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供需合同书(实用三篇)

农副产品供需合同书(精选3篇)

农副产品供需合同书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配送农副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范围

乙方向甲方配送的商品为蔬菜、水果、鱼类、猪肉、粮油、干货、调味品等。配送产品如需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二条、农副产品配送的期限

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商品的质量标准

1、乙方向甲方供应与配送的蔬菜水果的质量符合国家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

2、乙方向甲方配送的鱼类、肉类、豆制品商品应保持新鲜,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乙方向甲方配送的粮油食品及其他商品的质量符合该商品所标示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商品的.价格及合同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价格,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的报价单,经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作为货款结算的依据,配送商品的价格每日确定一次。

2、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元)。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则乙方从甲方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货款等;如保证金不足扣除相关款项的,甲方必须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本合同得到全面履行,则合同期满后,乙方将保证金无息如数退回甲方。

第五条、商品的交货地址、配送时间、运费负担

乙方按照甲方订货单所载明的商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要求、配送时间等信息,将商品按双方约定的时间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以乙方的配送车辆能驶入甲方的地点为限),商品的配送运输费由乙方负担。

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时间为每日;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地址为:。

第六条、商品验收

1、乙方按甲方报送的订单信息,将甲方所订购的商品配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方在分钟内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卸货并按订单的信息对乙方配送商品的数量、品种、金额等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配送的商品经甲方指定的人员验收签字确认后,证明乙方配送的商品符合甲方订单要求,经乙方送货人员及甲方收货人员签字的送货单为双方货款结算的凭证。

3、配送商品数量约定:乙方根据甲方的订单进行商品配送时,实际数量以甲方验收的数量为准,乙方配送商品的数量允许在甲方订单数量的基础上上下浮动%。

4、如甲方验收时发现所配送的商品与订单不符等情况,应即时在送货单上予以注明并向送货人员及有关主管人员反映,如存在相关问题,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5、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时间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乙方配送的商品符合订单的要求,以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乙方配送的商品提出任何异议。

第七条、结算方式

1、双方货款结算时,以乙方送货人员和甲方收货验收人员共同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的原始凭证为货款结算的依据。

2、乙方向甲方配送的商品,货款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一次(即公历每月的1日到当月的最后一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3、每个月的日双方财务等相关人员一起共同完成上月的货款核对工作,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在每月4日前将货款一次性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依次顺延),乙方收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第八条、订货流程

1、甲方向乙方订购商品,应按乙方订货时间要求(水果:每日13点之前订货;干货、调味品、粮油类:每周一、四13点之前订货;蔬菜类、肉类、豆制品:每日19点之前订货),将所需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以网络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向乙方报送,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依据。

2、甲方每日向乙方订购商品的总金额不得低于元,每个订货单品重量不得少于市斤,如果甲方所订购的商品不符合本约定的,乙方将不受理甲方的订货申请。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配送商品的质量方面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因乙方商品质量方面的原因,并经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检验确认属于乙方所配送商品质量问题的,由此造成甲方有关人员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货款及时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总额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以此累计。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中途退货或无故拒收商品的,甲方应按退货或拒收货款总额2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乙方其他相关损失的,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订单的要求配送商品的,经双方协调后,乙方仍然无法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继续合作意向,本合同自然终止。

3、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双方都必须对债权债务进行清偿,做到货款两清。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依法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异议或争执,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农副产品供需合同书 篇2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4.乙方月均计划消化甲方产品件,全年消化甲方产品件;

5.甲方根据乙方全年实际消化产品数量及货款结算方式的不同给予乙方下列奖励: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大众号(________克__________袋/件)________元

2.精壹级(________克___________袋/件)________元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甲方降价则由甲方补偿乙方当日锁定库存(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清点当日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下次发货中以货抵款补足)。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奖励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3.期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天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期的最后一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

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五、协议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副产品供需合同书 篇3

农副产品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___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

出卖人:____县____乡_____村______村民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出卖人在___年___月以前(或___月___旬内),向买受人交售___(农副产品)___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除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以外,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_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卖(买)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买受人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出卖人应按买受人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出卖人送货或出卖人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买受人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为验收地点。

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约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出卖人交售的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应在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出卖人支付货款。

第四条?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买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卖人逾期交货而买受人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出卖人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买受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买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卖人自行处理,并向买受人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1%~2%)的幅度)的违约金。

2.出卖人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

3.出卖人在交售(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出卖人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出卖人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出卖人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买受人按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出卖人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买受人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买受人应代出卖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间,出卖人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买受人根据出卖人的要求预付定金的,出卖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出卖人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征得买受人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出卖人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做出处理(买卖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出卖人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买受人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出卖人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出卖人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出卖人交货日期得以顺延,买受人并应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买受人如向出卖人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买受人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买受人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买受人应按期向出卖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出卖人应允许买受人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_____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买、卖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XX银行……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乡____村____村民___(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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