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寄售行):双鑫寄售商行
乙方(寄售者): (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保 证 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甲乙双方为共同顺利完成本次寄售交易工作,经双方及保证人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下,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代表乙方出售乙方的 ,该寄售物的具体情况:
二、乙方该寄售物最低保值价格为_____________,该寄售物售出后甲方按该价格付给乙方货款,乙方收妥货款后,按照销售价值的_____%向甲方支付佣金。甲方寄售期间为_______,即从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或以实际收到寄售物之日起算。
三、乙方应对寄售物的所有权、抵押情况、质量事宜加以保证,若在寄售期间因上述原因无法完成现寄售活动,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四、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或交付)寄售物的所有权证明、出租合同、保险凭证、抵押凭证等有效证件。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乙方对寄售物的所有权、质量等问题加以隐瞒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在寄售物销售过程中,故意对寄售物造成损坏的。
3、乙方不得在交易活动期间内,不得随意收取寄售物,只能在活动结束后的时间收取。
六、寄售物在寄售期间未能及时售出的甲方不负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如乙方寄售物在协议期内末售出,乙方仍要求寄售,甲方可每月按寄手价的_____%收取管理费。
七、乙方在寄售物销售过程中,由于急需要现金,提前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乙方支付寄售物的剩余款项。
八、在上述第七条中,乙方向甲方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借款用途,借
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实际借款日期与上
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如此期间后乙方的寄售物没有卖出,也未还清甲方借款,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寄售物进行处理,或可以直接抵于甲方债务来清偿全部金额。
供货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寄卖______________,协议内容如下:
甲方寄卖物品金额为____________。寄卖物品清单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寄卖的物品必须保证其物品的合法性及真实性,其物品如属于非法所得物品,甲方必须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因隐瞒寄卖物品存在共有、争议、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或涉及案件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寄卖合同项下寄卖金额 %的违约金。
三、寄卖物品售出后,甲方按寄卖物品成交价的百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通报寄卖物品的销售信息,反映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消费者意见,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同意低于双方寄卖金额成交的物品时,佣金按双方签订的寄卖金额全额支付。
五、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有效期为_____,从__年__月__日起到___年_月__日止。如果一方需要延长协议,必须在满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因乙方门面到期、经营不善或转让,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如甲方终止寄卖物品时,须向乙方支付 保管费,本合同终止。
六、凡执行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法院,按其仲裁程序暂行规定则进行仲裁。以法院的裁决是终局的,并约束双方。
其他条款:
(1)如有任何客户坚持要与甲方直接交易,甲方有权直接成交。在后一情况下,甲方应送给乙方销货确认书副本一份,并按该笔交易额的百分之_为乙方保留佣金。
(2)、甲方必须保证寄卖物品的合法性,如不合法,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由甲方完全负责。
本协议共写成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备注: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而造成甲方寄卖物品受到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补充条款:
1、 身份证复印件
2、 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甲方(供货人):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委托方/物主):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的个人闲置物品放到甲方店铺及网络平台寄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乙方所寄售的东西见附件。
2、甲方提供服务内容为:物品到店--物主定价--登记签字---展示销售---结款。
3、服务费标准
售价10元内寄售物品每件收取1元服务费。售价10元到50元的物品按每10%收取服务费。售价50元到100元的物品每件收取6元服务费。售价100元以上物品服务费面议补充说明。
4、乙方所寄售的物品展示期为 (最长不超过2个月;自物品交付给甲方之日起算),物品展示期满没有售出时乙方应及时收回,如果乙方在一个月内不回收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或者抛弃。
5、甲方将物品一经售出,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且在物品售出的第四天把货款交给乙方。在物品售出的三天内为顾客保障期,如果顾客买去三天内不满意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全额退货。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不承担鉴定物品真伪、材质、价格、性能等责任。
2、物主若需在寄卖期内取回所寄卖之物品,需提前1天向店方预约。
3、物主逾期未取回货物的,甲方视为同意此合同继续销售或按本合同约定处理。
4、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时,有权从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自己寄售的物品合法来源以及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负责。
2、乙方改变商品价格时应当书面告知或短信通知甲方。
四、违约责任
1、保管时间内出现遗失或坏损,店方按物主定价的70%赔付,不可抗因素除外。
2、展示期限内,乙方取回寄售物品,应当向甲方缴纳服务费(按正常售出的服务费的 %,否则甲方有权留置该物品。
五、补充约定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收件人确认已经收到 交来的上述物品。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收件人签收:
出卖人: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位于榆林经济开发区的商品房。为明确双方责任,订立此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商品房位于榆林市经济开发区,榆林市昌泰房地产公司开发的综合楼单元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商品房的售价及支付办法
1、商品房售价:乙方确定所购买的商品房属住宅楼的第_层,每平方米售价元,房屋共计人民币(大写)
2、支付办法: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首付商品房总价的30%,计人民币元;第二次交款期限六十日,即在6月1日前交房价的60%,余款在甲方为乙方办理完毕产权证时一次交清。每次付款时间不得超出合同规定时间的五天,如乙方超出时限,甲方需按日加收应交房款1%的滞纳金,若时间超过一个月,视为乙方违约,经甲方通知乙方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售房款的10%作为对甲方的违约损失补偿。
第三条:产权证的办理
房屋产权证由甲方负责办理至乙方名下。土地使用权为共有,所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契税及相关费用按国家规定分别由甲、乙承担。
第四条:商品房的交产及物业管理
1、商品房交产:甲方于年月日将商品房交会乙方使用,若乙方接到通知十日内不能接管时,按商品房售房价款的千分之三,按日计取管费;若甲方按时不能交房时,按商品房售价款的千分之三,按日计扣违约金。
2、管理费用:乙方所购商品房的水、暖、电、天然气、电话等一切设施的上户费及其他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按各行业的管理规定及一时缴纳,并办理相关手续。确需甲方出面时,由乙方出资甲方统一办理或建设。
第五条:保修范围及期限
按建筑规范要求,建筑物各部位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一切费用,保修期为一年。保修内容不包括乙方提出的改建部分或由于乙方装修不当、破坏结构所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1、保管时间内出现遗失或坏损,店方按物主定价的70%赔付,不可抗因素除外。
2、展示期限内,乙方取回寄售物品,应当向甲方缴纳服务费(按正常售出的服务费的 %,否则甲方有权留置该物品。
1、乙方对自己寄售的物品合法来源以及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负责。
2、乙方改变商品价格时应当书面告知或短信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