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岗劳动合同书(程序研发)【汇编三篇】

技术岗劳动合同书(程序研发)(精选3篇)

技术岗劳动合同书(程序研发)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

技术受让方:_________(甲方)

技术让与方:_________(乙方)

中介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所转让的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

│研究单位││

│(个人)││

├─────────┼────────┬────────┬─────────┤

│研究完成时间│年月日│主要研制人员││

├─────────┼────────┼────────┼─────────┤

│是否已鉴定││组织鉴定单位││

├─────────┼────────┼────────┼─────────┤

│是否获奖、等级││发奖单位││

├─────────┼────────┼────────┼─────────┤

│已应用单位││转让方式││

└─────────┴────────┴────────┴─────────┘

二、使用秘密技术的范围:_________

三、技术保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_________

四、技术指导的内容:_________

五、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_________

七、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一次总付:_________

分次支付:_________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_________%

其他方式:_________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_________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

十二、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_________

┌───┬──────┬──────┬───────────┐

│││地址││

││├──────┼───────────┤

│技││││

│术││电话││

│受││││

││├──────┼───────────┤

│让│(公章)│账号││

│方││││

││法定代表人:│││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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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技││││

│术││电话││

│让││││

││├──────┼───────────┤

│与│(公章)│账号││

│方││││

││法定代表人:│││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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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中││电话││

│介││││

││├──────┼───────────┤

│方││账号││

││(公章)│││

││法定代表人:│││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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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岗劳动合同书(程序研发)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技术岗位工作,担任职务。

第二条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按以下第条确定: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年_月_日起至 _年_月_日.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2、乙方的试用期为个月(天),自_年_月_日起至 _年_月_日止。

3、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虚假职业资格证明、假身份证、假护照、假户籍证明等个人重要证件以及虚假或伪造的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对工作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等填写内容不真实的,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情况的;

(3)乙方与其他公司存在未尽法律义务,或与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可能影响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机构所进行的体检结果不符合本行业所规定的卫生标准和体检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技术岗劳动合同书(程序研发) 篇3

组成格式

合同文本由标题、正文、落款、附件等部分组成。

标题

直接注明“技术开发合同”字样,也可注明技术开发内容。

正文

正文部分有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登记机关,登记日期、期限,当事人基本信息,合同标的及技术要求,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计划、进度,验收标准、方式,技术成果归属和分享,风险承担,违约责任等。

落款

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双方当事人的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子邮箱等,合同签订日期。

附件

与本技术开发合同有关背景资料,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任务书或计划书、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相关图纸、照片等。

签订注意事项

1、要注意专利与技术秘密的有效性。专利的有效性主要体现转让的专利或者许可实施的专利应当在有效期限内; 超过有限期限的,不受法律保护。技术秘密的有效性主要体现保密性上,即不为 社会公众所知,是所有人的独家所有。如果是已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就谈不上是 技术秘密,当然也就不存在转让问题。

2、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约定清楚。

技术是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在合同中详细规定,便于 履行。技术的有关情况包括:技术项目的名称,技术的主要指标、作用或者用途, 关键技术,生产工序流程,注意事项等。这些数据表明了技术的内在的特征,是 有效的,同时也是当事人计算使用费或者转让费的依据。

3、转让或者许可的范围。

转让技术或者许可他人实施技术,都应当明确范围。合同中可供选择的条款 包括:专利转让的,涉及专利权人的变更,因而其范围及于全国;专利许可的, 则要明确在什么区域内可以使用该专利,超过的就是违约;技术秘密转让的,让 与人要承担保密责任,其使用范围可以及于全国,也可以只是某个地区。

4、转让费用的约定。

转让费用包括转让费和使用费。在专利转让情况下,受让人应当支付转让费。 转让费根据技术能 够产生的实际价值计算,通常规定一个比例,便于操作。在 实施许可的情况下,则根据使用的范围和生产能力以及是否是独家等因素考虑转 让费或者使用费的数额。 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 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 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 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 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 责任。 另外,不同类型的技术转让在签订合同时还有其应该特别注意的问题。

在订立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也应注意的以下几个问题: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双方当事人应就专利申请权转让签订书面合同,在协商、 约定后审查专利权转让申请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转让的专利申请权如果是属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是否得到上级的批 准,批准的文件是否列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备查;

二、转让的专利申请权的受让人是外国人,该专利申请权是否得到国务院的 批准,其批准文件是否列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备查;

三、转让的专利申请权应是正式的书面转让合同,并经国务院专利局登记并 公告;

四、合同中是否说明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取得专利申请权,因专利申请权或 者专利权引起的纠纷应由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人承担责任;

五、专利申请权转让是否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

六、专利申请转让的受让人是否能保证专利的运用,如果受让人是为了个人 垄断新技术,客观上起到阻碍新技术的应用、推广、改进,则该合同违法;

七、专利申请权转让人是否按合同约定如数、保质地向受让人移交了相关的 技术情报、资料(如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技术指标、 参数、性能等),使受让人在获得专利权后能正确、全面地运用专利并获取利益。

在签订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签订,受让人应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一、专利申请提出以后、公开之前当事人之间就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所签订的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受让人应承担保密义务,并不得有妨碍转让申请专利的行为;

二、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批准之前订立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申请人(转让人) 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可依照 《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百四十六条的规定确定;

三、专利申请被批准以后,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当事人所签订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四、专利申请被公开驳回,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效力终止,但是,经双方当事人协 商,可改为技术服务合同;

五、转让的技术秘密,经证明是能独立运用、并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技术价值 的,只能签订阶段性技术成果转让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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