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角钢购销合同书(精选3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实地考察乙方及洽谈有关碎石购销事项,乙方能承担甲方部分碎石供销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与数量
1、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碎石必须经甲方实验室技术证明并认可达到或超过工程技术质量标准与要求。
2、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碎石经甲方质量检验与技术鉴定为不符合产品技术质量要求的产品,甲方工地一律拒绝验收,乙方应将不合格产品及时清除撤离甲方施工现场,由此所造成的各项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碎石质量,乙方必须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负质量终身责任。
4、碎石用量,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展需要报碎石用量计划给乙方(报计划方式可用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如量运送至甲方施工现场的指定地点。
5、碎石规格为1-3cm或需方指定的其它规格,碎石数量按实结算。
二、碎石价格与付款方式
1、碎石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为不变价格。
2、碎石价格以m3为单位计量计价,每m3价格含资源费、装卸费、劳务费、管理费等内容或按约定的换算比例过磅验收。
3、碎石包装车,施工现场验收,价格为/m3或按石料密度比例换算成吨结算。
4、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为立方米结算一次,余___立方米作为质量保证金以后按立方米结算一次。
三、购销时间
碎石购销时间从年月日起至甲方不需要为止。
四、验收方式
1、验收地点:乙方供应的碎石地点为甲方施工现场,即施工地点收方。
2、验收方式:甲方不负责运输途中损耗,碎石到工地现场,按实验计量并开具验收单签字盖章后交予乙方。验收单作为乙方货款结算原始附件依据。
五、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a)负责对碎石质量技术要求交底,产品材质质量试验等工作。
(b)负责对产品质量要求及时组织验收、计量、签证,及时办理好货款结算与支付。
(c)及时向乙方报碎石用量计划。
2、乙方职责
(a)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与职责。
(b)组织好货源,按甲方碎石用量计划保证甲方施工现场所需碎石及时到位。
(c)乙方提供的碎石必须是经甲方实验室通过质量检验与技术鉴定的合格产品。
(d)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供、缓供碎石,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停工待料期间的`一切费用与经济损失(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水。战争等因素外),并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损失与罚款由甲方从乙方当月的货款支付中扣除。
(e)乙方在未收到甲方供货计划前,乙方不得擅自将材料运到甲方工地上,否则,甲方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f)乙方应加强碎石供应全过程管理,搞好文明经销工作,经销以前应办理好相应的各种人身保险和车辆设备保险,承担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及财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g)乙方未按甲方产品质量要求或提供不合格产品,造成甲方由此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损失。
(h)乙方提供的碎石价格,必须符合市场行情或稍低于市场价,如甲方市场调查,在同类产品同等质量的前提下,价格比乙方供应价格低或持平,售后服务质量又好,甲方有权选择其它供方,乙方不得异议。
(i)乙方提供的碎石质量必须到到或高于甲方提出的要求,如甲方发现有质量更好的碎石或业主、监理处等部门有要求的话,甲方有权另行选择供方,乙方不得异议。
六、其它
1、本合同文件的约束,按双方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共同完成本合同。
2、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直到执行完成结束,甲方付清乙方货款自然终止。
3、本事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签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4、合同发生争端,如经双方协商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诉讼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七、违约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贰仟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需方:
签订日期:
甲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大型型钢
品种——角钢
规格——∠30___30___3”,即边宽为30毫米、边厚为3毫米的等边角钢
质量——不得存在使用上有害的缺陷,如分层、结疤、裂缝等,角钢不得有显著的扭转。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1)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50吨
2.计量单位——吨
3.计量方法——每米重量=0.00785*(边宽+边宽-边厚)*边厚
4.价格——每吨4200元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
角钢成捆交货、其捆扎道次为10层、同捆长度50cm。
角钢裸装交货,运输和储存均需注意防潮。
产品的包装物,由供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啡客有限责任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1)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4.到货地点——高职院旁边
接货单位——明远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
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20__年1月25日至20__年1月30日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2)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
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
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
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验收方法
产品的质量验收、检疫方法,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
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
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
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
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
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
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申请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于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甲方(需方):
法人代表:
乙方(供方):
法人代表:
丙方(安装方):
法人代表:
签订地点:
(以下简称“甲方”)根据国家退税政策,于工程受启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委托,向(以下简称乙方)购置设备,经甲、乙、丙叁方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一、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品名:
型号规格: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合计工程总价:_____元(人民币整)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验收方法
1、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造。
2、设备技术参数:
3、供方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质量证明书和维修保养卡(正本)1份;
产品合格证1份;
操作及使用说明书1份;
其他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需要的资料。
4、验收方法
按国家或行业标准及产品技术参数表中数据标准进行验收。如于验收时发现乙方产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规范要求,乙方应负责无条件修改或立即更换新品予甲方使用。
三、质量保证
产品质保期的规定为自产品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个____月。质保期内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如遇设备故障,乙方应在____天内予以解决;如不能解决,丙方有权安排其他厂家维修,支付的修理费由乙方承担。若非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产品故障,乙方在提供服务的同时可收取相关费用。
四、产品包装及费用
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对产品进行必要的包装,包装物及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丙方在收货以后有权对包装物进行回收或自行处理。
五、交货时间、地点、收货人及运输方式
1、交货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2、交货地址:
3、收货人:
4、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六、货款结算方法
合同总金额:_____元(_____人民币整)。在货物运到指定交货地址后_____个月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额货款。
七、三方责任
1、甲方对乙方承担直接的付款责任及义务,甲方应按购销合同书的付款方式及时向乙方
支付款项,逾期按总金额的______%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以总金额的_____%为限。
2、为配合甲方按照国家政策办理退税,乙方应开具与本合同金额等值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3、丙方负责对乙方技术方面的所有要求进行确认,甲方如不能按购销合同书的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的,由丙方在付款期之后______个月内支付。
4、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或乙方货款后向丙方开具合同总价____%的银行保函。
八、违约责任
1、如在对方无任何过失的情况下取消合同,提出取消合同的一方必须承担对其余两方因取消合同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2、如乙方未能按期送货,甲方可按照每天合同金额_____%的比例进行罚款,但以总金额的_____%为限。乙方逾期____天未送货,甲方经与丙方协商后可取消合同。
3、如甲方、丙方拒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清货款或已付货款之支票到期未能兑现时,所购物品所有权仍属乙方,甲方、丙方绝无异议应无条件退还已受领之货品及赔偿乙方搬运等一切损失。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未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定。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丙叁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的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若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同意后可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传等)修改、补充合同条款或签订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附于本合同后,它与本合同书其它条款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丙叁方各执____份。
甲方(需方):
法人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供方):
法人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安装方):
法人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需方):
法人代表:
乙方(供方):
法人代表:
丙方(安装方):
法人代表:
签订地点: