纳。双方应积极合作。
第三条 中国政府法定的工作日为:每周5天,每天8小时(教师按周课时填写)。
第四条 聘方每月付给受聘方工资人民币____ 元,并按附件规定提供各项生活待遇。
第五条 受聘方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令、有关规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条
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断合同,必须在离华前一个月向聘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聘方同意,受聘方仍应照常进行工作。聘方自同意之日起的两周后,停发工资,并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属的有关生活待遇,回国的一切费用自理。
受聘方违犯中国政府法令,聘方有权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个月内工资照发,但受聘方应在此期间内安排回国,聘方负担受聘方及其家属在中国境内的旅费,国际旅费自理。
如受聘方渎职,聘方有权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个月内,安排受聘方回国。受聘方及其家属回国的旅费,由聘方支付,其他一切费用自理。
第七条
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经医生证明连续病休2个月后仍不能继续工作,聘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并根据受聘方的健康情况,于一个月内安排其回国。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属回国的飞机票和负担按规定限量的行李托运费。
第八条
本合同自聘期开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长聘期,均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另签延聘合同,延聘合同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延聘期内继续有效。双方均未提出延长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长聘期时,本合同期满即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外文略)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