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司产品营销合同书(精选3篇)

泸州市公司产品营销合同书(精选3篇)

泸州市公司产品营销合同书 篇1

聘用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受聘方: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方因企业发展和规范管理、科学管理的需要,而乙方在上述方面具有相应知识和工作经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惠原则,通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为其企业中高职管理职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1.1聘用期为 3年,即自 年 日 至 年 月 日。

1.2乙方保证在甲方报到上班时与其它企业无劳动聘用关系。

1.3双方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即20xx年7月1日至 年 月 日。试用期内甲乙双方根据情况均可提出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分两次考核,第一次考核为入职满1个月时(8月1日),考核得分不低于70分,则继续试用,反之,则解除劳动合同;第二次考核为试用满3个月时(10月1日),考核得分不低于85分,则自动转为正式职员。

二、双方工作职责及义务

2.1 甲方聘用乙方为中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岗位由甲方在征询乙方意愿的前提下根据甲方情况确定为 经营管理负责人(副经理)。

2.2乙方除完成经营管理的全面工作外,还要完成本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交给的其它工作。

2.3乙方工作职责由甲方岗位责任制度和相关制度进行规范。乙方须充分运用其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保持严谨的工作风格和勤勉的工作态度,恰当且如实履行其工作职责。

2.4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尊重甲方企业文化,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5乙方不得在受聘期间从事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别的企业或单位兼职。

2.6乙方离开职后,不得从事直接有损甲方利益的职业或活动。

三、乙方薪金及福利待遇

3.1乙方聘用期的目标收入为:每月工资人民币叁千元整(小写¥3,000.00元),交通补贴费¥200.00元,通讯费¥100.00元,施工期现场补助费¥900.00元/月,绩效工资按企业利润情况由甲方单方制订工资标准。

3.2乙方工资发放方式:以甲方规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每月15日)为准,发放当月工资为税后贰仟元人民币(小写¥2,000.00),另外每月随工资一起发放交通补贴¥200.00元,通讯补贴¥100.00元,施工现场补助费¥900.00元(此三项补贴为甲方提供的福利,不计入乙方年薪,施工现场补助费及交通补贴从乙方入职后20xx年10月开始发放)。年薪未发放部分(每月¥1,000.00元)年底于当年农历春节前结合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或根据公司考核制度规定进行发放;

3.3乙方起薪日期为乙方到甲方正式报到之日;

3.4如试用期内乙方主动辞职,则视同主动放弃每月税后人民币1000元未发放的绩效工资。但如果乙方试用期已过3个月,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含乙方试用不合格),则乙方未发放的绩效工资前3个月按70%发放,入职3个月后的绩效工资结合实际出勤天数按50%发放。

3.5乙方除按上述工资,在进行楼盘营销策划和销售任务(楼盘营销策划和销售任务甲乙双方详细另行制订,但必楼盘销售超过80%时,才可以计算提成奖金,该提成奖包涵乙方所分管部门员工的奖励提成,由乙方按每个员工的贡献大小决定分配的金额)时,按房屋销售价格的1‰提取提成奖金。

四、工作时间、休息及休假方面

4.1乙方工作在施工期内没有节假日;乙方有权享受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节等法定假日的休息,但在工作需要加班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正常上班,加班费已含在年薪中,甲方不另行发放加班工资,但在冬季施工休闲期,乙方休息也不扣除甲方的休息工资。

4.2如甲方现行工作时间将来因顺应管理要求而减少,乙方自动过渡到新的工作制,不需要另行约谈。

五、“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条款

5.1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包括甲方和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人事、对外投资等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各种信息。

5.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商业及技术秘密”(及载体)的有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法律规定应披露的情形以外)向他方及公司员工披露或加以利用。不仅如此,乙方有义务采取相关措施预防及防止下属泄露公司“商业及技术秘密”;若乙方纵容、暗示、指使属下转移、擅自保存、泄露“商业及技术秘密”,视同乙方违约;

5.3当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后,乙方须承诺遵守“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条款。

六、“同业竞争限制”条款

甲乙双方解除(含实际解除)合同关系后两年内,乙方必须遵守以下同业竞争限制行为,否则,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①乙方不得在甲方认定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或单位任职、兼职或服务; ②乙方不得投资组建甲方认定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和单位;

③乙方不得教唆或其它方式说服甲方员工加入同行竞争的企业和单位; ④乙方不得直接和间接对甲方客户销售或提供与甲方相同或类似的产品与服务;

⑤甲方认定产生同业竞争的其它行为。

七、“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7.1乙方因为履行本职工作或利用甲方工作条件、资金等产生的任何技术、管理成果、作品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7.2乙方承诺保护归甲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及甲方被授权使用的他人所有知识产权。

八、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8.1本合同的变更(含补充)可由甲乙双中的作何一方提出,变更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8.2乙方有下列情形一时,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①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营私舞弊、严重失职,并在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③严重违反甲方所订规章制度,并在甲方范围内造成恶劣影响的

④乙方甲方提供虚假简历、学历证明资料的

8.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①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如数发放工资且超过发放时间两个月

②甲方胁迫乙方从事违法工作的。

8.4本合同到期,或虽未到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而同意解除本合同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8.5乙方因非本合同8.3款所述原因想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用书面形式提出,甲方不同意的,乙方不得辞职。甲方同意的,乙方应自辞职报告经甲方同意之日起1个月内将其移交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好,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离职除承担违约责任以外乙方还应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6甲方因非本合同8.2款所述及因由解聘乙方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用书面形式提出,乙方不同意的,甲方不得解聘;乙方同意的,甲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纠纷处理

9.1本协议除了法定原因外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单方解除。

9.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9.3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应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履约应得的合同收益。

9.4合同纠纷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解决为辅

9.5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为人民币20万元(小写¥200,000.00),除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对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6当双方达成共识并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其违约金多少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十、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10.2甲乙双方同意:不管什么原因,双方合同关系终止(含事实终止)后,本合同中“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同业竞争限制”、“知识产权保护”等三年内仍然有效。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聘用方(盖章): 受聘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合同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泸州市公司产品营销合同书 篇2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为了使甲方生产的______(产品名称)扩大销路,增加销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市场开发:为了尽快使甲方的______(产品名称)占领泸州市场,充分利用乙方在泸州市完善的营销网络和卓越的销售团队,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泸州市场的开发和营销,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所生产的系列______(产品名称)在泸州市城区市场的销售工作,城区市场包括江阳区、龙马潭区和纳溪区。

二、市场策划和营销策略:乙方负责提供市场营销策划书,经甲方认可同意后,由乙方按照市场营销策划书中的营销策略,实施市场开发和营销工作。费用按本合同的约定解决。

三、铺货:由乙方按照市场营销策划书负责向KA卖场、中小超市、渠道网络铺货。铺货总量控制在 吨以内。

四、价格:对KA卖场、中小超市、渠道网络的批发价格,由乙方确定。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由双方商定。市场价格发生变化,由乙方及时向甲方反馈信息。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协商调整批发价格和结算价格。

五、数量:甲方提供稳定的粮源以满足乙方市场销售的需求。乙方需要______(产品名称)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及时组织加工以保证市场需要。

六、市场开发及费用:市场开发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乙方应负责根据市场变化提供市场开发调整方案,经甲方同意后,组织实施。广告费、促销品、宣传品、必要的销售用具和KA卖场费用由甲方负责。渠道促销员的工资、补贴、差旅费,以及______(产品名称)在泸州市场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保管费、仓租费、运费、上下车费、办公费和给商家的联络费由乙方负责。

七、产品质量: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生产______(产品名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九、营销手续:甲方负责提供______(产品名称)销售手续。

十、货物交接手续及资金结算:甲方商品启运时开出商品调拨运单,乙方收到货后在调运单上签字。乙方凭调运单和铺货单建库存表。乙方在每月的20日结帐后,将销售表、库存表报给甲方。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货款,已销售______(产品名称)的货款结算后,乙方应在三日内支付给甲方。销售量大的时期,也可以七天或半个月结算一次。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执行中发现新的问题,经双方协商可以不断完善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泸州市公司产品营销合同书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石家庄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石市政府第129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三、四)。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1、6工程期限 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合同价款

(1)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编制报价单以《石家庄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定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批,具有家装监理资格证书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四、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禁止发生《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11条规定的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3)将没有防水设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4)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5)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6)损坏原有住宅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7)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8)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7凡涉及4、6条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辖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凡涉及水、暖、燃气等管道设施拆改的应报相关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理,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未办理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七、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有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若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更换或异议,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认为材料不合格而甲方要坚持使用并施工,由此产生的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市场备案。实际材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查,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人员对现场成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双方须签署清单)。如发现损害和丢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八、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九、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9、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范围》(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3室内装修防火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标准执行。

9、4装修人委托施工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施工人应当返工,并由负责人承担相应损失。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中期验收;(4)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方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即中期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地砖全部铺贴完成,纸面石膏板吊顶结束;门、窗及细木制品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过半,甲方应配合乙方及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二日内向乙方缴纳中期款。否则,乙方有权撤离施工现场(须通报市场),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及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

11、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工程尾款。

十二、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承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逾期交付或因返工造成的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严重超标的,乙方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市房管局、市装饰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 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负责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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