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林地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充分利用荒山荒地资源发展林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保持生态、水土平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民主乡小谷溪村石灰窑组(小地名华龙屋基)的壹仟亩(1000亩)集体荒山荒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具体面积以县林业局荒山造林验收面积为准)。转让林地的四至界线为:东至小谷溪村代家沟组组界;南:齐邓家湾大河;西:齐小谷溪村徐家山组曲别拉门的自留山边界;北:齐小谷溪村石灰窑组吉胡拉区的自留山边界。
二、荒山荒地转让的期限:流转期限为伍拾年。(即:从20xx年九月一日起至20xx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三、荒山荒地流转的价格(含以后林区公路的占地补偿费)为每亩壹佰肆拾元。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荒山荒地转让费总额的百分之贰拾,待以乙方的名益办理了流转荒山荒地的林权证后,乙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甲方转让费总额的百分之捌拾。
四、荒山荒地流转后,乙方在林地所辖的村组修筑公路时所占用农村居民的土地一律不另作补偿,土地上的附作物也不再作补偿。
五、流转荒山荒地的用途:本流转荒山荒地必须用于发展林业生产经营及相关种养殖业。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自主决定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及流转方式。
2、依法享有荒山荒地流转收益权。
3、按合同约定流转荒山荒地的期限,在期满后收回荒山荒地的经营权。
4、甲方确保流转荒山荒地的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分和经济纠分,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若在流转后发现原存荒山荒地有权属纠分和经济纠分,全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荒山荒地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6、遵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流转期内,若乙方需将获得经营使用权的荒山荒地再进行转包、出租、抵押、互换或以其他方式流转荒山荒地经营权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8、协助乙方申领林权证或林权变更登记。
9、协助乙方处理修筑林区公路时遇到的困难和路政事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法享有流转荒山荒地的使用、收益和对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承包方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有权享用已修好的通村公路,但有义务维护。
5、流转期满时,其林木所有权和林地附作物全归乙方处理,但期限不超过两年。若乙方需继续使用,甲方在第二次流转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6、持流转地的用途,乙方不得用于非法建设或闲置荒芜,只能用于发展林业生产经营和相关种养业。
7、乙方实施造林和管护的措施:荒山应在两年之内完成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次年的四月份前完成更新。
8、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地内毁林开垦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
9、依法做好护林防火和林地有害生物防止工作。
10、按时、足额支付荒山荒地流转费。
11、流转期间,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时,需报甲方备案存档,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的剩余年限。
(三)、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流转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乙双方应在本流转合同签订的30日内,持原有林权证和流转合同,共同到相关部门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
4、流转土地上原有的林木归乙方所有,转让价款中包含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全部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整。
2、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甲、乙双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加工设备购销合同》拟定本条款。
第一条:设备质量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茶叶加工设备系成套设备生产线,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运用乙方最新技术和符合食品生产标准的材料生产,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和电机功率符合《加工设备订单》(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要求,是未经使用的全套生产线。在全套生产线启动的状态下日产名优茶能力不低公斤,除乙方使用说明书载明的维修时间外,可连续运转。
(二)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选材、制造、检验和实验,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没有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的,依据行业规范和标准。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加工设备订单》(本合同附件二)所列设备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在供货时随设备附送合格证。
乙方对提供的设备进行严格检验,质量合格证、检验和试验记录由乙方随设备提交甲方,作为质量保证证明。
乙方提供的设备品种、规格型号、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达不到技术要求的,乙方无条件退换,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赔偿金。因换货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对设备的外观检查或者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三)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提出书面异议后,乙方应于____日内作出书面答复,____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四)双方因设备质量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
第二条: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一)自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货款到达乙方帐户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安装布置图和土建要求说明书。
(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开始将设备运抵甲方生产现场,若甲方不具备接收设备条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设备发运时间顺延,但顺延时间不得超过____日,顺延时间超过____日的,自超过乙方同意的顺延时间的次日起,每迟延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10%的违约金。
(三)设备发运前,乙方对设备的包装须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要求,保证设备安全运输到达甲方生产现场。设备运抵甲方生产现场,卸车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卸车和卸车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设备包装注明品名和数量,有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警示语。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含清单)、工具(含清单)与设备一同发送。
(四)自设备运抵甲方生产现场之日起,在甲方提供完整的水电设施和协助安装人员按照要求到位的条件下,设备安装和调试时间不应长于____日。甲方车间装修不得影响乙方安装和调试设备。试运行时间不应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乙方在生产线试运行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
生产线试运行合格的标准为连续____日生产,每日连续生产x小时。
试生产原料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提供的设备未按照约定时间验收合格,每迟延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0%的违约金;超过____日未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超过____日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立即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七)甲方应为乙方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安装人员(非技术人员)、场地、必要的设备和工具,在乙方的技术指导下参与设备的卸货和安装。
第三条:备品备件
(一)乙方提供的备品备件已包含在《加工设备订单》(本合同附件二)所列成套设备内,不增加合同价款。
(二)在甲方紧急需要时,乙方同意自接到甲方备品备件订货通知起,12小时内按照甲方要求的运输方式向甲方发货;甲方紧急订购设备,乙方优先发货,时间要求临时约定,紧急订购备品备件和设备的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三)在验收合格后的设备运行期间内,乙方按照甲方需要,以优惠条件向甲方供应本合同涵盖的生产线所需的一切设备和备品备件。优惠条件为按照出厂价格的%向甲方供应设备和备品备件。
第四条:技术培训
(一)乙方在设备安装前向甲方提交书面培训计划和培训教材,开训时间由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员工培训时间不少于____日。
(二)培训内容包括设备使用与操作、设备保养与维护和生产线调试等。培训采取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参训人员考试考核,确保能够独立操作设备和简单故障排除。
(三)参训人员包括设备操作人员8人,设备维修人员2人。
(四)自设备正式投产之日起,乙方委派技术人员现场跟踪生产线生产,期限____日(按照实际生产时间计算)。
第五条:保修和维护
(一)自双方正式办理设备验收手续之日起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期限为________年。保修期内,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乙方须____日内派员到达甲方生产现场负责免费修理、免费更换零部件或者退换设备。
保修期内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5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设备保修迟延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保修期内由于不可抗力和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材料成本费由甲方承担。
(二)保修期满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乙方须____日内(外购配件的须____日内)派员到达甲方生产现场维修,酌情收取材料成本费和服务费。
保修期后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3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设备维修迟延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00%。
(三)在接到甲方保修和维修通知后,乙方未能在____日内将设备保修、维修至正常使用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者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因设备正常使用迟延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第六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款指《茶叶加工设备订单》(本合同附件二)所列成套设备各价款之和,已包括设备包装费、设备上车费和运抵甲方生产现场的运输费、货物运输保险费。
乙方委派的安装、调试、培训和跟踪生产线生产技术人员到达甲方生产现场前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到达甲方生产现场后的食、宿、本地交通费由甲方承担,具体标准依据甲方规定。
设备运抵甲方生产现场后的卸车费由甲方承担。
(二)分期支付货款
1、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货款;
2、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货款;
3、运抵甲方生产现场的设备价值达到60.0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货款;
4、设备试运行合格后7个生产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货款。
5、合同总价款10.0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正常运行____日且设备无任何质量问题时向乙方付清。
(三)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增值税发票交给甲方。因乙方提供违法的增值税发票,致使甲方受到税务、公安机关查处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设备交付
(一)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完成设备运抵甲方生产现场。
(二)乙方若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只有在乙方同意接受罚金的条件下,甲方同意延迟交付设备。罚金标准为每延迟____日罚合同总价款的1.00%,不足____日的按照____日计,若乙方交付设备晚于合同约定时间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证明,在事件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并负有避免损失扩大的责任。
第九条:知识产权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因知识产权与第三方发生争议,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双方负有保护对方知识产权的义务。
第十条:政策补贴
按照国家对农业机械补贴政策,乙方配合甲方提供补贴申报手续。
第十一条:禁止商业贿赂
乙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向甲方任何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者以其它形式给予不当利益。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履行合同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加工设备订单》(本合同附件二)所列成套设备涉及的国家与行业质量标准文件和乙方提供的设备安装布置图、安装设备土建要求说明书、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检验与试验记录均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变更本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变更为准。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流转方):
乙方(承转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
。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支付。乙方 (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 (¥ )元/亩,合计 (¥ )元。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对流转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方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