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采购及安装合同书(通用3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标条件,经双方协商,现就舞钢市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消防系统工程 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舞钢市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消防系统工程
二、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所有消防系统设备;
以上消防系统设备的安装、售后服务,整体消防系统(含消防水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并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认可。本次招标包含所有消防系统成套装置,其产品品牌在提供时应经甲方考察认可。
三、承包方式:按中标价
四、质量等级:合格并配合主体争创优良工程。
五、工程工期:自甲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令之日起计到系统调试结束之日为该工程工期。总工期60个工作日。
六、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工程款支付:乙方接到甲方入场通知后三天内组织施工人员进场。
施工过程中按施工进度拨款,付至合同总价的80%;安装调试并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15%;剩余合同总价5%的工程款,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
八、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配合主体工程创优质工程。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消防系统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总包单位的监督。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由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均应有合格证、消防准用证、产品质量性能检测证明,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用于工程;
(2)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监理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九、工程验收
(一)全部设备由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消防监督部门及甲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
1.设备合格证
2.系统工程竣工图
3.按舞钢市消防监督部门的规定提交全部资料
(三)竣工验收资料由乙方编整后,转由总承包单位一并汇总备案。
十、质保期
质保期为一年(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为准),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十二个月连续运转正常良好。(验收以当地消防监督部门验收为准)在此期间,凡因设备质量及安装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进行保修。如属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质保期计算为验收后的十八个月。
十一、售后服务措施
(一)人员培训: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操作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二)培训内容为:
1.报警和灭火的基本原理;
2.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
3.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补救措施。
(三)服务措施:
1.在保修期内,乙方每月应定时进行巡检,并查看值班人员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2.乙方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甲方值班人员发现问题通知乙方后,乙方人员应在2小时内赶到甲方进行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十二、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逾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配合主体争创优良工程。
4.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安全施工并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因施工措施不当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监理人员的指挥。
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组织整理施工图纸和消防验收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如不能顺利完成工程验收,乙方对工程质量负一切责任。
7.工程完工后,乙方能顺利完成工程验收,乙方对工程质量负一切责任。
(二)甲方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竣工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竣工通知书送达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进行验收的,赔偿乙方逾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4.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
5.施工期间甲方应提供现场监理指导,并协助乙方及时解决和处理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材料堆放场地,乙方施工所用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十三、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解释顺序:
(一)本合同文件
(二)招标文件及其答疑补充文件
(三)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标中的询标承诺
十五、其它条款:
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转包给其他单位,因此造成的各类责任、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负。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均按《民法典》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经济责任。
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一方需修改或终止本合同,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
4.本工程若有设计变更,按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通知进行签证并调整合同价款。
5.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发包方(章):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采购、安装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见附件)。
2、合同预算金额(大写): 整 ( ¥)(含税)。
3、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包干,其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合格要求。
第三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合格安装场地之日起 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可在合同签订后提前进场进行管线铺设施工。
交货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招标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免费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设备免费保养 年(自双方代表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乙方投标文件优于此标准的,以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为准)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如有,可另附合同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
1、当采购设备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设备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 。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室内机进场后一个月内付合同额的40%价款,室内机及管道安装完成及室外机进场后一个月内再付合同额的40%价款;整个项目货物安装完毕竣工后,乙方提交结算资料、施工图纸等相关材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及结算后,甲方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每次拨付工程进度款时乙方应提供本次所拨付款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拨付最后一笔款项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包含质保金金额),否则发包方不予拨付该次工程款。
第九条质量保证金
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验收合格满 年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 个工作日内支付(无息)。
第十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税票须为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安业发票),采用一般计税法。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详见本合同条款第七条要求,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 ,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若有质量保证金,费用从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履约保证金足额交给甲方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九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份,甲方肆份,乙方一份。
甲方名称(公章): 乙方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项目编号:
竞 标 公 告
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一批空调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空调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空调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竞标人资格: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所采购货物的厂(商)家。
四、购买竞争性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正常工作时间)到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市财政局东侧)二楼购买竞争性采购文件,售价25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将邮购款转入下述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5-。如未能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采购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负。款到即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五、竞标文件开始递交与接收时间:20xx年7月28日上午8时整。
六、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截标时间:20xx年7月28日上午9时30分。
七、竞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标地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贵港市财政局东侧)。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20xx年7月28日上午9时30分截标后为与竞标人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在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参加竞标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九、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帐 号:
十、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邮 编:地 址: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
联 系 人:先生
传 真:
招标有限公司
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