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批采购合同书合集三篇

马铃薯批采购合同书(精选3篇)

马铃薯批采购合同书 篇1

一、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二、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照GB/T18704-20____国标验收,表面光亮,无裂痕,划伤、分层和压痕,焊道平整无痕迹,符合紧密均匀。

三、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如乙方所供货物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甲方有权在收到货物30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如属于乙方加工责任,乙方承诺包换。

四、交货时,乙方提交产品销售交接清单和产品检验报告

五、包装与包装物:塑料袋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六、交货地点运输方式:乙方工厂交货至甲方工地并负责卸货,运费及装卸费由乙方支付。

七、结算方式:预付15%合同款37239.00元;(2)提货前支付40%合同款99304.00元,发货;(3)人员到场支付15%合同款37239.00元;(4)安装验收合格7日内支付30%合同尾款74478.00元。如因乙方安装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耗损过大导致超出合同500米之外的,乙方将无偿提供多余的材料及安装服务。如因甲方原因超出合同总量500米以外的按500元每米结算,不另作合同,双方负责人据实签字即可生效。

八、交货时间:预付款到账,本合同生效,乙方必须10日内制作完成发货到甲方工地。

九、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入诉讼程序,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收到合同定金时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

马铃薯批采购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马铃薯种薯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种、数量

1、品种: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吨

3、级别:原种

二、质量标准、薯块规格

1、质量标准:品种纯度不低于99%,净度不低于97%,病、烂、冻薯率低于2%,符合原种.种薯标准(GB18133-20_).

2、薯块规格:单薯重50-120克,定量35±0.5公斤/件。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种薯单价为_______元/KG(含种子费、运输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合同总价款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甲方先预付货款定金_______元,乙方将种薯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公司正式发票或税务指定机构代开发票,再次向乙方支付______元,剩余_______元做为质量保证金,在种薯播种后,按照马铃薯生长周期达到甲方要求成活率后进行支付。

四、验货地点及方式

甲方代表在乙方库房验货,验货方式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可予发货。

五、交(提)货地点、时间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货物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六、包装

网袋包装、包装费用、装车费由乙方承担。

七、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验收种薯时发现乙方以次充好,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所供种薯到达时,需到甲方指定地点过磅,乙方所供货物重量不能低于甲方所需重量的千分之一。若乙方所提供货物重量无法达到甲方采购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直至乙方补足为止,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货款。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验货的种薯足量供货。

2、乙方提供的种薯,如果因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减产或绝收者(由权威质量检测机构评定种薯质量及问题),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种薯,并保证种薯的成活率在85%以上,若种薯种植成活率无法达到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购货发票、种薯检验证明、检疫证明、资质证明等。

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将货物无偿运送至甲方合同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及时将货物运至甲乙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若乙方未能及时按照双方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适当延长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三天。

7、乙方必须保证所销售种薯成活率在85%以上,并为甲方免费提供马铃薯种植、培育养护技术服务指导,若乙方所售种薯种植成活率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预留质量保证金。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供货物,超过规定期限5天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定金,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协议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申请调解未解决的, 依法向合同签订地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内容的任何改变或变更需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后方为有效。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马铃薯批采购合同书 篇3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并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文义另有要求,本协议及其附件中的名词应具有如下定义:

本协议: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采购订单、本协议所有附件、技术协议以及本协议中提及的任何其他文件。框架协议甲 方:指 ,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注册地址为 .

乙 方: 指 ,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在 成立。注册地址为: . 最终用户:指 下属的分(子)公司(见附件1)为本协议项下 最终使用人。除甲方书面同意,本协议所指定任何最终用户均无权直接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

第 三 方:指甲乙双方、执行方、最终用户、集成商以外的其他法人、组织机构和自然人。

招标文件:指由甲方发布的编号为 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指乙方为响应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而编制的.投标文件,包括评标过程中签署的答疑、澄清等补充文件。 技术协议:指乙方与本协议的最终用户就本协议项下的设备技术条件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标 的 物: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为完成本协议及其项下合同所必须的、由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的硬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及保险等。

采购订单:指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签订的包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方式和付款方式等具体要素的交易凭证,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见附件3)

现 场:指项目所属最终用户的工作现场。

第二条 框架协议执行方式

1.为执行本协议,甲方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其需求计划及本协议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价格和付款方式执行采购订单,双方最终签署采购订单。

2.除本协议明确约定或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及其本协议项下订单的制造、加工等义务委托或转包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 适用于本协议的项目、供货范围及技术标准

1.本协议适用于附件 1 中所列项目。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可以对适用于本协议的项目清单进行增减调整。每次调整由双方书面确认。乙方承诺不因项目未批准无法实施追究甲方的责任。

3.技术标准:按照乙方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技术协议为准。技术协议应作为本协议项下订单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价格及交货期

本协议项下所指货物单价固定(分项价格表详见附件 2 )甲乙双方根据该固定单价签署本协议项下订单。

1.货物单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为到最终用户现场价格,含国内运保费、增值税等费用。

2.附件 2 中的价格为固定单价,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受订货数量、批量、交货期和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附件2中设备数量增加或减少均按该单价增减。

3.附件 2 中的价格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时间,在此有效期内,框架协议下的价格保持不变。

4.采购订单项下每套交货期不应超过 8 周。

第五条 技术协议与商务报价

1.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立即与项目最终用户技术交流,并在接到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与最终用户技术协议的谈判和签署。

2.乙方应将在采购订单执行过程中有关开工会、设计联络会、组态、培训、工厂验收、现场开箱验收、现场服务等所需人工日数量明确在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技术协议中,并将上述费用在商务报价时一并报出。

3.乙方根据与最终用户的技术协议和本协议中的单项价格,向甲方报出每套系统的配臵和商务报价,经用户核实并签字确认后,提交甲方,作为甲乙双方签署订单的依据。

第六条 付款条件

1. 本协议项下人民币采购订单付款条件为:(银行承兑支付)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合同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货通知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5%;合同设备全部到达甲方现场,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 余款10%为合同质量保证金,待合同设备(或合同工程)正常运行壹年无质量问题后结清余额。

2. 如果采用上述以外的其它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应在订单中另行约定。

第七条 采购订单

1.甲方根据项目进展向乙方发出项目技术和商务谈判通知,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程序和原则报价,双方确认后签署采购订单

2.采购订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未约定权利义务等内容均适用本协议有关规定。其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3.采购订单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任何一方不得单独修改。如确需修改,则提出一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影响签约进度和交货期的责任。

第八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提供适合运输方式安全可靠的包装、运输支撑件等,以保证货物安全稳妥送达现场。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装卸或运输中发生货物损坏、灭失或丢失,乙方应自费对进行修理、更换或补供。

2.如因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货物损坏、灭失或丢失,乙方应自费对进行修理、更换或补供并向承运人追究责任。

第九条 货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转移

本协议及其项下采购订单中货物风险和所有权自货物交付时起由转移,双方各自承担交付前后的风险。即在采购订单约定时间、地点交付之前货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货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

1.最终用户负责根据技术协议约定标准对到货货物数量、外观等进行全面检查及质量验收。

2.如双方对货物质量、数量等产生争议,双方同意由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将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确认货物质量的基本依据。相应的检验费用由检验报告中引起质量问题的责任方承担。

3.如最终用户通知甲方在货物验收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暂时中止支付相应部分货款并根据第三方检验结果决定是否恢复支付。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质保期限及服务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每批货物通过现场验收后12个月或发货后18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货 (不可抗力除外),应向甲方承担以下迟交货违约责任:

1.1每迟交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迟交部分货值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部分的货值。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其交货义务,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

1.2逾期交货超过90日历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迟交货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1.3分期交货情况下,如乙方部分交货延迟导致本合同被甲方单方解除,甲方有权就已接收部分货物向乙方要求退货,乙方应退还该部货款、承担退货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2、如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补足。如逾期未补足,应按本条第1款承担迟交货违约责任。

3、如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应向甲方承担以下质量违约责任:

3.1如货物在现场开箱检验或安装调试过程中被发现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拒付货款并要求乙方立即修理或更换。

3.2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自费对质量问题货物进行修理或更换。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