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的销售合同书(精选3篇)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订制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现制定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制作服装数量、价格
二、量身及交货期限
1、乙方按甲方量身通知____日之内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量身。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订金、确定样衣、量身完毕后____日内交货,约____月____日。
三、质量检验及验收方法
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样板衣须得到甲方认可后盖章封板,交付时以封板样衣为准。
2、乙方承诺所提供服装保证是一等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换货。
四、包装要求及运费负担
乙方负责包装并承担包装费,乙方将货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深圳市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甲方付款后乙方须提供普通发票。
2、于合同生效之时,甲方须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的定金即人民币元;乙方全部交货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货款即人民币元;另预留合同总金额____%货款既人民币元作为质量和维修保证金,____天内服装没有质量问题,则付清余款。
3、为维护双方利益,以上款项(定金、余额)在签约后需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或由收款人出示本公司的收款委托书方能支取现金。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须按时交货,甲方须按时付款,如因乙方原因延迟交货或因甲方原因延迟付款,逾期,则按日承担合同总金额的____‰违约金。
七、售后服务
1、服装保修期为天,在保修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修改服务。
2、乙方随时为甲方增添或修改服装提供方便。
3、甲方日后补做服装,如整套补做按报价单的整套价格收取费用,如单件补做则按报价单中的单件价格收取费用。
八、合同纠纷解决
1、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应由双方通过友协商方式解决。
2、因本合同引起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由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任何变更解除,由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生效。
九、本合同如有修改和补充条款,须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视作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和履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订购三棵树牌家俱漆类产品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货物供应及使用的基本要求
1、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向乙方组织的供货,但发生严重路障及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时除外。
2、甲方可为乙方的油漆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派业务、技术人员协助乙方工作。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样板、色卡、漆样和资料等。
3、乙方应按照相关技术和施工工艺要求使用甲方提供的配套产品,乙方未按甲方技术和工艺要求使用产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产品的使用只限于乙方的产品生产。
产品质量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的油漆,如果乙方订货超出甲方产品质量标准,则产品质量标准另行由双方协商确定。
2、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经福建省或市技术检测中心检测属实,甲方应承担乙方所产生的损失
3、乙方在使用甲方产品的过程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甲方派技术人员解决,同时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损失的扩大。如果因不遵守本条规定而造成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于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三、订货和供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并实际发货金额超过 万元的批次,运费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向甲方订货并实际发货金额未达 万元批次,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市内卸车费,转运费等一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订货应采取书面形式将订单传真给甲方。订单应由乙方或乙方书面授权人员签字。
3、甲方应在双方书面确认订单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限组织供货,如果乙方要求将前一订单货物与后一订单货物一起发运,则不受___个工作日组织供货时间的限制。若无法及时组织供货,甲方应提前__天书面通知乙方。
4、乙方所订货物不应超出甲方确定的包装规格、产品品种范围。订单应写明所购产品的品名及编号,品名及编号不一致时,以订单写明的产品编号为准。
5、收货人应为乙方货物签收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收货人或乙方。送达货物时,乙方收货人应及时收货并在送货单据上签字盖章、由甲方人员带回作为结算依据。若收货人不是乙方货物签收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收货人或乙方,承运方有权拒绝交货,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6、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破损、丢失的责任由承运方承担。乙方在收货若发现有破损、丢失的情况,应及时与承运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应在“结算联”上注明收货的情况并由承运司机签定确认后在24小时内及时回传到甲方指定传真上。逾期传真或未在“结算联”上注明破损或灭失的情况视为乙方已全部验收。
7、收货人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原货物签收授权委托书作废,重新出具货物签收授权委托书,并及时以书面方式知会甲方。若因乙方通知不及时、收货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货物被冒领、丢失、灭失、损毁及延误收货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甲方将上一个月的对账单于每月十日之前传真或前邮寄给乙方,乙方在核对无误后,须由经乙方授权的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乙方的财务公章,在三日内传真或邮寄交回甲方,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该表为双方所发生的货、款往来的债权债务凭证,如果乙方不按期传回、寄回该表,甲方可暂停发货。同时,如果乙方未在本条规定时间内寄回对帐单原件,则视为乙方认可的对帐单传真件为确认双方债权债务数额的凭证。
四、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退货
1、乙方应注明以下条件方能退货:
产品名称、 编号、批号、数量(包装规格、罐数、总重量)、退货原因。
2、对于下列情况,甲方不予退货:
2.1.乙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将产品(无论有无质量问题)送回甲方生产厂的;
2.2货物中混有其他厂家的产品;
2.3.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无论是否有甲方品管部的质量报告);
2.4.标识内容与产品不符、标识不清或无标识的产品;
2.5.已经开启或使用过的货物;
2.6.同一批次产品不足十公斤的;
2.7. 乙方订制的非标准的包装、特殊产品和自订颜色等专配产品。
2.8.保质期到期前一个月到达甲方的。(甲方到货产品保质期均在一年)
3、若因乙方贮运、使用不当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退货及任何赔偿责任。
4、经甲方品管部检测确属质量问题的产品,且乙方在保质期内退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5、货物退回后,以甲方清点、检测结果为依据并确定所退货物金额。
6、非质量问题的产品,原则上不予退货。特殊情况下:乙方应承担双程运费和批货物货值的15%的包装损耗费后,才可向甲方申请退货。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退货。
7、退货确认原则:空罐、半罐、无标签的、赠品等不计入退货货值。
8、退货中夹带与退货申请不符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或不计算退货货值。
六、甲方经办人员的条款:
1、甲方给予乙方的所有协议与承诺条件,以加盖甲方正式公章的文件为准,甲方职员的口头承诺或无公章的协议无效。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职员以公司名义向乙方借款、收取现金货款、借货的,属个人行为,甲方概不负责。
2、若发现甲、乙双方有向对方职员提供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赔偿对方因终止本合同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七、价格
供货价格按照所附价格表执行。
因市场变化的必要性而使甲方供货价格发生变化时,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八、结算
结算方式:月结__天;(如: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从甲方进货产品的货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付给甲方,依此类推)。
九、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市场上销售甲方的产品,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按乙方销售额2倍支付违约金;
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清货款或乙方中途停止按约定购产品,将视为双方合作终止,乙方须无条件在一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欠甲方货款。逾期或结算后仍拖欠甲方货款,乙方应按每月按欠款总额的2%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十、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合同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协议的变更及附加条款,应以双方签章的书面形式为准。
产品供货价格单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营业执照注册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附件:
一、甲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或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产品价目表;
五、订单格式;
六、货物签收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