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销售人员用工合同书(精选3篇)
销售人员用工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聘用乙方成为正式销售员,就聘用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聘用职务和销售区域
1、聘用期自 年 月 日。
2、甲方聘用乙方作为 一职。
3、指定销售区域为: 省 市 县(区)。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产品、价目表及产品经营手续。
2、甲方负责培训乙方营销模式、技巧,提供整套营销方案。
3、甲方以产品销售提成的方式为乙方提供三险的支付(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乙方必须确保在各地以此款缴纳三险费用。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关入职手续,其中包括:入职情况调查表、职位申请表、个人声明、经济责任担保书,由甲乙双方签订销售人员用工合同,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正式上岗。如乙方个人资料、担保人资料及以上手续有任何更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所销售所有产品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政策在甲方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
3、乙方须详细阅读本协议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关规定,认知及忠诚甲方的经营理念,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4、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收集并分析当地的市场信息,并及时准确的提供给甲方。
四、销售指标任务
1、为配合乙方顺利开展销售工作,甲方给予乙方区域保护,若乙方没有按甲方制定的方案实行,或者没有完成销售量,甲方有权更改或取消乙方销售区域的销售权。
2、乙方必须保证完成甲方要求的销售任务。
五、业绩计提、要求
1、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填写入职手续,甲方根据乙方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划定营销区域。
2、乙方按甲方指定价格向甲方提货。甲方按提货价格统计乙方的销售业绩,按每年销售大纲规定给予乙方返利及奖励。
3、乙方常规收入为所提货物销售的差价、及甲方政策和可能的活动中提供的赠品或返利。乙方自负劳务信息费、市内运费、差旅费、应酬费等一切市场费用。
4、所有产品原则上不能低于甲方规定市场销售价格,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注意事项
1、乙方不能在甲方允许的地区范围之外销售。
2、礼貌待人,仪表端庄,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公司形象、利益的行为。
3、乙方必须严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出卖、泄漏甲方商业机密(包括甲方产品底价信息、销售企划方案等)。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及有权追究乙方经济和刑事责任。
6、乙方不得从事非甲方所供产品销售和非甲方工作范围的其他事情,否则造成任何损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乙方工作期间不得借用工作职能对甲方所属货款进行挪用及侵占,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
七、解约
1、乙方连续三个月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量,或没有切实履行甲方的营销方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与乙方的用工关系。
2、乙方做出违背本合同以上规定内容,甲方有权要求解除与乙方的用工关系。
3、乙方中途要求解除协议,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完成清算程序由甲方确认无误后方可终止本合同。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附属协议,该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身份证粘贴处
以下为空白处
销售人员用工合同
甲方:吉林医药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聘用乙方成为正式销售员,就聘用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聘用职务和销售区域
1、聘用期自 年 月 日。
2、甲方聘用乙方作为 一职。
3、指定销售区域为: 省 市 县(区)。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产品、最新价目表及产品经营手续。
2、甲方负责培训乙方营销模式、技巧,提供整套营销方案。
3、甲方以产品销售提成的方式为乙方提供三险的支付(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乙方必须确保在各地以此款缴纳三险费用。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关入职手续,其中包括:入职情况调查表、职位申请表、个人声明、经济责任担保书,由甲乙双方签订销售人员用工合同,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正式上岗。如乙方个人资料、担保人资料及以上手续有任何更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所销售所有产品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政策在甲方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
3、乙方须详细阅读本协议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关规定,认知及忠诚甲方的经营理念,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4、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收集并分析当地的市场信息,并及时准确的提供给甲方。
四、销售指标任务
1、为配合乙方顺利开展销售工作,甲方给予乙方区域保护,若乙方没有按甲方制定的方案实行,或者没有完成销售量,甲方有权更改或取消乙方销售区域的销售权。
2、乙方必须保证完成甲方要求的销售任务。
五、业绩计提、要求
1、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填写入职手续,甲方根据乙方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划定营销区域。
2、乙方按甲方指定价格向甲方提货。甲方按提货价格统计乙方的销售业绩,按每年销售大纲规定给予乙方返利及奖励。
3、乙方常规收入为所提货物销售的差价、及甲方政策和可能的活动中提供的赠品或返利。乙方自负劳务信息费、市内运费、差旅费、应酬费等一切市场费用。
4、所有产品原则上不能低于甲方规定市场销售价格,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注意事项
1、乙方不能在甲方允许的地区范围之外销售。
2、礼貌待人,仪表端庄,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公司形象、利益的行为。
3、乙方必须严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出卖、泄漏甲方商业机密(包括甲方产品底价信息、销售企划方案等)。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及有权追究乙方经济和刑事责任。
6、乙方不得从事非甲方所供产品销售和非甲方工作范围的其他事情,否则造成任何损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乙方工作期间不得借用工作职能对甲方所属货款进行挪用及侵占,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
七、解约
1、乙方连续三个月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量,或没有切实履行甲方的营销方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与乙方的用工关系。
2、乙方做出违背本合同以上规定内容,甲方有权要求解除与乙方的用工关系。
3、乙方中途要求解除协议,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完成清算程序由甲方确认无误后方可终止本合同。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附属协议,该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南通威隆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达成聘用协议,甲方聘请乙方负责南通威隆国际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工作,具体条款如下:
一、聘用期限
第一条:试用期自20xx年8月21日起至20xx年11月21日止。
二、聘用职务
第二条:甲方聘乙方为南通威隆国际商贸公司的销售人员,工作期间行使销售员的权利,并承担相关责任及义务。
三、聘薪标准
第三条:乙方在试用期工作期间,每月基本工资为(大写)3500.0元人民币(包含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等保险费用),另加甲方承担的社保656元/月/人。销售提成为乙方销售额的3‰,每月工资于次月15日发放(包含社保、个人提成),遇节假日提前或者顺延。
第四条:乙方在试用期届满时,甲方视销售情况而定,可与乙方续签劳动合同。
四、工作范围及职责
第五条:1、乙方在城东镇威隆国际工作,在甲方领导下负责营销场所的整体运营,包括销售接待、合同申报等。
2、乙方定期(每月不少于两次)向甲方汇报销售工作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制,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休息一天。
第七条:甲方应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或以现金形式补贴给乙方。(第三条中有明示补贴标准)
六、双方义务及职责
第八条: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化建议,有权向甲方公司汇报工作。
第九条:乙方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在对公司有突出成绩、显著贡献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其表现,应给予一定的奖励;乙方在试用期间表现极差,或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甲方可提前终止试用,解除合同。
第十条:试用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协商不一致,劳动关系随即解除.
七、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形象,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乙方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十六条: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一经签字,即为生效。
甲方:南通威隆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签章)
乙方:
(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